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6 证券简称:日播时尚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
项目 名称
江苏远宇电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华盈开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共青城福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丰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横琴旭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重庆聚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一村隽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隽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嘉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扬州同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 梁丰及阔元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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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声明
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
息,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保证本报告书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并对所提供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
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
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
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
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节,本人或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公司股票的
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
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
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
真地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
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就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完
整情况出具承诺函,保证其将及时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为本次交易事项所提供的
有关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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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承诺,如本次交易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
调查结论以前,将不转让届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
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其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
请,其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交易
对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能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交易对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并负有法律责任,承诺将自
愿锁定的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承诺: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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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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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
十、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行政处罚(与
九、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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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或者估值机构的独立性、评估或者估值假设前
八、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
九、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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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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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
十、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十一、其他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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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报告书、重组报告书 指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重组预案 指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 日播时尚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茵地乐 71%
指
次重大资产重组 股权,并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日播时尚、上市公司、公
指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
上海阔元 指 阔元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茵地乐、中科来方、标的 四川茵地乐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中科来方能源
指
公司、交易标的 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 指 交易对方持有的茵地乐 71%股权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远宇投资、华盈开泰、福创投资、丰翊投资、旭凡投资、重庆
资产的交易对方、远宇投 指
聚塘、一村隽澄、隽涵投资、嘉愿投资、同赢创投
资等 10 名交易对方
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
指 梁丰及阔元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
江苏远宇电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武进远宇电子(集
远宇投资 指 团)公司、江苏远宇电子集团公司、江苏远宇电子有限公司、
江苏远宇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华盈开泰 指 海南华盈开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隽涵投资 指 无锡隽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村隽澄 指 无锡一村隽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福创投资 指 共青城福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丰翊投资 指 宁波丰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旭凡投资 指 珠海横琴旭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重庆聚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常州聚人股
重庆聚塘、常州聚人 指
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嘉愿投资 指 嘉兴嘉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扬州同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福建平潭同
同赢创投 指
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科院成都有机 指 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有限公司
璞泰来 指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659.SH)
南京市庐峰新能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庐峰新能 指
伙),曾用名福建省庐峰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日播控股 指 上海日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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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是经国家民政部注册批准,由电池工业及相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 指 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
体,其党建领导机关是国务院国资委党委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注册
指
协会 的国家一级行业协会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税务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国务院办公厅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生态环境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住建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能源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
国家邮政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
教育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农村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国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海关总署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GGII 指 高工产业研究院,是专注于锂电行业的第三方研究机构
EVTank 指 专注于电动汽车、储能及其相关产业链的研究机构
最近三年 指 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
最近两年、报告期 指 2023 年和 2024 年
最近一年 指 2024 年
审计、评估基准日 指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止的期间
定价基准日 指 日播时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
华泰联合证券、独立财务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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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力律师、法律顾问 指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众华会计师 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联评估、评估机构 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再融资注册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
《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 指
重组》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释义
一种二次电池(充电电池),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
锂电池 指
间移动来进行工作
锂电池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正极材料的性能直接影响锂电池
正极材料 指 的各项性能指标,具体包括三元正极材料、钴酸锂正极材料、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锰酸锂正极材料等
锂电池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用于锂电池负极上的储能材料,
负极材料 指
包括石墨负极材料、硅基负极材料等
锂电池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主要用于固定正极、负极和隔膜等
锂电池粘结剂 指 材料,增强电池的结构强度,提高电池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对
电池电化学性能有重要影响
聚丙烯酸,一种水溶性高分子聚合物,能与金属离子、钙、镁
PAA 指 等形成稳定的化合物,常用于电池粘结、水处理、涂料造纸等
领域
羧甲基纤维素钠,是一种线性高分子离子型纤维素醚,能够吸
CMC 指 水膨胀,在水中溶胀时,可以形成透明的粘稠胶液,主要用于
水性体系负极材料的粘结剂
丁苯橡胶,具有一定的粘结强度以及良好的机械稳定性和可操
SBR 指
作性,常用在电池业作为粘结剂
聚偏氟乙烯,是一种具有高介电常数的聚合物材料,具有良好
PVDF 指
的化学稳定性、温度特性、机械性能和加工性
聚丙烯腈,由单体丙烯腈经自由基聚合反应而得到,因其小孔
PAN 指 径、高孔隙率、大比表面积和良好的吸附性能,被广泛应用于
空气和水体过滤材料
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一种高效、环保的电池,包括各类
新能源电池 指 锂电池、燃料电池等。它是一种基于可再生能源的科技创新,
旨在实现能源消耗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
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
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
新能源汽车 指
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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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腈橡胶,是由丁二烯和丙烯腈经乳液聚合法制得的,是耐
NBR 指 油、耐老化性能较好的合成橡胶,广泛用于密封件、胶管、油
箱等耐油性橡胶制品
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由甲基丙烯酸酯聚合成的高分子化合物,
PMMA 指 具有良好的光学性能,广泛用于建筑、汽车、医疗器械、广告
照明、光纤材料等领域
指苯乙烯和丙烯酸酯构成的苯丙乳液,用于涂料时可提高涂膜
苯丙 指
的耐水性、耐碱性、硬度、抗污性和抗粉化性
全称为 N-Methyl pyrrolidone,中文名称为 N-甲基吡咯烷酮,
NMP 指 是一种有机物,广泛应用在化工、树脂塑料、涂料、油墨、染
料、农药、锂电池、电子等行业中
丙烯酸 指 一种有机化合物,主要用于制备丙烯酸树脂
标的公司所用锂盐主要指氢氧化锂,一种无机化合物,化学式
锂盐 指
为 LiOH,为白色四方系结晶体或白色粉末,主要应用于润滑
剂、净化剂、催化剂和锂电池正极材料制备等
锂电池内部进行电化学反应时,用来分隔正极和负极以防止两
隔膜 指
者直接反应而发生短路的一层薄膜
磷酸铁锂,化学式为 LiFePO4,是一种橄榄石结构的磷酸盐,
LFP 指 用作锂电池的正极材料,主要用于锂离子动力电池和锂离子储
能电池
一种在乳液聚合反应过程中完全不含乳化剂的乳液聚合技术。
该技术是在传统乳液聚合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克服了传统
无皂乳液聚合 指
乳液聚合中由于乳化剂的存在而引起的聚合物在电性能和表面
性能方面的缺陷
在正极极片的边缘处涂上一层保护材料。这种保护材料通常是
正极边涂 指 由一种特殊的聚合物材料制成,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和化学稳
定性,起到保护电池的内部结构的作用
Production Material Control 的缩写,是指对生产计划与生产进
PMC 指 度的控制,以及对物料的计划、跟踪、收发、存储、使用等各
方面的监督与管理和呆滞料的预防处理工作
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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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公司
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一)重组方案概况
交易形式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茵地乐 71%股权,并向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梁丰先生及其控制的上海阔元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及支付
交易方案简介 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互为前提,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
分,其中任何一项因未获批准或其他原因而无法付诸实施的,则另一项亦不予实
施。
交易价格
(不含募集配 142,000.00 万元
套资金金额)
名称 四川茵地乐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71%股权
主营业务 锂电池粘结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交易标的
符合板块定位 □是 □否 ?不适用
其他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 □是 ?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是 ?否
构成关联交易 ?是 □否
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
交易性质 ?是 □否
大资产重组
构成重组上市 □是 ?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 ?有 □无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 ?有 □无
其它需特别说
无
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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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标的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标的 本次拟交易
基准日 评估方法 评估结果 增值率 交易价格
名称 的权益比例
茵地乐 收益法 200,500.00 103.40% 71% 142,000.00
月 31 日
(三)本次重组的支付方式
本次重组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支付方式
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 可转 向该交易对方
序号 交易对方
比例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债对 其他 支付的总对价
价
合计 茵地乐 71.00%股权 25,900.00 116,100.00 142,000.00
(四)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发行情况
境内人民币
股票种类 普通股(A 每股面值 1.00 元
股)
上市公司审
议本次交易
事项的第四
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 前 6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
届董事会第
交易均价的 80%
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
发行数量 161,699,158 股,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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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是 ?否
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如用于
认购该等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
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
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该部分股
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以任何形式转让。其中,一村隽澄及隽涵投资以间接持有的标的
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安排。
为确保交易对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
的新增股份除须遵守上述锁定安排外,还应根据标的公司于业绩
承诺期间内各年度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分三期进行解锁,解锁时
点为业绩承诺期间内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当年度年度报告且
交易对方已履行完毕当年度补偿义务(如有)之后。
业绩承诺期间内各期各交易对方可解锁股份数量计算方式如下:
锁定期安排 当期可解锁股份数量=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数×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承诺净利
润数总和-累积已解锁股份数。
若业绩承诺期间内标的公司任一年度期末之累积实际实现的净利
润数低于当年度期末对应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交易对方应对上
市公司承担补偿义务(如有)后,当期可解锁股份全部解锁。
如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按照上述分期
解锁安排解除限售时,相关可解除限售股份仍处于 12 个月/36 个月
的股份锁定期内,则该等可解除限售股份的实际解除限售时间应
相应顺延至 12 个月/36 个月的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
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部分,亦
遵守上述锁定期。若上述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
管意见不相符,各方同意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意见进
行相应调整。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一)配套募集资金安排
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 15,580.00 万元,不超过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拟募集配
套资金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0,000,000 股,不超过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30%。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 发行股份
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
会予以注册的股份发行数量为准。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随着
发行价格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梁丰先生及其控制的上海阔
元。其中,拟向梁丰先生发行 1,200.00 万股,募
发行对象 发行股份
集资金 9,348.00 万元;拟向上海阔元发行 800.00
万股,募集资金 6,232.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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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配套资金金额的比例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
价、中介机构费用及相 15,580.00 万元 100%
关税费等
(二)配套募集资金股票发行情况
境内人民币
股票种类 普通股(A 每股面值 1.00 元
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
上市公司审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议本次交易
价的 80%。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
事项的第四
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 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
届董事会第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七次会议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
决议公告日
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
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数量 20,000,000 股,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78%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梁丰及其控制的上海阔元所认购的上
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
述锁定期内,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
锁定期安排
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
如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募集配套
资金认购方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影响
(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精品服装的创意设计、材料及工艺技术研发及
生产销售,专注于中高端时尚女装领域。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锂电池粘结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将进一步丰富业务类型,形成“服装+锂电池粘结剂”的双主业经营格局,有助于拓宽
盈利来源,提高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业务拓展和利润增长。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梁丰先生已出具《关于保持日播时尚业务稳定的承诺函》,
承诺以下事项:本人作为日播时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保持日播时尚业务稳
定承诺如下:在本人取得日播时尚控制权满 36 个月之日或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以
孰晚为准)前,本人不会开展促使日播时尚剥离与服装业务相关主要资产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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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按照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股东持股情况,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
构的影响如下:
单位:股
本次重组后 本次重组后
本次重组前
股东名称 (不含募集配套资金) (含募集配套资金)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梁丰 59,000,000 24.90% 59,000,000 14.80% 71,000,000 16.96%
上海阔元 12,000,000 5.06% 12,000,000 3.01% 20,000,000 4.78%
梁丰及上
海阔元
远宇投资 - - 15,111,420 3.79% 15,111,420 3.61%
华盈开泰 - - 13,161,559 3.30% 13,161,559 3.14%
隽涵投资 - - 30,640,668 7.69% 30,640,668 7.32%
一村隽澄 - - 9,749,303 2.45% 9,749,303 2.33%
福创投资 - - 26,719,591 6.70% 26,719,591 6.38%
丰翊投资 - - 2,249,767 0.56% 2,249,767 0.54%
旭凡投资 - - 24,512,534 6.15% 24,512,534 5.85%
重庆聚塘 - - 21,727,019 5.45% 21,727,019 5.19%
嘉愿投资 - - 10,696,378 2.68% 10,696,378 2.55%
同赢创投 - - 7,130,919 1.79% 7,130,919 1.70%
其他股东 165,988,282 70.04% 165,988,282 41.63% 165,988,282 39.64%
合计 236,988,282 100.00% 398,687,440 100.00% 418,687,440 100.00%
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梁丰先生,本次重组不会导
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茵地乐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资产及经营业绩将计入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众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众会
字(2025)第 01039 号),本次重组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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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实际数 备考数 变动比例 实际数 备考数 变动比例
资产总额 103,748.07 307,285.85 196.18% 116,095.84 292,166.87 151.66%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63,598.47 193,809.93 204.74% 79,937.28 196,144.40 145.37%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86,591.60 150,346.33 73.63% 102,695.47 153,042.19 49.03%
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 -15,862.08 -2,135.38 86.54% 1,707.67 13,835.53 710.20%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每股净资产
(元/股)
基本每股收
益 ( 元 / -0.67 -0.05 92.38% 0.07 0.33 361.68%
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等主要财务指标将得到提升,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业绩水平,符合上市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重组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重组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重组方案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前,不得实施。
本次重组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通过或
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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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
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梁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阔元已原
则性同意本次交易方案,发表原则性意见如下:“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
产质量,促进上市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竞争力,符合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本企业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
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梁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阔元出具承诺:“截至本承诺函
出具之日,本人/本企业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
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本企业不会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前述股份包括原持有的上市公
司股份以及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上市公司董事、总经理王晟羽出具承诺:“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
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前述股份包括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
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2、如本次交易终止的,自
本次交易终止之日起上述承诺相应终止。”
上市公司除梁丰、王晟羽以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截至本
承诺函出具之日,如本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本人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前
述股份包括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上
市公司股份。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如本人根据自身实际
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而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本人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已经做出的
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有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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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安排和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已经切实按照《证券法》《重组办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
确、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与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执行相关审议程序
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重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
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就重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联交易的审
议程序。
(三)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根据《重组办法》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上市公司就
本次重组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此
外,上市公司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召开股东大会,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单独统计并披露其他股
东的投票情况。
(四)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上市公司聘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
和评估,以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允、公平,定价过程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
公司股东利益。
(五)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上市公司 2024 年度实现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67 元/股。根据众华会计师出具的
《备考审阅报告》(众会字(2025)第 01039 号),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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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备考基本每股收益为-0.05 元/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将有所增加,每股收益将有所提升,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
的情况。
本次重组将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预计本次交易后不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
形,但并不能完全排除其未来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可能。为进一步防范上市公司即期
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形成
了设置合理、运行有效、权责分明、运作良好的公司治理与经营框架,保证了上市公
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持续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增强价值创造、风险管控能力,健全和完善稳
健经营、稳步发展的企业运行体系,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公司
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有关各方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
和建议,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在保证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兼顾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更好地维护上市公
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梁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
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函》。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本企业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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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人员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
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本人/本企业承诺届时
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
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
任。”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人员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
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
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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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份锁定安排
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如用于认购该等上市公
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 12 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
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用于认购上市
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
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其中,一村隽澄
及隽涵投资以间接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安排。
为确保交易对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新增股份除须
遵守上述锁定安排外,还应根据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的业绩承诺完成情
况分三期进行解锁,解锁时点为业绩承诺期间内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当年度年度
报告且交易对方已履行完毕当年度补偿义务(如有)之后。
业绩承诺期间内各期各交易对方可解锁股份数量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可解锁股份数量=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数×截至当期期末累
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累积已解锁股份数
若业绩承诺期间内标的公司任一年度期末之累积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当年度
期末对应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交易对方应对上市公司承担补偿义务(如有)后,当
期可解锁股份全部解锁。
如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按照上述分期解锁安排解除限
售时,相关可解除限售股份仍处于 12 个月/36 个月的股份锁定期内,则该等可解除限
售股份的实际解除限售时间应相应顺延至 12 个月/36 个月的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
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部分,亦遵守上述锁定期。若上述股份的锁定
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各方同意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
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七)公司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王卫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日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王晟
羽,鲸域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鲸域光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鲸域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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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自愿承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不
减持公司股份(包括原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公
司股份)。
公司股东胡博军、上海岱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岱熹战略新兴产业成长二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上海岱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愿承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
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不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包括原持有的
公司股份以及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公司股份)。
如本次交易终止的,自本次交易终止之日起上述承诺相应终止。
(八)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持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更加
明确对股东回报的合理规划,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并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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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重组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具体详见
“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重组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取得相关批准、审核
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能否最终成功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本次交易无法获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文件或不能
及时取得上述文件,则本次交易可能由于无法进行而取消,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
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
重组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但是仍
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重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行为的可能性。公司仍存
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易造成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重组的
风险。
本次交易涉及向上交所、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审核、注册工作,上述
工作能否如期顺利完成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若本次交易过程中
出现重大影响事项,则本次交易可能将无法按期进行。
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或因市场政策环
境发生变化等原因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
致,则本次交易存在取消的可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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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的公司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以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最终以收益法
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茵地乐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评估值为 200,500.00 万元,相较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增值 101,926.56 万
元,增值率为 103.40%。
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并执行了评估的相关规定,但鉴于资产评
估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相关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本次评估中包含的相关假
设、限定条件及特别事项等因素的不可预期变动,可能将对本次评估结果的准确性造
成一定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估值风险。
(四)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无法实现及业绩补偿无法执行的风险
全部交易对方均作为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 2025 年度、2026 年
度、2027 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1,600.00 万元,22,500.00 万元,23,300.00 万
元。
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交易中约定了业绩承诺及补偿措
施。由于标的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受宏观形势、行业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
标的公司存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同时,因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新增
股份根据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分三期进行解锁,如
果未来发生业绩承诺补偿,业绩补偿义务人以其持有的股份或自有资金不足以履行相
关补偿时,则存在业绩补偿不足、补偿不及时的违约情形。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
险。
(五)收购整合的风险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精品服装的设计创意、材料及工艺技术研发、
生产销售、客户服务,专注于中高端时尚女装领域。本次交易完成后,茵地乐将成为
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延伸至锂电池粘结剂的研发、生产与销
售,业务、人员规模显著增加,将面临包括组织架构、内部控制和人才引进等经营管
理方面的挑战。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形成“服装+锂电池粘结剂”的双主业经
营格局,能否有效整合标的公司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存在收购整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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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公司有关风险
(一)宏观经济和行业政策波动的风险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锂电池粘结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下游用户主要为国内主
流锂离子电池厂商。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及储能领域,宏观经济及行业
政策对新能源汽车及储能行业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因此,若未来宏观经济疲软或国
家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动,可能导致对锂离子电池的需求下滑,从而对标的
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重要客户及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由于我国新能源电池厂商较为集中,导致标的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
高,2023 年及 2024 年,标的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标的公司收入比例分别为
升及持续研发新品的推广,标的公司的客户及产品结构日趋多元化,但若未来主要客
户出现较大经营变动导致其减少向标的公司的采购,或未来标的公司不能持续进入主
要客户的供应商体系,将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2023 年及 2024 年,
标的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占标的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比例分别为 61.52%及
主要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或者主要供应商的经营、财务状况出现不利变
化,且标的公司无法及时通过其他渠道替代采购,或因切换供应商而导致产品质量控
制成本提升和交期延后等问题,将对标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为溶剂、丙烯酸及衍生物类、锂盐等化工原材料,与石油化
工行业存在一定的相关性。受宏观经济、供求关系、行业发展周期、石油化工企业生
产情况等因素影响,主要原材料价格可能会发生一定的波动,将影响标的公司的生产
成本。如果标的公司无法在原材料价格上涨时,通过销售价格调整、规模化采购、产
品升级迭代等方式消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或者不能通过有效的存货管理以抵消
原材料价格下降所产生的存货跌价损失压力,或应下游客户要求在原材料价格下降时
大幅下调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将可能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产生不利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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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市场竞争风险
标的公司持续专注于“茵地乐”品牌和技术的打造,拥有丰富的锂电池行业优质
客户资源,经过多年发展,标的公司已成为国内锂电池粘结剂赛道的领跑企业。但若
新能源汽车和储能等下游市场需求出现持续不利变化导致锂电池粘结剂行业产能过
剩,或竞争对手加入并加剧细分领域竞争,标的公司毛利率水平存在下滑的风险。
(五)技术替代风险
标的公司专注于锂电池粘结剂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应用 PAA 技术
路线,但锂电池粘结剂市场中多条技术路线并存,除 PAA 外,在负极粘结剂产品中
SBR 更早被使用,作为一种成熟的技术,当前 SBR 粘结剂市占率仍相对较高。标的公
司作为 PAA 路线的主导企业,如果未来未能准确对行业技术发展趋势进行研判,未能
及时进行技术更新或推出更有竞争力的产品,标的公司将面临技术、产品被替换的风
险,从而对标的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企业经营业绩和发展
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
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一种风险较大的投资活
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股票的价格波动是股票市场的正常现象。为此,上市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具有风
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同时,上市公司一方面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
公司最终目标,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盈利水平;另一方面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及时、充分、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以利于投资者做
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前瞻性陈述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报告书所载的内容中包括部分前瞻性陈述,一般采用诸如“将”“将会”“预
期”“估计”“预测”“计划”“可能”“应”“应该”等带有前瞻性色彩的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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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该等陈述是公司基于行业理性所作出的,但鉴于前瞻性陈述往往具有不确定性或
依赖特定条件(包括本节中所披露的已识别的多种风险因素),因此本报告书中所载
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均不应被视作公司对未来计划、目标、结果等能够实现的承诺。任
何潜在投资者均应在阅读完整报告书的基础上独立做出投资决策,而不应仅仅依赖于
该等前瞻性陈述。
(三)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政策、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
的可能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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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精品服装的设计创意、材料及工艺技术研
发、生产销售、客户服务。近年来,受整体经济增速下行、服装行业竞争加剧、原材
料和人工成本上升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公司原有主营业务增长较为乏力,盈利水平波
动较大,未来的业务成长性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护股东利益,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上市公司拟寻找第
二增长曲线,进入具有广阔市场空间和发展前景的锂电池粘结剂行业。本次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业务将实现转型升级,业务成长性及盈利能力得以加强,未来发展空间
得到拓展。
锂电池粘结剂作为锂电池的关键材料,用于电极材料的混合和涂布阶段,是锂电
池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行业高速发展,锂电池
需求的不断增加促使市场对锂电池粘结剂的需求快速提升,中国锂电池粘结剂市场规
模呈增长趋势。
受益于新能源优质车型投放、充换电基础设施数量增长、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接
受度提高等因素,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持续增长。据 EVTank 统计,2023 年至
球市场渗透率由 14.8%增长至 18.7%,EVTank 预计 2030 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
到 4,405.0 万辆,2024 年-2030 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15.8%。2023 年至 2024 年,中国新
能源汽车销量由 949.5 万辆增长至 1,288.8 万辆,同比增长 35.7%,市场渗透率由
的增长,据 GGII 统计,2023 年至 2024 年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由 707.2GWh 增长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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阔的增长空间。 GGII 预计 2030 年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将达到 3,758. 0GWh,2024 年-
曲线,据 GGII 统计,2024 年全球储能锂电池出货量达 300.0GWh,同比增长 62.2%,
GGII 预计 2030 年全球及中国储能锂电池出货量将分别达到 1,400.0GWh,2024 年-
发展。
近年来,国务院、证监会及交易所不断出台鼓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政策文件。
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鼓励上市公司盘活存量、提质增效、转型
发展,促进市场化并购重组,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2024 年 4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
出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加大并购重组改革力
度,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2024 年 9 月,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
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支持规范运作的上市公司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布局,围
绕产业转型升级、寻求第二增长曲线等需求开展符合商业逻辑的并购,以及收购有助
于补链强链、提升关键技术水平的优质资产。
目前,并购重组已成为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做优做强的重要手段,在市场资源配
置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并购重组,有助于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聚集、推动
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精品服装的设计创意、材料及工艺技术研发、生
产销售、客户服务。近年来,受有效需求不足、市场预期偏弱、全球经济增长放缓、
服装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和人工成本上升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公司原有主营业务增
长较为乏力,盈利水平波动较大,未来的业务成长性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将注入盈利能力较强、市场空间广阔、发展潜力较大,专业从事锂电池
粘结剂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科技企业。通过本次交易的实施,上市公司将在原有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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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服装业务基础上新增锂电池粘结剂业务,有利于加快上市公司战略转型,符合上市
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标的公司自创立之初就深耕锂电池粘结剂产品,是行业首家主营 PAA 类锂电池水
性粘结剂的企业。标的公司已获得近百项国际、国内专利,并沉淀积累了多项专有技
术成果,产品性能优势突出,可提升锂电池的综合电性能、循环寿命和快充能力,在
高性能锂电池粘结剂领域已实现国产替代。据 GGII 统计,2024 年国内锂电池 PAA 类
粘结剂市场中,标的公司的市场占有率高达 49%。标的公司 2023 年、2024 年的净利
润分别为 18,115.67 万元、20,367.55 万元。
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优化业务布局、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的积极举措,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和上市公司发展需求,将切实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符合
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较 2024 年 11 月 1 日披露的重组预案,交易方案发生以下
调整: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远宇投资、华盈开泰分别将其持有的茵地乐 3.75%股权转让
给隽涵投资;由隽涵投资在本次交易中将前述茵地乐 7.50%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中国证监会 2023 年 2 月 17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
九条、 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中对是否构成对
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进行了明确:
“(一)拟对交易对象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
有以下两种情况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1、拟减少交易对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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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
标的资产后按照下述有关交易标的变更的规定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 2、拟
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之间转让标的资产份
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百分之二十的。
(二)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同
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1、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
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
均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2、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包括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等。
(三)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调减或取
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可以提
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议意见,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
募集资金。 ”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中,远宇投资、华盈开泰与隽涵投资调整所涉及的茵地乐股权
比例为 7.50%,占茵地乐 71%股权的 10.56%,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 20%,不构成
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且本次方案调整
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
重组方案进行了调整。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已就有关议案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
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互为前提,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
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因未获批准或其他原因而无法付诸实施的,则另一项
亦不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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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远宇投资等 10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茵地
