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9 证券简称:阿拉丁
转债代码:118006 转债简称:阿拉转债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券受托管理人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协议》”)、《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开信
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西部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编制。西部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
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西部证券所作出的承
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西部
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西部证券作为阿拉丁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阿拉转
债,债券代码:118006,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阿拉转债”)的受托管理
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可转债
《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的相关公告,现就本次可转债重大事项报告
如下:
一、本次债券的注册文件及注册规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2 号),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 387.4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387,4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
发行费用人民币 14,019,245.2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3,380,754.7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上海阿拉丁生化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
告》(大华验字【2022】000157 号)。
二、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可
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38,740 万元(含 38,740 万元),发行数量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2 年 3 月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4%、第二年 0.7%、第三年 1.2%、第
四年 1.8%、第五年 2.5%、第六年 3.0%。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
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
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3 月 21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 年 9 月 21 日)起
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8 年 3 月 14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63.72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
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
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
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
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
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
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
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
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
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V:指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
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
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
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一)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
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
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
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
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
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
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
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
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十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信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中证鹏元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根据中证
鹏元出具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1】第 Z【1370】号),公司主体信
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
三、本次债券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一)本次调整前的转股价格情况
“阿拉转债”初始转股价为 63.72 元/股。
根据相关规定及《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
行的“阿拉转债”自 2022 年 9 月 21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公司可转债的初始
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63.72 元/股。
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 2021 年 5 月 26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
为 45.2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上
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因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条款,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2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阿拉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
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自 2022 年 12 月 21 日起,“阿拉转债”转股价格由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阿拉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新增股份 20.6484 万股,本次股权激励归属
登记使公司总股本由 141,313,907 股变更为 141,520,391 股。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拉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阿拉转债”转股价格由 39.88 元/股调整为
司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阿拉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 2023 年 7 月 7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 2024 年 5 月 21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
为 19.9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上
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自 2025 年 2 月 26 日起转股价
格调整为 19.8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时调整“阿
拉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
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
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
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
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
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
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执行。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阿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85%(2025 年 2 月
年 2 月 26 日至 2025 年 3 月 6 日,当期转股价格的 85%为 19.89×85%=16.91 元/
股。),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审议程序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
正“阿拉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提议向下修正“阿拉转债”的转股价格,并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阿拉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时授权董事会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
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于确定向下修正“阿拉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阿拉转债”转股价格
由 19.89 元/股向下修正为 16.17 元/股。
(四)转股价格修正结果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本次向下修正后的“阿拉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
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2025 年 2
月 24 日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15.57 元/股,召开日前一个
交易日(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14.99 元/股。故本次修正后的
“阿拉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 15.57 元/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
款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综合考虑上述价格及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阿拉转债”转股价格由 19.89 元/股向下修正为 16.17 元/股。
“阿拉转债”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停止转股,2025 年 3 月 26 日起恢复转股。本
次修正后的“阿拉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3 月 26 日起生效。
四、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未对公
司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西部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公司对本次可转债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