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何东平作为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
席2024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的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何东平,195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农业大
学博士,现任武汉轻工大学二级教授、中国粮油学会油脂分会会长。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次,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 1 次,实际出席 1 次,本人对董事会
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情况。
本人任期内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
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 2024 年
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
审阅公司定期报告等事项,切实地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充分发挥审
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召开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审议了公司年度经营规划及
目标,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报告期内,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
第十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
义务。
报告期内,召开 1 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切实地履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委员的职责,充分发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2024
年公司独立董事召开 2 次专门会议,重点针对公司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
等事项开展前置阶段的专项审查和审慎评估,确保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经
营实际需要,以充分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
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
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本
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相
关资料认真审阅,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和公司管理层一起与中小股东进
行交流,听取投资者的建议,认真积极地回复投资者问题,切实维护公司中
小投资者的权益。
五、现场检查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实地调研,满足年度内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
的要求,深入了解公司规范运作与日常运营情况。借助电话、现场沟通等
方式,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本人结合自身专业背景提出意见和建
议,累计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要求,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及相关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
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
的会议文件,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七、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符合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
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3 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真阅读报告全文,重点关注了报告内容
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
动及波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本人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在详细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
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和执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
整、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总体评价及建议
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自己的管理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未来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
之间的沟通,同时持续加强学习,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与经验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本页无正文,为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
页)
独立董事:何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