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3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三
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于2025年3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监事、高管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缺额1
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30,123,882.82 元。2024 年度母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为 -55,672,643.66 元 , 母 公 司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现
金状况,公司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43,435,218.20 元(含税)
,占
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63%,且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2024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
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267,778,730.54 元。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为方便测算,假设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434,352,182 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约 1.00 元(含税),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 0.10 元(含税)
。
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公
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相关经营现状,为了更加客观、公正
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
司董事会同意对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金融资
产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的
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末金融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通过违约风
险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
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拟对 2024 年末金
融工具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值损失计提方法,计算资产负债表日应计提预期信用损失为
款计提 1,808,482.85 元。应收账款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电费
收入计提的坏账准备。其中主要客户计提坏账金额为:国网宁夏电力
有限公司计提 40,604,713.33 元,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德州供电公司
计提 627,114.64 元,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计提 497,156.71 元,国网
山东省电力公司济南供电公司计提 327,721.84 元。
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2024 年度公司合并报
表利润总额相应减少 44,661,467.71 元。
以上数据已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关于将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
文亮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米文莉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柳向阳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公司 2024 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环
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公司 2025 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绩效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兼任本公司高管的董事赵继伟、杨宁、郑小晨回避表
决后,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关于调整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长对外投资和融资决策权
额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缩短决策流程,保证设立和建设项目公司的
及时性和便利性,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2025年度董事长对外投资和融
资决策权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
以下事项行使决策权
(一)单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当年度累计金额不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的公司对外投资,包括投资设立企
业和对所投资企业的增资和/或股权转让或收购;
(二)单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当年度累计金额不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的公司融资;……”
拟将 2025 年度董事长对外投资决策权额度调整为:单项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4,000 万元及以下)
、2025 年度累计金额不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8%(8%及以下)的公司对外投资,
包括投资设立企业和对所投资企业的增资和/或股权转让或收购。
拟将 2025 年度董事长融资决策权额度调整为:单项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8,000 万元(8,000 万元及以下),2025 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10%及以下)的公司融资。
上述调整后的对外投资和融资决策权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5 年度授信额度
计划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5 年度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各自的项目建设、融资置换及基础设施建设。
均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在融资范围内开具各类保函等融资业务。
具体金额视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公司及子公司的
实际需求确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审议。上
述授信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有效。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委托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长
与金融机构签署各类法律文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其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前述项目融资贷款、基础设施建
设贷款、EPC总承包单位垫资建设及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保函提供担
保。具体情况如下:
授信额度。金融机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且
要求将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借款主体相应出资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由其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的
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由其项目地的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在该额度
范围内,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
授信额度,均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在融资范围内开具各类保函等融资
业务。金融机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该额度
范围内,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
设的模式。在该模式下,公司拟将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及该项目投产
后产生的电费收费权向 EPC 总承包单位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额度为
EPC 合同对应的应付账款。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
议。
上述担保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有
效。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委托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长
与金融机构签署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5 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其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
》的规
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5 年中期进行分红。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安
排如下:
公司拟于 2025 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
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的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
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订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后实施。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关于公司与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合作暨共同出资
设立新能源公司的议案;
机会、完善公司的战略布局,公司董事会同意与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广西能源集团”)组成联合体共同申报风电项目。截
至目前,拟共同申报 10 个风电项目,约 140 万千瓦;取得了广西壮
族自治区 2024 年度 7 个陆上风电项目共 85 万千瓦的项目建设指标。
事会同意一级全资子公司柳州嘉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
嘉泽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6,100 万元与广西能源集团共
同设立广西能源集团柳电(鹿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
能源鹿寨公司”),柳州嘉泽公司持股比例为 35%,共同投资开发鹿
寨 50 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广西能源鹿寨公司首期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柳州嘉泽公司首期出资额为人民币 350 万元;剩余出资根据项
目开发实际需要,自广西能源鹿寨公司成立之日起 5 年之内,由股东
方按比例分期注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
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合作暨共同出资设立新能源公司的公
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关于公司投资建设风电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投资建设 442.4MW 风电项目,项目名称为鸡东县
博晨新能源有限公司 200MW 风电项目、鸡东县博祥新能源有限公司
设单位均为公司下属公司。上述拟投建风电项目估算总投资共计约人
民币 264,992.83 万元,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避免影响项目工程进度,
公司董事会同意经营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开展前期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
设风电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投资建设黑龙江省密山市 100MW/400MWh 共享储
能电站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公司下属公司。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
币 41,052.08 万元,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避免影响项目工程进度,
公司董事会同意经营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开展前期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
设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一)关于向三级全资子公司鸡东县博晨新能源有限公司增
资 18,900 万元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二级
全资子公司宁夏嘉盈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向三级全资子公司鸡东县
博晨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 18,900 万元进行前述风电项目建设,增资
后鸡东县博晨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9,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公司自有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
设风电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二)关于向三级全资子公司鸡东县博祥新能源有限公司增
资 19,100 万元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二级
全资子公司宁夏嘉盈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向三级全资子公司鸡东县
博祥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 19,100 万元进行前述风电项目建设,增资
后鸡东县博祥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9,2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公司自有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
设风电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三)关于三级全资子公司开展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的议
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三级全
资子公司鸡西市泽瑞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开展??江省鸡东永和抽水
蓄能电站前期工作。
公司将根据前期工作进展状况,在条件具备后,按规定履行核准
程序并适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级全
资子公司开展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四)关于设立二级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一级全
资子公司上海嘉嵘新能源有限公司下设立二级全资子公司宁夏嘉嵘
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进行风电项目建设;注册资本 5,000 万元,资金
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经营范围为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
业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等。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五)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式,审议前述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中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第八项、第十二
项、第十四项至第二十二项议案均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