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4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独立董事,会
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闫忠
文先生担任会议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
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5 年度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
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规定、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
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对该事项表示同意,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
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
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规定、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
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对该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闫忠文、金勇军、武龙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决议签字页】
独立董事:闫忠文
独立董事:金勇军
独立董事: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