乐 71%股权。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茵地乐 71%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42,000.00 万元,其
中,股份对价 116,100.00 万元,现金对价 25,900.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茵地乐将成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所涉及发行
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之日,即 2024 年 11 月 1 日。
根据《重组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 20、60 和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具体如下:
单位:元/股
市场参考价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80%
前 20 个交易日 9.74 7.79
前 60 个交易日 8.40 6.73
前 120 个交易日 8.35 6.68
经交易各方协商,上市公司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7.18 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
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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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远宇投资等 10 名交易对方。
(1)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5第 518 号),本次评
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
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减率 评估方法
A B C=B-A D=C/A -
茵地乐
(2)交易金额及对价支付方式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标的
公司 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200,500.00 万元。在此基础上,各方协商确定标的公司
式支付标的资产交易对价,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对应标的公司 发行股份
交易对方 交易对价 现金支付价格
股权比例 支付价格
合计 71.00% 142,000.00 116,100.00 25,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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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7.18 元/股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发行的股票数量总计为 161,699,158 股,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不考虑募
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0.56%。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发行股份数量具体如
下:
交易对方 以股份支付价格(万元) 发行股份数量(股)
合计 116,100.00 161,699,158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
准。发行数量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部分上市公司无需支付。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期间,上市公
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派息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和发
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1)业绩承诺金额
全部交易对方均作为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 2025 年度、2026 年度、2027 年
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1,600.00 万元,22,500.00 万元,23,300.00 万元。净利润指
标的公司合并口径下剔除因实施股权激励(如有)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补偿金额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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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承诺期间内,如标的公司当年度期末之累积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未达到当年
度期末对应的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由业绩承诺方以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向
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业绩承诺方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足以补偿的部
分,应另行以现金方式补偿。若当年虽未完成累积业绩承诺但实现截至当年累积业绩
承诺 80%(含本数)以上的,可在当年暂免补偿,后续根据三年承诺期内累积实现的
利润情况,累积目标未完成的,于三年承诺期满一次性计算补偿金额。若涉及股份补
偿的,补偿的股份数量为: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
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业绩承诺方获得的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
累积已补偿金额
三年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如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间累积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
未达到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 90%(不含本数)的,业绩承诺方当期(即业绩承诺期间
内第三年)应补偿金额按上述公式进行计算;如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间累积实际实
现的净利润数达到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 90%(含本数)的,业绩承诺方当期(即业绩
承诺期间内第三年)应补偿金额应按如下公式进行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
润数—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
的股份或现金不冲回。
在补偿期限届满时,上市公司应当对拟购买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期末减值额/拟
购买资产交易作价>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认购股份总数,则交易对方需另行补
偿股份:
补偿金额=向业绩承诺方收购的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累积已补偿金额
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向业绩承诺方收购的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补
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3)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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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业绩补偿优先采用股份补偿的方式。业绩承诺期间如需补偿的,应补偿
股份由上市公司以 1.00 元的总价进行回购注销。业绩承诺方本次交易获得股份不足补
偿的部分,应现金补偿。
如业绩承诺方须向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的,上市公司应当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专项审计报告或专项审核意见后 45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业
绩承诺方应补偿股份并注销的方案,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股份回
购数量书面通知业绩承诺方。如业绩承诺方须进一步向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的,上
市公司应当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专项审核意见后 4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
知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方应在接到上市公司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补偿
现金支付予上市公司。
(4)补偿上限
业绩承诺方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减值测试补偿金额的总额(仅限于本金金额, 不
包括因业绩承诺方违约而需承担的违约金及/或其他赔偿责任)上限不超过业绩承诺方
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交易对价的税后净额,业绩承诺方用于业绩承诺补偿、减值测试
补偿的股份累计数量上限不超过业绩承诺方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
(包括转增或送股的股份)。
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如用于认购该等上市公
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 12 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
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用于认购上市
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
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其中,一村隽澄
及隽涵投资以间接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安排。
为确保交易对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新增股份除须
遵守上述锁定安排外,还应根据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的业绩承诺完成情
况分三期进行解锁,解锁时点为业绩承诺期间内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当年度年度
报告且交易对方已履行完毕当年度补偿义务(如有)之后。
业绩承诺期间内各期各交易对方可解锁股份数量计算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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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可解锁股份数量=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数×截至当期期末累
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累积已解锁股份数
若业绩承诺期间内标的公司任一年度期末之累积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当年度
期末对应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交易对方应对上市公司承担补偿义务(如有)后,当
期可解锁股份全部解锁。
如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按照上述分期解锁安排解除限
售时,相关可解除限售股份仍处于 12 个月/36 个月的股份锁定期内,则该等可解除限
售股份的实际解除限售时间应相应顺延至 12 个月/36 个月的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
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部分,亦遵守上述锁定期。若上述股份的锁定
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各方同意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
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过渡期内,若标的资产产生收益的,则该收益归上市公司享有;若标的资产产生
亏损的,则由交易对方各自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偿。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老
股东共同享有。
(四)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梁丰先生及其控制的上海阔元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 15,580.00 万元。其中,拟向梁丰先生发行 1,200.00 万股,募集资金 9,348.00 万
元;拟向上海阔元发行 800.00 万股,募集资金 6,232.00 万元。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梁丰先生及其控制的上海阔元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股票发行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交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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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之
日,即 2024 年 11 月 1 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 7.7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
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梁丰先生及其控制的上海阔元。
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 15,580.00 万元,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股份发行数量为
准。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随着发行价格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梁丰及其控制的上海阔元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
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内,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认
购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锁
定期。
如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将根
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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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涉及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用途符合相关规
定。若未来证券监管机构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颁布新的法规或监管意见,则公
司将根据新的法规和监管意见予以调整。
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和/或自筹资金先行支
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上市公司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
后上市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交易标的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数据比
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茵地乐财务指标 128,955.47 98,573.44 63,754.73
交易金额 142,000.00 142,000.00 -
两者孰高 142,000.00 142,000.00 63,754.73
日播时尚财务指标 103,748.07 63,598.47 86,591.60
占比 136.87% 223.28% 73.63%
注:标的公司、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均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
本次交易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梁丰先生通过璞泰来、庐峰新能合计控制茵地乐 29%的股权,本次
交易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本次交易完成后,远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盈开泰、
隽涵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一村隽澄、福创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丰翊投资、旭凡投资、
重庆聚塘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预计将超过 5%,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
金认购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梁丰先生及其控制的上海阔元,为公司关联方。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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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梁丰先生,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
控制权变更。2023 年 8 月,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卫东、曲江亭夫妇变更为梁丰;
但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不涉及向变更后的实际控制人梁丰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本次交
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四、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精品服装的创意设计、材料及工艺技术研发及
生产销售,专注于中高端时尚女装领域。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锂电池粘结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将进一步丰富业务类型,形成“服装+锂电池粘结剂”的双主业经营格局,有助于拓宽
盈利来源,提高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业务拓展和利润增长。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梁丰先生已出具《关于保持日播时尚业务稳定的承诺函》,
承诺以下事项:本人作为日播时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保持日播时尚业务稳
定承诺如下:在本人取得日播时尚控制权满 36 个月之日或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以
孰晚为准)前,本人不会开展促使日播时尚剥离与服装业务相关主要资产的行动。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按照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股东持股情况,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
构的影响如下:
单位:股
本次重组后 本次重组后
本次重组前
股东名称 (不含募集配套资金) (含募集配套资金)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梁丰 59,000,000 24.90% 59,000,000 14.80% 71,000,000 16.96%
上海阔元 12,000,000 5.06% 12,000,000 3.01% 20,000,000 4.78%
梁丰及上
海阔元
远宇投资 - - 15,111,420 3.79% 15,111,420 3.61%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重组后 本次重组后
本次重组前
股东名称 (不含募集配套资金) (含募集配套资金)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华盈开泰 - - 13,161,559 3.30% 13,161,559 3.14%
隽涵投资 - - 30,640,668 7.69% 30,640,668 7.32%
一村隽澄 - - 9,749,303 2.45% 9,749,303 2.33%
福创投资 - - 26,719,591 6.70% 26,719,591 6.38%
丰翊投资 - - 2,249,767 0.56% 2,249,767 0.54%
旭凡投资 - - 24,512,534 6.15% 24,512,534 5.85%
重庆聚塘 - - 21,727,019 5.45% 21,727,019 5.19%
嘉愿投资 - - 10,696,378 2.68% 10,696,378 2.55%
同赢创投 - - 7,130,919 1.79% 7,130,919 1.70%
其他股东 165,988,282 70.04% 165,988,282 41.63% 165,988,282 39.64%
合计 236,988,282 100.00% 398,687,440 100.00% 418,687,440 100.00%
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梁丰先生,本次重组不会导
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茵地乐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资产及经营业绩将计入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众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众会
字(2025)第 01039 号),本次重组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实际数 备考数 变动比例 实际数 备考数 变动比例
资产总额 103,748.07 307,285.85 196.18% 116,095.84 292,166.87 151.66%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63,598.47 193,809.93 204.74% 79,937.28 196,144.40 145.37%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86,591.60 150,346.33 73.63% 102,695.47 153,042.19 49.03%
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 -15,862.08 -2,135.38 86.54% 1,707.67 13,835.53 710.20%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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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实际数 备考数 变动比例 实际数 备考数 变动比例
每股净资产
(元/股)
基本每股收
益 ( 元 / -0.67 -0.05 92.38% 0.07 0.33 361.68%
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等主
要财务指标将得到提升,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业绩水平,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五、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如下:
议通过;
(二)本次重组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重组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重组方案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前,不得实施。
本次重组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通过或
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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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人员以及其各自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
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
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
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关于不存在
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
不得参与上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情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
形的承诺
的情形。
保密。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企业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
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
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
关于所提供 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或披露的信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息真实性、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准确性和完 2、本企业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
上市公司 整性的承诺 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理 办法》第 十一条 规定的 不得向特 定对象 发行股 票的下列 情形 :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
可;(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
关于无违法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
违规行为的 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
声明与承诺 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三)现任董
函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
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
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
为;(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的重大违法行为。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
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
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
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
为。
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涉及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况,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
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等情况。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
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
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关于不存在 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
不得参与上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市公司重大 2、本人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资产重组情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
形的承诺 情形。
密。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
上市公司 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
董事、监 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为
事、高级 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管理人员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所提供 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或披露的信 3、本人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息真实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
准确性和完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整性的承诺 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
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承诺不转让在日播时尚拥有权益的
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
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日播时尚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
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
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
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
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
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
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
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
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关于无违法
违规行为的
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
声明与承诺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函
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况,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
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等
情况。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前述股份包括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因上
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上市公司 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而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本人将遵守有关法
除梁丰、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王 晟 羽 以 关于无减持 所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已经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有关承
外 的 董 计划的承诺 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事 、 监 函 3、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事、高级 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管理人员 相关规定或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新的规定或措施出具补充承
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此给日播时尚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将向日播时尚或
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费活动;
关于本次重
上市公司 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组摊薄即期
董事、高 5、未来上市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
回报及填补
级管理人 拟公告的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回报措施的
员 执行情况相挂钩;
承诺函
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
关人员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
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
出具补充承诺;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
者的补偿责任。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公司外的其他企业,与日播时尚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的其他企业,与日播时尚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的其他企业,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从事与日播时尚及其控股子公司构
关于避免同
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业竞争的承
诺函
外的其他企业发现或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日播时尚及其控股子
公司的主营业务有竞争或潜在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日播时尚
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日播时尚,并将该商业机会
优先让予日播时尚及其控股子公司。
额赔偿给日播时尚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
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
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关于规范关 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等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
联交易的承 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
梁丰
诺 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不以任何形式非法占用上市
公司的资金、资产,不要求上市公司违规向本人提供任何形式担保,
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
足额赔偿给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
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
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
关于保持上 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
市公司独立 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
性的承诺 立性。
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的责任,且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
效。
关于本次重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
组摊薄即期 益;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回报及填补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回报措施的 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
承诺函 关人员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
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
出具补充承诺;
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
者的补偿责任。
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
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部分,均应遵守上
述股份锁定安排。
关于股份锁
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定的承诺
证券交易所就股份锁定或股份交易出台了新的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
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新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上述承诺之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减持上市公司股
份。前述股份包括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
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对本次交易 2、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股份减持计 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
划的承诺 定的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新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
新的承诺。
此给日播时尚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将向日播时尚或
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
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
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关于不存在 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
不得参与上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市公司重大 2、本人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资产重组情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
形的承诺 情形。
密。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所提供 1、本人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
或披露的信 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
息真实性、 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准确性和完 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为
整性的承诺 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
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承诺不转让在日播时尚拥有权益的
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
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日播时尚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
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
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
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
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
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
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
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
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
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关于无违法
违规行为的
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
声明与承诺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函
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况,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
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等
情况。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人控制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庐峰新能新
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会向日播时尚或其控制
关于不参与
的主体出让标的公司股权。
本次交易的
承诺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庐峰新能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将持有的标的公司 29%股权转让予日播时尚或其控制
的主体的行动。
关于保持日
在本人取得日播时尚控制权满 36 个月之日或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
播时尚业务
(以孰晚为准)前,本人不会开展促使日播时尚剥离与服装业务相关
稳定的承诺
主要资产的行动。
函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时尚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关于避免同
施避免从事与日播时尚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业竞争的承
诺函
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日播时尚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有竞争或潜
在竞争,则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日播时尚,并
将该商业机会优先让予日播时尚及其控股子公司。
足额赔偿给日播时尚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
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
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关于规范关 则》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等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
联交易的承 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
诺 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不以任何形式非法占用上
市公司的资金、资产,不要求上市公司违规向本企业提供任何形式担
保,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
上海阔元 及时足额赔偿给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一致行动人期间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行使
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谋取不
当利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
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
关于保持上 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
市公司独立 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
性的承诺 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束力的责任,且在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
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
益;
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
关于本次重
关人员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
组摊薄即期
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
回报填补措
定出具补充承诺;
施的承诺函
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并
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
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
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部分,均应遵守
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关于股份锁
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定的承诺
证券交易所就股份锁定或股份交易出台了新的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
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新的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违反上述承诺之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企业不减持上市公司
股份。前述股份包括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因上市公司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对本次交易 2、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股份减持计 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
划的承诺 定的要求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新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
具新的承诺。
由此给日播时尚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承诺将向日播时
尚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
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形,最近 36 个
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关于不存在 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
不得参与上 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市公司重大 2、本企业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资产重组情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
形的承诺 的情形。
保密。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企业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
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
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
关于所提供
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或披露的信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息真实性、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准确性和完
整性的承诺
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
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企业承诺不转让在日播时尚拥有权益
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
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日播时尚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企业向证
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
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报
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
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
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
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
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
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
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
关于无违法 为。
违规行为的 2、本企业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受到
声明与承诺 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涉及
函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况,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
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等情况。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交易对方出具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份时,对于用于认购日播时尚股份的茵地乐股权权益持续拥有权益的
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日播时尚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在遵守前述锁定期安排的前提下,本
企业因本次交易取得的日播时尚股份将根据本企业另行签署的业绩补
偿协议的约定进行分期解锁。
远宇投资 等 关于股份 2、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及其因上
方 诺 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证券交易所就股份锁定或股份交易出台了新的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
满足相关规定或要求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新的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业将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股份的锁定期进一步约定。
违反上述承诺之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人员以及其各自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
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
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
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关于不存
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
在不得参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与上市公
司重大资
人员以及其各自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产重组情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
形的承诺
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保密。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企业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
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
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
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所提
供或披露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
的信息真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实性、准
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确性和完
整性的承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
诺
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企业承诺不转让在日播时尚拥有权益
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
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日播时尚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企业向证
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
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报
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
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
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
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产”),包括但不限于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不存在通过信托或
关于资产 委托持股方式代持标的资产的情形,标的资产未设置任何抵押、质
权属的承 押、留置等担保权和其他第三方权利,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
诺 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前,非经日播时尚同
意,本企业保证不在标的资产上设置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利。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的情形,标的公司历次股权变更均符合中国法律要求,真实、有效,
不存在出资瑕疵、纠纷或潜在纠纷。
诉讼、仲裁等纠纷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该等标的资产
的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内部决策障碍或实质性法律障碍,同时,本企
业保证此种状况持续至标的资产登记至日播时尚名下。
地行使标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并承担股东责任,并尽合
理的商业努力促使标的公司按照正常方式经营。未经过日播时尚的事
先书面同意,不自行或促使标的公司从事或开展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
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等行为。
属变更过程中出现的纠纷而形成的全部责任均由本企业自行承担。
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给日播时尚造成的一切损失。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
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
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
关于无违 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
法违规行 为。
为的声明 3、本企业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受到
与承诺函 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涉及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况,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
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等情况;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尚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如本次交易
对方取得本次交易中发行的日播时尚股份时,对于用于认购日播时尚
股份的茵地乐股权权益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本次交易
中取得的日播时尚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
福创投资 、
让。
重庆聚塘 、 关于股份
嘉愿投资 、 锁定期的
何形式转让本企业/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交易对方股权。
同赢创投 的 承诺
全体合伙人
策不相符,本企业/本人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对上述锁定期
安排进行相应调整并予执行。
部责任,并及时足额赔偿给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和
间接损失。
隽涵投资 、 关于股份 1、隽涵投资/一村隽澄已出具股份锁定承诺函,承诺因本次交易取得
一村隽澄 的 锁定期的 的日播时尚股份(包括直接持有的日播时尚股份以及通过重庆聚塘间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全体合伙人 承诺 接持有的日播时尚股份,下同),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得进行转让。如隽涵投资/一村隽澄取得本次交易中发行的日播时尚股
份时,对于用于认购日播时尚股份的茵地乐股权权益持续拥有权益的
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日播时尚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
让日播时尚股份之目的以任何形式转让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隽涵投
资/一村隽澄合伙企业份额。
监管政策不相符,本企业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对上述锁定
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并予执行。
及时足额赔偿给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三)标的公司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人员以及其各自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
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
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
关于不存 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在不得参 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
与上市公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司重大资 2、本企业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情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
形的承诺 的情形。
保密。
茵地乐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企业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
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
关于所提 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
供或披露 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的信息真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实性、准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确性和完 2、本企业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
整性的承 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诺 3、本企业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不存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
茵 地 乐 董
在不得参 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
事、监事、
与上市公 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
高级管理人
司重大资 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
产重组情 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形的承诺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
情形。
密。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
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
关于所提 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为
供或披露 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的信息真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实性、准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确性和完 2、本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
整性的承 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诺 3、本人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
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
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
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
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关于无违
法违规行
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
为的声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与承诺函
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况,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
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等
情况。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公司其他股东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对本次交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减持上市
易股份减 公司股份。前述股份包括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因上市公司送红
王卫东
持计划的 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承诺 2、如本次交易终止的,自本次交易终止之日起上述承诺相应终止。
对本次交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企业不减持上
上海日播投
易股份减 市公司股份。前述股份包括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因上市公司送
资控股有限
持计划的 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公司
承诺 2、如本次交易终止的,自本次交易终止之日起上述承诺相应终止。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对本次交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减持上市
易股份减 公司股份。前述股份包括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因上市公司送红
王晟羽
持计划的 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承诺 2、如本次交易终止的,自本次交易终止之日起上述承诺相应终止。
对本次交
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前述股份包括原持有的上市
易股份减
胡博军 公司股份以及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上市公司股
持计划的
份。
承诺
对本次交
鲸域资产管 域光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SJU813)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前述股份
易股份减
理(上海) 包括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
持计划的
有限公司 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承诺
对本次交 熹战略新兴产业成长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SSS632)不通过集中竞
上海岱熹投
易股份减 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前述股份包括原持有的上市公
资管理有限
持计划的 司股份以及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上市公司股
公司
承诺 份。
八、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及补偿的可实现性
(一)业绩承诺设置具有合理性
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 2025 年度、2026 年度、2027 年度实现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 21,600.00 万元,22,500.00 万元,23,300.00 万元。净利润指标的公司合
并口径下剔除因实施股权激励(如有)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2023 年度、2024 年度,标的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50,346.72 万元、
续稳定。
锂电池粘结剂作为锂电池的关键材料,用于电极材料的混合和涂布阶段,是锂电
池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行业高速发展,锂电池
需求的不断增加促使市场对锂电池粘结剂的需求快速提升,中国锂电池粘结剂市场规
