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耀皮 B 股 编号:2025-008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刘澎先生因公务未亲自出席,委托董事长殷俊先生代为
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投同意票。
?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全部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5 年 3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
(三)2025 年 3 月 27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四)
应当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8 人,
亲自出席会议董事 7 名。
董事刘澎先生因公务未亲自出席,委托董事长殷俊先生代为出席本次
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五)董事长殷俊先生主持会议,监事长陈宗来先生、董秘陆铭
红女士、财务总监高飞先生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请见刊登在 2025 年 3 月 2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
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报告”。
(三)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请见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请见
所网站。
(四)公司 2024 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请见刊登在 2025 年 3 月 2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
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五)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请见刊登在 2025 年 3 月 2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
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请见刊登在 2025 年 3 月 29 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
(八)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和《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中关于利
润分配的规定,为回报投资者,结合公司正常经营储备资金及战略发
展资金的需求,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分配利润,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 元(含税)。截至
的 总 股 本 为 934,916,069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已分配的现金红利 28,982,398.14 元)总额 35,526,810.62 元,占本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30.58%。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
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
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
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请见刊登在 2025 年 3 月 29 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九)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殷俊先生、沙海祥先生、刘澎先生、
保罗·拉芬斯克罗夫特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
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请见刊登在 2025 年 3 月 29 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一)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请见刊登在 2025 年 3 月 29 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
融机构申请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二)关于 2025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请见刊登在 2025 年 3 月 29 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请见刊登在 2025 年 3 月 29 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四)关于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的议案
公司提请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结合公司 2025 年中期
实际经营情况,在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决定
在 2025 年中期(半年度报告或者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制定并实施
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关于制定《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的议案
请见刊登在 2025 年 3 月 2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
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关于修订《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请见刊登在 2025 年 3 月 29 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修订《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公告”。
修订后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 年 3 月修订)》披露在 2025 年 3 月 2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另外,会议还听取了如下汇报事项
报告
上述汇报事项请见刊登在 2025 年 3 月 2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