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特别提示: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
一、审议程序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
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
告》确认,2024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3 亿元,母
公司单体报表实现净利润 4.31 亿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
配利润为-27.44 亿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9.40 亿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743,762,914.38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940,105,065.05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79,904,043.24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0.00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但合并报表、母
则》第 9.8.1 条第 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因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5.3.2 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
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
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
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公司章程》第二百五十条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1、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2、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 0.01 元;
的需求;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5、
公司该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6、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
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或者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
值,公司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 0.01 元,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 2024 年
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未来,待公司符合利润分配相关条件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
者回报的角度出发进行利润分配。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