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5-048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无需再行提交股东会批准。
●本集团的业务模式导致下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不影响本集团的独立
性。
一、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的审议程序
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公益捐赠的议案,批准控股子公司复
星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于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出资人民币 500 万元通过共享基
金会开展公益捐赠。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批准本公司
与复星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及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
同)与复星财务公司 2023 年至 2025 年的日常关联交易上限。有关详情请见本公司
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和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和《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
会及 2022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以下简称“国药控股”)续签产品/服务互供框架协议的议案,批准本公司与国药
控股续签《产品/服务互供框架协议》及该框架协议项下本集团与国药控股及其控股
子公司 2023 年至 2025 年的日常关联交易上限。有关详情请见本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易预计的公告》和《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简称“复星国际”)续签持续关联/连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批准本公司与复星国际
续签《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框架协议》
(包括涉及房屋承租、出租业务的协议各 1 份)
以及《产品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及该等框架协议项下本集团与复星国际及/或其
联系人 2024 年各项交易之预计上限。有关详情请见本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6 日发
布的《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预计的议案,批准本集团 2024 年其他日常关联交易之预计(已经相关股东大会、董
事会批准的持续/日常关联/连交易及其 2024 年预计上限除外)。有关详情请见本公
司于 2023 年 12 月 16 日发布的《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生物医药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其中包括)批准上
海复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受托担任深圳市鹏复生物医药产业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生物医药产业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
日发布的《关于参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受托担任基金管理人暨新增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告》。
二、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相关审议程序
内发生,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交易类别 关联方简称 交易内容
预计额 实际发生额
注1
国药控股 医药产品、医疗器械等 2,800,000 557,908
注2 医药产品、诊断产品、
复星国际 3,000 2,178
医疗器械等
医药产品、诊断产品、
复星公益基金会 3,000 480
医疗器械等
向关联方 注1 医药产品、诊断产品、
北京金象 500 0
销售原材料 医疗器械等
或商品 直观复星上海 医疗器械等 0 1
苏州基金、天津基
注 1、3 医疗器械等 0 88
金
医药产品、诊断产品、
联合健康险 0 105
医疗器械等
小计 / 2,806,500 560,760
注1 医药产品、原料、试剂、
国药控股 114,000 45,187
医疗器械等
向关联方
注2 定制产品、日用品、食品
采购原材料 复星国际 3,000 1,634
及饮品、文化及创意产品等
或商品
直观复星上海 医疗器械等 0 1,719
小计 / 117,000 48,540
注1
国药控股 提供劳务 130 49
注2
复星国际 提供劳务 7,000 1,945
注4
复星凯瑞 提供劳务 3,000 313
直观复星上海 72
提供劳务 200
直观复星香港 0
联合健康险 提供劳务 3,000 1,482
向关联方
苏州基金、
提供劳务 注 1、3 提供劳务 4,000 2,714
天津基金
深圳生物医药
提供劳务 2,750 2,228
产业基金
通德股权 提供劳务 0 6
注1
淮海医院 提供劳务 0 662
小计 / 20,080 9,471
注1
国药控股 接受劳务 8,450 179
注2
复星国际 接受劳务 8,000 4,254
联合健康险 接受劳务 2,000 847
接受
通德股权 接受劳务 1,000 993
关联方
直观复星上海 181
劳务 接受劳务 500
直观复星香港 0
注4
复星凯瑞 接受劳务 500 125
注1
淮海医院 接受劳务 0 101
交易类别 关联方简称 交易内容
预计额 实际发生额
注1
北京金象 接受劳务 0 3
小计 / 20,450 6,683
注2
复星国际 房屋出租及提供物业管理 1,000 162
注4
复星凯瑞 房屋出租及提供物业管理 1,500 393
通德股权 房屋出租及提供物业管理 200 90
房屋出租及
直观复星上海 房屋出租及提供物业管理 100 24
提供物业管理
苏州基金、
注 1、3 房屋出租及提供物业管理 1,500 996
天津基金
小计 / 4,300 1,665
注2
房屋承租及 复星国际 房屋承租及接受物业管理 8,000 4,472
接受物业管理 小计 / 8,000 4,472
现金、医药产品、诊断产品、
复星公益基金会 6,500 7,457
通过关联方 医疗器械等捐赠
注5
捐赠 共享基金会 现金捐赠 500 500
小计 / 7,000 7,957
使用关联方
授出的 使用信用额度(日最高额) 200,000 178,980
信用额度
复星财务公司
于关联方存款 存款(日最高额) 200,000 189,986
接受其他
服务手续费 100 0
金融服务
小计 / 400,100 368,966
合计 / 3,383,430 1,008,514
注 1:指“其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单位”。
注 2:指复星国际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单位,但不包括本集团。
注 3:系平行基金。
注 4:复星凯瑞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并不再是关联方。
