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自成立以来,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直专业从事石英
晶体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由于公司外销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外销业务主
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
较大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和对冲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对公司带来的不
良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业从事石英晶体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由于公司外
销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大幅
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和
对冲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对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不含 5,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
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
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外币币种包括美元、日元等。拟开展的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
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该等交易对方不得与
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根据公司外销业务规模及需求情况,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用,但任一时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需要依照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
比例的保证金及期权费外,不需要投入资金。该保证金的缴纳比例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具
体协议确定,但保证金的缴纳上限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 50%。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部分产品需要出口境外,同时公司存在从境外进口原材料和设备等的需要。受
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使公司经营可能面临的不确
定因素增加。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资产、负债
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与业务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
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因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
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公司已制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
制度》,作为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其对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的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信息保密与隔离措施、内部
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的保证外汇套期保值相关业务
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因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有可行性。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控措施不完善而导致的风险。
或其他情形,导致合约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关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相关风险。
金的管控,严格履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大变化时,及时调整外汇套期保值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六、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规避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和防范因汇率波动导致的汇率风险、降低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进行以投机为目
的的外汇交易。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
规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
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