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对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分别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
规范的要求,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对公司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
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
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
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
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充分的审查和评估,认为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过程中,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
的职责。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 1 年,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
的项目负责总监、项目负责经理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审计事项、
时间节点、人员安排等进行审前沟通。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跟进、了
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进度、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
况等,并就相关事项与注册会计师充分沟通。
(三)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客观、公正地对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
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始终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按时完成了公
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表现
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