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形成科学的决策、
执行、监督机制,防范、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达到风险可控,以保证公司资产
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目标的
实现。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
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
程序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浙江双箭橡胶销售
有限公司、桐乡上升胶带有限公司、云南红河双箭橡胶有限公司、桐乡和济颐养
院有限公司、金平双箭橡胶有限公司、苏州红日养老院有限公司、桐乡和济源盛
中西医结合门诊有限公司、桐乡和济护理院有限公司、桐乡和济洲泉护理院有限
公司、桐乡和济梧桐护理院有限公司、桐乡和济乌镇护理院有限公司、上海双箭
健康科技有限公司、Double Arrow Australia Pty Ltd、苏州韶华护理院管理有
限公司、浙江环能传动科技有限公司、桐乡德升胶带有限公司、浙江双箭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浙江台升智能输送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安东双箭智能胶带有限公司、
浙江双箭智能输送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双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桐乡乌镇
智慧养护院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与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投资管理、
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资金活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
文化、信息系统管理、社会责任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
财务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
结构和议事规则,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办公会为主体结
构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体系,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并
不断完善。
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性质、职责权限和
工作程序、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任职资格、职权和义务等作了明确规定,
确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之间权力制衡关系。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涉及公司重
大事项,经相关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证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在报
告期内正常履职并发挥作用。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并配备了专职的审计人员,审计部门在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稽查工作,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处于
有效的控制中。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需求,设立了人资行政部、环境安保部、研发中心、
生产技术部、质量保证部、总经办、财务中心、审计法务部、证券与投资部、营
销中心、采购中心、生产管理部、炼胶中心、制造部、项目设备部、数字中心等
部门,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相互协作,相互监督。
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审批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明确各
项业务的业务规范及流程,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有章可循,为实现公司经营
管理目标保驾护航。
公司在各地设立子公司,由公司外派总经理与财务负责人,各子公司在公司
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执行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子公司董监高的产生与
职责、经营决策、财务管理等进行规范,对经营管理及事件上报等进行监督控制,
保障公司总体规划及战略目标的实现。
为规范投资决策程序,公司建立了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
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通过《公司
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重大投资管理的范
围、审批权限、决策控制、执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 2022 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
专户存储、使用、监督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
险控制措施、信息披露程序和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的规定,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及
依法使用。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未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均不存在违规情况。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原则、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有效保
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资金支付的分
类及审批权限、资金的存放,资金支付的流程,对账户管理、现金银行存款业务
办理、票据管理、票据结算等进行控制,公司财务部门设立专职人员管理货币资
产,严禁未经授权人员接触与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对公司
信息披露的内容、程序、责任划分、保密措施、档案管理等加以明确与规范,确
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充分认识到人力资源对公司发展的重要性,制订了《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员工手册》
《薪酬管理制度》
《绩效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新员工培
训管理办法》等制度,对员工的招聘、录用、培训、薪酬管理、绩效考核、人才
培养和晋升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使公司在人才引进、员工培养、员工考核、职务
晋升、职业发展规划以及员工关系管理等方面有效运转。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文化力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经过多年发展的
积淀,构建了“让物料输送变得更加快捷、经济、安全、环保”作为企业使命;
以“诚信、思进、创新、求精”为企业精神;以“打造国际品牌、铸就百年企业”
为企业愿景;以“以人为本、科技创新、恪守诚信、合作共赢”为企业核心价值
观。公司的企业文化反映了全体员工共有的信念、观念、价值观、思维方式和行
为准则,是公司取得创业成功及赢得竞争的经验和法宝,是确保未来可持续发展
的源动力。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宣传和推广,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渗透了公司的
企业文化宣传。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内部报刊出版、墙报编制、年度文艺晚会
等多种方式加强企业的文化建设,丰富了员工的业余生活。同时也向全体员工传
达公司的使命、人文精神、企业愿景、核心价值观和最新的行业信息动态,增强
了企业的凝聚力。
为了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
外部之间实现有效沟通,公司引入了 ERP 管理系统,方便及时了解生产经营动态。
对于重大事项或重要决策,通过有效的传递方式传达给职能部门,确保公司重要
信息能够及时传递给公司经理层、董事会和监事会。公司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
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
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安全生产、质
量控制、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方面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及标准体系,在
严格控制质量的同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
和节能降耗。公司在遵纪守法经营的同时,一直支持社会公益事业,以感恩之心
回报社会,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努力创造和谐公共关系。公司通过市工
商联、市慈善总会等机构捐赠资金,用于捐资助教、扶贫救困、社会养老等爱心
活动。公司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困难学生提供资助,为孤寡老人送上温暖,
为残障人士提供就业机会等方式,对地方教育、文化、科学、交通、环境、安全
以及扶贫济困等方面给予了必要的支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评价办法组织开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标准
营业收入 错报金额≥营业 营业收入总额的 2%≤错报 错 报 金 额 < 营 业
潜在错报 收入总额的 5% 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 5% 收入总额的 2%
利润总额 错报金额≥利润 利润总额的 3%≤错报金额 错 报 金 额 < 利 润
潜在错报 总额的 5% <利润总额的 5% 总额的 3%
总资产 错报金额≥资产 资产总额的 2%≤错报金额 错 报 金 额 < 资 产
潜在错报 总额的 4% <资产总额的 4% 总额的 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
现该错报;
(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 30 天内未加以改正;
(5)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未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
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
的定量标准执行。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3)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5)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1)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
(2)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
(3)重要业务系统运转效率低下。
一般缺陷: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公司
内部控制与公司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
及时加以调整。
随着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以及公司不断发展、经营环境的变化等,公司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也会随之改变。公司将严格遵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
结合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以风险管理为主线,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
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