模呈增长趋势。锂电池下游需求的持续增长将不断带动上游材料的发展。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5第 518 号)中对标的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未来收益的预测,2025 年度、2026 年度、2027 年度预测净利润分别为 21,508.49
万元、22,453.43 万元、23,211.54 万元。未来业绩预测已充分考虑标的公司所在行业现
状与发展前景、业务发展情况和历史年度经营情况。业绩承诺金额不低于评估预测的
净利润金额,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设置具有合理性。
(二)业绩补偿具有可实现性及履约保障措施
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须按照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分期解除限售。如按
照分期解锁安排解除限售时,相关可解除限售股份处于上述法定锁定期内,则该部分
可解锁股份的实际解除限售时间相应顺延至法定锁定期届满之日。
业绩承诺方分别承诺,其将保证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优先用
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未来质押其通过本次交
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本协议该等股份具有潜在业绩
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该等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
出明确约定。
综上所述,对业绩承诺人所获得股份对价设置的锁定期能够覆盖业绩承诺补偿的
履行期间,能够较好地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Ribo Fashion Group Company Limite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38505304H
注册资本 236,988,282 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2 年 04 月 25 日
上市日期 2017 年 05 月 31 日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603196
股票简称 日播时尚
法定代表人 梁丰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茸阳路 98 号 1 幢 2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茸阳路 98 号 1 幢 2 层
邮政编码 201600
联系电话 021-80104103
联系传真 021-80104103
电子邮件 ir@ribo.com.cn
公司网站 www.ribo-group.com
一般项目:服装服饰设计;服饰研发;服装制造(无染色、印花、洗水、
砂洗工艺);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
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
售;针纺织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文具用品
批发;办公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箱包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
镜);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市场营销策划;企业
经营范围
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
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公司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公司设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日播时尚为上海日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播实业”)整体变更设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日播实业前身为上海日播服饰有限公司。
上海日播服饰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4 月 25 日,法定代表人为王卫东,注册资
本为 1,000 万元,由王卫东及曲江亭以货币资金出资,已经上海申信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申信验(2002)A146 号)验证,并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王卫东 600.00 60.00% 货币资金
曲江亭 400.00 40.00% 货币资金
合计 1,000.00 100.00% -
公司。同日,日播实业各股东签署了《关于设立日播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
协议》。本次整体变更以 2013 年 4 月 30 日为改制基准日,根据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现用名: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沪众会字
(2013)第 4624 号《审计报告》,日播实业的净资产为 24,181.04 万元,折为股份公
司的股本总额 18,000 万元,其余 6,181.0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
股份公司。
本次整体变更设立出资情况已经众华出具的沪众会字(2013)第 4741 号《验资报
告》验证。2013 年 6 月 22 日,日播时尚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
注册号为 31022700082277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股权
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18,000.00 100.00%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1 号)批准,日播时尚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6,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7.08 元,股票简称:日播时尚,股票代码:
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由 18,000 万股增至 24,000 万股。前述股本已经众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众会字(2017)第 5024 号《验资报
告》。日播时尚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
照》。
(二)公司上市以来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日播时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更为 23,991.8100 万股。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其所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不能全部解锁,日播时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变更为 23,964.2512 万股。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5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其所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不能全部解锁,日播时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变更为 23,868.0652 万股。日播时尚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日播时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更为 23,866.9312 万股。
三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1 日,日播时尚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对剩余的回购库存股份的用途进
行变更,由“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全部注销
以减少注册资本”,即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666,000 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
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3,866.9312 万股变更为 23,700.3312 万
股。日播时尚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根据《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计
划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其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全部
解锁。日播时尚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5,030 股予以回
购 注 销 。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日 播 时 尚 总 股 本 由 23,700.3312 万 股 变 更 为
三、股本结构及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23,698.8282 万股,前十大股东情况具体
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鲸域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鲸域光华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岱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岱熹战略新兴产
业成长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科技创新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匠心臻选两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61,884,963 68.31%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梁丰
阔元企业管理(上海)有限
公司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603196)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梁丰持有上市公司 59,000,00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上市公司 29.96%股权,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梁丰,其基本信息如
下:
姓名 梁丰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01061968********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 456 弄 116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否
区的居留权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的控股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如下:
及上海阔元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日播控股向梁丰及梁丰控制的上海阔元分别转让
份,王卫东向梁丰转让 6,967,500 股(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2%)公司股份,该
次交易完成后,梁丰及其控制的上海阔元合计持有公司 71,000,000 股股份。2023 年 8
月 30 日,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
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梁丰。
六、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日播时尚主营业务为精品服装的设计创意、材料及工艺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客
户服务,专注于中高端时尚女装领域。
上 市 公 司 主 要 经 营 “ 播 broadcast ” “ 播 broadcute ” 等 精 品 服 装 品 牌 。 “ 播
broadcast”品牌创立于 1999 年,是中国原创性都市女装品牌引领者,已成长为具有稳
定消费群体、鲜明风格和良好销售业绩的女装自主品牌,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影
响力。上市公司曾多次被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上海名牌”和“上海市著名商标”,
荣膺中国连锁经营协会(CCFA)“中国时尚零售企业百强榜”榜单,荣获上海市经济
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设计引领示范企业”称号等。上市公司设计研发团队经验丰
富、能够将流行趋势与公司品牌风格相结合,保证公司产品的时尚性、丰富性和连续
性。同时,上市公司与国内外优秀的设计师联名及知名艺术家、IP 等跨界合作,进一
步强化丰富产品矩阵,提升设计研发竞争力。上市公司线下营销网络已覆盖全国大部
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上市公司 2022-2024 年审计报告,上市公司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合并
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03,748.07 116,095.84 126,162.10
总负债 40,026.58 36,158.55 46,014.52
所有者权益 63,721.49 79,937.28 80,147.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权益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营业收入 86,591.60 102,695.47 95,245.89
营业利润 -14,713.87 2,552.19 2,582.58
利润总额 -14,818.60 2,357.43 2,327.27
净利润 -15,879.88 1,707.67 1,657.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862.08 1,707.67 1,657.25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73.92 14,018.11 -621.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29.53 -4,603.24 -612.0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42.21 -15,027.02 -5,703.5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379.83 -5,601.19 -6,869.65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资产负债率(%) 38.58 31.15 36.47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毛利率(%) 55.56 56.56 55.6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7 0.07 0.07
八、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发生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如下:
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该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的方
式购买上海锦源晟新能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
及负债与拟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上海阔元持有的等值置入资产进行置换,并同步募集配
套资金。
由于该次交易上海锦源晟新能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刚果(金)及印尼的金属
矿产资源开发和冶炼加工资产的尽调、审计和评估工作涉及较多的与项目合作方及当
地相关政府机构的沟通协调,整体尽调核查工作量较大,复杂程度较高,暂时无法明
确具体完成时间,公司预计不能在该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 6 个月内发出召开
股东大会通知。本着对上市公司负责、对公众市场负责的原则,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
的利益,公司与重组相关方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该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23 年 11
月 5 日,公司与梁丰等交易对方签署交易终止协议,同意终止该次交易。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九、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十、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行政处
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三年内,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形。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一)江苏远宇电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江苏远宇电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 18-6 号(常州科教城远宇科技大厦)
主要办公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 18-6 号(常州科教城远宇科技大厦)
法定代表人 潘中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22509181050
利用自有资金对电子产品项目进行投资、实业投资(不得从事金融、类
金融业务,依法需取得许可和备案的除外);从事电子技术、新能源技
经营范围 术、新材料技术的研发,咨询,转让;自有房屋的租赁;自有闲置设备
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成立日期 1993 年 12 月 23 日
经营期限 1993 年 12 月 23 日至无固定期限
(1)1993 年 12 月,远宇投资成立
电子有限公司、常州威利来电子音响器材有限公司以及武进远宇电子研究所投资成立
武进远宇电子(集团)公司,注册资本为 1,278.00 万元。
设立时,武进远宇电子(集团)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278.00 100.00%
(2)1999 年 9 月,公司所有制改革,注册资本变更
江苏远宇电子集团公司与武进市特种电子器材厂(原武进县特种电子器材厂)为
“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一本账”的经营模式,1998 年 7 月,武进市特种电子器材厂
经济性质变更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根据武进市庙桥镇政府授权,江苏远宇电子集团公
司的企业改制工作由武进市特种电子器材厂自行办理。因此,武进市特种电子器材厂
股东会决定,对江苏远宇电子集团公司进行企业改制。1999 年 9 月,江苏远宇电子集
团公司经济性质由集体所有制变更为股份合作制,在转制中决定由武进市特种电子器
材厂的全体股东重新出资对集团公司投入注册资金,注册资金为 100 万元人民币。
本次所有制完成后,江苏远宇电子集团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 100.00%
(3)2002 年 11 月,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变更
朱秉科、查红红、狄建林各自拥有的 5 万元股权全部转让给潘政民;股权转让后,江
苏远宇电子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100 万元增加至 400 万元,新增的 300 万元出资额
由常州市武进特种电子器材有限公司认购;江苏远宇电子集团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远
宇电子有限公司。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变更完成后,江苏远宇电子有限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400.00 100.00%
(4)2006 年 6 月,股权变更
认购的 112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叶华妹,3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潘军民,剩余 158 万元出
资额转让给潘中来;股东潘政民将其认购的 90 万元出资额中的 46 万元转让给潘军
民,另 44 万元转让给李翔。
本次变更完成后,江苏远宇电子有限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400.00 100.00%
(5)2006 年 12 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股权变更
给常州市来方圆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叶华妹将其认购的 112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深圳市
远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江苏远宇电子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400 万元
增加至 3,000 万元,新增的 2,600 万元出资额由常州市来方圆电子有限公司认购 1,092
万元,深圳市远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认购 728 万元,潘军民认购 494 万元,李翔认购
本次变更完成后,江苏远宇电子有限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3,000.00 100.00%
(6)2007 年 1 月,股权变更
潘军民将其持有的江苏远宇电子有限公司 840 万元、330 万元、570 万元出资额全部转
让给常州市裕来电子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完成后,江苏远宇电子有限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3,000.00 100.00%
(7)2008 年 3 月,注册资本增加
元,新增的 2,800 万元注册资本由外国投资者开曼群岛 Silver Island Limited 认购;上
述新增外国投资者事项于 2008 年 2 月获得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批复。
本次变更完成后,江苏远宇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5,800.00 100.00%
(8)2012 年 12 月,股权变更
持有的江苏远宇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 2,800 万元认缴出资额全部转让给香港金来发展
有限公司。上述股东开曼群岛 Silver Island Limited 退出事项于 2012 年 12 月获得常州
市外商投资管理委员会批复。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变更完成后,江苏远宇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5,800.00 100.00%
(9)2017 年 9 月,股权变更
元,其中香港金来发展有限公司认缴的出资额全部减资,减资完成后香港金来发展有
限公司退出股东资格。
本次变更完成后,江苏远宇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3,000.00 100.00%
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远宇投资的控股股东为常州市裕来电子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人为潘中来和谢玉芳夫妇,远宇投资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潘中来 谢玉芳
常州市来方圆电子
常州市裕来电子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江苏远宇电子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远宇投资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
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远宇投资的控股股东常州市裕来电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常州市裕来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工业园区(港桥村)
主要办公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工业园区(港桥村)
法定代表人 谢玉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275271505X4
电子元件、电子器件、塑料制品(除医用塑料制品)、微电机制造、加
经营范围 工;金属冲压件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3 年 7 月 29 日
经营期限 2003 年 7 月 29 日至无固定期限
远宇投资主营业务为对外股权投资与房屋租赁,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820.45 14,667.78
负债总额 49.73 78.69
所有者权益 13,770.72 14,589.09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72.53 412.18
净利润 -818.37 -411.98
注:上述 2022 年度、2023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820.45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总额 49.73
所有者权益 13,770.7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13,770.72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72.53
营业利润 -820.67
利润总额 -818.37
净利润 -818.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818.3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茵地乐外,远宇投资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二)海南华盈开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海南华盈开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5,6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广友花园 B 栋 2 单元 1207 室
主要办公地点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广友花园 B 栋 2 单元 1207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叶华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9033MA5U03NP2Q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经营范围 动;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成立日期 2021 年 5 月 8 日
经营期限 2021 年 5 月 8 日至无固定期限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2021 年 5 月,华盈开泰成立
伙);其中叶华妹认缴出资 10 万元,为普通合伙人;吴亚媛认缴出资 3,000 万元,为
有限合伙人。
设立时,华盈开泰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 3,010.00 100.00%
(2)2022 年 1 月,华盈开泰增资
增的 90 万元出资额由普通合伙人叶华妹认购,新增的 7,000 万元出资额由有限合伙人
吴亚媛认购。
上述增资后,华盈开泰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 10,100.00 100.00%
(3)2022 年 6 月,华盈开泰减少总出资额及新增合伙人
通合伙人叶华妹认购 100.00 万元;有限合伙人吴亚媛认购由认购 10,000.00 万元减少
至 1,000.00 万 元 ;新增 入 伙 的有 限 合 伙人华 盈 开 泰科 技 ( 深圳) 有 限 公司 认 购
上述股权变更完成后,华盈开泰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华盈开泰科技(深圳)
有限公司
合计 - 2,100.00 100.00%
(4)2023 年 2 月,华盈开泰增资
增的 1,000 万元出资额由有限合伙人华盈开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认购。
上述增资完成后,华盈开泰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华盈开泰科技(深圳)
有限公司
合计 - 3,100.00 100.00%
(5)2023 年 8 月,华泰开泰增资及新增合伙人
增的 2,500 万元出资额由新增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南宁华盈开泰投资有限公司认购。
上述股权变更完成后,华盈开泰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南宁华盈开泰投资有限
公司
华盈开泰科技(深圳)
有限公司
合计 - 5,60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盈开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自然人叶华妹,华盈开泰的
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南宁华盈开泰投资 100% 华盈开泰科技(深圳)
叶华妹 吴亚媛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海南华盈开泰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盈开泰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
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内部利润分配、亏损负担及相关决策执行(含表决
权行使)按照华盈开泰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执行,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
化安排。
华盈开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叶华妹,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叶华妹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204211947********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
无
区的永久居留权
自设立以来,华盈开泰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3,701.67 25,232.83
负债总额 22,602.38 24,233.53
所有者权益 1,099.30 999.30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803.11 1,011.98
注:上述 2022 年度、2023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简要财务报表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3,701.67
负债总额 22,602.38
所有者权益 1,099.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1,099.30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803.11
利润总额 803.11
净利润 803.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803.1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茵地乐外,华盈开泰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根据华盈开泰的合伙协议和出具的说明,其存续期为长期,可以覆盖其股份锁定
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华盈开泰的最终持有人相关情况如下:
是否为 取得
直接投资 最终持有 取得权益时 资金来
序号 股东/出资人名称 最终持 权益
比例 人性质 间 源
有人 方式
自有或
南宁华盈开泰投
资有限公司
金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是否为 取得
直接投资 最终持有 取得权益时 资金来
序号 股东/出资人名称 最终持 权益
比例 人性质 间 源
有人 方式
华盈开泰科技 自有或
司 金
自有或
香港开泰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金
自有或
远宇投资有限公
司
金
自有或
吴春媛 100.0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10-12-1 自筹资
金
华盈开泰科技 自有或
详见 1-1-
司 金
自有或
金
自有或
金
注 1:取得权益的时间以工商登记时间为准。
注 2:“最终持有人”包括:自然人、上市公司(含境外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等公众
公司、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含事业单位、国有主体控制的产业基金等)、集体所有制企业、社
会团体、境外政府投资基金、大学捐赠基金、养老基金、公益基金以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盈开泰将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的股份,根据《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证监会公告
〔2023〕57 号)(以下简称“《格式准则 26 号》”)的相关规定,华盈开泰其他情
况如下:
(1)最终出资人的资金来源
根据华盈开泰出具的说明,华盈开泰的最终出资人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
金。华盈开泰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之“(二)海南华盈开泰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之“9、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2)利润分配、亏损负担及合伙事务执行(含表决权行使)的有关协议安排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各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额占实缴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利润。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
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
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3)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首次作出决议前六个月内合伙人入伙、退伙、
转让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转变身份的情况及未来存续期间内的类似变
动安排
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首次作出决议前六个月内,华盈开泰不存在合伙人
入伙、退伙、转让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转变身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日,华盈开泰不存在未来存续期间的类似变动安排的计划。
(三)无锡隽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无锡隽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24,2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江苏省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智慧路 5 号北 1910-2 室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 188 号 2 号星立方大厦 A 座 7、8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江阴华西村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6MA25N30T6T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经营范围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1 年 4 月 9 日
经营期限 2021 年 4 月 9 日至 2036 年 4 月 9 日
(1)2021 年 4 月,隽涵投资成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海一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和一村资本有限公司签署合伙协议,约定分别认缴 5
万元和 6,000 万元出资额成立无锡隽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上海一村股
权投资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一村资本有限公司为有限合伙人。
成立时,隽涵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 6,005.00 100%
(2)2021 年 11 月,隽涵投资减资
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由 6,000 万元减至 100 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隽涵投资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 105.00 100.00%
(3)2024 年 10 月,隽涵投资认缴出资额变更
海一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一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更名为“上
海一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退伙,无锡一村隽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根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江阴华西村投资有限公司新增入伙,无锡
一村隽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 8,700.00 万元,嘉兴根诚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 1,100.00 万元,一村资本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100.00 万
元,江阴华西村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 100.00 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隽涵投资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嘉兴根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无锡一村隽澄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合计 - 10,000.00 100.00%
(4)2025 年 3 月,隽涵投资认缴出资额变更
无锡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增入伙并认缴出资 8,000 万元,一村资本有限公司退
伙。无锡一村隽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认缴出资额由 8,700.00 万元增加至
少至 1,040 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隽涵投资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无锡一村隽澄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嘉兴根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合计 - 24,20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隽涵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江阴华西村投资有限公司,
隽涵投资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无锡市国发资本运营有限 无锡城建发展集团
无锡丰润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 有限公司
无锡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 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 无锡一棉纺织集团 无锡市国联物资投资有限
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公司
无锡国联产业投资私募基 无锡锡创联华股权投资合 无锡惠开投资管理 青岛联储创新投资 无锡致久企业管理合伙企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金管理有限公司 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业(有限合伙)
一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村资本有限公司
上海一村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嘉兴根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无锡一村隽澄投资合伙企
江阴华西村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 业(有限合伙)
无锡隽涵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隽涵投资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
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内部利润分配、亏损负担及相关决策执行(含表决
权行使)按照隽涵投资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执行,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
化安排。
隽涵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江阴华西村投资有限公司,其相关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江阴华西村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6,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 201 号 411 室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 188 号 2 号星立方大厦 A 座 7、8 楼
法定代表人 于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10763135059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经营范围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3 年 8 月 16 日
经营期限 2013 年 8 月 16 日至 2033 年 8 月 15 日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历史沿革
资本为 10,000.00 万元,由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全额认购。
成立时,江阴华西村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00 100.00%
万元,对应由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的份额相应减少。
上述减资完成后,江阴华西村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6,500.00 100.00%
上述转让完成后,江阴华西村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6,500.00 100.00%
上述增资完成后,江阴华西村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6,500.00 100.00%
(3)产权结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阴华西村投资有限公司的产权结构关系图如下:
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无锡市国发资本运营有限 无锡城建发展集团
无锡丰润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 有限公司
无锡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 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 无锡一棉纺织集团 无锡市国联物资投资有限
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公司
无锡国联产业投资私募基 无锡锡创联华股权投资合 无锡惠开投资管理 青岛联储创新投资 无锡致久企业管理合伙企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金管理有限公司 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业(有限合伙)
一村资本有限公司
江阴华西村投资有限公司
(4)主要股东情况
江阴华西村投资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为一村资本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一村资本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38,194.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江苏省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智慧路 5 号北 1909 室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 188 号 2 号星立方大厦 A 座 7、8 楼
法定代表人 汤维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51124697B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
经营范围
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5 年 8 月 18 日
经营期限 2015 年 8 月 18 日至 2035 年 8 月 17 日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最近三年,江阴华西村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
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6)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4,360.47 31,102.82
负债总额 22,659.08 20,930.24
所有者权益 11,701.40 10,172.58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38.76 2,088.51
净利润 1,580.99 6,799.90
注:上述 2022 年度、2023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①最近一年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4,360.47
负债总额 22,659.08
所有者权益 11,701.4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11,643.10
②最近一年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38.76
营业利润 1,775.23
利润总额 1,775.23
净利润 1,580.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531.10
(7)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隽涵投资外,江阴华西村投资有限公司主要对外投资情
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壹 村 国 际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V-CAPITAL
INTELNATIONAL HOLDING CO., LIMITED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自设立以来,隽涵投资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隽涵投资 2022 年及 2023 年未实际经营与实缴出资,未编制对应年度财务报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直接持有茵地乐和通过重庆聚塘间接持有茵地乐股权
外,隽涵投资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根据隽涵投资的合伙协议和出具的说明,其存续期至 2036 年 4 月 9 日,可以覆盖
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隽涵投资的最终持有人相关情况如下:
股东/出资人名 直接投资 是否为最 最终持有 取得权 取得权益
序号 资金来源
称 比例 终持有人 人性质 益方式 时间
详见一村 自有或自
隽澄穿透 筹资金
嘉兴根诚创业
自有或自
筹资金
(有限合伙)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股东/出资人名 直接投资 是否为最 最终持有 取得权 取得权益
序号 资金来源
称 比例 终持有人 人性质 益方式 时间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无锡致久企业
自有或自
筹资金
(有限合伙)
汤维清 50.0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0-06-28
于彤 12.5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0-06-28
王宏宇 12.5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0-06-28
刘晶 12.5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0-06-28
赵江华 12.5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0-06-28
江阴华西村投 自有或自
资有限公司 筹资金
详见一村
一村资本有限 隽澄最终 自有或自
公司 持有人情 筹资金
况穿透
详见一村
无锡市创新投
隽澄最终 自有或自
持有人情 筹资金
司
况穿透
注 1:取得权益的时间以工商登记时间为准。
注 2:“最终持有人”包括:自然人、上市公司(含境外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等公众
公司、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含事业单位、国有主体控制的产业基金等)、集体所有制企业、社
会团体、境外政府投资基金、大学捐赠基金、养老基金、公益基金、公募资产管理产品以及间接
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低于 0.01%主体。
隽涵投资虽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标,但不属于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基于审慎性
考虑,隽涵投资参照专门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对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
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无锡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嘉兴根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阴
华西村投资有限公司和无锡一村隽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全体隽涵投资合伙
人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承诺在隽涵投资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锁定期内,承诺人不会为转让日播时尚股份之目的以任何形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式转让其直接/间接持有的隽涵投资合伙企业份额。若上述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
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完成后,隽涵投资将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的股份,根据《格式准则 26
号》的相关规定,隽涵投资其他情况如下:
(1)最终出资人的资金来源
根据隽涵投资出具的说明,隽涵投资的最终出资人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
金。隽涵投资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之“(三)无锡隽涵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之“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2)利润分配、亏损负担及合伙事务执行(含表决权行使)的有关协议安排
对于合伙企业的现金利润,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以现金方式分配给合
伙人,合伙人应当就其各自收益分别缴纳所得税:对于合伙企业股权投资取得的分红
收益,在扣除合伙企业运营过程中的必要费用后,剩余利润按照各自合伙人在合伙企
业中的出资比例分配。
合伙企业发生亏损的,普通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
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本着诚信和谨慎的原则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管理、经营合伙
企业,决定合伙企业的各项事务,包括①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办理合伙企业经营
过程中相关审批手续;②制定合伙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③决定合伙企业的机构设置
和人员编制;④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署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或合同,并负责协议
的履行;⑤代表合伙企业处理、解决合伙企业涉及的各种争议和纠纷;⑥依法召集、
参加、主持合伙人会议,并按照普通合伙人一人一票行使相应表决权。
(3)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首次作出决议前六个月内合伙人入伙、退伙、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转让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转变身份的情况及未来存续期间内的类似变
动安排
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首次作出决议前六个月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隽涵投
资存在普通合伙人上海一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退伙,有限合伙人
嘉兴根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无锡一村隽澄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及普通合伙人江阴华西村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入伙;有限合伙
人无锡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3 月入伙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隽
涵投资不存在未来存续期间的类似变动安排的计划。
(四)无锡一村隽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无锡一村隽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智慧路 5 号北 1908-2 室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 188 号 2 号星立方大厦 A 座 7、8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一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6MA24TQTR9T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经营范围 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0 年 12 月 29 日
经营期限 2020 年 12 月 29 日至 2030 年 12 月 28 日
(1)2020 年 12 月,一村隽澄成立
上海一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和一村资本有限公司签署合伙协议,约定分别认缴 5
万元和 5,000 万元出资额成立无锡隽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上海一村股
权投资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一村资本有限公司为有限合伙人。
成立时,一村隽澄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 5,005.00 100%
(2)2021 年 4 月,一村隽澄第一次增资
一村资本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由 5,000 万元增至 29,900 万元,无锡隽澄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更名为“无锡一村隽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变更完成后,一村隽澄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 30,000.00 100%
(3)2023 年 7 月,一村隽澄第二次增资
本次变更完成后,一村隽澄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一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一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于
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 100,000.00 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村隽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一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一村隽澄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无锡市国发资本运营有限 无锡城建发展集团
无锡丰润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 有限公司
无锡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 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 无锡一棉纺织集团 无锡市国联物资投资有限
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公司
无锡国联产业投资私募基 无锡锡创联华股权投资合 无锡惠开投资管理 青岛联储创新投资 无锡致久企业管理合伙企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金管理有限公司 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业(有限合伙)
一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村资本有限公司
上海一村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无锡一村隽澄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村隽澄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
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内部利润分配、亏损负担及相关决策执行(含表决
权行使)按照一村隽澄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执行,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
化安排。
一村隽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一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相关情况如
下:
企业名称 上海一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818 室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 188 号 2 号星立方大厦 A 座 7、8 楼
法定代表人 汤维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1LX3N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自有资金投
经营范围 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投资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
询;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6 年 2 月 4 日
经营期限 2016 年 2 月 4 日至 2036 年 2 月 3 日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自设立以来,一村隽澄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3,241.26 28,539.33
负债总额 1,938.91 3.10
所有者权益 41,302.35 28,536.23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6,770.57 2,308.27
注:上述 2022 年度、2023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最近一年经审计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3,241.26
负债总额 1,938.91
所有者权益 41,302.3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41,302.35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6,770.57
利润总额 6,770.57
净利润 6,770.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6,770.5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茵地乐、隽涵投资外,一村隽澄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芯片设计;芯片制造;集成电路、电
子产品的技术开发
电力交易市场信息化、智慧能源、储
能领域
以大数据、可视化及知识图谱技术为
平台、分析模型及分析工具
一村隽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
SSK120。
根据一村隽澄的合伙协议和出具的说明,其存续期至 2030 年 12 月 28 日,可以覆
盖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一村隽澄的最终持有人相关情况如下:
最终持
直接投资 是否为最 取得权 取得权
序号 股东/出资人名称 有人性 资金来源
比例 终持有人 益方式 益时间
质
一村资本有限公 2020-12- 自有或自
司 29 筹资金
无锡国联产业投
自有或自
筹资金
有限公司
无锡市创新投资 2022-11- 自有或自
集团有限公司 4 筹资金
无锡市国发资本 2020-12- 自有或自
运营有限公司 1 筹资金
无锡市人民政府 国有控
国有资产监督管 100.00% 是 股或管 货币
理委员会 理主体
无锡丰润投资有 2016-4- 自有或自
限公司 15 筹资金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最终持
直接投资 是否为最 取得权 取得权
序号 股东/出资人名称 有人性 资金来源
比例 终持有人 益方式 益时间
质
无锡市太湖新城
发展集团有限公 100.00% 否 - 货币 2021-7-9
司
无锡市人民政府 国有控
国有资产监督管 100.00% 是 股或管 货币
理委员会 理主体
光曜致新正骏
限合伙)
北京光曜致新正
合伙)
国有控
理主体
间接持
有标的
光慧京宸(北
京)企业管理有 0.0018% 是 货币
限公司
低 于
无锡国联产业投
资私募基金管理 0.01% 否 货币 2014-7-9
有限公司
无锡市人民政府 国有控
国有资产监督管 51.18% 是 股或管 货币
理委员会 理主体
无锡城建发展集 详 见 1- 自有或自
无锡市人民政府 国有控
国有资产监督管 14.70% 是 股或管 货币 2007-3-8
理委员会 理主体
无锡市国联发展
(集团)有限公 8.15% 否 - 货币 2007-3-8
司
无锡市人民政府 国有控
国有资产监督管 61.23% 是 股或管 货币
理委员会 理主体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最终持
直接投资 是否为最 取得权 取得权
序号 股东/出资人名称 有人性 资金来源
比例 终持有人 益方式 益时间
质
无锡市人民政府 国有控
国有资产监督管 100.00% 是 股或管 货币
理委员会 理主体
国有控
江苏省财政厅 6.67% 是 股或管 货币
理主体
间接持
有标的
低 于
江苏省国信集团 2017-12- 自有或自
有限公司 6 筹资金
国有控
江苏省人民政府 100.00% 是 股或管 货币
理主体
详 见 1-
无锡城建发展集 2017-12- 自有或自
团有限公司 6 筹资金
国有控
无锡国联实业投 2016-9- 自有或自
资集团有限公司 14 筹资金
理主体
国有控
无锡一棉纺织集 2006-9- 自有或自
团有限公司 21 筹资金
理主体
国有控
无锡市国联物资 2016-6- 自有或自
投资有限公司 15 筹资金
理主体
江苏华西村股份 A 股上 2015-8- 自有或自
有限公司 市公司 18 筹资金
无锡锡创联华股
(有限合伙)
江苏华西村股份 A 股上 2024-4- 自有或自
有限公司 市公司 10 筹资金
无锡国联产业投
详 见 1- 2024-4- 自有或自
有限公司
无锡云商创业投 2024-4- 自有或自
资有限公司 10 筹资金
无锡市创新投资 详 见 1- 2015-07- 自有或自
集团有限公司 1-1-1 14 筹资金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最终持
直接投资 是否为最 取得权 取得权
序号 股东/出资人名称 有人性 资金来源
比例 终持有人 益方式 益时间
质
国有控
无锡惠开投资管 2019-7- 自有或自
理有限公司 17 筹资金
理主体
青岛联储创新投 2019-12- 自有或自
资有限公司 19 筹资金
联储证券股份有 自有或自
限公司 筹资金
北京正润投资集 自有或自
团有限公司 筹资金
杨旗 35.00% 是 自然人 货币
杨涛 35.00% 是 自然人 货币
吕春卫 20.00% 是 自然人 货币
杨月利 10.0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16-6-8
详 见 1-
青岛金家岭控股 2001-2- 自有或自
集团有限公司 28 筹资金
国有控
理主体
江苏华西村股份 A 股上 2017-10- 自有或自
有限公司 市公司 31 筹资金
间接持
有标的
青岛中禾金盛实
公司股 自有或自
权比例 筹资金
公司
低 于
间接持
有标的
低 于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最终持
直接投资 是否为最 取得权 取得权
序号 股东/出资人名称 有人性 资金来源
比例 终持有人 益方式 益时间
质
间接持
有标的
低 于
间接持
有标的
低 于
间接持
有标的
芜湖资衢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14.40% 是 货币
伙)
低 于
间接持
有标的
山东五证交投资 公司股 2001-2- 自有或自
控股有限公司 权比例 28 筹资金
低 于
间接持
有标的
青岛融海投资发 公司股 2017-10- 自有或自
展有限公司 权比例 31 筹资金
低 于
间接持
有标的
宜宾市叙州区烨 公司股 自有或自
烽投资有限公司 权比例 筹资金
低 于
间接持
有标的
青岛巨峰科技创 公司股 2022-12- 自有或自
业投资有限公司 权比例 14 筹资金
低 于
间接持
有标的
江苏洋河酒厂股 公司股 2017-10- 自有或自
份有限公司 权比例 31 筹资金
低 于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最终持
直接投资 是否为最 取得权 取得权
序号 股东/出资人名称 有人性 资金来源
比例 终持有人 益方式 益时间
质
间接持
有标的
低 于
间接持
有标的
低 于
间接持
有标的
青岛融实国顺民
安投资中心(有 2.41% 是 货币
限合伙)
低 于
间接持
有标的
低 于
间接持
有标的
低 于
间接持
有标的
低 于
间接持
有标的
低 于
间接持
有标的
山东寿光金鑫投
资发展控股集团 1.87% 是 货币
有限公司
低 于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最终持
直接投资 是否为最 取得权 取得权
序号 股东/出资人名称 有人性 资金来源
比例 终持有人 益方式 益时间
质
间接持
有标的
低 于
间接持
有标的
湖南省国信财富
投资控股集团有 0.93% 是 货币
限公司
低 于
间接持
有标的
低 于
间接持
有标的
上海佩风数据科
技合伙企业(有 0.62% 是 货币
限合伙)
低 于
间接持
有标的
低 于
间接持
有标的
上海年丰商务咨
询中心(有限合 0.61% 是 货币
伙)
低 于
间接持
有标的
低 于
间接持
北京启联储迪企 有标的
伙) 低 于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最终持
直接投资 是否为最 取得权 取得权
序号 股东/出资人名称 有人性 资金来源
比例 终持有人 益方式 益时间
质
间接持
有标的
共青城东汇经发
投资管理合伙企 0.42% 是 货币
业(有限合伙)
低 于
间接持
有标的
上海锋御企业管
理中心(有限合 0.40% 是 货币
伙)
低 于
间接持
有标的
低 于
间接持
有标的
低 于
无锡致久企业管
限合伙)
上海一村私募基 2020-12- 自有或自
金管理有限公司 29 筹资金
一村资本有限公 自有或自
司 筹资金
一村资产管理有 自有或自
限公司 筹资金
一村资本有限公 2015-10- 自有或自
司 30 筹资金
注 1:取得权益的时间以工商登记时间为准。
注 2:“最终持有人”包括:自然人、上市公司(含境外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等公众
公司、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含事业单位、国有主体控制的产业基金等)、集体所有制企业、社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会团体、境外政府投资基金、大学捐赠基金、养老基金、公益基金、公募资产管理产品以及间接
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低于 0.01%主体。