注 5:本集团通过复星公益基金会、共享基金会实施社会公益捐赠。
交易类别 关联方 预计额与实际发生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本集团与从事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与分销业务的国药控股存
向关联方采购 在上下游关系,日常经营往来不可避免。2024 年预计额中考
原材料或商品 虑了双方已经/可能新购并控股子公司/单位以及业务发展所
注6
导致的预计交易增量。
国药控股
本集团与从事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与分销业务的国药控股存
向关联方销售 在上下游关系,日常经营往来不可避免。2024 年预计额中考
原材料或商品 虑了双方已经/可能新购并控股子公司/单位以及业务发展所
导致的预计交易增量。
注 6:指“其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单位”。
关联关系介绍
关联方简称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说明
系本公司联营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因本
国药控股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国药控股
之董事,国药控股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因复星国际与本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
复星国际 复星国际有限公司
人,复星国际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因本公司董事兼任复星公益基金会之
复星公益
上海复星公益基金会 理事,复星公益基金会构成本公司关联
基金会
方。
系本公司联营公司。因本公司董事兼任
北京金象 北京金象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象之董事,北京金象构成本公司
关联方。
系本公司联营公司。因本公司董事兼任
直观复星医疗器械技术(上海)
直观复星上海 直观复星上海之董事,直观复星上海构
有限公司
成本公司关联方。
系本公司联营公司。因本公司董事、高
苏州复健星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苏州基金 级管理人员兼任苏州基金之投委会成
(有限合伙)
员,苏州基金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系本公司联营公司。因本公司董事、高
天津复星海河医疗健康产业基金
天津基金 级管理人员兼任天津基金之投委会成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员,天津基金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系本公司联营公司。因本公司董事兼任
联合健康险 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健康险之董事,联合健康险构成本
公司关联方。
因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复星凯瑞
复星凯瑞(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其时非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董事,
复星凯瑞
(原名复星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复星凯瑞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再构成关联方。
系本公司联营公司。因本公司董事兼任
直观复星香港 直观复星(香港)有限公司 直观复星香港之董事,直观复星香港构
成本公司关联方。
关联方简称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说明
系本公司联营公司。因本公司董事、高
深圳生物医药 深圳市鹏复生物医药产业私募股权 级管理人员兼任深圳生物医药产业基
产业基金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之投委会成员,深圳生物医药产业基
金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系本公司合营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因本
通德股权 通德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兼任通德股权之董事,通德股
权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系本公司联营公司。因本公司董事兼任
淮海医院 淮海医院管理(徐州)有限公司 淮海医院之董事,淮海医院构成本公司
关联方。
因本公司董事兼任共享基金会之理事,
共享基金会 共享基金会有限公司
共享基金会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系本公司联营公司。因复星财务公司与
复星财务公司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本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复星财务公
司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本集团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后,提请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
表决时,关联董事吴以芳先生、王可心先生、关晓晖女士、文德镛先生、陈启宇先
生、徐晓亮先生、潘东辉先生和陈玉卿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 4 名董事(即 4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集团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除通过关联方实施社会公益捐赠外),同与非关联方进行
的该类交易在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等方面基本一致;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集团业务覆盖药品制造与研发、医疗器械与医学诊断、医疗健康服务等
领域,与从事药品/诊断/医疗器械研发、生产、流通业务的关联方企业存在上下游
关系,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地发生购销、服务等业务往来。此外,关联方可提供的
产品和服务主要为满足本集团日常业务运营中的不时需求,该等产品及服务的供应/
提供可为本集团提供更多替代选择。
(2)承租、出租房屋系主要用作本集团或关联企业日常经营之场所。
(3)复星财务公司所提供之金融服务有利于丰富本集团存贷款业务渠道、提高
本集团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提高存款收益并降低整体存款风
险以及提高与外部金融机构的议价能力。
为基础、经相关方协商确定,故定价依据公允、合理;该等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
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集团业务模式导致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不影响本集团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