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光学: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28 2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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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13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该会议于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平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
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4 年
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
预期,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50 元
(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88,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80.00 万元(含税)。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80.00 万元(含税),并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实施现
金红利发放。公司 2024 年度将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960.00 万
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74.12%。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持续完善公
司治理,不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
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
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并编制了《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
告》。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
的履职情况作出了评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了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
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
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
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
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的监督职责。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向东先生、朱朝晖女士、周红锵女士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独立董事刘向东先生、朱朝晖女士及周红锵女士对本议案进
行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认为 2024 年公司内部
控制得到了持续有效运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授权董事长签署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编制的报告出具了《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编写了《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
司董事会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
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
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
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
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基础上制定,能够进一步强化公司董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
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收益。公司董事、独立董事 2024 年的津贴为人民币 8 万元/
年(税前),按季度发放。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因涉及全体委员薪酬,
基于审慎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中董事薪酬方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
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等,公司拟定了
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张平华、张杰回避表
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5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6.0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
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
保理、信用证相关业务、票据池业务、并购贷款等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
关银行审批为准)。合作银行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
担保方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具体使用金额
和合作的授信银行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而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
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在上述授信
额度和授信期限内签署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授权财
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中
润光学科技(平湖)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
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担保额度及授
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
  本次为子公司担保是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子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
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 2025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
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
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嘉兴中
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含本
数)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
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及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
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建立更加广泛的银企合作关系,进
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在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新增设立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实施“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
目”,并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
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舆
情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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