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5-040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定价原则合理、公允,
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人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交
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
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属于公司正常经营
行为,交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李耀邦先生与上述议案事项
有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
议案。因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
(二)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预计金额与实际
关联交 2024 年预计金 2024 年度实际发生
关联方 发生金额差异较
易类别 额(含税) 金额(含税)
大的原因
浙江欣杭新
材料有限公 1,500.00 1,101.42 /
向关联 司
方出售 东莞市领冠
商品 新材料有限 - 14.60 /
公司
小计 1,500.00 1,116.02 /
嘉善欧丽精
向关联
密机械有限 55.80 27.90 /
方租赁
公司
房屋
小计 55.80 27.90 /
合计 1,555.80 1,143.92 /
注:公司与东莞市领冠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的偶发关联交易未包含在 2024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公司与东莞市领冠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的标准。该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之内,已经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
(三)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及 2025 年度经营目标,预计 2025 年度将发生的关
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25 年预计金
关联方 累计已发生的交 2024 年实际发生金
类别 内容 额(含税)
易金额(含税) 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浙江欣杭
向关联方 公司基于市场环境
新材料有 车衣材料 4,000.00 1,101.42
出售商品 和需求预计的金额
限公司
合计 4,000.00 1,101.42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欣杭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1MABU4B9B39
成立时间:2022 年 8 月 9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姚庄镇银河路 17-2 号 1 幢 2 层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姚庄镇银河路 17-2 号 1 幢 2 层
法定代表人:郑芸雅
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
经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包装材
料及制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
零售;轮胎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股权结构:郑芸雅持股 55.00%,浙江欧仁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 45.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指标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2,392.34
总负债 60.08
净资产 2,332.26
资产负债率 2.51%
财务指标 2024 年 1-12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37.72
净利润 100.45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欧仁新材料有限公司参股公司,同时公司董事李耀邦
先生担任浙江欣杭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与本公司交易均
能正常结算,且上述关联交易各方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上述关
联方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均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
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
行的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同时参照公司与其他交易对方发生的同类交
易价格,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等市场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公司与
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会形
成公司对关联人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
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上述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议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
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
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
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人对上述福莱新材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