一村隽澄虽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标,亦不属于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但考虑到
其为停牌前六个月才入股持有标的资产。基于审慎性考虑,一村隽澄参照专门为本次
交易设立的主体对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上海一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村资本有限公司等全体一村隽澄合伙人已出
具《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承诺在一村隽澄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
市公司股份的承诺锁定期内,承诺人不会为转让日播时尚股份之目的以任何形式转让
其直接/间接持有的一村隽澄合伙企业份额。若上述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
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五)共青城福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共青城福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7,08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主要办公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 米林县联动丰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3AMCC00A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经营范围 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成立日期 2021 年 8 月 18 日
经营期限 2021 年 8 月 18 日至 2029 年 8 月 17 日
(1)2021 年 8 月,福创投资成立
城福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时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 7,080.00
万元。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设立时,福创投资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米林县联动丰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合计 7,08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创投资自设立后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创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米林县联动丰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福创投资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张绍旭
其他4
名自
邓永红 郝中升 查存先 邹天华 然人
合伙
人
米林县联动丰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共青城福创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创投资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
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内部利润分配、亏损负担及相关决策执行(含表决
权行使)按照福创投资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执行,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
化安排。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福创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米林县联动丰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米林县联动丰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出资额 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西藏林芝地区米林县福州西路药洲商住楼
主要办公地点 西藏林芝地区米林县福州西路药洲商住楼
法定代表人 张绍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422321379293F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经营范围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5 年 4 月 29 日
经营期限 2015 年 4 月 29 日至无固定期限
(2)历史沿革
万元,由张绍旭全额认购。
设立时,联动投资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 100.00%
绍旭全额认购。
上述增资完成后,联动投资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500.00 100.00%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由张绍旭全额认购。
上述增资完成后,联动投资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0 100.00%
(3)产权结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米林县联动丰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产权结构关系图如
下:
张绍旭
米林县联动丰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4)主要股东情况
联动投资的股东为张绍旭,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张绍旭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220104********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
无
区的永久居留权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最近三年,联动投资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
更。
(6)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米林县联动丰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347.20 4,987.99
负债总额 1,881.55 1,441.27
所有者权益 4,465.65 3,546.71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2,436.16 2,026.61
净利润 1,179.21 650.36
①最近一年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347.20
负债总额 1,881.55
所有者权益 4,465.6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4,465.65
②最近一年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2,436.16
营业利润 1,431.10
利润总额 1,433.36
净利润 1,179.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179.21
(7)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福创投资外,联动投资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自设立以来,福创投资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801.84 6,901.21
负债总额 0.00 0.00
所有者权益 6,801.84 6,901.21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99.37 -180.49
注:上述 2022 年度、2023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最近一年已经审计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801.84
负债总额 0.00
所有者权益 6,801.84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6,801.84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营业利润 -99.37
利润总额 -99.37
净利润 -99.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99.3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茵地乐外,福创投资无其他对外投资。
福创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
SSM337。
根据福创投资的合伙协议和出具的说明,其存续期至 2029 年 8 月 17 日,长于其
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福创投资的最终持有人相关情况如下:
是否为
直接投资 最终持有 取得权 取得权益
序号 股东/出资人名称 最终持 资金来源
比例 人性质 益方式 时间
有人
米林县联动丰业
自有或自
筹资金
司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是否为
直接投资 最终持有 取得权 取得权益
序号 股东/出资人名称 最终持 资金来源
比例 人性质 益方式 时间
有人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注 1:取得权益的时间以工商登记时间为准。
注 2:“最终持有人”包括:自然人、上市公司(含境外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等公众
公司、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含事业单位、国有主体控制的产业基金等)、集体所有制企业、社
会团体、境外政府投资基金、大学捐赠基金、养老基金、公益基金以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
福创投资虽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标,但不属于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基于审慎性
考虑,福创投资参照专门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对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
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米林县联动丰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绍旭、邓永红等全体合伙人已出具《关于
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福创投资已出具股份锁定承诺,承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日播时尚股份,自股
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如福创投资取得本次交易中发行的日播时
尚股份时,对于用于认购日播时尚股份的茵地乐股权权益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日播时尚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
让。
业/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福创投资股权。
业/本人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并予执行。
及时足额赔偿给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福创投资将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的股份,根据《格式准则 26
号》的相关规定,福创投资其他情况如下:
(1)最终出资人的资金来源
根据福创投资出具的说明,福创投资的最终出资人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
金。福创投资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之“(五)共青城福创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之“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2)利润分配、亏损负担及合伙事务执行(含表决权行使)的有关协议安排
①在合伙企业从所投资项目取得收入或收回投资的情况下,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在
扣除或预留应付管理费等合伙企业必要支出后,制定分配方案,经合伙人会议决议通
过分配方案后,向相关合伙人及管理人进行分配。
②返还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直至全体合伙人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如此阶段
的可分配现金或财产不足以返还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则按各合伙人的实缴占比进
行返还。
③按前列顺序返还全体合伙人出资后如有剩余,则以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为基
数,以本基金成立之日(即:募集资金从募集账户转托管账户之日)起至执行事务合
伙人确定的向全体合伙人分配基础投资收益的基准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计算期间,
按 6%/年的基础收益率,向各合伙人分别计算分配基础投资收益(下称“基础投资收
益”)。此阶段的可分配现金或此阶段的可分配现金或财产不足以支付全体合伙人应
分配基础投资收益的,按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同比例进行分配,且在下一阶段分
配基础投资收益时应当相应扣除各合伙人已经取得基础投资收益。
④按前列顺序向全体合伙人返还实缴出资并分配基础投资收益后如仍有剩余,剩
余现金或财产的 10%先行分配给管理人作为其剩余投资收益分成,90%按照各合伙人
(包括普通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合伙企业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其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
①有限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但执行合伙人执行下列事务必
须按照如下方式处理,即:对于拟投资或退出的项目,必须取得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
委员会决议通过,方可进行投资或退出。
②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以有限合伙企业之名义或以其自身的名义,在其自主判断
为必须、必要、有利或方便的情况下,为有限合伙企业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
诺、管理及处分合伙企业之财产,以实现合伙企业之经营宗旨和目的,但项目投资及
项目退出除外。
(3)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首次作出决议前六个月内合伙人入伙、退伙、
转让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转变身份的情况及未来存续期间内的类似变
动安排
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首次作出决议前六个月内,福创投资不存在合伙人
入伙、退伙、转让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转变身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日,福创投资不存在未来存续期间的类似变动安排的计划。
(六)宁波丰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宁波丰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35,491.404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 111 号东楼 A1619-1 室
主要办公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 111 号东楼 A1619-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米林县联动丰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MA2CHW3C9J
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
经营范围 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8 年 7 月 19 日
经营期限 2018 年 7 月 19 日至 2038 年 7 月 18 日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2018 年 7 月,丰翊投资成立
资,设立时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 35,250.00 万元;其中米林县联动丰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其他投资者为有限合伙人。
成立时,丰翊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万元)
宁波大榭迎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玉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合计 - 35,250.00 100.00%
(2)2019 年 10 月,减资及合伙人变更
元,宁波大榭迎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16 位有限合伙人退伙,蒋莹新增
入伙,认购 900.00 万元出资数额。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述变更后,丰翊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万元)
合计 - 1,000.00 100.00%
(3)2020 年 11 月,增资及合伙人变更
元,米林县联动丰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增加出资数额 400 万元;广腾汇控
股有限公司等 15 位投资者新增入伙,认缴出资额合计 39,800.00 万元;蒋莹退伙。
上述变更完成后,丰翊投资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元)
井冈山与时偕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合计 - 40,300.00 100.00%
注:井冈山与时偕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3 年 10 月更名为泰安与时偕行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2024 年 1 月,减资及合伙人变更
万元,减少出资数额 4,808.60 万元,各合伙人按照前次认缴出资额同比例减资。
上述减资变更完成后,丰翊投资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元)
泰安与时偕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合计 - 35,491.4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丰翊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米林县联动丰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丰翊投资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张绍旭
泰安与
广腾 时偕行
汇控 创业投 其他9
股有 王福元 邵明晟 薛廉风 资合伙 王美琴 名合
限公 企业 伙人
(有限
司
合伙)
米林县联动丰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宁波丰翊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丰翊投资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
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内部利润分配、亏损负担及相关决策执行(含表决
权行使)按照丰翊投资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执行,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
化安排。
丰翊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米林县联动丰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相关情况参
见本报告书之“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交易对方”之“(三)共青城福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4、执行事务
合伙人情况”。
自设立以来,丰翊投资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0,786.74 40,153.72
负债总额 - -
所有者权益 40,786.74 40,153.72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633.02 -119.11
。注:上述 2022 年度、2023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最近一年经审计简要财务报表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0,786.74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40,786.7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40,786.74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633.02
利润总额 633.02
净利润 633.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633.0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茵地乐外,丰翊投资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矿产资源开发冶炼、
售
丰翊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SND503。
根据丰翊投资的合伙协议和出具的说明,其存续期至 2038 年 7 月 18 日,可以覆
盖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丰翊投资的最终持有人相关情况如下:
是否为 最终持 取得
直接投资 取得权益
序号 股东/出资人名称 最终持 有人性 权益 资金来源
比例 时间
有人 质 方式
米林县联动丰业投 自有或自
资管理有限公司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广腾汇控股有限公 自有或自
司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泰安与时偕行创业 自有或自
限合伙)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中山市广晋合远企 自有或自
业投资有限公司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是否为 最终持 取得
直接投资 取得权益
序号 股东/出资人名称 最终持 有人性 权益 资金来源
比例 时间
有人 质 方式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注 1:取得权益的时间以工商登记时间为准。
注 2:“最终持有人”包括:自然人、上市公司(含境外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等公众
公司、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含事业单位、国有主体控制的产业基金等)、集体所有制企业、社
会团体、境外政府投资基金、大学捐赠基金、养老基金、公益基金以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
(七)珠海横琴旭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珠海横琴旭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77,476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新香江路 2202 号 1021 办公
主要办公地点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新香江路 2202 号 1021 办公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正心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55L57DXG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0 年 11 月 24 日
经营期限 2020 年 11 月 24 日至无固定期限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2020 年 11 月,旭凡投资成立
上海正心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认缴
通合伙人,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有限合伙人。
成立时,旭凡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 1,000.00 100.00%
(2)2021 年 3 月,增资及合伙人变更
勉、黄健、四川峨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嘉兴嘉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新进入伙。
本次变更完成后,旭凡投资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号
合计 - 37,001.00 100.00%
(3)2022 年 12 月,增资及合伙人变更
伙)等 21 位投资者认缴。
本次变更完成后,旭凡投资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认缴出资额(万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元)
珠海横琴旭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嘉兴嘉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沃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计 - 77,476.00 100.00%
(4)2023 年 8 月,合伙人变更
元;同时,青岛高信高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市汇科泽信投资管理合伙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企业(有限合伙)和晋江七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有限合伙人方式成为
新增合伙人。
本次变更完成后,旭凡投资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万元)
珠海市汇科泽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嘉兴嘉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
限合伙)
合计 - 77,476.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旭凡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正心谷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旭凡投资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林利军
珠海市 珠海市
信投资 胜水泥 彰投资
管理合 集团股 管理合
伙企业 份有限 伙企业 合伙
(有限 公司 (有限 人
合伙) 合伙)
上海正心谷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珠海横琴旭凡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旭凡投资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内部利润分配、亏损负担及相关决策执行(含表决
权行使)按照旭凡投资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执行,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
化安排。
旭凡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正心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相关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上海正心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出资额 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明月路 1257 弄 11 号楼 1 层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明月路 1257 弄 11 号楼 1 层
法定代表人 林利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83420308831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5 年 6 月 3 日
经营期限 2015 年 6 月 3 日至无固定期限
自设立以来,旭凡投资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4,728.42 83,566.60
负债总额 0.10 0.10
所有者权益 84,728.32 83,566.50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1,161.81 3,808.19
注:上述 2022 年度、2023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最近一年经审计简要财务报表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4,728.42
负债总额 0.10
所有者权益 84,728.3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84,728.32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营业利润 1,161.81
利润总额 1,161.81
净利润 1,161.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161.8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茵地乐外,旭凡投资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矿产资源开发冶炼、锂电
正极材料制造销售
旭凡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
SQB387。
根据旭凡投资的合伙协议和出具的说明,其存续期为长期,可以覆盖其股份锁定
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旭凡投资的最终持有人相关情况如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取得
股东/出资人名 直接投资 是否为最 最终持有 取得权益
序号 权益 资金来源
称 比例 终持有人 人性质 时间
方式
上海正心谷投资 自有或自
管理有限公司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珠海市汇科泽信
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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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有限合伙)
上海正心谷投资 自有或自
管理有限公司 筹资金
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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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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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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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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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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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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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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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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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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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峨胜水泥集 自有或自
团股份有限公司 筹资金
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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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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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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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取得
股东/出资人名 直接投资 是否为最 最终持有 取得权益
序号 权益 资金来源
称 比例 终持有人 人性质 时间
方式
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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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自
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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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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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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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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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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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自
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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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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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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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取得
股东/出资人名 直接投资 是否为最 最终持有 取得权益
序号 权益 资金来源
称 比例 终持有人 人性质 时间
方式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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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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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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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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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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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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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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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取得
股东/出资人名 直接投资 是否为最 最终持有 取得权益
序号 权益 资金来源
称 比例 终持有人 人性质 时间
方式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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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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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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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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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自
筹资金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取得
股东/出资人名 直接投资 是否为最 最终持有 取得权益
序号 权益 资金来源
称 比例 终持有人 人性质 时间
方式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取得
股东/出资人名 直接投资 是否为最 最终持有 取得权益
序号 权益 资金来源
称 比例 终持有人 人性质 时间
方式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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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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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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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自
筹资金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取得
股东/出资人名 直接投资 是否为最 最终持有 取得权益
序号 权益 资金来源
称 比例 终持有人 人性质 时间
方式
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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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济世泽彰
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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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有限合伙)
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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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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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佩珩企业 自有或自
管理有限公司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上海常理数企业 自有或自
管理有限公司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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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正心谷投资 自有或自
管理有限公司 筹资金
嘉兴嘉璨股权投
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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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合伙)
北京八亿时空投 自有或自
资管理有限公司 筹资金
北京八亿时空液
自有或自
筹资金
公司
浙江正凯投资集 自有或自
团有限公司 筹资金
浙江正凯集团有 自有或自
限公司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取得
股东/出资人名 直接投资 是否为最 最终持有 取得权益
序号 权益 资金来源
称 比例 终持有人 人性质 时间
方式
自有或自
筹资金
杭州沨华私募基 详见嘉愿 自有或自
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穿透 筹资金
上海苗乙投资管 自有或自
理有限公司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晋江市青榕股权
自有或自
筹资金
(有限合伙)
自有或自
筹资金
晋江市青榕私募
自有或自
筹资金
任公司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亳州市康安投资 自有或自
基金有限公司 筹资金
安徽安诚资本有 自有或自
限公司 筹资金
建安投资控股集 自有或自
团有限公司 筹资金
亳州市产业资本
自有或自
筹资金
团有限公司
安徽安诚中医药
自有或自
筹资金
金有限公司
安徽安诚资本有 详见 1-8- 自有或自
限公司 1 筹资金
亳州芜湖投资开 自有或自
发有限责任公司 筹资金
安徽省信用融资
自有或自
筹资金
司
芜湖市建设投资 自有或自
有限公司 筹资金
建安投资控股集 详见 1-8- 自有或自
团有限公司 1-1 筹资金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取得
股东/出资人名 直接投资 是否为最 最终持有 取得权益
序号 权益 资金来源
称 比例 终持有人 人性质 时间
方式
亳州建安投资基 自有或自
金管理有限公司 筹资金
安徽安诚资本有 详见 1-8- 自有或自
限公司 1 筹资金
安徽安诚控股集 自有或自
团有限公司 筹资金
建安投资控股集 详见 1-8- 自有或自
团有限公司 1-1 筹资金
丽水君亿股权投
自有或自
筹资金
限合伙)
丽水君正股权投
自有或自
筹资金
限合伙)
上海和科发集团 自有或自
有限公司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丽水君安股权投
自有或自
筹资金
限合伙)
上海和科发集团 自有或自
有限公司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宁波安澜企业管
自有或自
筹资金
限合伙)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深圳市御隆恒投 自有或自
资有限责任公司 筹资金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取得
股东/出资人名 直接投资 是否为最 最终持有 取得权益
序号 权益 资金来源
称 比例 终持有人 人性质 时间
方式
自有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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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鼎投资
自有或自
筹资金
司
广东建鼎控股集 自有或自
团有限公司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上海高信高林创
自有或自
筹资金
(有限合伙)
自有或自
筹资金
上海高信私募基 自有或自
金管理有限公司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青岛右弼股权投
自有或自
筹资金
限合伙)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青岛璇玑创业投
自有或自
筹资金
限合伙)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注 1:取得权益的时间以工商登记时间为准。
注 2:“最终持有人”包括:自然人、上市公司(含境外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等公众
公司、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含事业单位、国有主体控制的产业基金等)、集体所有制企业、社
会团体、境外政府投资基金、大学捐赠基金、养老基金、公益基金以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旭凡投资将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的股份,根据《格式准则 26
号》的相关规定,旭凡投资其他情况如下:
(1)最终出资人的资金来源
根据旭凡投资出具的说明,旭凡投资的最终出资人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
金。旭凡投资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之“(七)珠海横琴旭凡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之“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2)利润分配、亏损负担及合伙事务执行(含表决权行使)的有关协议安排
各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各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
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3)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首次作出决议前六个月内合伙人入伙、退伙、
转让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转变身份的情况及未来存续期间内的类似变
动安排
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首次作出决议前六个月内,旭凡投资不存在合伙人
入伙、退伙、转让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转变身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日,旭凡投资不存在未来存续期间的类似变动安排的计划。
(八)重庆聚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重庆聚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 1,500.00 万元人民币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保家镇鹿山社区一组彭水工业园区科技孵
注册地址
化楼 B 区 7-030 室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鹿溪口北路 519 号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有限
主要办公地点
公司综合办公楼东侧办公室 1 楼 119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00MA1MD17901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经营范围
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18 日
经营期限 2015 年 12 月 18 日至 2035 年 12 月 17 日
(1)2015 年 12 月,设立
州聚人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聚人”,2023 年 10 月更名为
“重庆聚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聚人设立时全体合伙人认缴出
资总额为 800.00 万元。
设立时,常州聚人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800.00 100.00%
(2)2021 年 3 月,合伙人变更
对应所认缴的出资份额均减少至 0 万元;对应减少的出资份额由潘中来认缴,即潘中
来认缴的出资份额由 300.00 万元增加至 437.00 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常州聚人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800.00 100.00%
(3)2021 年 4 月,合伙人变更
份额;潘中来认缴的出资份额由 437.00 万元减少至 417.00 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常州聚人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800.00 100.00%
(4)2022 年 4 月,增资及变更合伙人
资额转让给原合伙人李仁贵,潘中来将其持有的 120.5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原合伙人张
俊儒,潘中来将其持有的 214.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新增合伙人刘勇标;上述转让完成
后,潘中来不再持有重庆聚塘出资额。(2)吸收梁丰、王宁、辛华、李诚、吕文华和
刘勇标等 6 人入伙。(3)张晓正、李仁贵、杜鸿昌等 12 人新增认缴出资额。(4)上
述变更完成后,常州聚人的出资份额由 800.00 万元增加至 1,500.00 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常州聚人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合计 1,500.00 100.00%
(5)2023 年 3 月,合伙人变更
丰。
本次变更完成后,重庆聚塘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500.00 100.00%
(6)2024 年 10 月,合伙人变更
涵投资。
本次变更完成后,重庆聚塘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姓名或名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类型 职务 出资比例
称 (万元)
技术部经理(已退
休)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合伙人姓名或名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类型 职务 出资比例
称 (万元)
合计 1,50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重庆聚塘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王宁,重庆聚塘的产权控制关
系结构图如下:
无锡
无锡
一村
隽涵
隽澄 其他
投资
投资 18名
王宁 刘勇标 李仁贵 张晓正 张俊儒 合伙 自然
LP 企业
企业 人合
(有
(有 伙人
限合
限合
伙)
伙)
重庆聚塘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重庆聚塘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
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内部利润分配、亏损负担及相关决策执行(含表决
权行使)按照重庆聚塘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执行,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
化安排。
重庆聚塘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宁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王宁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5113231983********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
无
区的永久居留权
重庆聚塘为以标的公司员工为主的持股平台,无实际经营业务。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250.00 2,346.04
负债总额 3.43 0.19
所有者权益 3,246.57 2,345.85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5.09 -
注:上述 2022 年度、2023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250.00
负债总额 3.43
所有者权益 3,246.5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3,246.57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5.09
利润总额 -5.09
净利润 -5.09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3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5.0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标的公司外,重庆聚塘无其他对外投资。
根据重庆聚塘的合伙协议,其存续期至 2035 年 12 月 17 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
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重庆聚塘的最终持有人相关情况如下:
层级 股东/出 直接投资 取得权益 是否为最终 最终持有人性 出资
资金来源
序号 资人名称 比例 时间 持有人 质 方式
自有或自
筹资金
穿透情况详见 自有或自
一村隽澄 筹资金
穿透情况详见 自有或自
隽涵投资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层级 股东/出 直接投资 取得权益 是否为最终 最终持有人性 出资
资金来源
序号 资人名称 比例 时间 持有人 质 方式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自有或自
筹资金
重庆聚塘虽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标,但不属于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基于审慎性
考虑,重庆聚塘参照专门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对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
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王宁等 25 等重庆聚塘全体合伙人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重庆聚塘已出具股份锁定承诺,承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日播时尚股份,自股
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如重庆聚塘取得本次交易中发行的日播时
尚股份时,对于用于认购日播时尚股份的茵地乐股权权益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日播时尚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
让。
业/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重庆聚塘股权。
业/本人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并予执行。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时足额赔偿给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本次交易完成后,重庆聚塘将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的股份,根据《格式准则 26
号》的相关规定,重庆聚塘其他情况如下:
(1)最终出资人的资金来源
根据重庆聚塘出具的说明,重庆聚塘的最终出资人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
金。重庆聚塘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之“(八)重庆聚塘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之“9、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2)利润分配、亏损负担及合伙事务执行(含表决权行使)的有关协议安排
普通合伙人有权按照符合合伙企业最大利益的原则选择适当的退出目标公司的方
式;来源于目标公司的可分配现金一般将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资本比例进行分
配,具体依照普通合伙人制订的可分配现金分配方案进行分配;来源于有限合伙人的
可分配现金应由普通合伙人制订可分配现金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各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委托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并且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3)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首次作出决议前六个月内合伙人入伙、退伙、
转让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转变身份的情况及未来存续期间内的类似变
动安排
涵投资。除上述转让外,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首次作出决议前六个月内,重
庆聚塘不存在其他合伙人入伙、退伙、转让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转变
身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重庆聚塘不存在未来存续期间的类似变动安排的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计划。
(九)嘉兴嘉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嘉兴嘉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2,531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165 室-98
主要办公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165 室-98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杭州沨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JFQ0G1Q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0 年 12 月 29 日
经营期限 2020 年 12 月 29 日至无固定期限
(1)2020 年 12 月,嘉愿投资成立
合伙);其中杭州沨华认缴出资 2,900.00 万元,为普通合伙人;苏丹认缴出资 100.00
万元,为有限合伙人。
设立时,嘉愿投资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 3,000.00 100.00%
(2)2021 年 6 月,股权变更
斗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后更名为“共青城魂斗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易丽君等 7 个主体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普通合伙人杭州沨华认缴出资
额由 2,900.00 万元变更为 1.00 万元,苏丹退出合伙人。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述变更后,嘉愿投资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魂斗罗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合计 - 2,531.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嘉愿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杭州沨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嘉愿投资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陈堃
共青城
杭州云诺企业管理咨询合 魂斗罗
伙企业(有限合伙) 创业投
名自然
易丽君 资合伙 潘振寰 黄海燕 人合伙
(有限 人
合伙)
杭州沨华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嘉兴嘉愿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嘉愿投资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
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内部利润分配、亏损负担及相关决策执行(含表决
权行使)按照嘉愿投资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执行,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
化安排。
嘉愿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杭州沨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相关情况如
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杭州沨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666.67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钱江世纪公园 C 区 2 幢 101 室
主要办公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钱江世纪公园 C 区 2 幢 101 室
法定代表人 苏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MA28N4GG7P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
经营范围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7 年 3 月 23 日
经营期限 2017 年 3 月 23 日至无固定期限
(2)历史沿革
资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杭州沨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杭州沨华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0 100.00%
上述增资完成后,杭州沨华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333.33 100.00%
权转让给杭州沨华正茂咨询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放弃对该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上述转让完成后,杭州沨华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333.33 100.00%
转让给戴羽欣,其他股东放弃对该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同时,杭州沨华注册资本
由 1,333.33 万元增加至 1,666.67 万元,新增的 333.34 万元注册资本由新增股东杭州辰
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
上述变更完成后,杭州沨华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666.67 100.00%
合伙),其他股东放弃对该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上述转让完成后,杭州沨华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杭州云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1,666.67 100.00%
转让给杭州沨华正茂咨询有限公司;后渝兰将其持有的杭州沨华 13.00%股权,即对应
持有的杭州沨华 34.00%股权,即对应 566.67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陈堃;其他股东放弃上
述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上述转让完成后,杭州沨华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杭州云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1,666.67 100.00%
(3)产权结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杭州沨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产权结构关系图如下:
陈堃
杭州云诺企业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沨华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4)主要股东情况
杭州沨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为陈堃,其基本情况如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姓名 陈堃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209821994********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
无
区的永久居留权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最近三年,杭州沨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及管理,最近
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6)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584.58 5,019.10
负债总额 538.71 886.40
所有者权益 2,045.87 4,132.70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3,281.57 5,791.15
净利润 1,466.12 2,921.12
注:上述 2022 年度、2023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①最近一年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584.58
负债总额 538.71
所有者权益 2,045.8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2,045.87
②最近一年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3,281.57
营业利润 1,977.25
利润总额 1,977.25
净利润 1,466.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466.12
(7)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嘉愿投资外,杭州沨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对外
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自设立以来,嘉愿投资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524.15 2,524.46
负债总额 - -
所有者权益 2,524.15 2,524.46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 -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净利润 -0.31 -5.29
注:上述 2022 年度、2023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最近一年经审计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524.15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2,524.1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2,524.15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0.31
利润总额 -0.31
净利润 -0.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0.3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茵地乐外,嘉愿投资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嘉愿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
SQY246。
根据嘉愿投资的合伙协议和出具的说明,其存续期为长期,可以覆盖其股份锁定
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嘉愿投资的最终持有人相关情况如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是否为 最终持 取得
直接投资 取得权
序号 股东/出资人名称 最终持 有人性 权益 资金来源
比例 益时间
有人 质 方式
共青城魂斗罗创业 自有或自筹
限合伙)
深圳前海创享时代 自有或自筹
限合伙)
深圳君丰成长投资 2019- 自有或自筹
管理有限公司 07-08 资金
深圳创享启航投资 2023- 自有或自筹
中心(有限合伙) 04-17 资金
深圳君丰成长投资 详见 7- 2023- 自有或自筹
管理有限公司 1-7-1 02-28 资金
深圳创享未来投资 2023- 自有或自筹
中心(有限合伙) 04-17 资金
深圳君丰成长投资 详见 7- 2023- 自有或自筹
管理有限公司 1-7-1 02-28 资金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是否为 最终持 取得
