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5-008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0/9,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沈锦良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4,000 万元~5,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23.91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223.9165 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40%
实际回购金额 4,805.7990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8.30 元/股~23.90 元/股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决定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和/或自筹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21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2024 年 10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江苏华盛锂电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
根据《回购报告书》约定:“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由于公司在回
购期限内实施了现金分红,因此公司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的数量进
行了相应调整。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4.21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3.91 元/股(含),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1,672,940 股至 2,091,175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
至 1.31%。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
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式 首 次 回 购 公 司 股 份 , 并 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展情况的相关公告,及时履行了股份回购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2024 年 11 月 4 日、2024 年 12 月 4 日、2025 年 1 月 3
日、2025 年 2 月 7 日、2025 年 2 月 11 日、2025 年 3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 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公告编号 2025-004)、《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公告编号:2024-070)、(公
告编号:2025-001)(公告编号:2025-003)(公告编号:2025-006)。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239,16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9,500,000 股的比例为 1.40%,回
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3.90 元/股,最低价为 18.3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根
据市场情况合理实施回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达到最
低限额,公司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并拟以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及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新一轮的回购。基于以上考虑,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江苏华盛锂电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属于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有利于公司提升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的资
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五、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股 5%以上的股东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均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六、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96,985,607 60.81 96,985,607 60.8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2,514,393 39.19 62,514,393 39.19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148,232 0.72 3,387,397 2.12
股份总数 159,500,000 100.00 159,500,000 100.00
七、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已回购股份共计 2,239,16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9,500,000 股的比例
为 1.40%,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
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
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则公司未使用部分
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