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转让《船舶建造合同》暨变更
担保对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后的被担保人的名称:上海兴通链发航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兴通链发”),为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 变更后的担保金额:公司对兴通链发提供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 本次变更子公司船舶建造合同及担保对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对外投资和提供担保概述及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1+2+1”战略发展规划及国际化学品航运市场的供需情况,为把
握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扩大运力规模,提升客户服务能力,提高国际市场份额
和市场竞争力。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投资建造不锈钢化学品船舶暨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4.00 亿元人民币建造 2 艘
钢化学品船舶,并为 2 艘 25,900 载重吨甲醇双燃料外贸不锈钢化学品船舶建造
合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60 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2024 年 11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投资建造不锈钢化学品船舶暨提供担保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签订 2 份《船舶建造合同》
(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7 个工作日内,公司就兴通开诚 2 个
船舶建造项目分别向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分期出具关于进度款的《不可撤
销的付款保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投资建造不
锈钢化学品船舶暨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与厦门建发供应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工作进展
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厦门建发供应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合资合
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厦门建发供应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
供应链物流科技”)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就建造、购买液货危
险品船舶从事国际运输经营开展合作。2025 年 1 月 6 日,合资公司兴通链发在
上海市成立。
成立兴通海鸥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通海鸥”)、兴通海燕航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兴通海燕”),准备从事液货危险品船舶国际运输。
三、转让《船舶建造合同》并提供担保的情况
为推进公司与建发供应链物流科技的合作,拟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兴通开诚
海燕,并按合资公司双方的持股比例为兴通链发就船舶建造项目出具保函、申请
借款/融资提供担保。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拟转让《船舶建
造合同》并提供担保的签署等全部相关的事宜。
四、变更后的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上海兴通链发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MAE9GUGU7F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 25,600.0000 万元整
(四)法定代表人:陈其德
(五)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国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运输。(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际船舶管理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船舶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六)成立日期:2025 年 1 月 6 日
(七)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心路 723 号 13 幢 65210 室
(八)股权结构:兴通股份持股 51%,建发供应链物流科技持股 49%
(九)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十)信用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变更子公司船舶建造合同及担保对象的影响
(一)本次变更子公司船舶建造合同的影响
公司变更子公司 2 艘 25,900 载重吨甲醇双燃料外贸不锈钢化学品船舶建造
合同主体,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与建发供应链物流科技的合作。本次变更符合
公司“1+2+1”战略发展规划,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变更担保对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变更担保对象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国际海
运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
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本次变更子公司船舶建造合同及担保对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因经济发展周期、国际贸易变化、政治格局、金融环境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的影响,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
经济、全球地缘政治、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诸多变化,关注投资标
的经营情况,结合实际情况,动态评估风险并同步调整风险应对策略,保证公司
健康可持续发展。
七、董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子公司船舶建造合同符合公司“1+2+1”战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事项。
本次变更担保对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公司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财
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
额为人民币 137,619.38 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 54.04%;其中,银行授信担保总额 48,935.38 万元,
占净资产的 19.22%;船舶建造项目担保总额 88,684.00 万元,占净资产的 34.82%。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