直接投资 取得权
序号 股东/出资人名称 最终持 有人性 权益 资金来源
比例 益时间
有人 质 方式
自有或自筹
资金
杭州沨华私募基金 2020- 自有或自筹
管理有限公司 12-29 资金
杭州云诺企业管理
限合伙)
杭州沨华正茂咨询 2019- 自有或自筹
有限公司 10-14 资金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是否为 最终持 取得
直接投资 取得权
序号 股东/出资人名称 最终持 有人性 权益 资金来源
比例 益时间
有人 质 方式
注 1:取得权益的时间以工商登记时间为准。
注 2:“最终持有人”包括:自然人、上市公司(含境外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等公众
公司、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含事业单位、国有主体控制的产业基金等)、集体所有制企业、社
会团体、境外政府投资基金、大学捐赠基金、养老基金、公益基金以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
嘉愿投资虽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标,但不属于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基于审慎性
考虑,嘉愿投资参照专门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对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
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易丽君、共青城魂斗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全体嘉愿投资合伙人已
出具《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嘉愿投资已出具股份锁定承诺,承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日播时尚股份,自股
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如嘉愿投资取得本次交易中发行的日播时
尚股份时,对于用于认购日播时尚股份的茵地乐股权权益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日播时尚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
让。
业/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嘉愿投资股权。
业/本人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并予执行。
及时足额赔偿给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十)扬州同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扬州同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1,720 万元人民币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瘦西湖路 195 号花都汇商务中心 4 号楼
注册地址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城北街道瘦西湖路 195 号花都汇商务中
主要办公地点
心 4 号 394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福建盈方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28MA8RP71242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
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
经营范围
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1 年 3 月 18 日
经营期限 2021 年 3 月 18 日至 2028 年 3 月 17 日
(1)2021 年 3 月,同赢创投设立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后更名为:扬州同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310.00 万元,由福建盈方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
务合伙人。
设立时,同赢创投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310.00 100.00%
(2)2021 年 7 月,增资及第一次合伙人变更
建盈方得的出资额由 10.00 万元变为 20.00 万元,李冰山、刘继东、许李琴、林泉宏、
陆锋等 5 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林大春退伙。
本次变更完成后,同赢创投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福建盈方得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合计 1,720.00 100.00%
(3)2022 年 1 月,第二次合伙人变更
为同赢创投的有限合伙人。
本次变更完成后,同赢创投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福建盈方得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合计 1,720.00 100.00%
(4)2022 年 3 月,第三次合伙人变更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李琴将其持有的同赢创投 100.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赵
丹,新增共青城皓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赵丹为同赢创投的有限合伙人,许
李琴退伙。
本次变更完成后,同赢创投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福建盈方得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共青城皓玉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合计 1,720.00 100.00%
(5)2023 年 2 月,第四次合伙人变更
退伙。
本次变更完成后,同赢创投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福建盈方得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共青城皓玉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计 1,720.00 100.00%
(6)2023 年 7 月,第五次合伙人变更
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增越商皇途(嘉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为同赢创投的有限合伙人,赵丹退伙。
本次变更完成后,同赢创投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福建盈方得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越商皇途(嘉兴)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共青城皓玉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合计 1,720.00 100.00%
(7)2023 年 8 月,第六次合伙人变更
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同赢创投的有限合伙人,出资额为 1,001.00 万
元,李冰山、刘继东、林泉宏、陆锋退伙。
本次变更完成后,同赢创投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扬州同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越商皇途(嘉兴)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共青城皓玉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合计 1,72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同赢创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福建盈方得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同赢创投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林大春
福州高新区同和投资合伙 13.00% 福建盈方得投资管理有限 扬州同和创业投资合伙企 越商皇途(嘉兴)创业投 共青城皓玉投资合伙企业
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 业(有限合伙)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扬州同赢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同赢创投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
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内部利润分配、亏损负担及相关决策执行(含表决
权行使)按照同赢创投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执行,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
化安排。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同赢创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福建盈方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相关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福建盈方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111.11 万元人民币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 6 号楼 5 层 511 室-3733(集群
注册地址
注册)
主要办公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园 F 区 3 号楼 6 层
法定代表人 林大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28MA32TH3B88
企业投资管理、企业资产管理(以上均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中需审批
经营范围 项目及财务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5 年 6 月 5 日
经营期限 2015 年 6 月 5 日至 2065 年 6 月 4 日
(2)历史沿革
司;初始设立时,福建盈方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其中杨惠
琼认缴出资额 100.00 万元,邱晖认缴出资额 300.00 万元,林大春认缴出资额 600.00 万
元。
成立时,福建盈方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0 100.00%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新增注册资本后,福建盈方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111.11 100.00%
资额转让给新增股东曾娇妹,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上述股权变更完成后,福建盈方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111.11 100.00%
资额转让给新增股东唐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上述股权变更完成后,福建盈方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111.11 100.00%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资额转让给林大春,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上述股权变更完成后,福建盈方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111.11 100.00%
上述股权变更完成后,福建盈方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111.11 100.00%
资额转让给林大春;同时,汪璐、唐宏将其分别持有的福建盈方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限合伙),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上述股权变更完成后,福建盈方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111.11 100.00%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产权结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建盈方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产权结构关系图如下:
林大春
福州高新区同和投资合伙 13.00% 福建盈方得投资管理有限
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
(4)主要股东情况
福建盈方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为林大春,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林大春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501021976********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
无
区的永久居留权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最近三年,福建盈方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管理、投融资管理,
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6)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01.23 575.85
负债总额 310.88 326.78
所有者权益 90.35 249.07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27.39 342.43
净利润 -158.72 -11.57
注:上述 2022 年度、2023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①最近一年简要资产负债表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01.23
负债总额 310.88
所有者权益 90.3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90.35
②最近一年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27.39
营业利润 -157.57
利润总额 -158.72
净利润 -158.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58.72
(7)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同赢创投外,福建盈方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对外投
资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自设立以来,同赢创投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687.27 1,689.29
负债总额 0.31 0.21
所有者权益 1,686.97 1,689.06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2.12 -1.08
注:上述 2022 年度、2023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最近一年经审计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687.27
负债总额 0.31
所有者权益 1,686.9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1,686.97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2.12
利润总额 -2.12
净利润 -2.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1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茵地乐外,同赢创投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同赢创投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
SSE907。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同赢创投的合伙协议和出具的说明,其存续期为至 2028 年 3 月 17 日,可以
覆盖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同赢创投的最终持有人相关情况如下:
是否为 取得
直接投资 最终持有 取得权
序号 股东/出资人名称 最终持 权益 资金来源
比例 人性质 益方式
有人 时间
扬州同和创业投资
伙)
福建盈方得投资管 2023- 自有或自筹
理有限公司 07-27 资金
福州高新区同和投 2024-
自有或自筹
资金
合伙)
越商皇途(嘉兴)
(有限合伙)
上海鑫霓资产管理 2023- 自有或自筹
有限公司 04-13 资金
上海鑫霓投资管理 2015- 自有或自筹
有限公司 5-13 资金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是否为 取得
直接投资 最终持有 取得权
序号 股东/出资人名称 最终持 权益 资金来源
比例 人性质 益方式
有人 时间
共青城皓玉投资合
伙)
福建盈方得投资管 详见 1-1- 2021- 自有或自筹
理有限公司 5 03-18 资金
注 1:取得权益的时间以工商登记时间为准。
注 2:“最终持有人”包括:自然人、上市公司(含境外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等公众公
司、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含事业单位、国有主体控制的产业基金等)、集体所有制企业、社会
团体、境外政府投资基金、大学捐赠基金、养老基金、公益基金以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
同赢创投虽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标,但不属于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基于审慎性
考虑,同赢创投参照专门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对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
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扬州同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越商皇途(嘉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等全体同赢创投合伙人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同赢创投已出具股份锁定承诺,承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日播时尚股份,自股
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如同赢创投取得本次交易中发行的日播时
尚股份时,对于用于认购日播时尚股份的茵地乐股权权益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日播时尚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
让。
/间接持有的同赢创投股权。
业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并予执行。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偿给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二、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为梁丰与阔元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一)梁丰
姓名 梁丰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401061968********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 456 弄 116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系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 梁丰及相关控制主体合计控
有限公司 制璞泰来 44.99%股权
梁丰持有上海阔元 100.00%
股权
上海锦源晟新能源材料集团 董事长、总 梁丰及相关控制主体合计控
有限公司 经理 制锦源晟 51.13%股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梁丰先生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
业务的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执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行事务合伙人
长期专注于新能源电池关
键材料及自动化装备领
万元 电子、储能等相关电池客
户提供专业化配套服务和
综合解决方案
上海锦源晟新能 72,360.00 矿产资源开发冶炼、锂电
源材料集团有限 万元 正极材料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法定代表人/执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
宁波胜越创业投
(LP) 万元
限合伙)
宁波阔能创投资
(GP) 万元
合伙)
宁波善浩创业投
万元
限合伙)
海南阔元新材料 20,000.00
科技有限公司 万元
(二)阔元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阔元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 3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C 楼
主要办公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C 楼
法定代表人 梁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H96HR95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
经营范围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7 年 7 月 24 日
经营期限 2017 年 7 月 24 日至 2047 年 7 月 24 日
(1)2017 年 7 月,上海阔元成立
购。
设立时,上海阔元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0 100.00%
(2)2018 年 3 月,上海阔元第一次增资
增资后,上海阔元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00 100.00%
(3)2022 年 8 月,上海阔元第二次增资
增资后,上海阔元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35,00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阔元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梁丰先生,上海阔元
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梁丰
阔元企业管理(上海)有限
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阔元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
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上海阔元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梁丰先生,其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二、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之“(一)梁丰”。
上海阔元主营业务为对外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86,204.02 385,155.17
负债总额 16,301.37 16,091.61
所有者权益 369,902.64 369,063.56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 470.85
净利润 -444.93 268.15
注:上述 2023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最近一年经审计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86,204.02
负债总额 16,301.37
所有者权益 369,902.6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369,902.64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0
营业利润 -144.83
利润总额 -444.83
净利润 -444.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44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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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阔元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中来和谢玉芳夫妇,华盈开泰的实际控制人为叶华妹;叶华妹的女儿吴春媛系潘中来
和谢玉芳夫妇儿媳。远宇投资与华盈开泰为一致行动人。
事务合伙人均为米林县联动丰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创投资与丰翊投资为一致行动
人。
江阴华西村投资有限公司与一村隽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一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两者的控股股东均为一村资本有限公司。隽涵投资和一村隽澄为一致行动人。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未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远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盈开泰、隽涵投资及其一致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行动人一村隽澄、福创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丰翊投资、旭凡投资、重庆聚塘持有公司
股份比例预计将超过 5%,成为上市公司关联方。
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梁丰先生及其控制的上
海阔元,为上市公司关联方。
(三)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未向上市公司推
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梁丰为上市公司董事长。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五年内受过行政处
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或者仲裁的情形。
(五)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本次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
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等。
(六)标的资产股东人数穿透计算
根据《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的未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按照穿透至自然人、非专门
以持有标的公司为目的的法人、非专门以持有标的公司为目的且经备案的私募基金以
及员工持股平台的口径穿透计算,则本次交易对方穿透计算后的合计人数未超过 200
人,标的公司股东穿透计算后的合计人数亦未超过 20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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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茵地乐 71%股权。除特别说明外,本章节中交易标的财务
数据均取自经立信会计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的标的公司财务报表。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四川茵地乐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产业大道 2 号
主要办公地点 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产业大道 2 号
法定代表人 张晓正
注册资本 7,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22667564170B
成立日期 2007 年 10 月 18 日
营业期限 2007 年 10 月 18 日至无固定期限
锂离子电池、聚合物锂离子电池材料、隔膜、电解液、锂离子电池
芯、电池组、超级电容器、复合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的研究、开
经营范围 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咨询和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及技术
的对外贸易经营。(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一)设立情况
资本为 1,118.00 万元。
字2007第 40 号),确认截至 2007 年 9 月 30 日,标的公司已经收到股东首期缴纳的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1,118.00 万元。
中科来方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合计 1,118.00 100.00%
(二)历次增减资或股权转让情况
中科来方注册资本 1,117 万元中的 111.8 万元(占中科来方注册资本的 10.00%)转让
予中科院成都有机;远宇投资与自然人邓正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中科
来方注册资本 1,117 万元中的 71.8 万元(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 6.42%)转让予邓正
华。
资本增至 1,436.00 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318.00 万元,由中科院成都有机以实物出
资方式出资认缴。
字2007第 51 号),确认截至 2007 年 12 月 5 日,中科来方已经收到中科院成都有机
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318.00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中科来方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号
合计 1,436.00 100.00%
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进场挂牌交易,挂牌时间为 2011 年 10 月 10 日至 2011 年 11 月 4
日,转让标的股权经北京同仁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同仁和评报字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1)第 066 号评估报告,评估值为 2,491.52 万元。标的资产股权最终以 3,000.00
万元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凭证。
所持有的中科来方 30%股权转让予远宇投资,作价为 3,000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科来方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合计 1,436.00 100.00%
《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有的中科来方 30%股权转让予深圳市远宇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转让价款为 3,000 万元。中科来方股东会于 2012 年 3 月 5 日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转
让。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科来方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合计 1,436.00 100.00%
公司(以下简称“华盈深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有的中科来方 30%股
权转让予华盈深圳,转让价款为 3,000 万元。中科来方股东会于 2012 年 10 月 28 日作
出决议同意上述转让。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科来方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合计 1,436.00 100.00%
方 71.80 万元出资额(中科来方 5%股权)转让予常州聚人,转让金额为 500 万元;标
的公司股东远宇投资与常州聚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有的中科来方 43.08
万元出资额(中科来方 3%股权)转让予常州聚人,转让金额为 300 万元。中科来方股
东会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科来方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合计 1,436.00 100.00%
伙)以货币方式向中科来方增资 8,500 万元,其中 305.15 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剩
余 8,194.8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上海乾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
方式向中科来方增资 1,500 万元,其中 53.85 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剩余 1,446.15 万
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中科来方注册资本增加至 1,795.00 万元。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增资完成后,中科来方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合计 1,795.00 100.00%
(有限合伙)、上海乾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
定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所持有的中科来方 305.15 万元出资额(中科
来方 17%股权)转让予上海慎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转让金额为 9,350.00 万
元;上海乾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所持有的中科来方 53.85 万元出资额
(中科来方 3%股权)转让予上海慎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转让金额为 1,650
万元。中科来方股东会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转让事项。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科来方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合计 1,795.00 100.00%
科技有限公司以 2016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财务数据为基准,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限公司。整体变更后股份公司的名称为“成都中科来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科来方股份”)。
经 致 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 审 计 报 告 》 ( 致 同 审 字 2016 第
行的股份总数为 6,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 万元。股
份公司的股份由原成都中科来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所对应的截至 2016 年
本次股份公司变更完成后,中科来方股份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6,000.00 100.00%
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后的有限公司名称为:成都中科来方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经全体股东一致确认,以 2018 年 6 月 12 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后的有限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
本次股份公司变更完成后,中科来方股权结构如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合计 6,000.00 100.00%
减少至 4,800 万元。减少的 1,200 万元注册资本,由股东上海慎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减少出资 1,200 万元。减资后股东上海慎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退出中
科来方股东会。中科来方已于 2018 年 07 月 17 日在《天 府 早 报》刊登减资公告,截至
权、债务由减资后的公司承继。
本次减资完成后,中科来方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计 4,800.00 100.00%
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18 年 12 月 10 日,茵地乐取得换发后的营业执照。
盈深圳分别与庐峰新能、同赢创投、嘉愿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远宇投资将其
持有茵地乐的 39%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872 万元)以 13,650 万元转让予璞泰来;
远宇投资将其持有茵地乐的 3.5%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68 万元)以 1,225 万元转让
予庐峰新能;华盈深圳将其持有茵地乐的 1%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48 万元)以 350 万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元转让给庐峰新能;华盈深圳将其持有茵地乐的 4.8%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230.4 万
元)以 1,680 万元转让予同赢创投;华盈深圳将其持有茵地乐的 6.2%股权(对应注册
资本 297.6 万元)以 2,170 万元转让予嘉愿投资。
聚人、旭凡投资、嘉愿投资合计向茵地乐增资 10,675 万元,茵地乐注册资本增加至
元计入注册资本,2,11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旭凡投资增资 7,875 万元,其中 1,080 万
元计入注册资本,6,79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嘉愿投资增资 350 万元,其中 48 万元计
入注册资本,302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变更完成后,茵地乐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6,264.00 100.00%
至 7,200 万元。其中,由丰翊投资向标的公司增资 530 万元,其中 72.69 万元计入注册
资本,457.31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由福创投资标的向公司增资 6,295 万元,其中
本次增资变更完成后,茵地乐股权结构如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7,200.00 100.00%
所持有的茵地乐 864 万元出资额(占茵地乐注册资本的 12%)以 1,800 万元的价格转
让予华盈开泰。茵地乐股东会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转让事项。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茵地乐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7,200.00 100.00%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隽涵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旭凡投资与一村隽澄、隽涵投资签署了《股权转
让协议》;华盈开泰将所持有的茵地乐 108 万元出资额(占茵地乐注册资本的 1.5%)
转让予隽涵投资,转让价款为 3,000 万元;旭凡投资将所持有的茵地乐 144 万元出资
额(占茵地乐注册资本的 2%)转让予隽涵投资,转让价款为 4,000 万元;旭凡投资将
所持有的茵地乐 144 万元出资额(占茵地乐注册资本的 2%)转让予一村隽澄,转让价
款为 4,000 万元;远宇投资将所持有的茵地乐 108 万元出资额(占茵地乐注册资本的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茵地乐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南京市庐峰新能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合计 7,200.00 100.00%
议》;远宇投资将所持有的茵地乐 270 万元出资额(占茵地乐注册资本的 3.75%)转
让予隽涵投资,转让价款为 7,500 万元;华盈开泰将所持有的茵地乐 270 万元出资额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占茵地乐注册资本的 3.75%)转让予隽涵投资,转让价款为 7,500 万元。茵地乐已召
开股东会同意上述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茵地乐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南京市庐峰新能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合计 7,200.00 100.00%
(三)最近三年评估情况
最近三年,除因本次交易而进行的资产评估外,茵地乐未进行过评估。
(四)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申请新三板挂牌或作为并购标的的情况
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申请新三板挂牌的情
况,亦不存在作为并购标的的情况。
三、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一)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茵地乐股权结构图如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无锡市人
民政府国
梁丰 邵晓梅 潘中来 谢玉芳 有资产监 张绍旭 林利军 王宁 陈堃 林大春
督管理委
员会
一村资本
有限公司
GP 100.00% 99.00% 100.00% 67.00%
宁波阔能 宁波胜越
上海一村 米林县联 上海正心 杭州沨华 福建盈方
创业投资 创业投资 上海庐峰 常州市裕 江阴华西
私募基金 动丰业投 谷投资管 私募基金 得投资管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 创业投资 来电子有 叶华妹 村投资有
管理有限 资管理有 理有限公 管理有限 理有限公
(有限合 (有限合 管理有限 限公司 限公司
公司 限公司 司 公司 司
伙) 伙) 公司
GP GP
南京市庐
峰新能新 海南华盈 无锡一村 共青城福 宁波丰翊 珠海横琴 重庆聚塘 嘉兴嘉愿 扬州同赢
江苏远宇 无锡隽涵
兴产业创 开泰投资 隽澄投资 创股权投 股权投资 旭凡投资 企业管理 股权投资 创业投资
璞泰来 电子投资 投资合伙
业投资基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 资合伙企 合伙企业 管理合伙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
金合伙企 (有限合 (有限合 业(有限 (有限合 企业(有 (有限合 (有限合 (有限合
公司 限合伙)
业(有限 伙) 伙) 合伙) 伙) 限合伙) 伙) 伙) 伙)
合伙)
四川茵地乐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璞泰来及其一致行动人庐峰新能合计持有茵地乐 29%股权,远宇投资及其一致行
动人华盈开泰合计持有茵地乐 14.50%股权,隽涵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一村隽澄合计持
有茵地乐 14.50%股权,福创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丰翊投资合计持有茵地乐 13.00%股
权,旭凡投资持有茵地乐 11.00%股权。标的公司股权较为分散,且单个主体无法控制
标的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多数席位。因此,标的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三)标的公司股权是否清晰,是否涉及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是否涉及诉讼、仲
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本次交易所涉及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
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或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
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高级管理人
员的安排、是否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茵地乐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实施
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茵地乐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由茵地乐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
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
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影响茵地乐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下属企业构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茵地乐拥有 3 家子公司。
四川茵地乐材料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
四川茵地乐材料科技集团
眉山茵地乐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茵地乐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有限公司
根据《格式准则 26 号》的规定,标的公司下属企业构成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
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或净利润来源百分之二十以上且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为眉山茵
地乐,具体情况如下:
(一)眉山茵地乐
公司名称 眉山茵地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511403MA69PUR49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晓正
成立日期 2019 年 9 月 30 日
营业期限 2019 年 9 月 30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产业大道 2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产业大道 2 号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工程和技术研
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经营范围 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
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
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1)眉山茵地乐设立
乐以货币进行出资,出资比例 100%。
照。
眉山茵地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2,000.00 100.00
(2)增加注册资本
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眉山茵地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22,00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眉山茵地乐为茵地乐的全资子公司。
眉山茵地乐主要资产的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参见本章节之“五、主要
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眉山茵地乐为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主要实体,最近三年,眉
山茵地乐均从事锂电池粘结剂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参见本章节之
“七、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眉山茵地乐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资产总额 108,799.77 76,169.66
负债总额 30,839.68 21,169.18
所有者权益 77,960.09 55,000.48
营业收入 62,808.18 48,895.39
净利润 22,661.80 18,806.63
最近三年,眉山茵地乐不存在因股权转让、增减资进行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眉山茵地乐拥有一家分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眉山茵地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D11WB987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营业场所 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鹿溪口北路 519 号
负责人 李仁贵
成立日期 2023 年 10 月 13 日
营业期限 2023 年 10 月 13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
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
经营范围
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最近 36 个月,眉山茵地乐生产经营合法合规,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
重大行政处罚或存在刑事处罚的记录,未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未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二)其他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四川茵地乐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四川茵地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3233206908X0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成都市新津区工业园区兴化七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 张晓正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5 月 7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5 月 7 日至无固定期限
锂离子电池、聚合物电池、双电层电容电池等新型能源制品、电芯、电
经营范围 极片及电源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四川茵地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1,000 100.00
四川茵地乐为标的公司原生产主体,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四川茵地乐已不再开
展生产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常州茵地乐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四川茵地乐材料科技集团常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2339203157C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 18-88 号天润大道南京大学常州科技大厦 603-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杜鸿昌
注册资本 1,6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6 月 9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6 月 9 日至 2035 年 6 月 8 日
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
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常州茵地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1,600 100.00
报告期内,常州茵地乐主要从事研发活动。
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一)主要资产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茵地乐的主要资产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31,523.14
应收票据 20,697.10
应收账款 28,591.44
预付款项 425.86
应收账款融资 5,905.68
其他应收款 156.90
存货 4,594.39
流动资产合计 91,987.58
固定资产 24,537.74
在建工程 8,011.35
投资性房地产 254.14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使用权资产 444.45
无形资产 2,170.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6.1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73.96
非流动资产合计 36,967.88
资产总计 128,955.47
茵地乐固定资产主要为机器设备和房屋及建筑物等。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茵
地乐的各类固定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490.07 1,757.99 546.30 8,185.78 78.03%
机器设备 24,236.90 6,972.60 1,400.56 15,863.74 65.45%
运输设备 594.07 410.28 4.75 179.04 30.14%
办公设备及其他 699.56 374.25 16.13 309.18 44.20%
合计 36,020.59 9,515.12 1,967.73 24,537.74 68.12%
注:成新率=账面净值/账面原值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茵地乐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 7 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
体情况如下:
序 不动产权证 权利
权利人 坐落 权利类型 用途 面积 使用期限
号 书编号 性质
彭山经济开
川 ( 2024 ) 2020 年 4
发区产业大 国有建设
眉山茵 彭山区不动 工 业 36,793.63 月 8 日起
地乐 产 权 第 用地 平方米 2070 年 4
层 ( 一 车 权
间)等 15 套
川 ( 2022 ) 四川彭山经 2022 年 4
国有建设
眉山茵 彭山区不动 济开发区创 工 业 64,747.68 月 8 日起
地乐 产 权 第 新五路中段 用地 平方米 2072 年 4
权
川 ( 2018 ) 2017 年 11
国有建设
四川茵 新津县不动 邓双镇新桥 工 业 14,603.11 月 15 日起
地乐 产 权 第 村 7、8 组 用地 平方米 2067 年 11
权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不动产权证 权利
权利人 坐落 权利类型 用途 面积 使用期限
号 书编号 性质
共用宗地
面 积 :
川 ( 2018 ) 16,509.59
武侯区锦绣 国有建设 商 务
四川茵 成都市不动 平方米; 2049 年 8
地乐 产 权 第 分摊土地 月 6 日止
层 501 号 权 用地
积 : 5.51
平方米
共用宗地
面 积 :
川 ( 2018 ) 16,509.59
武侯区锦绣 国有建设 商 务
四川茵 成都市不动 平方米; 2049 年 8
地乐 产 权 第 分摊土地 月 6 日止
层 502 号 权 用地
积 : 5.52
平方米
共用宗地
面 积 :
川 ( 2018 ) 16,509.59
武侯区锦绣 国有建设 商 务
四川茵 成都市不动 平方米; 2049 年 8
地乐 产 权 第 分摊土地 月 6 日止
层 503 号 权 用地
积 : 5.50
平方米
共用宗地
面 积 :
川 ( 2018 ) 16,509.59
武侯区锦绣 国有建设 商 务
四川茵 成都市不动 平方米; 2049 年 8
地乐 产 权 第 分摊土地 月 6 日止
层 504 号 权 用地
积 : 5.50
平方米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茵地乐及其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土地使用权,不存在产权
纠纷。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茵地乐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 5 项房屋所有权,具体情况如
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不动产权证 权利类 权利 用
权利人 坐落 面积 使用期限
号 书编号 型 性质 途
彭山经济开发
川(2024) 2020 年 4 月
区产业大道 2 市场
眉山茵 彭山区不动 房屋所 工 16,822.06 8 日起 2070
地乐 产权第 有权 业 平方米 年4月7日
(一车间)等 品房
川(2018) 房屋 国有建设用
武侯区锦绣路
四川茵 成都市不动 (构筑 办 81.97 平方 地使用权:
地乐 产权第 物)所 公 米 2049 年 8 月
川(2018) 房屋 国有建设用
武侯区锦绣路
四川茵 成都市不动 (构筑 办 82.05 平方 地使用权:
地乐 产权第 物)所 公 米 2049 年 8 月
川(2018) 房屋 国有建设用
武侯区锦绣路
四川茵 成都市不动 (构筑 办 81.80 平方 地使用权:
地乐 产权第 物)所 公 米 2049 年 8 月
川(2018) 房屋 国有建设用
武侯区锦绣路
四川茵 成都市不动 (构筑 办 81.84 平方 地使用权:
地乐 产权第 物)所 公 米 2049 年 8 月
四川茵地乐于川(2018)新津县不动产权第 0003609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建
设的车间、库房、固废间、门卫等合计面积为 5,388.45 平方米的房屋因所在土地历史
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办理房产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四川茵地乐厂区处于闲置状
态。成都市新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情况说明》:“茵地乐公司不存在故意非
法占用土地的情形,未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我单位将积极推动占用土地的征收、出让
等手续,协助茵地乐取得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依法依规办理新津工厂房产证不存
在障碍”。
因此,茵地乐及其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房屋所有权,不存在产权纠纷,四川茵地
乐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不会对茵地乐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茵地乐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办公、研发、仓储等原因租赁的
主要房产情况如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租赁面积
承租人 出租人 房屋坐落 租赁用途 租赁期限
号 (㎡)
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有限
公司将位于天府新区鹿溪口北
中国科学 路 519 号中科院成都化学综合
眉山茵 院成都有 办公楼东侧九间办公室 2023.11.1-
地乐 机化学有 ( 112 、 116 、 118 、 119 、 2026.10.31
限公司 120 、 121 、 122 、 125 、
层实验室
临时性办
四川能投
公、临时性
眉山茵 川化新材 四川彭山经开区创新二路东段 2025.3.2-
地乐 料科技有 9 号成品及固体原料库房 2025.6.1
产品、停放
限公司
车辆
堆放或周转 9,341.95
产品原辅 平方米的
眉山中欧
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创新三路 料、成品料 房屋以及
眉山茵 远大建筑 2025.1.3-
地乐 科技有限 2027.1.2
库房、二期露天地平 品,所有物 1,100 平
公司
料均箱、桶 方米的空
或袋包装) 地
堆放或周转
产品原辅
眉山中欧
料、成品料
眉山茵 远大建筑 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创新三路 2025.2.20-
地乐 科技有限 西段 9 号的二期露天地平 2025.8.19
品,所有物
公司
料均箱、桶
或袋包装)
成都宋宋
四川茵 优选企业 新津区邓双工业园区兴化 6 路 2025.2.1-
地乐 管理有限 75 号 2025.7.31
公司
常州南京 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 18 号
常州茵 大学高新 天润大道南京大学常州科技大 2025.1.1-
地乐 技术研究 厦 604 、 606 、 608 、 610 、 2025.12.31
院 612、614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茵地乐机器设备账面净值为 15,863.74 万元,主要机器
设备包括反应釜、空压机等生产设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茵地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17 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
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核定使用商
注册号 注册人 商标标识 专用期限
号 品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核定使用商
注册号 注册人 商标标识 专用期限
号 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茵地乐拥有的上述商标合法、有效,不存在权属纠纷。
(1)境内专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茵地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45 项境内专利,具体情况如
下:
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期限 专利权人
类别
一种含笼型倍半硅氧烷的聚 2022 年 10
南京大学、
茵地乐
法 年
一类四氟乙基双(邻苯二甲 2022 年 9 月
南京大学、
茵地乐
其应用 年
用于改性锂离子电池用隔膜 2014 年 6 月
电池 年
离子聚合物/陶瓷复合膜材 2012 年 6 月
池 年
LiFePO4/N 复合电极材料及
其制备方法
年
水性聚合物改性微孔聚烯烃
隔膜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
一种锂离子电池用两相聚合
物电解质膜及其制备方法
年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期限 专利权人
类别
多元硅合金/碳复合材料及
其制备方法和用途
年
磷酸亚铁锂/C 复合电极材料
及其制备方法
年
一种燃料电池用质子交换膜
及制备方法
年
钛酸锂/C 复合电极材料及其
制备方法
锂离子电池用复合电极及其
制备方法和锂离子电池
年
塑料壳体锂离子电池及其制
备方法
年
一种锂离子电池复合负极材
料及其制备方法
年
复合正极材料、电池——超
级电容储能器及制备方法
锂离子电池用微孔聚合物隔
膜及其制备方法
锂离子电池用水性粘合剂、 2008 年 3 月 眉 山 茵 地
片 年 地乐
电池用粘合剂、锂离子电池
负极片以及锂离子电池
年 地乐
一种电池用粘合剂的制备方
法
年 地乐
年
正极材料、正极、电池和电 2020 年 7 月
池组 3 日起 20 年
一种制造具有保护层的电极
的方法
年
年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期限 专利权人
类别
电池用粘合剂、锂离子电池
负极片以及锂离子电池
年 地乐
锂离子电池用聚合物修饰的
钴酸锂材料及其制备和应用
年
丙烯腈共聚物粘合剂及其在
锂离子电池中的应用
年 地乐
具有热胀融合关闭效应的锂
离子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年
一种锂离子电池电极材料用
水性粘合剂及其制备方法
年
燃料电池用高温质子交换膜
及其制备方法
质子交换膜、质子交换膜燃
料电池及其制备方法
锂离子电池负极水性粘合剂
及其制备方法
年
锂离子电池用水性粘合剂及
正负极片和涂覆隔膜
年
一种离子聚合物膜材料及其 2012 年 6 月
制备方法和锂二次电池 4 日起 20 年
无纺布增强微孔聚合物隔膜
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
年
实用新 2023 年 8 月
型 8 日起 10 年
实用新
型
年
实用新 锂离子电池水性粘合剂聚合
型 反应装置
年
实用新 锂离子电池水性粘合剂布料
型 过滤装置
年
实用新
型
年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期限 专利权人
类别
实用新
型
年
实用新 锂离子电池水性粘合剂布料
型 称量装置
年
实用新
型
实用新 多组分尾气在线分离纯化装
型 置
实用新 单体蒸馏接收桶及其密封端
型 盖
年
实用新
型
年
(2)境外专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茵地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33 项主要境外专利,具体情
况如下:
授权
序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专利权人 有效期限 国家/
号
地区
电池用粘合剂、锂离 2020 年 8 月 3
离子电池 月3日
正极材料、正极、电 中国
池和电池组 台湾
月 19 日
制造具有保护层的电 中国
极的方法 台湾
月 16 日
复合隔膜、电池及电 中国
池组 台湾
月 15 日
正极材料、正极、电 中国
池和电池组 香港
月2日
一种制造具有保护层 中国
的电极的方法 香港
月 26 日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授权
序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专利权人 有效期限 国家/
号
地区
电解液、电池及电池 中国
组 香港
月 26 日
复合隔膜、电池及电 中国
池组 香港
月 27 日
用于改性锂离子电池 2014 年 7 月 11
US10,497,91
及改性隔膜和电池 月 11 日
用于改性锂离子电池 2014 年 7 月 11
及改性隔膜和电池 月 10 日
用于改性锂离子电池
之隔膜的水性组合物 中国
及包含其之隔膜与电 台湾
月 20 日
池
无纺布增强微孔聚合 中国
物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台湾
月2日
离子聚合物膜材料及 2015 年 12 月 1
中国
台湾
电池 月2日
丙烯腈共聚物粘合剂 四川茵地 2016 年 12 月 9
US11,603,42
的应用 地乐 月9日
丙烯腈共聚物粘合剂 四川茵地 2016 年 12 月 9
的应用 地乐 月9日
丙烯腈共聚物粘合剂 四川茵地 2016 年 12 月 9
的应用 地乐 月9日
丙烯腈共聚物粘合剂 四川茵地 2016 年 12 月 9
的应用 地乐 月9日
丙烯腈共聚物粘合剂 四川茵地 2016 年 12 月 9
匈牙
利
的应用 地乐 月9日
水性聚合物改性微孔 2009 年 9 月 16
方法和用途 月 16 日
水性聚合物改性微孔 2008 年 1 月 24
方法和用途 月 24 日
水性聚合物改性微孔 2009 年 9 月 16
US8,808,925
B2
方法和用途 月 16 日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授权
序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专利权人 有效期限 国家/
号
地区
水性聚合物改性微孔 2009 年 9 月 16
方法和用途 月 16 日
锂离子电池用水性粘 四 川 茵 地 2009 年 2 月 18
离子电池正极片 地乐 月 18 日
锂离子电池用水性粘 四 川 茵 地 2009 年 2 月 18
离子电池正极片 地乐 月 18 日
锂离子电池用微孔聚 2008 年 10 月 31
法 月 31 日
锂离子电池用微孔聚 2008 年 10 月 31
法 月 31 日
锂离子电池用微孔聚 2008 年 10 月 31
法 月 31 日
无纺布增强微孔聚合 2008 年 1 月 24
Nr.11200800
和用途 月 24 日
无纺布增强微孔聚合 2008 年 1 月 24
和用途 月 24 日
无纺布增强微孔聚合 2008 年 1 月 24
和用途 月 24 日
电池用粘合剂、锂离 四 川 茵 地 2021 年 11 月 11
中国
台湾
离子电池 地乐 月 25 日
丙烯腈共聚物粘合剂 四 川 茵 地 2017 年 12 月 11
中国
台湾
的应用 地乐 月5日
电池用粘合剂、锂离 四 川 茵 地 2020 年 6 月 15
中国
香港
离子电池 地乐 月 14 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茵地乐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上述专利合法、有效,不存在权
属纠纷。
(二)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茵地乐的负债构成情
况如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借款 2,813.05
应付票据 1,723.42
应付账款 10,631.26
应付职工薪酬 2,943.94
应交税费 1,960.58
其他应付款 206.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87.82
其他流动负债 9,121.67
流动负债合计 29,713.72
租赁负债 196.47
预计负债 67.84
递延收益 337.33
递延所得税负债 66.67
非流动负债合计 668.31
负债合计 30,382.03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茵地乐的主要负债为应付账款及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
