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5-012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
及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项关联交易能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结算效率,在
一定程度上降低资金成本。本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
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财务公司”
)是中国
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航天科技集团”)所属非银行
金融机构,为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2024 年公司与财务公
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简称“
《协议》”
),自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协议》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中国卫通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及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全票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定价公允,有助于节
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能够
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存放于航天财务公司的资金
风险,能够维护公司资金的独立性、安全性,不存在被关联
人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卫通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及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
原则,有助于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关联
交易,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了《中国卫通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
联交易预计及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孙
京、李海金、徐文、刘永、杨亦可均回避表决,该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经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该
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
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卫通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预计及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监事会认
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有助于节约公司
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予以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卫通
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及续签金
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2024 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
预计存款峰值为 11.33 亿元、预计贷款峰值为 0.70 亿元,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交易额
存款峰值为 11.33 亿元;
存款业务
航天科技财务 年末余额为 11.26 亿元
有限责任公司 贷款峰值为 0.29 亿元;
贷款业务
贷款余额为 0 亿元
(三)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预计交易额
航天科技财务 存款业务 存款峰值为 11.21 亿元
有限责任公司 贷款业务 贷款峰值为 0 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由航天科技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成
立的,2001 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为航天科技集团
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关联关系为受同
一母公司控制。财务公司注册资本 65 亿元,持有北京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91110000710928911P 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颁发的
编号为 L0015H211000001 号金融许可证。
财务公司获准从事主要经营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
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
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
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内部转
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
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
股权、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是航天科技集团的下属成员单位,与公司受同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6.3.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提供了优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情况良
好,未出现违约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公司根据存贷款情况,拟与财务公司继续执行《协
议》
,主要内容包括:
(一)金融服务
收账款保理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二)定价政策
民银行等监管机构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有关政策,为公司提
供存款服务。公司存款利率不低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航天
科技集团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如
财务公司无法给予满足前述条件的利率水平,则由双方遵循
依法合规、公平公允的原则协商解决。除法律、法规等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特别情况,公司可随时提取在财务公司的全部
存款;
LPR 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期限、业务类别、产业政策、客户
性质、风险溢价等因素进行定价。不高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
向航天科技集团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
利率,如财务公司无法给予满足前述条件的利率水平,则由
双方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允的原则协商解决。同等条件下,
不高于财务公司向航天科技集团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贷
款服务所定利率;
标准不高于国内其他一般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
不高于财务公司向航天科技集团各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
费用水平。
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公司及子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
费用。
及提取存款的时间。
(三)资金风险控制措施
安全,协助公司开展资金平台系统建设,加强对公司成员单
位的资金管理,控制资金负债风险,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事务所对存放于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动态评估和
监督。财务公司需在收到书面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
提供完整的,经具备专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
务报告。
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或配合采取相应
措施避免损失的发生或扩大:
(1)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
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2)财务公司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
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3)财务公司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 1 年以上未
偿还;
(4)财务公司任何一项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不符合监管
要求;
(5)财务公司出现因违法违规被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
理机构等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责令整顿等行政监管措
施。
损失的,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相关资金的安全性。
经公司允许,财务公司不得用于购买高风险金融产品,不得
向国家政策限制性的行业发放贷款,且公司对上述资金的使
用享有知情权。
约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将优
于或等于商业银行提供存贷款的利率。
(二)公司及子公司向财务公司贷款可在授信额度内随
借随还,方便快捷,节省财务费用。
(三)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子公司免费提供各项结算服
务。
(四)财务公司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机构的监督,并按上述监管机构的规则及营运要求提供金融
服务,按照协议规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可以防范资金风险。
(五)财务公司作为航天科技集团内部的金融服务供应
商,相对独立于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运
营情况有较为深入的认识,沟通更有效率,可向公司及子公
司提供较商业银行方便高效的金融服务。
此项关联交易能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结算效率,在一
定程度上降低资金成本。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
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