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5-010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
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
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
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43 名。
立信 2024 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同行业(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3 家。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
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事件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
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
金亚科技、
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
投资者 周旭辉、立 2014 年报 尚余 500 多万
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
信
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
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
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
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
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
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
保千里、东
北证券、银
投资者 2015 年报、 1,096 万元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信评估、立
信等
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
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
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
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
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3 次和自律监管
措施 4 次,涉及从业人员 131 名,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开始从事 开始为本公
注册会计师 开始在本所
项目 姓名 上市公司 司提供审计
执业时间 执业时间
审计时间 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杨俊玉 2004 年 2001 年 2012 年 2023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孙淑平 2000 年 1999 年 2012 年 2022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刘晶 2009 年 2009 年 2021 年 2021 年
(1)项目合伙人杨俊玉,近三年签署过瑞丰银行、南京高科、康缘药业、海
鸥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淑平,近三年签署过康缘药业、南京高科等多家上市
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晶,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宝新能源、南京高科、康缘
药业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单位:元
金额 2024 年 2023 年 增减(%)
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913,160.00 913,160.00 0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62,000.00 262,000.00 0
合计 1,175,160.00 1,175,160.00 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查意见
通过对相关资料进行事前审查并进行专业判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
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具备一定
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较好的诚信状况;在其从事公司 2024 年度及以前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相
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建议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审计费用
根据审计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的议案》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人,两项议案皆全票通过。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