动负债主要为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茵地乐不存在或有负债。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茵地乐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四)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茵地乐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
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六、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一)诉讼、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茵地乐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重大未决的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诉讼、仲裁、索赔情况,亦不存在被强制执行或失信执行的情形。
(二)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茵地乐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
处罚。
七、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锂电池粘结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
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C 制造业”门类下的“C3985 电子
专用材料制造”。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标的公司
所属行业为“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锂电池粘结剂作为电子专用材料的细分行业,遵循市场化的发展模式,各企业面
向市场自主经营,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产业宏观调控,行业协会进行自律规范。
主管部门 职能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国家发改委 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
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承担投资综合管理职责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组织研究及拟定工业、通信业
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提出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
工信部 理创新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
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
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的主要全国性自律组织。主要的职责为行业协调、自律性
中国电池工业协
管理、开展电池行业的统计与分析工作、协助政府组织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和产
会
业政策以及代表会员单位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和意见等
由电池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
中国化学与物理 织,主要负责组织制定、修订电池行业的协会标准,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电源协会 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并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协助政府组织编制电池行业发展
规划和产业政策等
近年来,相关主管部门先后颁布了一系列规范和促进锂电池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
及产业政策,与锂电池及上下游产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主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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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政策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主要内容
为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管理,引导产业加
锂离子电池行业
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推动我国锂离子电池
规范条件(2024 工信部 2024 年 6 月
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和引导行业技术进步和
年本)
规范发展
锂离子电池行业
为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管理,引导产业加
规范公告管理办 工信部 2024 年 6 月
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法(2024 年本)
支持老旧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快淘汰国三及
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强电动、氢
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加快高耗
推动大规模设备
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大力支持新能源
更新和消费品以 国务院 2024 年 3 月
动力船舶发展,完善新能源动力船舶配套基础
旧换新行动方案
设施和标准规范。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
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
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
通用航空装备创 工信部、科技
加快布局新能源通用航空动力技术和装备,推
新应用实施方案 部、财政部、
(2024-2030 中国民用航空
现 500Wh/kg 级航空锂电池产品应用验证
年) 局
将锂离子电池、半固态和全固态锂电池、锂离
产业结构调整指 子电池用三元和多元、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
国家发改委 2023 年 12 月
对购置日期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关于延续和优化
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 3 万
新能源汽车车辆 财政部、税务
购置税减免政策 总局、工信部
的公告
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
到 2030 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
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
系,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效满足
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建设形成城市面状、
关于进一步构建 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大中型
高质量充电基础 以上城市经营性停车场具备规范充电条件的车
国务院办公厅 2023 年 6 月
设施体系的指导 位比例力争超过城市注册电动汽车比例,农村
意见 地区充电服务覆盖率稳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
快慢互补、智能开放,充电服务安全可靠、经
济便捷,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完善,
行业监管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技术装
备和科技创新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工信部、交通
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
运输部、国家
关于组织开展公 行区试点工作,试点期为 2023—2025 年,公
发改委、·财
共领域车辆全面 共领域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城市公交、出租
政部、生态环 2023 年 1 月
电动化先行区试 (包括巡游出租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环
境部、住建
点工作的通知 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机场等领域用
部、能源局、
车
国家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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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政策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主要内容
在储能领域,明确提出加强新型储能电池产业
工信部、教育
化技术攻关,推进先进储能技术及产品规模化
关于推动能源电 部、科技部、
应用。研究突破超长寿命高安全性电池体系、
子产业发展的指 人民银行、银 2023 年 1 月
大规模大容量高效储能、交通工具移动储能等
导意见 保监会、能源
关键技术,加快研发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
局
氢储能/燃料电池等新型电池
关于做好锂离子
工信部、国家 就锂离子电池供应链中产业布局、供应链稳
电池产业链供应
市场监督管理 2022 年 11 月 定、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监督检查及管理服务
链协同稳定发展
总局 等事项提出明确要求
工作的通知
加快新能源车发展,逐步推动公共领域用车电
生态环境部、
动化,有序推动老旧车辆替换为新能源车辆和
国家发改委、
关于印发《减污 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探
工信部、住建
降碳协同增效实 2022 年 6 月 索开展中重型电动、燃料电池货车示范应用和
部、交通运输
施方案》的通知 商业化运营。到 2030 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
部、农业农村
区域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
部、能源局
量的 50%左右
该方案指出到 2025 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
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
条件,2030 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开
展钠离子电池、新型锂离子电池、铅炭电池、
“十四五”新型
能源局、国家 液流电池、压缩空气、氢(氨)储能、热
储能发展实施方 2022 年 2 月
发改委 (冷)储能等关键核心技术、装备和集成优化
案
设计研究,集中攻关超导、超级电容等储能技
术,研发储备液态金属电池、固态锂离子电
池、金属空气电池等新一代高能量密度储能技
术
国家发改委、
工信部、住建
该方案明确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取消各
部、商务部、
促进绿色消费实 地新能源车辆购买限制,推动落实免限行、路
市场监督管理 2022 年 1 月
施方案 权等支持政策,加强充换电、新型储能、加氢
总局、国管
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局、中直管理
局
关于 2022 年新 该通知明确 2022 年保持技术指标体系稳定,
财政部、工信
能源汽车推广应 2022 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 2021 年基础上
部、科技部、 2021 年 12 月
用财政补贴政策 退坡 30%,并且补贴政策将在 2022 年 12 月
国家发改委
的通知 31 日终止
该规范进一步明确了锂离子电池行业的产业布
锂离子电池行业 局及项目设立的相关要求,规范了工艺技术、
规范条件(2021 工信部 2021 年 12 月 质量管理和产品性能的量化指标,并对安全和
年本) 管理、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和
社会责任、监督和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该意见要求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
关于完整准确全 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原则,实现碳达
面贯彻新发展理 中共中央、国 峰、碳中和目标;并具体提出到 2025 年非化
念做好碳达峰碳 务院 石能源消耗比重达到 20%左右等目标,大力
中和工作的意见 发展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等产业结构调
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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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政策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主要内容
该管理办法提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
工信部、科技 次利用管理,鼓励研发生产适用于基站备电、
新能源汽车动力 部、生态环境 储能、充换电等领域的梯次产品,鼓励梯次利
蓄电池梯次利用 部、商务部、 2021 年 8 月 用企业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动力蓄电池生产及
管理办法 市场监督管理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企业协议合作,加强信
总局 息共享,并建立溯源管理体系;该管理办法同
时对梯次产品、回收利用及监管细节提出要求
该意见明确到 2025 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
关于加快推动新
国家发改委、 30GWh 以上,未来五年新型储能将实现从商
型储能发展的指 2021 年 7 月
能源局 业化初期转向规模化,到 2030 年新型储能将
导意见
实现全面市场化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规划中指出,需要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增强
国民经济和社会
全国人民代表 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包括突破新能源汽车高安
发展第十四个五 2021 年 3 月
大会 全动力电池等关键技术等。此外,也要发展壮
年规划和 2035
大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等
年远景目标纲要
该指导意见提及打造绿色物流,推广绿色低碳
关于加快建立健
运输工具,港口和机场服务等领域要优先使用
全绿色低碳循环
国务院 2021 年 2 月 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
发展经济体系的
色发展水平,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加氢等
指导意见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动力电池全价值链发展。鼓励企业提高
锂、镍、钴、铂等关键资源保障能力。建立健
全动力电池模块化标准体系,加快突破关键制
新能源汽车产业 造装备,提高工艺水平和生产效率。完善动力
发展规划(2021- 国务院办公厅 2020 年 10 月 电池回收、梯级利用和再资源化的循环利用体
池运输仓储、维修保养、安全检验、退役退
出、回收利用等环节管理制度,加强全生命周
期监管
新能源汽车生产 新准入管理规定细化了相关概念定义、准入实
企业及产品准入 工信部 2020 年 7 月 施细则、事中事后监管规定,并进一步修订了
管理规定 准入条件,适度放宽了准入门槛
该管理办法对乘用车企业设定平均燃料消耗量
工信部、财政 积分和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考核,并允许未达
乘用车企业平均
部、商务部、 标的负积分企业通过积分结转、购买等方式合
燃料消耗量与新
海关总署、市 2020 年 6 月 规。其中,2019-2023 年,传统能源乘用车年
能源汽车积分并
场监督管理总 产量或进口量 3 万辆以上的企业新能源汽车积
行管理办法
局 分比例要求分别为 10%、12%、14%、16%、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锂电池粘结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粘结剂是锂电池关键
的生产辅助材料,对锂电池的安全性、一致性、电性能和能量密度等各项性能具有重
要影响。标的公司下游主要为锂电池制造商、锂电隔膜涂覆制造商及锂电涂碳箔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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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终端应用领域包括以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动力锂电池、以风光储能为代表的储能
锂电池以及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3C数码等消费类锂电池。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锂电池负极粘结剂、隔膜粘结剂、正极边涂粘结剂、浆料
分散助剂及其他功能助剂。标的公司负极粘结剂产品主要为 PAA 类,具有高粘接力、
高首效、低阻抗、低溶胀和长循环的性能特征;隔膜粘结剂产品主要为 PAA 类,具有
耐热性好、粘结力强、湿润性好和离子电导率高的性能特征;正极边涂粘结剂产品为
改性 PAA 类粘结剂,具有粘接力高、边涂层与活性层不互渗、加工柔韧性强,可与基
膜热粘的性能特征;PAA 类分散助剂可提升电极浆料固含量、起到降粘稳粘的作用;
其他功能助剂主要是协同提升锂电电极活性材料的粘结力、分散性和高面密度加工性
能。
标的公司自创立之初即深耕锂电池粘结剂领域,是行业首家主营 PAA 类锂电池水
性粘结剂的企业。标的公司已获得近百项国际、国内专利,并沉淀积累了多项专有技
术成果,产品性能应用优势突出,可提升锂电池的综合电性能、循环寿命和快充能
力,在高性能锂电池粘结剂领域已实现国产替代。据 GGII 统计,2024 年国内锂电池
PAA 类粘结剂市场中,标的公司的市场占有率高达 49%。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锂电池负极粘结剂、隔膜粘结剂及正极边涂粘结剂,广泛
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锂电池、3C 消费锂电池、涂覆隔膜及涂碳铝箔等领域。
产品类型 技术路线 特点 应用领域 产品图片
主要用于动力电
高粘接力、高首效、低
负极及隔膜 池、储能锂电池及
PAA 类 阻抗、低溶胀和长循
粘结剂 消费电池石墨及硅
环、高离子导电率
基负极,隔膜涂覆
高粘接力、边涂层与活 主要用于动力电
正极边涂粘
改性 PAA 类 性层不互渗、加工柔韧 池、储能锂电池正
结剂及助剂
性强,可与基膜热粘 极边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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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技术路线 特点 应用领域 产品图片
主要用于动力电
耐热性好、粘结力强、
池、储能锂电池及
PAA 类、苯 湿润性好和离子电导率
其他产品 消费电池正极边
丙类 高、提高分散性、厚涂
涂、石墨及硅基负
防开裂
极,隔膜涂覆
(三)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或主要服务的流程图
标的公司的锂电池粘结剂生产流程为将丙烯酸类聚阴离子单体与锂盐、钠盐等混
合,加入丙烯酰胺类功能性单体及丙烯腈类强极性单体,使其分散于水、NMP 等分散
介质中,借助引发剂并通过加温开展聚合反应,生产大分子聚合产物后依据产品型号
规格采用调制的方式制成分散型液态粘结剂。
丙烯酸类 锂盐、钠盐 丙烯酰胺类 丙烯腈类
反应釜
调制
过滤
水性产品装桶入库
(四)主要经营模式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粘结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通过向下游锂电池厂
商销售粘结剂产品以实现销售收入。标的公司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为其产品工艺改
进、新产品开发及客户服务等方面提供了相应的技术支持,同时标的公司已经建立了
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质量检测和销售体系,通过向下游客户提供高品质、高性
能的粘结剂产品最终实现销售收入以获取合理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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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主要采用自主生产、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在接到客户订单后,标的公
司 PMC 人员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合同及订单信息、市场销售量预测并考虑库存产品状
况,于每月底编制下月的生产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下达产品的生产任务。生产人员
根据生产计划,填写领料单至库房领取生产所需的采购产品,并按相关作业文件规定
设置产品生产工艺参数(如合成温度、时间)进行产品的生产。
标的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建立了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制度,在原材料入库、产品生
产、成品检测、出货检测等环节设立质量控制点以保证产品质量达标。
标的公司主要向供应商采购溶剂、丙烯酸及衍生物类、锂盐等原材料。标的公司
遴选重要物料(A 类)供应商时要求其满足 ISO 9001 体系认证,品质部、采购部会组
织对合格供应商进行年度审核,并与供应商签订相关的质量保证协议。标的公司与合
格供应商一般签订年度或半年度框架合同,采购价格参考公开市场定价,每周或每月
由供应商进行报价调整,在原料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下,标的公司会对相关物料提前
定价锁量。
日常生产中,标的公司 PMC 人员根据产品生产任务并考虑库存物料状况编制采购
计划,提出生产用物料的采购需求,经总经理审批后由采购部实施采购。对于需求量
较大的物料,标的公司一般按 3 个月至 6 个月的整体订单制定采购计划,对相关物料
准备安全库存,以控制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风险。
标的公司客户主要为锂电池生产商,标的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或者竞争性谈判的
方式获取客户订单,在标的公司与客户确定长期合作关系之前,客户需要按照内部管
理及技术测试标准对标的公司进行供应商资格认证。标的公司一般与客户签署销售框
架协议,协议中约定产品类别、质量、付款条件等相关条款,并按照客户需求和市场
需求制定每月销售计划,具体按照客户订单进行销售。
在销售模式上,标的公司主要采取一般直销模式进行销售,同时因部分客户要
求,标的公司存在寄售的销售模式。一般直销模式的一般流程为标的公司将生产的产
品发运至客户指定地点,客户验收入库后标的公司按验收确认销售收入;寄售模式的
一般流程为客户根据备货计划出具发货通知,标的公司根据发货通知将生产的产品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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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至客户指定的仓库中,客户根据生产计划进行领用,标的公司通过客户的供应商管
理系统确定每月客户领用数量并确认销售收入。
(1)客户结算模式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按照客户的订单完成生产交付,产品完成入库或领用,公司
与客户每月进行对账,对账完成后开具发票,而后按照双方约定的账期收取货款,客
户一般采用承兑汇票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
(2)供应商结算模式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根据订单约定完成货物入库,由供
应商开具发票后,按照双方约定的账期支付货款,标的公司一般采用承兑汇票或银行
转账方式支付货款。
(五)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吨
产品类型 产品型号 2024 年 2023 年
产能 50,000.00 50,000.00
注
锂电池粘结剂 产量 57,936.14 34,175.43
产能利用率 115.87% 68.35%
注:根据环评报告书批复及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于 2025 年 1 月出具的《情
况说明》,眉山茵地乐年产各类型锂电池粘结剂 5 万吨,批复产能为对应固含量产能,折合 100%
树脂含量约 1.2743 万吨/年,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固含量产量分别为 3,090.98 吨及 4,813.54 吨,因此
标的公司不存在超产的情况。
标的公司锂电池粘结剂的合成工艺主要在反应釜中发生,按照不同规格产品的配
方、反应条件和控制工艺要求,通过自由基链式聚合反应完成不同规格产品的聚合物
合成。不同规格产品的区别主要在于配料比、酸度、起中和功能的锂盐、钠盐或功能
性添加剂的不同,但其反应的机理和工艺流程、使用的生产设备基本相同,因此标的
公司的产能、产量按照锂电池粘结剂大类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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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产能利用率有所提高,主要是由于标的公司采用“以销定
产”的生产模式,受下游客户需求持续增长的影响,标的公司锂电池粘结剂产量亦有
所增长。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的销量及库存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吨
产品类别 期初库存 本期产量 本期销量 其他出入库净影响 期末库存 产销率
负极及隔
膜粘结剂
正极边涂
粘结剂及 517.68 6,832.08 5,733.64 -666.95 949.17 83.92%
助剂
其他产品 97.70 570.96 481.20 -46.47 140.99 84.28%
产品类别 期初库存 本期产量 本期销量 其他出入库净影响 期末库存 产销率
负极及隔
膜粘结剂
正极边涂
粘结剂及 123.50 3,660.90 3,014.30 -252.41 517.68 82.34%
助剂
其他产品 130.40 316.20 198.61 -150.30 97.70 62.81%
注:其他出入库净影响主要包括研发及委外加工入库、半成品调制成产成品出库、产成品报废、
委外加工领料及产成品(半成品)形态转化等影响产成品库存量的情形。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产品类型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负极及隔膜粘结剂 9.56 -26.64% 13.03
正极边涂粘结剂及助剂 23.96 -32.59% 35.55
其他产品 31.13 -53.57% 67.04
注:平均销售价格=各期各产品类别销售金额/各产品类别销售数量,各类产品平均单价=产品销
售金额/产品销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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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P 价格降幅较大所致,同时为提升出货量,增加客户负极粘结剂中 PAA 路线的渗
透率,标的公司下调部分产品的销售价格,但标的公司整体成本管控较好,综合毛利
率保持相对稳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按同一控制口径的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
重情况如下:
与标的公司
销售金额 占当期销售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是否存在关
(万元) 收入比例
联关系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合计 40,644.39 63.75%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合计 30,766.99 61.11%
(1)标的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1.11%、
中度较高以及锂电池粘结剂的客户粘性较高所致。
一方面,标的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行业内知名的锂电池生产厂商,锂电池行业为
资本密集型行业,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统计,2023 年、2024 年国内动力
电池企业 CR10 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96.81%及 96.01%,行业集中度相对较高,且有进一
步集中的趋势。另一方面,锂电池粘结剂的验证周期较长并且更换供应商对电池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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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影响较大,锂电池生产厂商与上游供应商建立稳定合作关系之后,正常情况下不会
更换供应商,从而导致标的公司的客户结构相对稳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收入超过当期营业收入 50%或者严
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2)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标的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在主要客户持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董事长刘勇标通过宁波阔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标的公司前五大客户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标的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
存在在标的公司前五大客户中持有权益的情形。
标的公司主要采取一般直销模式进行销售,同时因部分客户要求,标的公司存在
寄售的销售模式。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一般直销模式与寄售模式的销售金额及占比如
下:
项目
销售金额(万元) 占比 销售金额(万元) 占比
一般直销模式 35,109.79 55.10% 27,493.29 54.63%
寄售模式 28,615.68 44.90% 22,831.99 45.37%
合计 63,725.46 100.00% 50,325.28 100.00%
(六)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1)按原材料划分的成本情况及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采购的生产用主要原材料包括溶剂、丙烯酸及衍生物类、锂
盐等化工原材料及包装物,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情况如下:
项目 占采购总额 占采购总额
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金额(万元)
比例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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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占采购总额 占采购总额
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金额(万元)
比例 比例
溶剂 4,832.40 27.47% 4,215.42 30.24%
丙烯酸及衍生物类 4,407.58 25.06% 2,845.20 20.41%
锂盐 1,791.64 10.19% 2,615.00 18.76%
包装物 2,449.28 13.92% 1,372.74 9.85%
其他原料 4,109.11 23.36% 2,893.38 20.75%
原材料合计 17,590.00 100.00% 13,941.73 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前四大原材料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重超过 75%,其他原
材料包括 POE 树脂、钠盐等各类化学品,品类众多但采购金额相对较小。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
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项目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溶剂 6.59 -25.80% 8.88
丙烯酸及衍生物类 10.25 -10.02% 11.39
锂盐 72.96 -67.90% 227.29
包装物-吨桶(元/个) 481.32 -11.68% 544.96
包装物-塑桶(元/个) 18.84 -4.46% 19.71
场供过于求,价格下跌较多,锂盐采购单价随之下降;溶剂采购单价下降 25.80%,主
要是由于 2023 年以来溶剂主要成分 NMP 下游需求减少,市场价格呈现下滑态势,标
的公司采购单价下降较多;2024 年标的公司产量增长后,对包装物的需求和采购量均
增长,标的公司与供应商谈判议价后导致吨桶采购单价下降 11.68%,塑桶采购单价下
降 4.46%。
(3)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标的公司使用的主要能源为电力、蒸汽和天然气等。电力由标的公司以电网销售
价格采购,蒸汽和天然气由标的公司以市场价格采购。标的公司生产所需的电力、蒸
汽和天然气均拥有长期稳定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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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能源采购情况、采购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期间 项目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采购均价
水(万吨、万元、元/吨) 14.54 30.34 2.09
蒸汽(万吨、万元、元/吨) 0.76 184.13 243.83
电力(万度、万元、元/度) 1,619.80 952.63 0.59
天然气(万立方米、万元、元/立方米) 11.67 37.27 3.19
水(万吨、万元、元/吨) 8.58 18.08 2.11
蒸汽(万吨、万元、元/吨) 0.50 145.14 291.75
电力(万度、万元、元/度) 1,134.68 695.86 0.61
天然气(万立方米、万元、元/立方米) 10.50 33.50 3.19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原材料情况如下:
与标的公司
序 采购金额 占当期采购
期间 供应商名称 是否存在关
号 (万元) 总额比例
联关系
合计 9,916.18 56.37%
合计 8,576.75 61.52%
标的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溶剂、丙烯酸及衍生物类、锂盐等,在执行采购时
标的公司会结合供应商的报价、供货能力、发货周期、信用政策等方面进行综合考
虑,在合格供应商中确定最终采购对象。报告期内,由于 NMP、锂盐等原材料的市场
价格变化较大,标的公司的前五大供应商存在一定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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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采购总额的 50%或严重
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
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拟购买资产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前五名供应商中拥有权益。
(七)主要产品生产技术阶段
标的公司业务涉及的主要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序
生产工艺、技术 创新性 所处阶段
号
开发一体化水性负极粘合剂兼具分散、悬浮、粘接多种功能,
同时具有抗氧化还原性能
开发高粘接一体化粘合剂,使粘合剂用量降低 20%以上,提高
电池能量密度,同时改善各方面性能
自主研究聚合物设计及结构控制技术,开发兼具高湿粘接和与
隔膜热粘的边涂粘合剂
自主研发 LA 粘合剂专用生产设备及配套设备,结合粉体干燥等
多项技术,有效降低产品内阻,提高与快充产品的适配性
通过溶液接枝聚合技术与聚四氟密封圈密封技术等多项关键技
分散剂
自主开发单体精馏纯化技术、水相沉淀聚合技术及反应条件的
有效抑制极片全生命周期中的膨胀
标的公司重视技术研发,积极推进项目技术改进和革新,注重新技术的研发和储
备。通过多年行业实践,标的公司形成的核心技术主要通过自主研发取得,不存在对
第三方技术依赖的情形。
标的公司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主要的在研项目及
进展情况如下:
序 项目
项目描述 研发目标
号 进展
低温高粘接 低温压粘边缘胶,满足工艺简化和提高电池一致性的需求
边涂胶
添加本项目设计分散剂的正极浆料在涂布后可有效克服褶皱、断
粘度和稳定性
高粘度油性
边涂胶
通过水性边涂胶项目的开发,对隔膜的热粘作用,对负极浆料不
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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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项目
项目描述 研发目标
号 进展
通过干法底涂胶项目的开发,其对活性材料制备膜片热压具有高
粘接力
新体系负极
粘合剂
基础
研究
改善固态电解质界面,实现部件间离子导电率的显著提升,确保 基础
高离子迁移数 研究
开发锂离子电池专用 CCS 隔膜水性胶,提升其粘结性、润湿性
以及耐水性,并有效提高导电率
实现对 PP 隔膜的高强度粘接效果,同时赋予其出色的柔韧性与
卓越的耐水性能,以全方位满足隔膜应用场景的严苛要求
PAA 体系硅碳负 研发适用于锂离子电池硅负极的 PAA 体系粘合剂,提高硅负极
极粘合剂 循环性能
新体系硅碳负极 构建含强氢键枝化链结构,有效抑制硅基负极膨胀,助力电池性
粘合剂 能提升
负极用高浸润乳 研制高浸润型乳液,着力提升负极与电解液间浸润性,助力电池 基础
液粘合剂 性能优化升级 研究
耐高温 CCS 隔膜 实现锂电池隔膜与多类粉体材料的粘接,保证产品具有高粘接
粘合剂 力、低吸湿性以及耐高温的特质
增粘型 PAA
粘合剂
强分散型 PAA 提升聚合物链段的特殊官能团对活性材料的分散作用,提升粘结
粘合剂 剂的电化学性能与粘接强度
提升聚合物链段对箔材及与活性层的嵌入相互作用,实现粘接力
提升超 50%
打造集“粘结+导电+分散”于一体的产品,强化结构稳定性,提
升分子间及与硅碳粘结性能,为材料粘结应用开辟新路径
(八)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
(1)安全生产制度及执行情况
标的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已取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严格按照相
关要求进行安全生产。
标的公司根据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编制了《法律法规、标准及其
他要求管理》《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安全风
险分级管控》《重大危险源评价与管理和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管理考核》等多项制
度及流程,同时设立了安全部、环保部负责指导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整体运行情
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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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证明版),确认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在应急领域无违法记录。
(2)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安全制度要求,为加
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标的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
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安全生产投入 162.63 143.04
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锂电池粘结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
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标的公司产品未被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
录。
眉 山 茵 地 乐 已 取 得 四 川 省 眉 山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出 具 的 编 号 为
年 5 月 23 日 止 ; 四 川 茵 地 乐 已 取 得 成 都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出 具 的 编 号 为
年 7 月 27 日止。此外,眉山茵地乐及四川茵地乐均已通过 1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每年度接受监督审核。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与标准,不存在因违
反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况,未发生环保事
故。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环保相关费用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环保支出 1,305.07 506.37
根据四川省经济信息中心出具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及四川彭山经济开发
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关于眉山茵地乐科技有限公司的情况说明》,确认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生态环境领域无违法记录。
(九)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标的公司已通过 IATF1694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技术标准的要求,标的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制定了《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原材料进厂质量控制》《生产过程
质量控制》《产成品质量控制》及《产品售后服务》等规范,对从原材料采购、生产
过程控制、产成品检验到售后服务的全流程进行了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标的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全面执行相关的工艺技术要求,严格把控从原材料进
厂到产成品出货的质量标准,出厂产品符合相关客户的技术标准要求。报告期内,标
的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产品质量稳定,不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重大
诉讼或纠纷,亦不存在因质量问题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十)主要经营资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茵地乐不存在特许经营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茵地乐
已取得主营业务所需要的相关资质,茵地乐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主要资质如
下:
序 发证(备案)
公司 证书名称 证书(备案)编号 有效期至
号 部门
进出口货物收发
货人备案
眉山茵 进出口货物收发
地乐 货人备案
眉山茵 眉山市生态环
地乐 境局
年 5 月 23 日
四川茵 成都市生态环
地乐 境局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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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发证(备案)
公司 证书名称 证书(备案)编号 有效期至
号 部门
四川茵 进出口货物收发
地乐 货人备案蓉新关
八、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28,955.47 100,268.44
负债总计 30,382.03 22,360.37
所有者权益 98,573.44 77,908.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98,573.44 77,908.08
利润表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营业收入 63,754.73 50,346.72
营业成本 30,787.00 23,952.95
利润总额 24,072.11 21,281.85
净利润 20,367.55 18,115.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367.55 18,115.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流动比率(倍) 3.10 3.01
速动比率(倍) 2.94 2.81
资产负债率 23.56% 22.30%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56 0.5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76 3.21
存货周转率(次/年) 6.96 5.27
毛利率 51.71% 52.42%
注: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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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84.05 -2.8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 86.88 118.62
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
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10.63 -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8.5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26 -12.84
减:所得税影响额 -32.36 9.70
合计 -364.94 93.25
九、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
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茵地乐在建项目主要为眉山茵地乐新材料生产项目(眉山
茵地乐二期),该项目建设所需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相
关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审批/备案类型 主要内容
项目备案 产投资项 目备案表》(备案号: 川投 资备 2110-511422-04-01-827363FGQB-
节能批复 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眉山茵地乐新材料生产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川发
改环资函〔2023〕454 号)。
用地规划
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地字第 511422202300011 号)。
工程规划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 511422202300038 号)。
施工许可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511422202311300199)。
环评批复 局关于眉山茵地乐科技有限公司眉山茵地乐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批复》(眉市环建函202365 号)。
排污许可 尚未竣工,未取得二期的排污许可。
竣工验收 尚未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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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眉山茵地乐二期尚未完成建设,相关排污许可及竣工验收手续将在项目建设
完成后取得。
十、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享
有或承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十一、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收入成本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标的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
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
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标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
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
单项履约义务。标的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标的公司根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
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标的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
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标的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
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
得到补偿的,标的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
定为止。
(2)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标的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标的公司考虑下列迹
象:
付款义务。
有权。
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标的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
判断从事交易时标的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标的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
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标的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
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标的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
确认收入。
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锂电池粘结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锂电池粘结剂的销售
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一般销售模式下,标的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并验收,已
收取货款或取得了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2)寄售模式下,标的公司产品经客户领用并取得客户的结算单,已收取货款或
取得了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相比不存在重
大差异,对标的公司利润情况无重大影响。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标的公司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
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标的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四)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3 家,详见本报告书
本章之“四、下属企业构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未发生合并范围的变更。
(五)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具有重大影响的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
(六)重要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及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差异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0-34 5.00 2.79-9.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00 9.5-19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4 5.00 23.75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00 19-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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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的公司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00 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0 5.00 9.50-31.67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4 5.00 23.75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00 19.00-31.67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00 19.00-31.67
其他 年限平均法 3-5 5.00 19.00-31.67
(1)上市公司
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
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账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
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
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
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间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应收款项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2)标的公司
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
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账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
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
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间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应收款项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1)上市公司
可变现净值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上市公司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
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上市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
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其中,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
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
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
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
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因服饰等产品的特殊性,上市公司按照存货库龄分析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方
法如下:
商品库龄(包含面料)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本年春季商品从当年 3 月末计提 5
上年春季商品从当年 3 月末计提 50
其他年春季商品从当年 3 月末计提 100
注:夏、秋、冬季商品根据以上库龄和计提比例分别从 6 月末、9 月末、12 月末递增调整跌价准备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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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的公司
资产负债表日,标的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
其可变现净值的,标的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
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
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
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
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
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综上所述, 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锂电池粘结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与上市公
司所处服装行业存在客观差异,其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方法、存货
跌价准备计提均系根据项目经营环境、业务特性、资产属性、使用方式及预计使用年
限等因素综合考量确定,相关会计估计方法科学合理,与上市公司就相关会计估计存
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七)重要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对流动负债
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售后租回进行了相关规范,自 2024 年
(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明确
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
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
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
(3)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
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规定保证类
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规定未对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八)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所在行业不存在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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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发行股份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之日,即 2024 年 11 月 1 日。
根据《重组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
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 20、60 和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具体如下:
单位:元/股
市场参考价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80%
前 20 个交易日 9.74 7.79
前 60 个交易日 8.40 6.73
前 120 个交易日 8.35 6.68
经交易各方协商,上市公司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7.18 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
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定价方法符合《重组办法》相关规定,系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
定。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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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
调整。
除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影响外,本次交易未设置
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三)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的种类、每股面值
本次重组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资产,所涉及发行股份
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四)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的数量
按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7.18 元/股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发行的股票数量总计为 161,699,158 股,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不考虑募
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0.56%。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发行股份数量具体如
下:
交易对方 以股份支付价格(万元) 发行股份数量(股)
合计 116,100.00 161,699,158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
准。发行数量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部分上市公司无需支付。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期间,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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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派息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和发
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五)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如用于认购该等上市公
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 12 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
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用于认购上市
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
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其中,一村隽澄
及隽涵投资以间接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安排。
为确保交易对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新增股份除须
遵守上述锁定安排外,还应根据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的业绩承诺完成情
况分三期进行解锁,解锁时点为业绩承诺期间内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当年度年度
报告且交易对方已履行完毕当年度补偿义务(如有)之后。
业绩承诺期间内各期各交易对方可解锁股份数量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可解锁股份数量=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数×截至当期期末累
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累积已解锁股份数
若业绩承诺期间内标的公司任一年度期末之累积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当年度
期末对应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交易对方应对上市公司承担补偿义务(如有)后,当
期可解锁股份全部解锁。
如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按照上述分期解锁安排解除限
售时,相关可解除限售股份仍处于 12 个月/36 个月的股份锁定期内,则该等可解除限
售股份的实际解除限售时间应相应顺延至 12 个月/36 个月的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
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部分,亦遵守上述锁定期。若上述股份的锁定
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各方同意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
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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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情况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梁丰先生及其控制的上海阔元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 15,580.00 万元。其中,拟向梁丰先生发行 1,200.00 万股,募集资金 9,348.00 万
元;拟向上海阔元发行 800.00 万股,募集资金 6,232.00 万元。
(一)发行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之
日,即 2024 年 11 月 1 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 7.7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
应调整。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方法符合《重组
办法》《再融资注册办法》相关规定,定价方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
序。
(二)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的种类、每股面值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种类为人
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三)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的数量
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 15,580.00 万元,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股份发行数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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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随着发行价格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四)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梁丰及其控制的上海阔元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
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内,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认
购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锁
定期。
如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将根
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五)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本次交易预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5,580.00 万元,拟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
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等。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涉及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用途符合相关规
定。若未来证券监管机构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颁布新的法规或监管意见,则公
司将根据新的法规和监管意见予以调整。
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和/或自筹资金先行支
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茵地乐 71%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42,000.00 万元,其中现
