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5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三级子公司宁夏博疆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博疆”)、主
要投资工商业屋顶光伏项目的一级子公司黑龙江省嘉泽分布式智慧
能源有限公司下属的郓城顺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郓城顺
博”)、孝感市春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孝感春泽”)。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租赁”)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
为人民币 95,182.5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该公司实际提
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95,182.50 万元。
银金租”)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
额为人民币 2,553.31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该公司实际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553.31 万元。
金租”)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
为人民币 2,999.28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该公司实际提
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999.28 万元。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
外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满足上述被担保人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降低被担保人的项
目融资成本,公司于近日为上述公司分别向华润租赁、交银金租、北
银金租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
下:
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余额为人民币95,182.50万元。
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额为人民币2,553.31万元。
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额为人民币2,999.28万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三届三十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4 年度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融机构申请 2024 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和《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宁夏博疆
公司名称 宁夏博疆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324MA7M7NNG8L
住所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韦州镇青龙山村办公室 104 房屋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2 年 4 月 25 日
法定代表人 李辉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经营范围:风
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合同
经营范围
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
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控股股东名称 宁夏嘉盈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项目 2024 年度
总资产(万元) 82,192.44
净资产(万元) 738.11
营业收入(万元) 1,022.18
净利润(万元) 734.89
注: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二)郓城顺博
公司名称 郓城顺博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725MABU90EK6L
住所 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经济开发区金河路东段苏庄桥西 360 米路南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2 年 8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 杨广智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
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除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控股股东名称 上海嘉恒展鑫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项目 2024 年度
总资产(万元) 2,118.61
净资产(万元) 110.08
营业收入(万元) 24.58
净利润(万元) 10.33
注: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三)孝感春泽
公司名称 孝感市春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982MAD4KKXR9J
住所 湖北省孝感市安陆市紫金路 5 号粮机市场综合楼 2 楼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3 年 11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 陈春燕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
经营范围 电技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
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
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控股股东名称 黑龙江省嘉泽分布式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项目 2024 年度
总资产(万元) 3,215.73
净资产(万元) -0.36
营业收入(万元) 5.96
净利润(万元) -0.36
注: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华润租赁签署的保证合同
公司就为宁夏博疆提供前述担保事项,与债权人华润租赁签署了
保证合同,提供相应金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
下债务(如为分期履行,则为最后一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担保范围为债权人基于主合同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
但不限于:
手续费、租赁保证金、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全部应付款
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租金调整,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
的款项;
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时,债务人应当支付、返还、赔偿债权人的全部
款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证费、
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政府
规费、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等费用及第三方收取的应由
债务人承担的费用等);
同时,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将公司持有的借款主体相应出资的股
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
由其项目动产及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二)公司与交银金租签署的保证合同
公司就为郓城顺博提供前述担保事项,与债权人交银金租签署了
保证合同,提供相应金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
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保证的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债务,
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租赁本金、租息、租赁物名义货价、迟延付
款违约金、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规定
的债务人未按法律文书指定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产生的债务利息
及迟延履行金等)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
保全担保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律师费(以债权人与律师事务所
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包括债权人已付和应付的全部费用)、代理费、
咨询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认证费、收回和处分租
赁物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
同时,根据债权人的要求,由项目公司电费收费权为其融资提供
质押担保。
(三)公司与北银金租签署的保证合同
公司就为孝感春泽提供前述担保事项,与债权人北银金租签署了
保证合同,提供相应金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的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
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人最后一期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依
主合同之约定债权人宣布主合同加速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宣
布的主合同债务人支付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如债权人宣布加速到期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
宣布的主合同债务人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的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
租前息、名义货价(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
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
差旅费、公证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等费用)和
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租赁利率变化情况,
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同时,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将公司持有的借款主体相应出资的股
权提供质押担保,由项目公司电费收费权为其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公司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或
降低被担保人的项目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
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相关下属公司具备偿债能力,公司
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
状况。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
其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用于各自的新能源项目建设、
补充项目流动资金和融资置换等,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4 年末,公司担保总额为 1,274,633.52 万元,占公司
供的担保。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
度。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三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