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27 20: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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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17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会议
由董事长周德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煜邦
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为“《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决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
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
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
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情况,公司财务部起草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
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
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
委员会的职责。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总裁周德勤先生根据 2024 年工作情况,编写了《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对 2024 年度工作的主要方面进行了回顾、总结,并依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公司内
外环境的变化提出公司 2025 年经营计划。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裁周德勤先生所
作的《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4 年度公司
落实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
取得的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
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管理,推动公司持续
稳健发展,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
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
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
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
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
客观性、科学性。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
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2 万元(税前)。由公司
股东委派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2 万元(税前)
                               。在公司担任
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5 年度薪酬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报酬,
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公司与公司董事会于会议当日收到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的函件,根据其相关制度,其委派的非独立董事董岩先生不得在兼职单位
领取薪酬、津贴等报酬,根据函件内容公司 2025 年度不向非独立董事董岩先生发
放董事津贴。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的 9 位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激励办法》领取,其中基本工资及月度绩效工资按月发放,
年终绩效奖金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年度发放。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长兼总裁周德勤先生、董事兼副总裁
计松涛先生、董事兼副总裁黄朝华先生及技术总监于海群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1,323,837.24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21,390,370.48 元。本次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
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1.53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
红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47,101,28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24,706,195 股后的股本 222,395,090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
派发现金红利 34,026,448.77 元(含税),占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 30.57%,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 88,958,036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至 336,059,321 股。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
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
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
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
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报出《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
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
素。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次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
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
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关于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 关 于 申请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
议,及倡议中提出的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上市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
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
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精神要求,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发布了《2024 年度“提
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4 年 8 月 28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
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2024 年度,公司根据“提质增效重回
报”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在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资本
市场形象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公司对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进行了整体评估,同时
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为进一步落实有关工作安排,切实维护全体股东
利益,制定了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
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
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
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
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计划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职业
中介活动;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具体修订内容
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营范围包括: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广;软件开发;仪器仪表销售;电力设施   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仪器仪表销售;
器材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    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
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充电桩销    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充
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    电桩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
线、电缆经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地理   售;电线、电缆经营;信息系统集成服
遥感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    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
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人工智能应用软    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人工智
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    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
务;仪器仪表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   统集成服务;仪器仪表制造;电力设施
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    器材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
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工业机器人    电子设备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
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    工业机器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
关控制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    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工业自动
置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    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雷
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   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
口代理;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    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货
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劳务派遣服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务;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第二类    劳务派遣服务;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
增值电信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职业中介活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
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   劳务派遣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测绘服务。(依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测绘服务。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
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拟定为 2025 年 5 月 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地点为北京
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航星科技园航星 1 号楼 6 层会议室。具体会议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的《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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