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共达电声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
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保障企业的规范运作和良
性发展。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月2日 二十五次会议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
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对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月24日 第一次会议 关于对外投资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二级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月4日 二次会议
关于对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月14日 三次会议
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月19日 四次会议
月2日 五次会议 期权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月24日 六次会议
关于对外投资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月18日 七次会议
月25日 八次会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等
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2024 年,公司能够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及时、准
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
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在已经建立的内部控制规范的基础上,
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各项重大决策符合法律程序,符合股东利
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现行财务制度进行了认真监督和核查,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和其他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
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对关联交易进行决策的过程中,诚实信用、勤勉尽
责。经营层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关于关联交易的决议能有效落实执行。关联交易
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形。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具备了完整性、合
理性和有效性。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认
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
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
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有效地防止了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
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