金对价 25,900.00 万元。若本次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方式全额支付,将可能
导致利息支出增加,资产负债率上升,进而对上市公司现金流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因
此,综合考虑本次交易方案和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拟通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并
用于支付部分交易对价,促进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维持健康的财务状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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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募集配套资金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再融资注册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
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互为前提,共同构成本次交易
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因未获批准或其他原因而无法付诸实施的,则另
一项亦不予实施。因此,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证监会予以
注册或未能实施,则本次交易终止。
(八)配套募集资金对收益法评估的影响
本次重组对标的公司采取收益法评估是基于本次交易前标的资产自身经营情况进
行的,预测现金流中并未包含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配套募集资金对收益法
评估结果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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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作价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5〕第 518 号),以
单位:万元
净资产账面 净资产评估
评估增减值 增值率 标的资产
标的公司 价值 价值
作价
A B C=B-A D=C/A×100%
茵地乐 100%
股权
参考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价值,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为
(一)评估的基本情况
本次评估目的是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四川茵地乐材料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部分股权。
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为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经营管
理及考核提供了依据,因此本次评估可以选择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茵地乐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且可量化,因此本
次评估可以选择收益法进行评估。
评估基准日前后,由于涉及同等规模企业的近期交易案例无法获取,市场上相同
规模及业务结构的可比上市公司较少,本次评估未选择市场法进行评估。
综上,本次评估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进行评估。
基于茵地乐及其管理层对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及经营规划,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资产评估准则,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
序,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对茵地乐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价值进行了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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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出茵地乐在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母公司总资产账面值 32,956.15 万元,评估值 111,575.72 万元,评估增值 78,619.57
万元,增值率 238.56%。
母公司负债账面值 10.42 万元,评估值 10.42 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变化。
母公司净资产账面值 32,945.73 万元,评估值 111,565.30 万元,评估增值 78,619.57
万元,增值率 238.63%。
(2)收益法评估结论
采用收益法,得出茵地乐在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200,500.00 万元,较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口径净资产账面值 98,573.44 万元,评估增值 101,926.56 万元,增值率 103.40%。
(3)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及最终结果的选取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测算出的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00,500.00 万元,比
资产基础法测算出的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11,565.30 万元,高 88,934.70 万
元,高 79.72%。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①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
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
②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力(获利
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
多种条件的影响。
综上所述,从而造成两种评估方法产生差异。
资产基础法是对企业账面资产和负债的现行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是以企业要素资
产的再建为出发点,确定企业的价值。收益法是从收益角度衡量公司价值,通过预测
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的途径来预测经营期内的净现金流,再进行折现后确定出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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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是以企业的预期收益能力为导向,把评估对象的预期产出能力和获利能力作为
评估标的来估测评估对象价值的一种方法。
从被评估单位所处经营阶段来看,被评估单位处于成长期,且主营业务较为稳
定,在行业内具备业务、技术及人才优势,凭借多年的经验技术积累和沉淀,享有良
好的口碑和品牌影响力,下游客户中群体逐步扩大,未来年度收入、成本等可合理预
测,在现有产业政策不发生较大变化的前提下,未来收益和风险也可以较为可靠计
量。
而资产基础法从资产重置的角度反映了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无法反映被评估单
位在内部资源整合协同、管理团队的人才优势以及客户关系网络等方面的核心价值,
比如被评估单位茵地乐所在的锂电池专用粘结剂行业具有研发导向性强、知识产权密
集、下游客户依赖度较高等行业特点,资产基础法评估对于这部分特点难以有效和准
确得反映出来,因此无法更加全面反映被评估单位整体的市场价值。
因此相对而言,收益法评估结果较为可靠,因此本次评估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
为最终评估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由此得到茵地乐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为 200,500.00
万元。
(二)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中遵循了以下评估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
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
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
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
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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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为基础。
(2)企业持续经营假设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假定。即企业作
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企业经营者负责
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持续经营能力。对
于企业的各类经营性资产而言,能够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
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
(1)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不发生重
大变化;
(2)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3)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团队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
(4)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
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5)本次评估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
完整;
(6)评估范围仅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托人及
被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7)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8)本次评估假设合并口径茵地乐公司现金流产生主体为茵地乐集团下属的眉山
茵地乐公司,并适用于眉山茵地乐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
(9)本次评估假设眉山茵地乐二期建设项目可以按照管理层的预期规划按时完成
建设并投入使用;
(10)本次评估假设眉山茵地乐的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在 2030 年到期后无法续
期,在 2031 年度以后按照 25%正常税率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
(11)本次评估假设茵地乐享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在评估基准日后无法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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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均匀流入,现金流出
为均匀流出。
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三)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类款项。
(2)评估程序
评估的流动资产的具体内容。
验,对实物类流动资产进行盘点、对资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
估算。
(3)评估方法
对货币资金等流通性强的资产,人民币账户按经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对
应收、预付类债权资产,以核对无误的账面值为基础,根据实际收回的可能性确定评
估值。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 72,787,732.86 元,全部为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评估值为 72,787,732.86 元。货币资金评估价值为 72,787,732.86 元。
其他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0,280,500.00 元,已计提减值准备 14,025.00 元,账面净
额 10,266,475.00 元,主要为眉山茵地乐科技有限公司的汽车租赁费、四川茵地乐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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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的利润分配款。
评估人员在对其他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
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
管理现状等。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采用个别认定法及账龄分析法,对评估风险损失
进行估计。
对关联方往来款项等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风险损失的可能性为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且被评估单位与欠款单位就还款计划达成一致的应收款项,以
未来预计现金流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评估风险损失,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
且被评估单位与欠款单位未确定还款计划 的应收款项,参考企业会计计算坏账准备的
方法估计应收类账款的评估风险损失。
以核实后的应收类账款账面金额减去评估风险损失后的金额确定应收类账款评估
值。同时,坏账准备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零。
按 以 上 标 准 , 其 他 应 收 账 款 的 评 估 风 险 损 失 为 14,025.00 元 , 评 估 值 为
(1)评估范围
长期股权投资共 3 项,为 3 家全资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账面值为
单位:元
序 持股比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投资成本 账面价值
号 例%
四川茵地乐材料科技集团
常州有限公司
合计 246,000,000.00 246,000,000.00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净额 246,000,000.00 246,000,000.00
(2)评估过程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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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长期股权投资,首先对长期投资形成的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等进行了取证
核实,并查阅了投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以确定长期投资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整体评估后净资产评估值×持股比例
其中,如实缴出资与认缴出资有差异的,则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应缴未缴出资额)
×该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该股东应缴未缴出资额
本次评估中,在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时,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
产生的溢价和折价,也未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按照上述方法,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246,000,000.00 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评
估价值 1,031,997,674.10 元,评估增值 785,997,674.10 元,增值率 319.51%。
长期股权投资具体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被投资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 评估值 增值率
号
合计 24,600.00 103,199.77 319.51%
标的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增值主要系眉山茵地乐及四川茵地乐评估增值,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眉山茵地乐及四川茵地乐净资产分别为 77,960.09 万元及 12,140.04 万
元,净资产远高于初始投资成本。眉山茵地乐系茵地乐重要子公司,其具体评估情况
参见本章节之“二、重要下属企业的评估情况”。
(1)设备类资产评估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车辆及电子设备,评估基准日账面值情况如
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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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设备类别 账面原值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车辆 2,186,044.36 - 498,652.39
电子设备 91,749.01 - 5,204.95
合计 2,277,793.37 - 503,857.34
设备分布较为集中,位于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产业大道 2 号茵地乐经营场所内,
用于茵地乐日常经营办公。
本次评估范围内设备入账依据合理,其账面值构成中包括设备购置费、运杂费、
安装调试费等。
①车辆
车辆账面原值 2,186,044.36 元,账面净值 498,652.39 元,均购置于 2019 年,共 5
辆,包括宝马牌小型越野客车 2 辆、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 1 辆、江铃全顺牌中型普通
客车 1 辆及大众牌小型轿车 1 辆,全部为被评估单位日常经营中使用的车辆,均存放
于被评估单位位于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产业大道 2 号的经营场所内,物理状况良好,
正常使用。
②电子设备
电子设备账面原值 91,749.01 元,账面净值 5,204.95 元,购置于 2007-2017 年,共
川彭山经济开发区产业大道 2 号的经营场所内,物理状况良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能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待估设备的特
点和收集资料情况,对不同类型的设备类资产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评估:
对于正常运转的设备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对于在二手市场可查询到价格的旧设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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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重置成本法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I.重置全价的确定
i.车辆重置全价
根据当地汽车市场销售信息以及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确定车辆的现行含税购
价,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计入车辆购置税、
牌照费等杂费,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
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企业,其车辆重置全
价为:
重置全价=购置价+车辆购置税+牌照等杂费-可抵扣的增值税
可抵扣增值税额=购置价/1.13×13%
A.车辆购置价
根据车辆市场信息及《太平洋汽车网汽车报价库》、《易车网》等近期车辆市场
价格资料,参照车辆所在地同类车型最新交易的市场价格确定本次评估车辆购置价
格;对购置时间较长,现不能查到原型号规格的车辆购置价格时参考相类似、同排量
车辆价格作为评估车辆购置价参考价格。
B.车辆购置税
根据 2001 年国务院第 294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
定: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该“纳税人购买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应不
包括增值税税款”。故:购置附加税=购置价÷(1+13%)×10%。
C.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
根据车辆所在地该类费用的内容及金额确定。
ii.电子设备重置全价
根据当地市场信息及《中关村在线》《太平洋电脑网》等近期市场价格资料,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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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评估基准日的电子设备价格,一般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提供免费运输及安装调试,以
不含税购置价确定其重置全价。
重置全价(不含税)=购置价-可抵扣的增值税
可抵扣增值税额=购置价/1.13×13%
另:部分电子设备采用市场二手价进行评估。
II.成新率的确定
i.车辆成新率
根据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机动车强制报废
标准规定》的有关规定,车辆按以下方法确定成新率后取其较小者为最终成新率,
即:
使用年限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规定或经济使用年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1-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
同时对待估车辆进行必要的勘察鉴定,若勘察鉴定结果与按上述方法确定的成新
率相差较大,则进行适当的调整,若两者结果相当,则不进行调整。即: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a
a:车辆特殊情况调整系数。
ii.电子设备成新率
对于电子设备等主要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的现场勘察,并参考各类设备的经济寿
命年限,综合确定其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另:直接按二手市场价评估的电子设备,无须计算成新率。
III.评估值的确定
将重置全价和成新率相乘,得出评估值。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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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评估结果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账面值(元) 评估值(元) 增值率%
科目名称 减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准备
设备合计 2,277,793.37 - 503,857.34 1,615,060.00 701,850.00 -29.10 39.30
车辆 2,186,044.36 - 498,652.39 1,591,200.00 694,640.00 -27.21 39.30
电子设备 91,749.01 - 5,204.95 23,860.00 7,210.00 -73.99 38.52
②增减值原因分析
车辆原值评估减值原因为车辆类资产受近年来车辆市场竞争降价影响,价格呈下
降趋势,导致评估原值减值;机动车相关报废政策有所放宽,车辆报废年限及报废里
程总体延长,且企业计提折旧年限小于报废年限,从而评估净值增值。
电子设备原值评估减值主要原因是因技术更新较快,致使电子设备市场价格下
降,部分超期服役电子设备按二手市场价评估;企业计提折旧年限小于报废年限,从
而评估净值增值。
①车辆概况
设备名称:小型轿车
规格型号:大众牌 FV7152BABBG
生产厂家: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购置时间:2019 年 01 月
启用时间:2018 年 07 月
账面原值:85,155.17 元
账面净值:33,265.50 元
②重置全价的确定
车辆的重置全价由车辆购置价、车辆购置附加税和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合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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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构成。
I.购置价:经查询当地汽车市场销售信息、汽车之家网等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
对比竞品及升级车型,确定该型号车辆评估基准日含税购置价 70,900.00 元。
II.车辆购置税:按主管部门规定,为不含税价格的 10%,即购置税=含税购置价
/1.13×10%=6,274.34 元(保留两位小数)
III.新车注册上牌费等其他费用
经调查,当地区新车注册上牌其他费用约 500.00 元。
IV.重置全价
重置全价(不含税)=不含税购置价+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其他费用
=70,900.00/1.13+6,274.34+500.00
=69,520.00 元(取整至十位)
③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运输车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
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的有关规定,按以下方法确定成新率后取其较小者为
最终成新率,即:
I.行驶里程成新率
该车已行驶里程为 229,737.00 公里,规定行驶里程 60 万公里,则:
行驶里程成新率=(1-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62%(取整)
II.年限法成新率
该车经济耐用年限为 15 年,2018 年 7 月投入使用,至评估基准日已使用 6.50
年,则:
年限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规定或经济耐用年限)×100%
=57%(取整)
III.车辆特殊情况调整系数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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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估车辆进行必要的勘察鉴定,确定车辆特殊情况调整系数 a。
本次评估对待估车辆进行了必要的勘察,未发现需调整的事项,车辆特殊情况调
整系数 a 为 0。
即: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a
=57%(取整)
④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69,520.00×57%
=39,630.00 元(取整至十位)
①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格力空调
规格型号:KFR-32GW/
生产厂家: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购置日期:2016 年 06 月
启用日期:2016 年 06 月
数量:8 台
账面原值:25,632.48 元
账面净值:1,281.62 元
②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电子设备价格,一般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提供免费运输及安装调
试,不含税购置价确定其重置全价:
评估人员根据当地市场信息等近期市场价格资料,确定评估基准日的该规格型号
的设备市场价格平均为 2,900.00 元/套(含 13%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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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置全价(不含税)=2,900.00×8.00÷1.13=20,560.00 元(取整至十位)
③成新率的确定
评估人员根据设备的制造质量、尖端程度、使用环境、利用率等现实状况,参照
“电子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参考表” 确定该设备的经济使用年限通常为 8 年。该设备于
年,则:
年限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100%
=2.00/(2.00+8.51)×100%
=19%(取整)
④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20,560.00×19%
=3,910.00 元(取整至十位)
茵地乐母公司取得的专利所有权共 21 项。因主要生产工作在子公司眉山茵地乐进
行,故其他无形资产的价值在眉山茵地乐科技有限公司中合并计算。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 3,506.25 元,核算内容是根据税法企业已经缴纳,而根
据企业会计制度核算需在以后期间转回记入所得税科目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
额。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 3,506.25 元。
评估范围内的负债为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
(1)流动负债
①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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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 96,883.25 元,核算内容为应付职工工资、保险金等。以清
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 96,883.25 元。
②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价值 7,363.75 元,核算内容为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等,以清查
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应交税费评估值为 7,363.75 元。
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出茵地乐在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母公司总资产账面值 32,956.15 万元,评估值 111,575.72 万元,评估增值 78,619.57
万元,增值率 238.56%。
母公司负债账面值 10.42 万元,评估值 10.42 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变化。
母公司净资产账面值 32,945.73 万元,评估值 111,565.30 万元,评估增值 78,619.57
万元,增值率 238.63%。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四)收益法评估情况
根据本次尽职调查情况以及被评估单位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本次评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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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被评估单位的合并公司报表口径估算其权益资本价值,本次评估的基本评估思路
是:
(1)对纳入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历史经营状况的变化趋势和业务类
型预测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并折现得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2)将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预测中未予考虑的诸如基准
日存在的货币资金、应收(应付)股利等流动资产(负债),以及呆滞或闲置设备、
房产以及未计及损益的在建工程等非流动资产(负债),定义为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性
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独预测其价值;
(3)将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收益(净现金流)估算中未予考虑的长期股权投
资,单独测算其价值;
(4)将上述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加和,得出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经扣减基准
日的付息债务价值后,得到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在确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时,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
价,也没有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
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3)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者是负责的,并且标的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
务;
(4)除非另有说明,假设标的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5)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6)假设标的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
前方向保持一致;
(7)本次评估,假设在未来的预测期内,评估对象的主营业务、产品的结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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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与成本的构成以及销售策略和成本控制等保持其建成达产后状态持续,而不发生较
大变化;
(8)在未来的预测期内,评估对象的各项期间费用的种类和比例不会在现有基础
上发生大幅的变化,仍将保持其最近几年的变化趋势持续,并随经营规模的变化而同
步变动;
(9)本次评估假设合并口径茵地乐公司现金流产生主体为茵地乐集团下属的眉山
茵地乐公司,并适用于眉山茵地乐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
(10)本次评估假设眉山茵地乐二期建设项目可以按照管理层的预期规划按时完
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11)本次评估假设眉山茵地乐的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在 2030 年到期后无法续
期,在 2031 年度以后按照 25%正常税率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
(12)本次评估假设茵地乐享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在评估基准日后无法续期;
(13)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均匀流入,现金流出
为均匀流出;
(14)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15)本次评估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
确、完整;
(16)本次评估仅以委托人以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托人及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17)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18)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1)
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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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
B: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
D:被评估单位的付息债务价值;
M:被评估单位的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2)
式中:
P: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I:被评估单位基准日的合并口径的长期投资价值,本次评估合并口径长期股权价
值 I=0;
C: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3)
式中:
Ri:被评估单位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被评估单位的未来经营期;
(4)
C1:基准日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C2:基准日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2)收益指标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被评估单位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其基
本定义为:
R =息税前利润×(1-t)+折旧摊销-追加资本 (5)
根据茵地乐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
量。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并加和,测算得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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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3)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 r
(6)
式中:
Wd:被评估单位的债务比率;
(7)
We:被评估单位的权益比率;
(8)
rd:所得税后的付息债务利率;
re:权益资本成本,本次评估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 re;
(9)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期望报酬率;
ε:被评估单位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e: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10)
βu: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11)
βt: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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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K:一定时期股票市场的平均风险值,通常假设 K=1;
βx: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Di、Ei:分别为可比公司的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
茵地乐的营业期限为长期,并且由于评估基准日茵地乐经营正常,没有对影响企
业继续经营的核心资产的使用年限进行限定和对企业生产经营期限、投资者所有权期
限等进行限定,或者上述限定可以解除,并可以通过延续方式永续使用。故本次评估
假设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后永续经营,相应的收益期为无限期。
基准日茵地乐的生产主体为子公司眉山茵地乐,其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
策,因此被评估单位预测期为 2025 年至 2030 年,2031 年及以后年度为稳定期/永续
期。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估算
茵地乐主要从事锂电池专用粘合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其
粘结剂产品的销售。按照产品用途领域分类,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的粘结剂产品可分为
以下三个大类别:负极及隔膜、正极及助剂以及其他。
其中,负极及隔膜领域粘结剂是以 PAA 类技术路线为主,具有高粘接力、高首
效、低阻抗、低溶胀和长循环、高离子导电率等特性,应用领域为动力电池、储能锂
电池及消费电池石墨及硅基负极,隔膜涂覆等。
正极粘结剂及助剂则是以改性 PAA 类技术路线为主,具有高粘接力、边涂层与活
性层不互渗、加工柔性强、可与基膜热粘等特点,应用领域为动力电池、储能锂电池
正极边涂等。
其他类粘结剂是以 PAA 类、苯丙类技术路线为主,具有耐热性、粘结力强、湿润
性好和离子电导率高、提高分散性、厚涂防开裂等产品特点,主要应用领域包括动力
电池、储能锂电池及消费电池磷酸铁锂正极、石墨及硅基负极、隔膜涂覆等。该类粘
结剂均为近年企业为满足其他海内外客户需求而研发的新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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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量相较于上述其他主要系列产品的规模较小,属于独立于上述的单独分类体系。
本次评估对上述产品主要的在产产能、开工率、进出口、销售价格及消费情况进
行了调查,并结合历史价格、供需关系、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与茵地乐管理层进行了
讨论分析。
①产品销量预测
眉山茵地乐已经建成投产 5 万吨级多系列锂电池专用粘合剂的全套生产线(即眉
山茵地乐一期项目),并配备了完备的环保和安全保障配套设施,系列产品通过了多
年科学集成、品控管理、过程控制和精密检测,成功优化运营了一整套高效稳定的、
环境友好的锂电池水性粘合剂自动化生产线。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和沉淀,其生产工
艺已经达到了行业领先的水准。截至评估基准日,眉山茵地乐一期项目的产能基本已
经达到满产的状态。
眉山二期项目工程于 2022 年 5 月开始正式启动规划设计,于 2024 年 3 月开始实
施建设,截止评估基准日,房屋建筑物工程的建设进度为 75%左右,预计在 2025 年 6
月完工建设并投入使用。二期项目目前设计产能为 5 万吨,投产后和一期项目合计实
现各类粘结剂产品产能可达到 10 万吨。
本次评估,根据被评估企业已批复的产能和未来预计建设投入的产能情况,结合
企业实际产能利用率情况、以及排产计划,计算未来各产品销售量。
②产品销售价格预测
本次评估以企业管理层对各产品价格走势的判断为基础,从历史期各产品价格变
动趋势、上游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市场供需情况等方面综合预测未来各产品的销售
价格。
企业管理层结合各产品系列的粘结剂的细分下游市场需求情况、历史期标的公司
产销情况、以及标的公司的竞争优劣势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管理层认为,目前标
的公司主要生产的粘结剂的主要下游客户涵盖了行业内比较知名的大型客户,近几年
内份额占比较为稳定,但标的公司对客户群体依赖性较高,对客户的议价权相对较
弱。标的公司预计未来市场竞争逐渐激烈会压缩毛利空间,假定在成本端稳定或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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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较小的情况,产品销售价格在预测期前期将受到承压,企业会随市场调整采取适当
的价格策略来维持稳固市场占有率,巩固核心客户的销售份额。
从历史期情况来看,在 2022-2023 年内,粘结剂产品对应的上游主要原材料价格
均产生了较大的波动情况,例如氢氧化锂和碳酸锂等产品,在 2022 年剧烈上升后在
料供应商具有一定的议价权和主导权,且上游原材料供应商数量较多,企业可以在可
挑选的范围内有较大的协商议价权利,基本也可以稳定成本端的投入。随着原材料价
格在 2024 年起逐渐趋稳,成本端原材料价格将不再是销售价格的主要影响因素。
本次评估综合企业在历史期主营产品价格波动走势、上游原材料价格走势变化以
及行业内供需关系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企业管理层对市场的分析判断对各类别
的销售价格做出预测。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价格、销售量、营业收入预测表如下表所示:
项目名称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营业收入合计 69,176.50 77,334.60 82,701.48 88,446.66 90,297.22 90,297.22
收入(万
元)
一、 销量(单
负极+ 位:吨)
隔膜 单位价格
(单位:元 9.03 8.79 8.55 8.31 8.09 8.09
/kg)
收入(万
元)
二、 销量(单
正极+ 位:吨)
助剂 单位价格
(单位:元 22.65 22.03 21.43 20.85 20.28 20.28
/kg)
收入(万
元)
销量(单
三、 553.38 636.39 700.02 770.03 808.53 808.53
位:吨)
其他
单位价格
(单位:元 28.01 26.61 25.28 24.02 22.82 22.82
/kg)
根据被评估单位历史生产成本情况,被评估单位的营业成本包括直接材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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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人工成本、制造费用和物流成本。
①直接材料成本的预测
本次评估综合考虑上述主要原材料在历史期的波动情况,考虑按照各产品 2024 年
原材料单位成本为基础,结合预测期销售规模,预测未来年度的直接材料成本。
②直接人工成本的预测
茵地乐的直接人工成本主要为可以直接分摊到产品类别上的生产车间部门产生的
人工成本。考虑企业历史期直接人工成本发生额变动情况,以各产品 2024 年单位销量
人工成本作为基础,结合预测期销售规模,预测未来各年度营业成本中直接人工成本
的规模。
③制造费用预测
茵地乐的制造费用主要为水电费、蒸汽费、间接人工成本以及生产环节的环保投
入、安全生产费、修理费、低值易耗品以及制造费用中的折旧等。对除折旧以外的其
他制造费用,按照 2024 年单位销量的制造费用(不含折旧)作为基础,预测未来各年
度营业成本中制造费用(不含折旧)的耗用规模。被评估单位中的营业成本中的折旧
主要为分摊到成本中的固定资产折旧。本次评估按照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原值以及期
后在建转固和新增资本性支出投入情况,以及折旧政策等预测制造费用中的折旧。
④物流成本预测
被评估单位的物流成本主要为可直接纳入主营业务成本的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物流
成本。按照 2024 年单位销量的物流成本作为基础,预测未来各年度营业成本中物流成
本的耗用规模。
茵地乐各业务板块的收入成本毛利情况预测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营业收入合计 69,176.50 77,334.60 82,701.48 88,446.66 90,297.22 90,297.22
营业成本合计 36,182.18 42,230.00 45,937.82 50,016.41 52,259.64 52,259.64
毛利率 47.70% 45.39% 44.45% 43.45% 42.12% 42.12%
一、 收入(万
负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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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隔膜 成本(万
元)
销量(单
位:吨)
单位价格
(单位:元 9.03 8.79 8.55 8.31 8.09 8.09
/kg)
单位成本
(单位:元 4.63 4.71 4.65 4.59 4.56 4.56
/kg)
毛利率 48.78% 46.40% 45.62% 44.77% 43.56% 43.56%
收入(万
元)
成本(万
元)
销量(单
二、 位:吨)
正极+ 单位价格
助剂 (单位:元 22.65 22.03 21.43 20.85 20.28 20.28
/kg)
单位成本
(单位:元 12.88 12.96 12.90 12.84 12.81 12.81
/kg)
毛利率 43.15% 41.18% 39.82% 38.41% 36.82% 36.82%
收入(万
元)
成本(万
元)
销量(单
位:吨)
三、 单位价格
其他 (单位:元 28.01 26.61 25.28 24.02 22.82 22.82
/kg)
单位成本
(单位:元 12.66 12.74 12.68 12.62 12.60 12.60
/kg)
毛利率 54.81% 52.12% 49.84% 47.44% 44.79% 44.79%
(2)税金及附加预测
茵地乐的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城镇
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其中,城市建设维护税的税率为 7%,
教育费附加的税率为 3%,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税率为 2%。另外,印花税按照收入规模
同比例预测,房产税按照房产规模同比例预测,土地使用税按照基准日及历史期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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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考虑稳定预测。
茵地乐主营业务是从事粘结剂产品的销售,需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税率为
装费、样品费、快递费、修理费、中介机构费,物业费等。
缴纳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税金及附加的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城建税 420.61 463.34 487.91 514.06 516.61 516.61
教育费附加 180.26 198.57 209.10 220.31 221.40 221.40
地方教育费附加 120.17 132.38 139.40 146.87 147.60 147.60
印花税 36.41 40.70 43.53 46.55 47.52 47.52
房产税 258.46 258.46 258.46 258.46 258.46 258.46
土地使用税 51.74 51.74 51.74 51.74 51.74 51.74
营业税金及附加合计 1,067.65 1,145.19 1,190.13 1,237.99 1,243.33 1,243.33
(3)期间费用的预测
茵地乐的销售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业务
宣传费、样品费等。
工资及福利根据销售部门的工资发放标准预测。折旧根据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和折
旧计提标准预测。因未来的收入考虑小幅增长,故差旅费、车辆使用费等费用根据历
史的发生额考虑小幅增长。
由于快递费、包装费和业务宣传费与销售收入密切相关,故快递费、包装费、业
务宣传费根据销售收入的规模来预测。
销售费用的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销售收入 69,176.50 77,334.60 82,701.48 88,446.66 90,297.22 90,297.22
销售费用/
营业收入
销售费用
合计
茵地乐的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租赁费、业务招待费、修理
费、车辆费、聘请中介机构费等。
工资及福利根据管理部门的工资发放标准预测。固定资产折旧按照企业的固定资
产原值和折旧计提标准预测,相关房租按照房租缴纳标准预测,业务招待费、修理
费、车辆费等其他费用在历史发生额的基础上,结合收入规模的增长,考虑小幅增
长。
管理费用的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营业收入 69,176.50 77,334.60 82,701.48 88,446.66 90,297.22 90,297.22
管理费用/营
业收入
管理费用合
计
茵地乐的研发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技术服务费、委外研发费、
材料费、维修费、物业费等。
工资及福利根据研发部门的工资发放标准预测。折旧按照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和
折旧计提标准预测,相关房租按照房租缴纳标准预测,技术服务费、委外研发费、材
料费、维修费、物业费等其他费用在历史发生额的基础上,考虑小幅增长。
研发费用的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营业收入 69,176.50 77,334.60 82,701.48 88,446.66 90,297.22 90,297.22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研发费用/营
业收入
研发费用合
计
基于茵地乐基准日账面的短期借款为已贴现未到期的应收票据,经核查历史期内
财务费用主要为票据贴现息。且基准日标的公司账面资金充足,管理层预计在预测期
内也无新增借款计划,预测期内不再预测各项长短期借款产生的利息支出等财务费
用。
基于报告期最后一期内财务费用主要为已贴现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产生的贴现息,
以及企业自身的经营模式,本次评估考虑财务费用均为已贴现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产生
的贴现息,且预测期内贴现息的规模与收入规模成正相关关系。
鉴于茵地乐的货币资金或其银行存款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频繁变化且闲置资金均
已作为溢余资产考虑,评估时不考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也不考虑付息债务之外的
其他不确定性损益。
茵地乐的财务费用具体预测见现金流量预测表。
(4)折旧摊销预测
茵地乐需要计提折旧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其中,固定资产主要包括集团总部以及
各子公司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和其他固定
资产等。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本次评估,按照企业执行的折旧政策,
以基准日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预计使用期、加权折旧率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
额。
茵地乐需要计提摊销的资产为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主要包括标的公司所有的土地
使用权。本次评估,按照企业执行的摊销政策,结合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原始入账
价值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摊销额: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固定资产折旧 4,154.72 5,366.27 5,366.27 5,366.27 5,366.27 5,366.27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摊销 47.16 47.16 47.16 47.16 47.16 47.16
折旧摊销合计 4,201.88 5,413.42 5,413.42 5,413.42 5,413.42 5,413.42
(5)追加资本预测
按照收益预测的前提和基础,除正在建设的眉山茵地乐二期外,未来各年只需满
足维持扩能后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更新性投资支出。本次评估对于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无
形资产按企业执行的会计政策标准计提折旧和摊销,在永续期按照更新等于折旧及摊
销的方式对资产更新进行预测。
营运资金增加额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维持正常经营而需新
增投入的营运性资金,即为保持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资金。如正常经营所需
保持的现金、产品存货购置、代客户垫付购货款(应收款项)等所需的基本资金以及
应付的款项等。营运资金的增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获取他人的商业信用
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提供商业
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通常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核算内容绝大多
数为关联方的或非经营性的往来;应交税金和应付工资等多为经营中发生,且周转相
对较快,拖欠时间相对较短、金额相对较小。
估算营运资金的增加原则上只需考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最低现金保有
量)、存货、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等主要因素。本报告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增加额为: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其中:
营运资金=经营性现金+存货+应收款项-应付款项
经营性现金=年付现成本总额/现金周转率
年付现成本总额=销售成本总额+期间费用总额-非付现成本总额
应收款项=营业收入总额/应收账款周转率
其中,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以及与经营业务相关的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其他应收账款等诸项。
存货按照正常处理方式计算其周转率并对未来存货数额进行预测。
应付款项=营业成本总额/应付账款周转率
其中,应付款项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以及与经营业务相关的
其他应付账款等诸项。
根据对茵地乐经营情况的调查,以及经基准日的历史经营的资产和损益、收入和
成本费用的统计分析以及对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收入与成本的估算结果,按照上述定
义,可得到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的经营性现金(最低现金保有量)、存货、应收款项
以及应付款项等及其营运资金增加额。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以后年度
营运资金 38,334.38 42,855.22 45,829.29 49,013.00 50,038.50 50,038.50 50,038.50
营业收入 69,176.50 77,334.60 82,701.48 88,446.66 90,297.22 90,297.22 90,297.22
营运资金占
收入比例
营运资金
增加额
茵地乐在预测期尚需发生的资本投入主要包括眉山厂区二期工程项目的扩建生产
线相关的资本投入金额。本次评估,按照标的公司预估尚需投入的资本投入预测资本
性支出金额,具体预测情况见现金流量预测表。
(6)现金流预测结果
本次评估中对未来收益的预测,主要是在对企业所处行业的市场调研、分析的基
础上,根据相关可比企业的经营状况、市场需求与未来行业发展等综合情况做出的一
种专业判断。预测时不考虑不确定的营业外收支、补贴收入以及其它非经常性经营等
所产生的损益,本次评估预测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年度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及以后年
度
收入 69,176.50 77,334.60 82,701.48 88,446.66 90,297.22 90,297.22 90,297.22
成本 36,182.18 42,230.00 45,937.82 50,016.41 52,259.64 52,259.64 52,259.64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67.65 1,145.19 1,190.13 1,237.99 1,243.33 1,243.33 1,243.33
销售费用 578.39 645.69 689.96 737.35 752.61 752.61 752.61
管理费用 2,761.68 3,034.06 3,192.61 3,360.19 3,494.57 3,494.57 3,494.57
研发费用 3,724.71 4,393.83 4,996.04 5,457.74 5,711.67 5,711.67 5,711.67
财务费用 124.09 138.73 148.36 158.66 161.98 161.98 161.98
营业利润 24,737.79 25,747.10 26,546.56 27,478.32 26,673.41 26,673.41 26,673.41
利润总额 24,737.79 25,747.10 26,546.56 27,478.32 26,673.41 26,673.41 26,673.41
减:所得税 3,229.30 3,293.67 3,335.02 3,414.75 3,260.83 3,260.83 5,434.72
净利润 21,508.49 22,453.43 23,211.54 24,063.57 23,412.58 23,412.58 21,238.70
折旧摊销等 4,201.88 5,413.42 5,413.42 5,413.42 5,413.42 5,413.42 5,413.42
固定资产折旧 4,154.72 5,366.27 5,366.27 5,366.27 5,366.27 5,366.27 5,366.27
摊销 47.16 47.16 47.16 47.16 47.16 47.16 47.16
追加资本 33,084.40 9,934.26 8,387.49 8,597.13 6,438.92 5,413.42 5,413.42
资产更新 4,201.88 5,413.42 5,413.42 5,413.42 5,413.42 5,413.42 5,413.42
营运资本增加额 3,004.49 4,520.84 2,974.07 3,183.71 1,025.49 - -
资本性支出 25,878.03 - - - - - -
净现金流量 -7,374.03 17,932.59 20,237.47 20,879.86 22,387.09 23,412.58 21,238.70
(1)无风险收益率 rf
经查询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该网站公布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
提供的国债收益率如下表:
日期 期限 当日(%)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日期 期限 当日(%)
本次评估以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委估对象的收益期限为无限年期,根据《资产
评估专家指引第 12 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
号)的要求,可采用剩余期限为十年期或十年期以上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
率,本次评估采用 10 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 rf=1.68%。
(2)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是指投资者对与整体市场平均风险相同的股权投资所要求的预期超
额收益,即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风险补偿。市场风险溢价通常可以利用市场的历史风险
溢价数据进行测算。本次评估中以中国 A 股市场指数的长期平均收益率作为市场期望
报酬率 rm,将市场期望报酬率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部分作为市场风险溢价。
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12 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
评协〔2020〕38 号)的要求,利用中国的证券市场指数计算市场风险溢价时,通常选
择有代表性的指数,例如沪深 300 指数、上海证券综合指数等,计算指数一段历史时
间内的超额收益率,时间跨度可以选择 10 年以上、数据频率可以选择周数据或者月数
据、计算方法可以采取算术平均或者几何平均。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研究院对于中国 A 股市场的跟踪研究,并结合上述指引的
规定,评估过程中选取有代表性的上证综指作为标的指数,分别以周、月为数据频率
采用算术平均值进行计算并年化至年收益率,并分别计算其算术平均值、几何平均
值、调和平均值,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市场期望报酬率,即 rm =9.24%。
市场风险溢价=rm-rf=9.24%-1.68%=7.56%。
(3)资本结构的确定
茵地乐属锂电池化学品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企业处于成熟期,其近年资本结
构较为稳定,由于企业管理层所做出的盈利预测是基于其自身融资能力、保持资本结
构稳定的前提下做出的,本次评估选择企业于评估基准日的自身稳定资本结构对未来
年度折现率进行测算,计算资本结构时,股权、债权价值均基于其市场价值进行估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算。
(4)贝塔系数的确定
以申万电力设备电池化学品行业沪深上市公司股票为基础,考虑被评估企业与可
比公司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阶段等因
素的可比性,选择适当的可比公司,以上证综指为标的指数,经查询同花顺 iFinD 资
讯金融终端,以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进行测算,计算周期为评估基准日前 250
周,得到可比公司股票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的估计 βu,按照企业自身资本结构进
行计算,得到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βe。
(5)特性风险系数的确定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评估对象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企业发展阶段、核心竞
争力、对大客户和关键供应商的依赖、企业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盈利预测的稳健程
度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对企业与可比上市公
司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特性风险系数 ε=1.50%,具体过程如下表:
风险因素 影响因素 影响因素取值 权重 调整系数
企业规模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企业规模 2.0 10.0 0.2
较小
企业发展阶段 可比公司较企业更加成熟 2.0 20.0 0.4
企业拥有优质的客户,供应商
企业核心竞争力 1.0 20.0 0.2
资源,代理产品矩阵范围较大
企业对上下游的 企业客户集中度较高,对客户
依赖程度 较为依赖
企业融资能力及 企业账面资金充裕,不太需要
融资成本 外部资金支持
盈利预测的稳健
盈利预测较为稳健 1.0 20.0 0.2
程度
其他因素 所处行业处于上升阶段 0.0 5.0 0.0
合计 1.5
(6)债权期望报酬率 rd 的确定
债权期望报酬率是企业债务融资的资本成本,本次评估采用的资本结构是企业自
身的资本结构,被评估单位在基准日及预测期内无付息债务,则债权期望报酬率 rd 为
(7)折现率 WACC 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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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以上得到的各参数,代入公式,得到折现率如下表:
项目名称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所有者权益价值:E=B-D 200,500.00 200,500.00 200,500.00 200,500.00 200,500.00 200,500.00
付息债务价值:D - - - - - -
企业价值:B 200,500.00 200,500.00 200,500.00 200,500.00 200,500.00 200,500.00
权益比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债务比 - - - - - -
贷款加权利率 - - - - - -
国债利率 0.0168 0.0168 0.0168 0.0168 0.0168 0.0168
可比公司收益率 0.0924 0.0924 0.0924 0.0924 0.0924 0.0924
适用税率 0.1500 0.1500 0.1500 0.1500 0.1500 0.1500
历史 β 1.5055 1.5055 1.5055 1.5055 1.5055 1.5055
调整 β 1.3336 1.3336 1.3336 1.3336 1.3336 1.3336
无杠杆 β 1.0542 1.0542 1.0542 1.0542 1.0542 1.0542
权益 β 1.0542 1.0542 1.0542 1.0542 1.0542 1.0542
特性风险系数 0.0150 0.0150 0.0150 0.0150 0.0150 0.0150
权益成本 0.1115 0.1115 0.1115 0.1115 0.1115 0.1115
债务成本(税后) - - - - - -
WACC 0.1115 0.1115 0.1115 0.1115 0.1115 0.1115
折现率 0.1120 0.1120 0.1120 0.1120 0.1120 0.1120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流量代入式(3),得到被评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为
本次评估是以茵地乐的合并报表口径估算其权益资本价值,从合并口径层面,茵
地乐无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故茵地乐基准日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为:
I=0.00 万元
茵地乐基准日账面存在部分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量中未予
考虑,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本次评估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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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该等资产(负债)价值进行单独估算,得到被评估企业基准日的
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为:
C=C1+C2=29,559.8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基准日账面值 基准日评估值
货币资金 28,702.64 28,702.64
其他应收款 93.10 93.10
其他流动资产 91.36 91.36
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小计 28,887.10 28.887.10
C1: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28,887.10 28,887.10
投资性房地产 254.14 377.63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6.14 476.14
