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
务》等有关规定,就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6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4,22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50元/股,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1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810.28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349.7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266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
披露,以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进行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投资金额 资金投资金额
门店数字化解决方案产业化项
目
AIoT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
项目
合计 118,178.44 118,178.44 102,349.72
鉴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
内将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
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
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现金管理、保本型产品(单个产品投
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
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
签署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产品;
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现金管理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
控制资金的安全;
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
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
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 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鉴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
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
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
正常实施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军锋 任志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