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35 证券简称:浙江华远 公告编号:2025-002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华远”)第二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7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
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现场实到4人,
非独立董事LIN-LIN ZHOU、陈岩,独立董事陈志刚、KEVIN XIANLIANG WU、
黄品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姜肖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的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总金额为 23,003.08 万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为 22,258.35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744.74 万元(不含增
值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
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
公司经营发展、未来战略规划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前述募投项目的计划投资总
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等均未发生变化,并未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和合理推进,符合
公司业务发展的战略规划,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
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本数)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
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
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因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等进行变
更,并对《公司章程(草案)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以政府相关部门核准、
登记为准。上述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事宜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人士办理上述事宜
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