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新华文轩
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子斌、邓富民、韩文龙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子斌、邓富民、韩文龙的任职
经历以及其出具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
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
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