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升电子”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盟升电子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352 号),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0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272,641.51 元(不含
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4,727,358.49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90838 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
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盟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升科技”)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
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63)披露,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方向 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号 额
电子对抗装备科研及生产中心
建设项目
合计 301,365,500.00 294,727,358.49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
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电
子对抗装备科研及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募投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截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
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2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
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8)。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 万元(含 18,000.00 万元)的可转
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世能 李明晟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