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5-007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到
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
有效。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资金状况,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以提高资金收益,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有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为公司获取更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是
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而定,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同时,
公司通过加强财务管控,保障资金安全,本议案涉及表决事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包
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监事会认为:截至本次监事会召开之日,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达到最低
限额,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同意提前
终止股份回购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终
止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
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方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09)。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