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谢荟)
本人自2024年4月29日起担任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秉持勤勉尽责、诚信履职、独立判断的职业
准则,积极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定期报告、对外
担保等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作用。在履职过程中,始
终将投资者权益保护置于首位,针对利润分配方案等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议案,通
过专项沟通强化权益保障机制,切实提升公司治理规范性与决策透明度。现将本人
在报告期内的履职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本人谢荟,男,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
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深交所董秘资格。2007年7月至2016年2月任上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赣州盛虔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上海分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11月至今任赣州德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
理。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经自查,在任职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原则,本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独立
客观履行职责,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对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建议和思路,并对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自2024年4月2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年度,本人应出席公司董事会会
议三次、股东大会一次,本人实际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三次、未列席公司股东大会,
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
独立董事的要求规范履职,依法合规出席董事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
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勤勉义务。经审慎评估后,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
项均予以支持性表决,未出现发表反对意见的情形,有效保障了决策程序的规范性
和决议的有效性。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
的工作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存在董事离任情况,公司共召开两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于2024年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定期报
告、财务会计报告、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加强了
对公司内控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和审查,促进了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在2024年度履职期间现场工作时间为15天,现场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
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地考察、与管理层现场
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方面工作。本人通过多频次的现场检查及时获悉公司
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实时动态;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其他
成员、管理层等积极开展内控审查监督。本人持续关注媒体和网络上关于公司的报
道。不断完善重大事项进展追踪体系,确保公司治理透明度与决策时效性。
(四)与外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关注定
期报告的工作计划,主动跟进年报审计的计划、进展,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审计划及
关注的重点事项,以及就初步审计结果进行充分沟通,并与公司管理层就经营中的
重点问题展开深入讨论,确保审计报告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此
外,在审核定期报告的过程中,严格履行保密职责,坚决防止内幕信息泄露以及内
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运营状态和潜在的经营风险,依托财会专业知
识背景,对定期报告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在决策过程中,坚持独立判断、审慎行事,
通过发表客观意见有效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持续关注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合规性,确保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的监督,确保所有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以增强公司
的透明度和市场信任度。关注证监会、深交所最新的法规修订,认真学习《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不断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明确规定,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充分发挥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以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报告
期内,重点关注并发表意见事项如下: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
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真实、完整的反应了所属报告期的相关财务数据,
向投资者展现了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流程严格
把关,相关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
情况。
报告期内,为推动三家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其对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为
子公司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苏州兴禾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和上海海曦技术
有限公司的合理的银行融资需求提供担保。担保的行为符合《公司法》及《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除上述担
保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范性和经营透明度,在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发挥了专业监督作用。展望2025年,
本人将秉持专业审慎的工作原则,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及《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持续强化履职深度与效率;重点围绕完善董事会科
学决策机制、提升董事会领导效能等维度,着力优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机制,
通过严格把控专项意见发表、关联交易审查等环节,切实维护治理结构的客观公正,
全方位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谢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