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二、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三、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1:《关于拟签署商业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会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 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其代理人的
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股
东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事宜。
二、 为保证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
前 10 分钟到会议现场向大会秘书处办理签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须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办理登记手续:(1) 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
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2) 自然人股东凭股
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
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登记。经验证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方可领取会议
资料,出席会议。
三、 参会股东或其代理人如果迟到,在表决开始前出席会议的,可以参加
表决;在表决开始后,不得参加表决,但可以列席会议;迟到股东或其代理人不
得影响股东会的正常进行。
四、 股东出席大会,依法享有股东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规则。
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秘书处有权采取必要
的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会议召开过程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
拍照。
五、 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各项权利。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请先举手示意,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
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本次会议在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可进行大会
发言。
六、 对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出的问题,由主持人指定相关人员做出答复或者
说明。对于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将在保密的基础
上尽量说明。
七、 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股东问题结束后,股东或其代理人即进行表
决。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八、 股东会的所有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为准。
九、 现场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大会开始后将推选两名股东代
表参加计票和监票,由监事代表、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十、 参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以其所持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审议事项
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对应的选项栏打
“√”,每一表决事项只限打一次“√”。多选或补选均视为无效票,做弃权处理。字
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
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
二、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三、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2 日(星期三)10 点 00 分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 年 4 月 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 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光华长安大厦 1 座 15 层
五、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六、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利刚先生,董事长无法现场主持会议时,由半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七、 会议出席对象: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
东);
八、 会议议程:
议案 1:《关于拟签署商业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 1
关于拟签署商业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
定,现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请股东会讨论,内容如下:
公司与控股股东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江集团”)
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华年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年文旅”
)签署《商
业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互利共赢”的原则,就华年文旅旗下所有业态的商业合作开发等方面开展深度合
作,共同推动华年文旅旗下业态的营收增长,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公司为
华年文旅旗下各类经营性资产的商业开发进行咨询统筹、营销品牌推广等服务。
合作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协议总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含税)。
湘江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公司与湘江集团全资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
提供咨询统筹、营销品牌推广等服务,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构成关联交易。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签署商业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9)。
本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
议。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