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云: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27 21: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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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03        证券简称:江苏博云          公告编号:2025-015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提请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1,060,144.81 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
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93,120,527.67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4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52,111,497.07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如下:
   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99,053,333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股份 1,920,010 股后的 97,133,323 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45,699,984.50 元
(含税),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03.29%。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2024 年现金分红情况
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 年 9 月 6 日,公司披露
了《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 99,053,333 股剔除已回
购股份 1,920,010 股后的 97,133,323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元(含税)。
份 1,920,010 股,回购金额 39,960,541.22 元。
元,占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52.28%。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74,839,981.40    58,279,993.80   59,431,999.8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研发投入(元)                  19,773,519.82     25,471,289.85   25,001,088.76
营业收入(元)                  644,774,068.16   506,230,805.01   516,428,374.8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否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2、2023、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292,551,975.00 元,高于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4 年度
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其他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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