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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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 13 点 00 分
会议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兰亭镇阮港村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柳庆华先生
一、会议开始;
二、介绍出席会议人员;
三、宣读议案;
四、股东发言与提问;
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见证律师进行计票、监票;
六、股东对议案进行审议和投票表决;
七、统计表决结果;
八、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九、宣读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十、与会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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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股东授权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顺利进行,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 2025 年 4 月 17 日下
午 17:00 前送达,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
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出席会议但未登记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无权参加会议表决和发言;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确认
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
言。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共
同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谢绝录音、拍照及录像;
四、大会投票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和股东授
权代表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有一票表决权;
五、现场记名投票的各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需对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予
以逐项表决,在各议案对应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
应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对于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投票不符合上
述要求的,将视为弃权;
六、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可以发言。每位股东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
东大会表决事项相关,股东不得打断会议主持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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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法规及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能,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积极推进会议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全体
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讨论如下议案并作出审议通过的
决议: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的议案
(新加坡)有限公司(XM INVESTMENT AND TRADING
SINGAPORE PTE.LTD.)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新设 XM 精创
(澳大利亚)有限公司(XM DESIGNS AUSTRALIA PTY.LTD.)
开展遮阳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服务的议案》。
的议案》
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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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展遮阳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服务的议案》
展遮阳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服务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二十一次会 2、《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 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
月 30 日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
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董事会严格在
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大会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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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的各项工作,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的议案
理的议案》
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
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认真研究,提出意见,
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各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相关会议,无缺席会议情
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9 次会议,具体为战略委员会 1 次,
审计委员会 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提名委员会 0 次。报告期内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召开 1 次。各委员对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
的情况。
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
勉、独立地履行自己的义务、行使权力,及时、全面、积极地关注公司的经营情
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资料,表达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作用;同时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对董事会决议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
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赞同,未有反对和弃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评价等级为 A。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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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完成各类公告的披露工作和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忠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了公司、广大投
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指定董事办人员认真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调研机构等之
间的信息沟通。公司通过投资者专线、投资者邮箱、易互动平台、企业官网等多
种渠道加强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沟通及交流,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确
保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决策,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报告期
内,公司通过电话会议及线下接待等方式接待机构投资者及个人投资者三百余人,
针对投资者咨询给予专业及时的回复,有效保证投资者知情权。公司充分重视投
资者的合理诉求,积极吸收投资者建议,并持续维护与投资者的顺畅关系,全力
塑造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三、2025 年董事会工作展望
开放共赢的态度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在市场拓展上,持续深挖国内市场,
优化线下网点布局,大力推动外贸发展,不断开拓国外空白市场;在人才方面,
完善引才、育才机制,改进落实培训和激励体系,激发员工活力;在创新方面,
紧密跟踪行业趋势,重视智能化遮阳产品的开发,深化产学研合作,加速成果转
化;在内部管理方面,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改进机器设备和生产技术,提高生产
效率、降低成本。
董事会坚信,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为社会发展贡献新力量,是上市公司必
须肩负的重要责任,也是推动公司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最大动力。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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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法
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开展工作,维护了股东、公司和员
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经
营决策、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情况进行
了监督和检查。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成员情况
公司监事会共设 3 名监事,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分别为柏建民先生、任丹
萍女士、马芳芳女士。2024 年 1 月,前任监事何尉宁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
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选举任丹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报告期内,
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的议案
《关于监事辞职暨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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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
的议案》
理的议案》
数量的议案》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
报告〉的议案》
(三)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在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
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公司 10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并积极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会议召
开程序及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审核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法人治
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各项制度执行有效到位。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
各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公司职务职责,以公司和股东利益为出发点,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生产、经营与管理工作程序,维护了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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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员工和股东利益。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不定期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
成果进行了审阅和监督,对报告期内定期报告的内容和编制程序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
全,公司财务报告客观、全面、真实、准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已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审核并出具了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均不构
成重大影响。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 2024 年度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规定,交易条款
公平,价格公允合理,运作情况规范良好,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况。
(四)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五)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完善并持续优化,机制运行和执行有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要求,报告期内,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
告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内控制度健全、完善、有效,各项制度执行有效。根
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内控审计意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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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内部控制。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审核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做好内幕信息的管理和登记、备案工
作,督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未发生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监事会 2025 年工作计划
