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16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1366 号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新材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福莱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福莱新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福莱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
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福莱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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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福莱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上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福莱新材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
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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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
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15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
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0.43 元,共计募集资金 61,29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000 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56,290.00 万元,已由主
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
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
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226.87 万元(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3,063.13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1〕202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1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向本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 月 3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
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发行认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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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 429,018,000.00 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的方式,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3,830,050
张,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452,570 张,由主承销商包销 7,560 张,共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 4,290,18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42,901.80 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950.00 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41,951.80 万元,已由主承销
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
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362.31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1,589.4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
资报告》(天健验〔2023〕12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3,063.13
项目投入注 1 24,650.09
项目投入注 2 B1 6,000.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注 3 4,528.55
利息收入净额 B2 2,293.46
项目投入注 1 3,545.91
项目投入注 2 C1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注 3 8,361.90
利息收入净额 C2 169.63
项目投入注 1 28,196.00
项目投入注 2 D1=B1+C1 6,000.0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注 3 12,890.45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463.0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8,439.7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439.77
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F1 3,43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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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序号 金 额
差异注 4 G=E-F 5,000.00
注 1系“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总部综合大楼建设项目”
注 2系“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注 3系“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新型材料项目”,该项目分为一期、
二期建设
注 4 2024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 5,000.00
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1,589.49
项目投入注 1 7,959.45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注 2 11,738.99
利息收入净额 B2 696.06
项目投入注 1 8,666.93
C1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注 2
利息收入净额 C2 599.64
项目投入注 1 16,626.38
D1=B1+C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注 2 11,738.99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295.7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4,519.8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4,519.82
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F1 8,519.82
未到期结构性存款 F2 3,000.00
已购买但未到生效期理财 F3 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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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序号 金 额
差异 G=E-F 0.00
注 1系“新型环保预涂功能材料建设项目”
注 2系“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
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
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
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
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5月13日分别与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于2023年9月25日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
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
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
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浙
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丁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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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
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 33050163742700002058 31,394,908.83
专户
示范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
公司嘉善姚庄支行 专户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浙 905101201100044015 1,105.76
专户
江嘉善)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
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 33050163742700002818 1,582,000.68
专户
示范区支行
合 计 34,397,669.85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
嘉兴分行 户
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 募集资金专
股份有限公司丁栅支行 户
合 计 85,198,245.54
(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预计年
产品名
发行方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化收益
称
率
华夏银行 华夏银行股
人民币单 份有限公司 1.3%到
位结构性 浙江长三角 30,000,000.00 2024/12/4 2025/1/3 2.26%之
存款 一体化示范 间
小计 30,000,000.00
此外,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于2024年12月30日申购3,0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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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生效。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和附件 3。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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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福莱
新材 2024 年
一
料股 是 7,795.51 12,324.06 12 月 31 64.61 是 否
期
份有 日
限公
司烟
台分
公司
二 2025 年 6
新型 是 566.39 566.39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期 月 30 日
材料
项目
合 计 - 53,063.13 53,063.13 53,063.13 11,907.81 47,086.45 -5,976.68 - - -72.23 - -
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总部综合大楼建设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的原因是该项目当前阶段受生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产产品结构影响,产品毛利率较低,随着后续生产产品结构优化,效益将逐步提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额为 3,219.0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关于浙江
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第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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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
余额为 5,000.00 万元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0.5 亿元,使用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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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议案》;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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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募投项目“新型环保预涂功能材料建设项目”实现部分产线转固投产,但是因募投项目“新型环保预涂功能
材料建设项目”项目用地实际交付时间晚于预期,于“浙江省嘉善县姚庄经济开发区二期清凉村”建设的厂房及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相应配套工程建设进度相应滞后 6 个月左右;同时结合环保型水性预涂包装材料市场情况,公司决定调整“新型
环保预涂功能材料建设项目”相关产线投建速度,将“新型环保预涂功能材料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由原定的 2025 年 1 月 31 日延后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 274.5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第 586 号)。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月,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0.5 亿元,使用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余额为 3,000.00 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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