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典新能: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28 20: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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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1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拟以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7 元(含税),
共计派发人民币 120,772,059.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现金分红占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
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八)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张开鹏先生、刘雪峰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开鹏先生、刘雪峰
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
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根据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和《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
了评估,编制了《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关于上市公司
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2024 年审计资质及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编制了《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不断扩展的经营规模,公司及子公司拟
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5 亿元的授信额度,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项,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
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
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效期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有
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外汇风险,
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 2025 年开展总额不超
过 2,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额度。在前述
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有效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盛建华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盛建华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董事潘淑新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淑新回避表决。
  (三)关于公司董事高宝国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高宝国回避表决。
  (四)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张开鹏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张开鹏回避表决。
  (五)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刘雪峰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刘雪峰回避表决。
  (六)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盛建华、潘淑新回避
表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薪酬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 2025 年度的薪酬方案拟定如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其工资标准按其所任职务核定,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
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金,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负责实施。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5 年 4 月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
 (公告编号:2025-017)。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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