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年
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保持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与联系,加强对其履职情况的监督。现将本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
计工作的监督与评价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
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
构的资格。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 2023 年年度审计事项进行
了评价,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并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其为 2024 年年度审计机
构。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将聘任中审众环为 2024 年年度审计
机构事宜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聘任中审众环为公
司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在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对其执业情况及履职能力进行了
审查。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审查
了年审前的准备工作。
审项目组按审计进度开展年审工作,并加强年度重点审计事项的关注,了解年审
进度及审计中遇到的困难。年审项目组对审计委员会督促事项进行了回复。
通,并于 2025 年 3 月 4 日召开线上沟通会,对 2024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
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年中审众环的年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并提议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
三、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中审众环审计了公司财
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
报表附注。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合并及
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审众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
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认为,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
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对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的专业资质、执业能力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年审注册
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按时完成了公司
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