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20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了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就所属公司泰达环保电费收费收益权设立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或审
核后方可实施。现专项公告如下:
一、发行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拟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
达环保”)作为发起机构,以泰达环保所属子公司未来特定期间的电费收费收益
权作为基础资产设立 2025 年度第一期绿色定向资产支持票据(碳中和债)(以
下简称“支持票据”或“ABN”,具体名称以注册发行名称为准)进行融资,金
额不超过 7.5 亿元人民币。
二、发行方案
(一)发起机构:泰达环保
(二)发行场所:中国银行间市场;
(三)基础资产:泰达环保所属子公司未来特定期间的电费收费收益权;
(四)交易结构:泰达环保作为资产支持票据的发起机构,将所属子公司未
来特定期间的电费收费收益权信托给特定目的载体管理机构/受托人设立资产支
持票据信托并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由承销商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五)发行规模:预计不超过 7.5 亿元;
(六)发行期限:不超过 5 年;
(七)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性、偿还债务等;
(八)产品设计:本次 ABN 将分为优先级和次级,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7.5
亿元,其中:
关交易文件的安排偿还本息;
(九)发行利率:本次发行票面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十)增信措施:
三、发行 ABN 的授权事项
为了顺利高效地推进本期支持票据项目,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
泰达环保经营管理层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发行方案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支持
票据注册、发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依法合规全权办理资产支持票据发行相关的
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筛选并确定基础资产及底层基础资产,根据支持票据的注册发行进展,
与相关主体签署所需的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支持承诺函、信托服务协
议、主定义表、信托合同、信托监管协议、信托增信安排协议等相关协议;
(二)根据监管部门政策规定和市场情况,确定及调整交易主体、交易方案、
委任或变更中介机构等相关事项;
(三)办理与资产支持票据注册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风险
(一)本次支持票据如顺利实施,将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
务结构,为公司主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二)本次支持票据在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会注册或审核后方可实施,并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核为准。
(三)本次拟发行的支持票据规模、利率和期限等要素存在不确定性,将随
政策或市场需求变化进行调整,同时支持票据的设立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
监管要求变化而终止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