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5 证券简称:中复神鹰 公告编号:2025-008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456,950,160 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4 月 7 日。(因 2025 年 4 月 6 日为非交
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复神
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37 号),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复神鹰”)获准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900,000,000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31,155,943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8,844,057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
为 2 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该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
量为 456,950,16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0.77%,将于 2025 年 4 月 7 日起上市流
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
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及《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股份承诺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1.自中复神鹰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由该部
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提议由中复神鹰回购该部分
股份。
于发行价。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
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中复神鹰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中复神鹰回购该等股份。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相关规定作除权、
除息处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转让、减持
另有要求的,则本公司按相关要求执行。
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给发行人,则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公司其他股东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1.自中复神鹰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由
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提议由中复神鹰回购该
部分股份。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转让、减持
另有要求的,则本公司按相关要求执行。
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发行人,则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
公司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按照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公司出具的
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
减持中复神鹰股票。
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
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中复神鹰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司承诺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中复神鹰所有。
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
事项,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东已
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
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
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中复神鹰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异
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456,950,1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77%,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4 月 7 日(因 2025 年 4 月 6 日为非交易
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
剩余限
持有限售股 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
序 售股数
股东名称 数量 总股本比 通数量
号 量
(股) 例 (股)
(股)
(%)
合计 456,950,160 50.77 456,950,160 0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
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456,950,160 /
特此公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