法规、制度的规定,以保障公司规范运行、维护股东权益为核心,开展以下工作:
强化监督机制,对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及大额资金使用
等事项进行全流程监督,及时检查合规性,防范风险发生;深入调查研究,围绕
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关注行业动态和市场动向,分析并形成建议汇报公司;
加强自身建设,定期学习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公司治理知识,提升专业素养和
监督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规范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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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24 年度会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现
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幅度
主要会计数据 2024年 2023年
%
营业收入 817,085,062.74 637,329,746.72 28.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2,257,401.30 91,137,957.70 34.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962,724.33 105,914,238.21 34.98
幅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76,833,129.22 1,200,669,262.68 6.34
总资产 1,384,909,341.47 1,301,043,113.93 6.45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财务指标 2024年 2023年 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5 0.49 33.8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5 0.48 35.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3 0.4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89 7.83 增加 2.07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53 7.55
增加 1.99 个百分点
(%)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分析
(一)主要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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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
币
项 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幅度%
资产总额 1,384,909,341.47 1,301,043,113.93 6.45
其中:货币资金 340,008,469.34 556,214,755.47 -38.87
应收账款 84,751,713.87 66,643,536.94 27.17
其他应收款 2,764,305.11 3,681,369.05 -24.91
存货 176,965,638.03 156,594,690.50 13.01
固定资产 408,272,414.65 404,930,843.69 0.83
在建工程 214,078.43 3,517,387.45 -93.91
其他非流动资产 73,943,165.95 64,348,993.16 14.91
货币资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募投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固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二)主要负债结构及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幅度%
负债总额 108,076,212.25 100,373,851.25 7.67
其中:应付账款 34,975,439.47 28,316,545.80 23.52
合同负债 15,876,916.10 18,581,799.37 -14.56
应付职工薪酬 14,647,093.51 15,314,921.46 -4.36
应交税费 15,848,124.70 11,586,986.08 36.78
递延收益 6,776,047.96 7,918,353.00 -14.43
应交税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三)所有者权益结构及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幅度%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76,833,129.22 1,200,669,262.68 6.34
其中:实收资本 191,547,440.00 136,915,000.00 39.90
资本公积 566,619,996.72 616,226,410.72 -8.05
盈余公积 71,770,315.48 60,913,076.85 1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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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 487,501,517.78 403,465,275.11 20.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计
实收资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四)经营成果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幅度%
营业收入 817,085,062.74 637,329,746.72 28.20
营业成本 474,690,626.97 390,501,011.38 21.56
销售费用 142,099,263.97 94,815,539.83 49.87
管理费用 42,370,738.51 37,941,500.61 11.67
财务费用 -20,397,427.21 -18,101,380.80 不适用
研发费用 31,067,563.35 25,557,822.92 21.56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在电商平台等方面投入增多所致。
(五)现金流量构成及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幅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962,724.33 105,914,238.21 34.9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6,666,293.53 -17,962,078.76 不适用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709,380.44 -10,029,500.00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遮阳成品收入增加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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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已根据 2024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编制了《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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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87,501,517.78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
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29,196,244.15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
计 76,306,521.15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62.41%。其中,
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
回购并注销)金额 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47,110,277.00 元,占
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38.53%。
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
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
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
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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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89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承销方式,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 21.17 元,共计募集资金 50,808.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537.74 万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 48,270.26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
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0〕654 号)。
公司 2024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0,042.94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670.11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471 号)。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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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自 2015 年至今,公司一直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
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
的专业水平,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
与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
市场行情等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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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审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的
规定,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含税)如下:
单位:万元/年
姓名 职位 基本薪酬 绩效考核奖金
柳庆华 董事长/总经理 56.00 14.00
王月红 副董事长 38.00 9.50
沈华锋 董事/副总经理 64.00 16.00
柳英 董事/副总经理 28.00 7.00
赵秀芳 独立董事 6.00 0.00
段亚峰 独立董事 6.00 0.00
谭国春 独立董事 6.00 0.00
周莉 财务总监 30.00 8.00
董雨亭 董事会秘书 19.00 5.00
柏建民 监事会主席/国际销售部经理 36.00 9.00
任丹萍 监事/采购 6.00 1.50
马芳芳 监事 6.50 1.5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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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
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
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
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
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
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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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
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
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
价结果协商确定。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
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
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
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
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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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
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
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
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
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
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
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
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
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
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
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
宜;
(7)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8)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
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
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
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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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
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
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
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
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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