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通科技: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27 12:16:5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
      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
      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
      指公司持股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以下合称“媒体”)
      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
      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四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
      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五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
      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六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
      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
      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与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机构的汇报沟通、信息沟通、信息上报等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对媒体信
      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
      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
      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汇报舆情及时上报董事会秘
      书、舆情工作小组,并具体组织、落实舆情工作组的相关决策部
      署,公司其他部门应当予以配合、执行。
第九条   公司及分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
      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证券事务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
      瞒报、漏报;
      (三)根据公司舆情工作小组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反应及处理;
      (四)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条   公司及分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
      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十一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及时更新并整理归
       档备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
       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
       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
       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披露
       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
       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
       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
       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维护形象。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
       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三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及分子公司各职
       能部门(包括相关人员及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汇
       总整理并将有关情况汇总至证券事务部,由证券事务部汇总、整
       理后及时汇报至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相关的情况后,及时向舆情工作组报告,
       第一时间采取处理措施;
       (三)对于相关内容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才能确定的,也必须
       积极推进,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反应;
       (四)若发现各类舆情信息涉及公司的不稳定因素时,需立即向
       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   各类舆情信息处理措施: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在董事长
       的领导下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
       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证券事务部
       和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
       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避免虚假不实或片面夸大的报
       道。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
       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
       道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
       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
       作,减少投资者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
       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当
       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五)对编造、伪造、发布、传播公司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
       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
       体的侵权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对危机处理结果进行全面评估,加强危机管理意识,总结
       经验,不断提升在危机中的应对能力。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公司及分子公司各职能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公司未公开的重大
       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
       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
       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
       当事人内部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
       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
       保密义务,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
       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
       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
       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
       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在任何时间,本制度如与国家有效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惠通科技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