其他非流动资产 4.05 4.05
非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小计 734.33 857.82
预计负债 67.84 67.84
递延收益 337.33 50.60
递延所得税负债 66.67 66.67
非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负债小计 471.84 185.11
C2:非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262.49 672.71
C:溢余/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29,149.59 29,559.80
茵地乐经审计后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溢余或者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基准日企业经审计的剔除最低现金保有量后的闲置货币资金账面值 28,702.64 万
元,该金额本次认定为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以账面值确认评估值,评估值为
基准日企业经审计的其他应收款中,账面值共计 93.10 万元,性质为土地保证
金,该金额认定为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以账面值确认评估值,评估值为 93.10
万元。
基准日企业经审计的其他流动资产中,账面值共计 91.36 万元,性质为审计调整
的预计期后退货款项,该金额认定为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以账面值确认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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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评估值为 91.36 万元。
基准日企业经审计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值为 254.14 万元,为企业对外出租的商业
租赁用房,该金额认定为非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评估值 377.63 万元。
基准日企业经审计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值 476.14 万元,为资产减值、信用减值
所致,该金额认定为非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以账面值确认评估值,评估值
基准日企业经审计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中,性质为四川茵地乐预付工程款的账面值
共计 4.05 万元,该金额认定为非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以账面值确认评估值,评
估值为 4.05 万元。
基准日企业经审计的预计负债账面值为 67.84 万元,为预估的期后退货成本,该
金额认定为非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负债,以账面值确认评估值,评估值为 67.84 万
元。
基准日企业经审计的递延收益账面值 337.33 万元,性质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该金额认定为非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负债,由于涉及的资产是眉山一期项目工
程,目前工程已经完工验收,按照所得税部分所对应的价值确认评估值,评估值为
基准日企业经审计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值 66.67 万元,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的初始确认过程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所致,该金额认定为非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负
债,以账面值确认评估值,评估值 66.67 万元。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P=170,925.17 万元,基准日存在的其它溢余性或非经
营性资产的价值 C=29,559.80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I=0.00 万元,把以上数值代入式
(2),得到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B=200,484.98 万元。
企业在基准日付息债务的价值 D=0.00 万元,少数股东权益的价值 M=0.00 万元,
得到评估对象的股权权益价值
E=B-D-M=200,500.00 万元(百万位取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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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引用其他机构报告的内容
本次评估报告引用了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四川茵地乐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川茵地乐材料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D10002 号)中的相关结
论。
(六)估值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本次评估不存在评估特殊处理、或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七)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之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及交易作价的影响
本次评估在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未发现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
重大期后事项。
二、重要下属企业的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存在构成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
入、净资产额或净利润来源百分之二十以上且有重大影响的重要下属企业为眉山茵地
乐,由于本次收益法评估是以茵地乐的合并报表口径估算其权益资本价值,因此未单
独对眉山茵地乐进行收益法评估。眉山茵地乐的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如下:
(一)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 153,128,476.40 元,为银行存款及资产池保证金专户存放的保
证金,存放于工商银行彭山支行、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中行成都棕南支行、建设银行
彭山支行、招商银行东莞松山湖支行、浙商银行成都分行、成都银行新津支行、招商
银行东莞松山湖支行、温州银行上海普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铁像寺支行、兴业
银行成都天府新区支行、中国银行成都中科支行。
对货币资金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货币资金评估值为 153,128,476.40 元。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 202,513,590.01 元,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应收票据评估值为 202,513,590.0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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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304,625,412.94 元,已计提减值准备 15,258,404.72 元,账面净
额 289,367,008.22 元。
以核实后的应收类账款账面金额减去评估风险损失后的金额确定应收类账款评估
值。同时,坏账准备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零。
按 以 上 标 准 , 确 定 的 评 估 风 险 损 失 为 15,258,404.72 元 , 应 收 账 款 评 估 值 为
融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38,187,768.74 元,未计提减值准备。核算内容为银行承兑
汇票。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融资-应收账款评估值为 38,187,768.74 元。
预付账款账面价值 4,073,546.51 元,未计提减值准备,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
估值,预付账款评估值为 4,073,546.51 元。
其他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538,898.13 元,已计提减值准备 503,854.13 元,账面净
额 1,035,044.00 元。以核实后的应收类账款账面金额减去评估风险损失后的金额确定
应收类账款评估值。同时,坏账准备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零。
其他应收账款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503,854.13 元,评估值为 1,035,044.00 元,无增
减值。
存货账面余额 44,979,765.83 元,未计提跌价准备,账面净额 44,979,765.83 元,包
括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和发出商
品。
存货的具体评估方法及过程如下:
(1)原材料
原材料账面余额 14,769,674.42 元,未计提跌价准备,主要为生产所需的丙烯腈、
碳酸钠、碳酸锂等原料。
对于周转较快的原材料,账面成本合理,近期市场价格无较大波动,以核实后的
账面值为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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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评估值为 14,769,674.42 元,无增减值。
(2)在库周转材料
在库周转材料账面余额 2,998,572.02 元,未计提跌价准备,主要包括传感器模
块、Y 型过滤器滤芯、抗污染高压膜等。
对于部分购入日期距评估基准日较近的在库周转材料,周转正常,不存在积压和
损坏等现象,账面价值基本反映了原材料的现行市场价值,故对该部分原材料以核实
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在库周转材料评估值 2,998,572.02 元,无增减值。
(3)产成品(库存商品)
产成品账面余额 13,116,094.64 元,未计提跌价准备,主要为各型号的粘合剂等。
对于正常销售的产成品以不含税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一定的产品销售
风险后确定评估值。
评估价值=实际数量×不含税售价×(1-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销售费用率-营业
利润率×所得税率-营业利润率×(1-所得税率)×r)
①不含税售价:不含税售价是按照评估基准日前后的市场价格确定的;
②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主要包括以增值税为税基计算交纳的城市建设税与教
育附加;
③销售费用率是按销售费用与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计算;
④营业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营业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⑤所得税率按企业现实执行的税率;
⑥r 为一定的率,由于产成品未来的销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具有一定的不确
定性,根据基准日调查情况及基准日后实现销售的情况确定其风险。其中 r 对于畅销
产品为 0,一般销售产品为 50%,勉强可销售的产品为 100%。
产成品评估值为 25,934,654.30 元,评估增值 12,821,214.53 元,增值率 97.77%。
(4)在产品(自制半成品)
在产品账面余额 6,820,816.89 元,未计提跌价准备,主要待调整剂量的产成品,
参照产成品的评估方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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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产 品 评 估 值 为 16,197,012.29 元 , 评 估 增 值 9,376,195.40 元 , 增 值 率 为
(5)发出商品
发出商品账面值 7,277,262.73 元,未计提跌价准备,主要为发往客户的粘合剂等
产品。
企业产品均为正常销售,发出商品为正常产品,参照产成品的评估方法评估。
发出商品评估值为 16,672,455.42 元,评估增值 9,395,192.69 元,增值率为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余额 164,508.00 元,主要为 2024 预测期后退货。
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其他流动资产评估值为 164,508.00 元,无增减值。
(二)固定资产
(1)评估资产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资产为企业申报的全部房屋建筑物资产,共有房
屋建筑物 15 项,构筑物 6 项,账面价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面积 账面价值
序号 建筑物名称 位置 建成年月
(㎡) 原值 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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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账面价值
序号 建筑物名称 位置 建成年月
(㎡) 原值 净值
污水处理站房
(预处理房)
构筑物账面价值如下所示:
单位:元
序 账面价值
建筑物名称 结构 建成年月
号 原值 净值
(2)资产概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房产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
①主要房屋建筑物资产及分布情况
企业现有房屋建筑物从 2020 年 12 月以来陆续建成或购入,并投入实际使用。
②主要房屋建筑物结构
企业的房屋建筑物建筑结构主要包括框架结构、排架结构,以框架结构为主。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主要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自用房产,
评估基准日时点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中,无闲置报废的情况。
①抵押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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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无抵押担保事项。
②诉讼查封事项
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无诉讼查封事项。
③其他需披露的非企业常规事项
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无其他需披露的非企业常规事项。
(3)评估过程
评估过程主要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评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构成情况进行初步了解,设计了初
步评估技术方案。
①清查核实基础数据并收集评估所需资料。
评估人员进入现场后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进行账表核对,主
要核对房屋建筑物的名称、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使用年限、账面价值等;收集并
核查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收集并核查自建房屋建筑物类资产的工程发包合同与发票、
预(决)算书、工程图纸等;收集并核查厂区平面图、室外管线图;收集企业日常维
护与管理制度等与评估相关的资料。
②现场勘查。
根据资产评估申报表,核对委估建筑物的名称、坐落地点、结构形式、建筑面积
等,并对照企业评估基准日时的资产现状,将资产申报表中的缺项、漏项进行填补,
做到账实相符,不重不漏。
评估人员对委托评估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作详细的察看,主要查看建筑物结
构、装修、设施、配套使用状况。
③市场调查。
市场调查主要是收集与房屋评估的有关市场信息与数据资料。主要包括收集评估
基准日近期当地的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和材料、人工、机械价格变动的资料,收集有
关管理部门对房屋建筑物建设的相关政策规定等资料,收集当地相关用途房地产出售
与出租的市场价格信息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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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类房屋建筑物的特点,遵照评估准则及相关规定,分别采用适宜的评估方
法,确定其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4)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涉及的房屋建(构)筑物均为企业自建,故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是指按评估基准日时点的市场条件和待估房屋建筑物的结构特征计算重置
同类房产所需投资,乘以综合评价后房屋建筑物的成新率,最终确定房屋建筑物价值
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①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一般由建安工程造价、工程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三部分组
成。计算公式为:
重置全价(不含税)=建安工程造价(不含税)+前期及其他费用(不含税)+资
金成本
I.建安工程造价的确定
通过查勘待估建(构)筑物的各项实物情况和调查工程竣工图纸、工程结算资料
齐全情况,采取不同估价方法分别确定待估建(构)筑物建安工程综合造价。一般综
合造价的确定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决算调整法、类比系数调整法、单方造价指标法等
方法中的一种方法来确定估价对象的建安工程综合造价或同时运用几种方法综合确定
估价对象的建安工程综合造价。
决算调整法:
对于评估对象中工程竣工图纸、工程结算资料齐全的建(构)筑物,通过对待估
建(构)筑物的现场实地查勘,在对建(构)筑物的各项情况等进行逐项详细的记录
后,将待估建(构)筑物按结构分类,分为框架结构、砖混结构、钢混结构等。从各
主要结构类型中筛选出有代表性且工程决算资料较齐全的建(构)筑物作为典型工程
案例,运用决算调整法,以待估建(构)筑物决算资料中的工程量为基础,分析已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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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建(构)筑物建安工程综合造价各项构成费用,并根据估价基准日当地市场的人
工、材料等价格信息和相关取费文件,对已决算建(构)筑物建安工程综合造价进行
调整,最后经综合考虑待估建(构)筑物及当地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其建安工
程综合造价。
类比系数调整法:
对于设计图纸及工程决算资料不齐全的建(构)筑物可使用类比系数调整法进行
测算,可通过对典型工程案例或省市当地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公布的《已完工造价分析
表》中的工程结算实例的建筑面积、结构型式、层高、层数、跨度、材质、内外装
修、施工质量、使用维修维护等各项情况与估价对象进行比较,参考决算调整法测算
出的典型工程案例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增长率,调整典型工程案例或工程结算实
例建安工程综合造价后求取此类建(构)筑物的建安工程综合造价。
单方造价指标估算法:
对于某些建成年份较早的建筑物,其账面历史成本已不具备参考价值,且工程图
纸、工程决算资料也不齐全,估价人员经综合分析后可采用单方造价指标,并结合以
往类似工程经验,求取此类建(构)筑物的建安工程综合造价。
重编预算法:
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构)筑物因企业未提供预决算书,故采用重编预
算法确定其建安综合造价,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包括土建工程、装修、暖通、给排水、
电气工程的总价,建安工程造价采用重编预算法进行计算。评估人员根据设计图纸与
工程量,套用《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4 年 9 月,计算得出建筑安装工程造
价。
II.前期及其他费用的确定
根据相关法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勘察费和设
计费、工程建设监理费等。本次评估综合考虑工程历史前期费水平,并参考类似工程
前期费取费标准,从重建角度考虑工程建设前期费用,测算出含税工程建设前期费用
率、按建筑面积收取的前期费。
III.资金成本的确定
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心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参照评估基准日当月 20 日)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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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率,以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
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含税)+前期及其他费用(含税))×合理建设工期×
贷款利率×1/2
②成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参照不同结构的房屋建筑物的经济寿命年限,并通过评估人员对各类建
筑物的实地勘察,对建筑物的基础、承重构件(梁、板、柱)、墙体、地面、屋面、
门窗、墙面粉刷、吊顶及上下水、通风、电照等各部分的勘察,根据原城乡环境建设
保护部发布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鉴定房屋新旧程度参考依据》,结合建筑
物使用状况、维修保养情况,分别评定得出各类建筑物的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
公式确定其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③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不含税)×成新率
(5)评估结果
纳 入 本 次 评 估 范 围 的 房 屋 建 筑 物 账 面 原 值 为 86,858,705.21 元 , 评 估 原 值 为
纳 入 本 次 评 估 范 围 的 房 屋 建 筑 物 账 面 价 值 为 74,319,900.89 元 , 评 估 值 为
①企业自建的房屋建(构)物类资产入账账面价值包含了供电外线、电缆采购等
费用,故在重置房屋建筑物价格时未考虑装修、电路等的费用,导致评估原值大幅减
值;
②评估净值增值主要原因是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的经济耐用年限大于会计折
旧年限。
(6)典型案例—一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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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估房屋建筑物位于彭山经济开发区产业大道 2 号,账面原值 23,374,655.41 元,
账面净值 19,858,717.57 元。该处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对应的土地证号为川
(2020)彭山区不动产权证第 0002808 号,土地证载权利人为眉山茵地乐科技有限公
司,建成于 2020 年 12 月,建筑面积 4,062.40 平方米。
该综合楼为排架结构 1 层,层高 18 米,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 50 年,结构可靠度
计算采用的设计基准期为 50 年;基础混凝土强度采用 C30,基础垫层采用 C15 现浇钢
筋混凝土基础梁、圈梁,预制混凝土过梁;砌体采用 MU10 页岩实心砖,砌筑砂浆。
外围护墙 1.200 米以下采用页岩实心砖砌筑、1.200 米以上采用 100 厚防火岩棉夹心板
双面 0.5 厚。1.200 米以下墙体要求竖缝及水平缝灰缝饱满密实;建筑物外墙 1.200 米
以下砖墙贴淡灰色装饰砖、1.200 以上压型钢板为白色;屋面为浅灰色屋面防水等级二
级,采用压型钢板自防水,950 型 75 厚瓦楞夹芯板,板厚 0.5mm,防火棉容重 40kq
每平方米,且搭接时沿板缝设通长密封胶带。内墙采用砌体围护墙室内 1:3 砂浆,刷
白色耐水腻子;地砖地面及楼梯面,不锈钢护栏及扶手;外窗为单框双层玻璃铝合金
窗,玻璃厚 6mm,单扇玻璃超过 1.5 平米或消防救援密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
至评估基准日,该房产基础、其他承重构件、墙体、屋面、地面、内外装饰、门
窗、电气照明等配套设施均正常使用,能满足生产办公需要。
①重置全价的确定
I.建安工程造价的确定
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构)筑物根据企业提供相关《眉山市茵地乐科技
有限公司锂电池专用粘合剂生产项目结算审核报告》(信工价审字2024第 SC0044
号)》,故采用重编预算法确定其建安综合造价,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包括土建工程、
装修、暖通、给排水、电气工程的总价。评估人员根据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按评估基
准日时点,人工费调整系数执行{关于对 2015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
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川建价发〔2020〕6 号),材料费按《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
信息》(2024 年 11 月),分别计算相关项目建筑工程造价及安装工程造价,具体如
下:
i.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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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价值时点 2020/6/31 评估基准日 2024/12/31
工程结算金额 11,882,221.16
项目价值时点单价(元
/平方米)
价格日期修正 -4.50%
工程类型:厂房 工程造价构成参数 43,983.00 综合涨幅指标 2024 年 12 月
人工 5.10% 149.17 63.00% 243.15
材料费 65.35% 1,911.44 -5.70% 1802.44
直接费 机械费 3.97% 116.12 -5.70% 109.5
商品构件费 4.38% 128.11 -5.70% 120.8
其他 1.92% 56.16 17.20% 65.82
小计 80.72% 2,361.00 2,341.71
施工管理费 10.38% 303.61 243.07
其他间接费 4.53% 132.50 106.08
其他 4.37% 127.82 102.33
小计 19.28% 563.93 451.48
合计 100.00% 2,924.93 2,793.19
ii.安装工程
单位:元
项目价值时点 2020/6/31 评估基准日 2024/12/31
工程结算金额 6,849,055.03
项目价值时点单价(元/平方
米)
价格日期修正 13.73%
工程类型:厂房 工程造价构成参数 43,983.00 综合涨幅指标 2024 年 12 月
人工 5.10% 85.98 76.00% 151.32
材料费 65.35% 1,101.78 2.50% 1129.31
直接费 机械费 3.97% 66.93 2.50% 68.6
商品构件费 4.38% 73.85 2.50% 75.7
其他 1.92% 32.37 27.00% 41.11
小计 80.72% 1,360.91 - 1,466.04
施工管理费 10.38% 175.00 - 243.07
其他间接费 4.53% 76.37 - 106.08
其他 4.37% 73.68 - 1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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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价值时点 2020/6/31 评估基准日 2024/12/31
小计 19.28% 325.05 - 451.48
合计 100.00% 1,685.96 - 1,917.52
iii. 建安造价调整表
单位:元
项目情况 工程实例 待估建筑物 修正系数(±%) 修正说明
建筑面积
(m2)
结构 排架 - -
层数 1 - -
层高(m) 18.0 - -
建筑工程价
格日期修正 2020/6/31 2024/12/31 -4.50%
系数
安装工程价
格日期修正 2020/6/31 2024/12/31 13.73%
系数
建筑工程单
方造价(元 2,924.93 2,793.00
/m2)
安装工程单
方造价(元 1,685.96 1,918.00
/m2)
合计 4,711.00
建筑结构作法
基础 管桩桩基、桩承台基础
楼地面 混凝土、乙烯基酯环氧自流平、地砖、环氧涂料
墙身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纤维水泥复合钢板防爆墙
门窗 防火门、卷帘门、钢质平开门、断桥铝合金窗
室内装修 乳胶漆、岩棉芯洁净壁板墙
室外装修 仿石涂料
顶棚 玻镁洁净彩钢板吊顶(FFU 板)、硅酸钙板吊顶
屋面 镀铝锌压型钢板、细石混凝土
配电箱、桥架、电气配管、电线、电缆、灯具、开关、插座、防雷接地、变电所出
电气
线(配管、母线槽、母线插接箱、电缆)
纯水 PVC 管、PPR 给水管、工艺废液 PVDF 管、CPVC 管、UPVC 排水管、卫生器
管道 具工艺排风系统、新风系统、一般通风系统、干盘管及空调水系统工艺冷却水系
统、压缩空气系统、氮气系统、氧气系统、真空系统
设备 自动控制系统所有硬件、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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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眉山市茵地乐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专用粘合剂生产项目结算审核报告》
(信工价审字2024第 SC0044 号)》,总平工程、管廊工程及其他项目,总造价
因上述总平工程、管廊工程及其他项目为厂区范围内公用工程,在计算房屋建筑物、
构筑物重置成本时,对总平工程调整后重置成本进行按金额比例分摊,以上计算该房
屋,分摊单价 1,329.56 元/㎡。
经以上计算该房屋含税建安单价为 4,739.50 元/㎡,合计建安造价为 6,069.06 元/
㎡,建安工程造价(含税)24,654,706.00 元。
II.前期及其他费用的确定
序 费率 费率
项目名称 取费基数 依据
号 (含税) (不含税)
建设单位管
理费
参考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
(2002)10 号
参考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
工程建设监 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
理费 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
价格2007670 号)
建设工程招 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
标代理费 部计价格(2002)1980 号
环境影响评 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
估费 环境保护总局计价格(2002)125 号
项目建议书
研究费
Ⅱ 前期费小计 5.45% 5.19%
城市市政公
配套费
其他费小计 45.00 45.00
其他费用包括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规费,结
合实际并根据《眉山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眉山市政公用基
础设施配套费为 45 元/平方米,则:
其他费用=45(元/㎡)
前期费用(含税价)=建安工程单价(含税价)×费率(含税)+其他费用×证载面
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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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54,706.00×5.6245%+45×47,991.20
=1,526,489.00(元)
III.资金成本的确定
该工程全部建成需要的合理建设期约为 1 年,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中心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确定贷款利率为
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含税)+前期及其他费用(含税))×合理建设工期×
贷款利率×1/2
=(24,654,706.00+1,526,489.00)×1×3.10%×50%
=405,809.00(元)
D.工程进项税的抵扣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
建筑安装工程增值税按 9%计算。
可抵扣增值税=建安工程造价(含税)÷(1+建筑安装工程增值税率)×建筑安装
工程增值税率+建安工程造价(含税)×(前期费用(含税)-前期费用(不含税))
=24,654,706.00÷(1+9%)×9%+24,654,706.00×(5.45%-5.19%)
=2,099,812.00(元)
综上:
评估原值=建安工程造价(含税)+前期费用(含税)+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额
=24,654,706.00+1,526,489.00+405,809.00-2,099,812.00
=24,487,192.00(元)
②成新率的确定
该建筑物为排架结构,办公用房,耐用年限为 50 年。建成于 2020 年 12 月,至评
估基准日已使用 3.80 年,通过现场勘察,该房屋建筑物基础无沉降现象,梁板柱无裂
纹,承载良好;外墙表面、室内地面,天棚部分未见渗漏;电力照明等配套设施正常
使用。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 50 年。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46.20÷(46.20+3.8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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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取整至百分位)
③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24,487,192.00×92%
=22,528,217.00(元)
(1)评估范围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评估基准日账
面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设备类别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机器设备 214,176,185.89 158,369,484.59
车辆 353,893.81 206,806.66
电子设备 2,997,246.77 1,798,833.17
合计 217,527,326.47 160,375,124.42
(2)设备的特点及账面值构成
设备分布相对较为集中,主要位于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产业大道 2 号被评估单位
生产经营场所内,用于被评估单位锂电池专用粘合剂产品的研发、生产。
本次评估范围内设备入账依据合理,其账面值构成中包括设备购置费、运杂费、
安装调试费、基础费、前期费用和资金成本等。
标的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健全,制定有生产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及其实施细则。设
备按使用部位及安全等级的不同,分别制定有定期巡检制度,各项强制性检修保养制
度健全并建有与之相应的考核办法。对重要设备的购置、运行、检修、更换零部件以
至报废处理实行跟踪管理,保证设备运行的良好环境。在各站场、阀室建有设备运
行、维护、保养制度,对主要大型设备都有定期检修制度及检修记录,并建有值班岗
位责任制。
评估范围内各系统设备运营正常,维护保养良好。设备的维护保养、修理制度规
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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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备概况
机器设备账面原值 214,176,185.89 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账面净值 158,369,484.59
元,购建于 2013-2024 年,共 1,186 台(套、只等),主要包括搪玻璃非标调制罐、日
立冷场发射扫描电镜、污水处理设备、三单元 DCS+仪表、纯水机组、10KV 变配电工
程、一期一单元工艺管线、一车间三单元生产线、一车间二单元生产线等。截至评估
基准日,待估机器设备物理状况良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能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
要。
待估机器设备应用于被评估单位锂电池专用粘合剂产品的研发、生产。
车辆账面原值 353,893.81 元,账面净值 206,806.66 元,购置于 2023 年,为岚图商
务车 1 辆,系被评估单位日常经营中使用的车辆,物理状况良好,正常使用。
电子设备账面原值 2,997,246.77 元,账面净值 1,798,860.64 元,购置于 2016-2024
年,共 410 台(套、组等),主要包括办公家具、空调、电脑等,物理状况良好,处
于正常使用状态,能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
(5)评估过程
①根据企业的固定资产台账、竣工决算等资料,对企业提供的设备类评估明细表
进行审核,核对申报表中有无虚报、重报、漏报的资产及不合规范的栏目,指导企业
进行修改与补充;将完善后的设备评估明细表作为评估人员的评估依据。
②针对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中不同的设备资产性质及特点,采取不同的清查核实
方法进行现场勘察,并对设备的实际状况进行认真观察和记录。
I.现场核对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及数量是否与申报表相符;
II.了解设备工作条件、现有技术状况以及维修保养情况等;
III.对重要、典型、价格高的设备,要求企业提供该设备的原始付款交接单、近期
技术鉴定书、检验报告、检修记录及有关技术资料的复印件,并向操作者了解设备在
使用中是否存在技术问题,以及经常出现的故障和原因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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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对评估范围内的设备及车辆的产权进行核查,如:抽查重大或进口设备的购置
合同,复验车辆行驶证等,做到产权明晰。
③根据现场实地勘察结果,进一步完善清查评估明细表,要求做到“表”、
“实”相符。
④资产核实结果
设备实际数量与企业申报评估数量相符,产权明晰。设备资产技术状况良好,正
常使用。
根据评估目的确定价值类型、选择评估方法,开展市场询价工作,进行评定估
算。
对设备类资产评估的初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对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
和完善。
(6)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待估设备的特
点和收集资料情况,对不同类型的设备类资产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评估:
对于正常运转的设备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对于在二手市场可查询到价格的旧设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①重置全价的确定
I.国产机器设备重置全价
重置全价(不含税)=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前期及其它费用+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可抵扣增值税
i.购置价
国产标准设备购置价格的选取主要通过网上询价、向生产厂家或贸易公司咨询最
新市场成交价格以及企业近期同类设备购置价格等综合判定;对少数未能查询到购置
价的设备,比较同年代,同类型设备功能、产能,采取价格变动率推算确定购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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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部分国产机器设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ii.运杂费
以含税购置价为基础,根据生产厂家与设备所在地间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
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按不同运杂费率计取。购置价格中包含运输费用的不再计取运
杂费。
运杂费计算公式如下:
设备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率
iii.安装调试费
安装调试费率主要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相关设备安装费率,同
时考虑设备的辅助材料消耗、安装基础情况、安装的难易程度和被评估单位以往有关
设备安装费用支出情况分析确定。对小型、无需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工程费。
安装调试费计算公式如下:
安装调试费=设备购置价×安装调试费率
iv.基础费
如设备不需单独的基础或基础已在建设厂房时统一建设,账面值已体现在房屋建
筑物中的设备不考虑设备基础费用;单独基础参考工程概算或结算资料,依据《资产
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提供的基础费参考费率,结合被评估单位实际支出情况分
析确定。
基础费计算公式如下:
基础费=设备购置价×基础费率
v.前期及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费、设计费、工程监理费
等,是依据该设备所在地建设工程其他费用标准,结合本身设备特点进行计算。
前期及其他费用(含税)=(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含税费
率
前期及其他费用(不含税)=(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不含
税费率
vi.资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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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待估设备历史期购置到运行的实际周期并结合市场技术更新、工艺变化等因
素确定其建设工期,其采用的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格+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含
税))×合理建设工期×贷款利率×1/2
vii.设备购置可抵扣增值税
根 据《关 于全 国实施 增值税转 型改 革若干 问题的通 知》 (财税 〔 2008〕 170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财
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财税〔2018〕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的规定,对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
机器设备重置成本应该扣除相应的增值税。抵扣额为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费、基础
费、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涉及的增值税。
II.车辆重置全价
根据当地汽车市场销售信息以及等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确定车辆的现行含税
购价,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计入车辆购置
税、牌照费等杂费,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
〔2016〕36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文件规定,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企
业,其车辆重置全价为:
重置全价=购置价+车辆购置税+牌照等杂费-可抵扣的增值税
可抵扣增值税额=购置价/1.13×13%
i.车辆购置价
根据车辆市场信息及《太平洋汽车网汽车报价库》《易车网》等近期车辆市场价
格资料,参照车辆所在地同类车型最新交易的市场价格确定本次评估车辆购置价格;
对购置时间较长,现不能查到原型号规格的车辆购置价格时参考相类似、同排量车辆
价格作为评估车辆购置价参考价格。
ii.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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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2001 年国务院第 294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
定: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该“纳税人购买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应不
包括增值税税款”。故:购置附加税=购置价÷(1+13%)×10%。
iii.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
根据车辆所在地该类费用的内容及金额确定。
III.电子设备重置全价
根据当地市场信息及《中关村在线》《太平洋电脑网》等近期市场价格资料,确
定评估基准日的电子设备价格,一般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提供免费运输及安装调试,以
不含税购置价确定其重置全价。
重置全价(不含税)=购置价-可抵扣的增值税
可抵扣增值税额=购置价/1.13×13%
另:部分电子设备采用市场二手价进行评估。
②成新率的确定
I.机器设备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a
其中:尚可使用年限与设备的实际运行时间和状态有关,通过现场勘察,了解其
工作环境、现有技术状况,并查阅折旧政策、设计类文件、标准等技术资料、有关修
理记录和运行记录等,综合判定尚可使用年限,分析确定成新率。
同时对待估机器设备进行必要的勘察鉴定,若勘察鉴定结果与按上述方法确定的
成新率相差较大,则进行适当的调整,若两者结果相当,则不进行调整。
a:机器设备特殊情况调整系数。
直接按市场二手价评估的机器设备,无须计算成新率。
B.车辆成新率
根据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机动车强制报废
标准规定》的有关规定,车辆按以下方法确定成新率后取其较小者为最终成新率,
即:
使用年限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规定或经济使用年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1-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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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
同时对待估车辆进行必要的勘察鉴定,若勘察鉴定结果与按上述方法确定的成新
率相差较大,则进行适当的调整,若两者结果相当,则不进行调整。即: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a
a:车辆特殊情况调整系数。
III.电子设备成新率
对于电子设备等主要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的现场勘察,并参考各类设备的经济寿
命年限,综合确定其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另:直接按二手市场价评估的电子设备,无须计算成新率。
③评估值的确定
将重置全价和成新率相乘,得出评估值。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7)评估结果及其分析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单位:元
账面值 评估值 增值率%
科目名称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机器设备 214,176,185.89 158,369,484.59 209,102,030.77 162,293,738.00 -2.37 2.48
车辆 353,893.81 206,806.66 263,252.00 226,400.00 -25.61 9.47
电子设备 2,997,246.77 1,798,833.17 2,808,640.00 2,056,050.00 -6.29 14.30
设备合计 217,527,326.47 160,375,124.42 212,173,922.77 164,576,188.00 -2.46 2.62
机器设备原值评估减值主要因被评估单位部分机器设备因技术迭代原因市场售价
低于其购建成本;机器设备净值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系企业计提折旧年限小于评估时
确认的实际经济寿命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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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原值评估减值原因为车辆类资产受近年来车辆市场竞争降价影响,价格呈下
降趋势,导致评估原值减值;机动车相关报废政策有所放宽,车辆报废年限及报废里
程总体延长,且企业计提折旧年限小于报废年限,从而评估净值增值。
电子设备原值评估减值主要原因是因技术更新较快,致使电子设备市场价格下
降,部分超期服役电子设备按二手市场价评估;企业计提折旧年限小于报废年限,从
而评估净值增值。
(三)在建工程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土建工程账面价值 74,863,838.99 元,主要包括眉
山二期工程项目。
上述工程按施工计划进行,尚未完工,处于建设阶段中。
(2)评估过程
首先,清查核实基础数据并收集评估所需资料。评估人员进入现场后根据被评估
企业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进行账表核对,主要核对在建工程各个项目的名称、位
置、结构、建筑面积、使用年限、账面价值等;收集相关财务、产权资料。
其次,实地查勘。根据申报表,核对在建工程的名称、座落地点、结构形式、建
筑面积等,并对照企业评估基准日时的资产现状,将资产申报表中的缺项、漏项进行
填补,做到账实相符,不重不漏。
再次,搜集价格资料。搜集当地现行的地方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有关行业定额
和材料、人工、机械价格变动的资料,收集有关管理部门对工程施工的相关政策规
定、对该地区房地产价格趋势走向分析。
最后,依据所搜集的资料对评估对象进行因素分析、评定估算,得出评估对象于
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
(3)评估方法
此次在建工程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为避免资产重复计价和遗漏资产价值,结合
本次在建工程特点,针对各项在建工程——土建工程类型和具体情况,采用以下评估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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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完工的在建项目,根据其在建工程申报金额,经账实核对后,剔除其中不
合理支出后作为评估值。如账面价值中不包含资本成本,需加计资金成本。如果账面
值与评估基准日价格水平有较大差异的(例如停建多年的项目),应根据评估基准日
价格水平进行调整工程造价。
资金成本=(申报账面价值-不合理费用)×利率×工期/2
其中:
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确定;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评估值 75,757,976.38 元,评估增值 894,137.39 元,增值率
(4)在建设备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账面价值 5,249,691.47 元,主要包
括污水处理设备、RTO 废气治理系统等。
上述工程按计划进行,生产设备均在安装调试中。
①检查资产评估明细表各项内容填写情况,并核实在建工程评估明细表合计数与
财务报表在建工程账面数是否一致;
②根据申报的在建工程项目,审核相关设备购置安装合同,并通过与财务人员交
谈了解工程实际进度情况及设备款项支付情况,了解其账面值的构成,并分析其合理
性;
③现场实地调查设备到位情况,安装情况,核实是否按照合同条款执行;是否存
在拖延、闲置及废弃情形;
④通过现场了解,确定评估方法,测算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评估值;
⑤撰写在建工程评估技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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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在建工程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为避免资产重复计价和遗漏资产价值,结合
本次在建工程特点,针对各项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类型和具体情况,采用以下
评估方法:
对于在建工程的合理工期较短,在建设备重置成本及安装费变化不大的情况下,
在核实在建工程账面金额无误的前提下,评估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开工时间距基准日较长的在建项目(合理工期超过六个月),则需要考虑资金成
本。在计算资金成本中,非合理工期需要剔除。如果资金成本已在在建工程相关科目
中核算的,则不再重复计算。
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评估值 5,259,334.60 元,评估增值 9,643.13 元,增值率
(四)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账面值为 4,444,487.77 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可在租赁期内使用
相关租赁资产的权利。使用权资产的账面成本主要由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
时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构成。
经核实,使用权资产账面初始成本计量准确,折旧计提合理。本次对于使用权资
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使用权资产的评估值为 4,444,487.77 元。
(五)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眉山茵地乐所拥有的 2 宗土地使用权性质为
出让的工业用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面积总计 101,541.31 平方米,原始入
账价值 19,361,307.91 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证载 使用
土地面积 取得日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权证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权类
(㎡) 期
用途 型
眉山茵地乐科 川(2020)彭山区不 彭山经济开发区产业 2020/4/
技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02808 号 大道 2 号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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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载 使用
土地面积 取得日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权证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权类
(㎡) 期
用途 型
眉山茵地乐科 川(2020)彭山区不 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 2022/4/
技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02595 号 创新五路中段 8 号 8
(1)土地登记状况
眉山茵地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办理了土地登记手续,取得了待估宗
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使用证记载:
土地证编号:川(2020)彭山区不动产权第 0002808 号
土地使用权人:眉山茵地乐科技有限公司
坐落:彭山经济开发区产业大道 2 号
权力性质:出让
用途:工业用地
面积:36,793.63 平方米
终止期限:2070 年 4 月 7 日
登记机关: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填发日期:2020 年 4 月 8 日
②眉山茵地乐 2 期用地
眉山茵地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办理了土地登记手续,取得了待估宗
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使用证记载:
土地证编号:川(2022)彭山区不动产权第 0002595 号
土地使用权人:眉山茵地乐科技有限公司
坐落: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创新五路中段 8 号
权力性质:出让
用途:工业用地
面积:64,747.68 平方米
终止期限:2072 年 4 月 7 日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登记机关: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填发日期:2022 年 4 月 8 日
(2)土地权利状况
待估宗地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眉山茵地乐科技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土
地使用权。
待估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人,不动产权证书号、他项权利等土地权利状况详见《无
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明细表》。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及现场查勘,待估宗地土地用途、开发程度、使用年
限、利用条件和使用权类型等情况如下:
(1)土地用途设定
待估宗地为眉山茵地乐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用地,土地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实
际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此次待估宗地
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
(2)土地开发程度设定
待估宗地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六通”(通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排
水、通燃气)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因宗地红线内“四通”费用已包含在地上建筑
物的评估值中,为避免评估资产重复,本次评估设定待估宗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
“六通”(通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排水、通燃气)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
整”。
(3)土地使用年限设定
根据《不动产权证书》(川(2020)彭山区不动产权第 0002808 号),眉山茵地
乐 1 期用地使用权到期日为 2070 年 4 月 7 日,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宗地剩余使用年限为 45.27 年,故本次待估宗地设定土地使用年限为 45.55 年。
根据《不动产权证书》(川(2020)彭山区不动产权第 0002595 号),眉山茵地
乐 2 期用地使用权到期日为 2072 年 4 月 7 日,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宗地剩余使用年限为 47.25 年,故本次待估宗地设定土地使用年限为 47.25 年。
(4)使用权价格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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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
本次待估宗地土地使用权地价定义:评估基准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土地用途
设定为工业用地,土地开发程度设定为宗地红线外“六通”(通水、通路、通电、通
讯、通排水、通燃气)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设定剩余土地使用年期分别为 45.27
年、47.25 年,公开市场状况和现状使用条件下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
(1)一般因素
一般因素是影响土地价格的一般、普遍、共同的因素,主要指影响城镇用地的地
价总体水平的社会、自然、经济和行政等因素,通过对土地供给和需求两方面的不同
作用,影响城市地价的总体水平。
(2)区域因素
委估宗地位于彭山经开区,位于彭山区西南面,距成都市绕城高速 50 公里,距彭
山县城 5 公里。园区于 2011 年 10 月 31 日成都市、眉山市联合成立,经国家发改委、
国土资源部公告确认的省级经济开发区,是四川省规划的仅有的三大石化基地之一,
园区总体规划面积 16.8 平方公里,主要利用中石油配置的年 16 亿方天然气资源和彭
州石化基地提供的邻二甲苯等石化原料,发展天然气化工和石化下游产业及相关产
业。
(3)个别因素
待估宗地位于彭山经开区;土地总面积为 101,541.31 平方米,地上有企业办公楼
和工业厂房。土地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现状用途为工业用地;待估宗地两面临路,
临路状况一般;宗地形状较规则;地形较平坦;宗地内基础设施条件为“六通”(通
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排水、通燃气)及场地平整。
综上所述,待估宗地位置一般,宗地实际用途与土地证载用途相符,可以持续利
用;待估宗地形状较规则,两面临路,临路条件一般,地质地形条件较好;综合评价
影响待估宗地地价的个别因素条件一般。
(1)收集资料及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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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明细表,并核对该宗土地的土
地转让合同、权利人、用途、坐落地点、使用面积、土地使用权到期日等;收集土地
估价所需的其他资料等。
(2)实地查勘
根据账表相符的申报表进行现场查勘,进行详尽的现场勘查,主要包括待估宗地
现状开发和利用情况、周边配套设施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和记录。
(3)评估作价
在实施了上述调查和勘察的基础上,根据待估宗地的具体情况,采用市场比较法
进行评估作价。
根据待估宗地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
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
(1)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市场中的替代原理,将待估宗地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估价期
日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地产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地产的成交价格作适当修正,以此
估算待估宗地客观合理价格的方法。
公式:V=VB×A×B×C×D
其中:
V------估价宗地价格;
VB----比较实例价格;
A------待估宗地交易情况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情况指数;
B------待估宗地估价期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期日地价指数;
C------待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D------待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比较案例 A:四川波润泽科技有限公司用地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该实例位于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创新四路西段 12 号,建设用地面积为 39,641.18
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宗地红线外六通及红线内场地平整,宗地土地利用情况正
常;2022 年 7 月 22 日正常挂牌出让 50 年期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价为 892 万元(折合
地面单价 225.02 元/m2),竞得人为四川波润泽科技有限公司。
比较案例 B:四川成南泰富实业有限公司用地
该实例位于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产业大道 76 号,建设用地面积为 44,618.52 平方
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宗地红线外六通及红线内场地平整,宗地土地利用情况正常;
地面单价 225.02 元/m2),竞得人为四川成南泰富实业有限公司。
比较案例 C:四川省皇佳蓝卡铝业有限公司用地
该实例位于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产业大道 48 号,建设用地面积为 39,985.44 平方
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宗地红线外六通及红线内场地平整,宗地土地利用情况正常;
单价 225.08 元/m2),竞得人为四川省皇佳蓝卡铝业有限公司。
通过调查,选择了与待估宗地用途相同或相近、在同一供需圈的比较案例。
根据本次待估宗地和可比实例的特点,本次评估比较因素选择主要有交易日期、
交易方式、土地尚可使用年限、交易情况、区域因素、个别因素;其中区域因素选
择:道路通达度、距高速路出入口距离、距离火车货运站距离、基础设施完善度、产
业聚集影响度,个别因素选择:临路道路类型、宗地形状、宗地面积、工程地质。
根据上述选择的比较因素,待估宗地和可比实例的各因素条件说明如下表
比较因素 估价对象 实例一 实例二 实例三
四川省皇佳蓝
四川波润泽科 四川成南泰富
宗地名称 眉山一期 卡铝业有限公
技有限公司 实业有限公司
司
彭山经济开发 四川彭山经开 四川彭山经开 四川彭山经开
位置
区产业大道 2 号 区 区 区
面积/㎡ 36,793.63 39,641.18 44,618.52 39,985.44
交易价格(元/㎡) 待估 225.02 225.02 225.08
交易时间
日 日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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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因素 估价对象 实例一 实例二 实例三
交易情况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交易方式 挂牌方式出让 挂牌出让 挂牌出让 挂牌出让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道路通达 临近混合型主 临近生活型主 临近混合型主 临近混合型主
度 干道 干道 干道 干道
距高速路
交通 出入口距 6,000-7,000 6,000-7,000 8,000-9,000 8,000-9,000
条件 离(m)
区 距离火车
域 货运站距 9,000-10,000 9,000-10,000 7,000-8,000 7,000-8,000
因 离(m)
素 基本 配套设施较完 配套设施较完 配套设施较完 配套设施较完
基础设施
设施 善,保障度达 善,保障度达 善,保障度达 善,保障度达
完善度
状况 90%以上 90%以上 90%以上 90%以上
产业 周边有工业聚 周边有工业聚 周边有工业聚 周边有工业聚
产业聚集
集聚 集,且有产业 集,且有产业 集,且有产业 集,且有产业
影响度
效益 联系 联系 联系 联系
临路道路
混合型主干道 生活型主干道 混合型主干道 混合型主干道
类型
形状规则,且 形状规则,且 形状规则,且 形状规则,且
宗地形状
长边临街 长边临街 长边临街 长边临街
个别因素
面积适中利于 面积适中利于 面积适中利于 面积适中利于
宗地面积
布局 布局 布局 布局
地质承载力 地质承载力 地质承载力 地质承载力
工程地质
强,利于建设 强,利于建设 强,利于建设 强,利于建设
I.土地用途
待估宗地和各比较案例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故土地用途不作修正。
II.交易日期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三个比较案例的交易日期分别为 2022 年 7
月 22 日、2022 年 10 月 14 日、2022 年 7 月 22 日,评估基准日与交易实例成交日较
远,故需要进行期日修正。
III.交易方式
估价对象的交易方式为出让,各比较案例交易方式均为挂牌出让,故交易方式不
作修正。
IV.土地尚可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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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待估宗地评估剩余使用年限为 45.26,比较案例均为法定最高使用年限 50
年。待估宗地和比较案例使用年期不一致,需要进行土地年期修正。使用年期修正系
数公式如下:
公式中:
K2——土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
r——土地还原率 4.87%
m——待估宗地设定使用年限(45.26)
n——比较案例使用年限(50 年)
经计算,使用年期修正系数为 0.9741。
V.交易情况
待估宗地和比较案例交易情况均为正常,故不作修正。
VI.交通便捷度
交通便捷程度主要分为距高速出入口及火车货运站距离和距区域主干道距离。待
估宗地与比较案例的交通便捷程度不一致,需作修正。
VII.工业区成熟度
工业区成熟度分为产业集聚程度和产业配套程度。待估宗地与比较案例公共配套
设施完善程度一致,故不作修正。
VIII.基础设施状况
待估宗地和比较案例周边基础设施均达到了六通一平,无显著差异,故不作修
正。
IX.临路状况
将宗地临路条件分为优、较优、一般、较劣、劣五个等级,以待估宗地临路状况
为基准,相应指数确定为 100,比较案例每上升或下降一个级别,该因素的指数相应
增加或减少 1.1%。
X.土地面积
根据待估宗地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规模及开发项目情况,分为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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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米-2,000 平方米、小于 1,000 平方米,每一个级别修正 2%。待估宗地和比较案例面
积均大于 50,000 平方米,故不作修正。
XI.土地形状
待估宗地和比较案例的土地形状均较规则,无显著差异,故不作修正。
XII.地质条件
待估宗地和比较案例均为地质条件较好,无显著差异,故不作修正。
根据以上比较因素条件指数的说明,编制比较因素条件指数表如下:
比较因素 估价对象 实例一 实例二 实例三
四川波润泽科技 四川成南泰富实 四川省皇佳蓝卡
宗地名称 眉山一期
有限公司 业有限公司 铝业有限公司
彭山经济开发区
位置 四川彭山经开区 四川彭山经开区 四川彭山经开区
产业大道 2 号
交易价格(元/㎡) 待估 225.02 225.02 225.08
交易时间 100 83.38 84.2 83.38
交易情况 100 100 100 100
交易方式 100 100 100 100
土地用途 100 100 100 100
道路通达度 100 99.33 100 100
距高速路出
入口距离
区域 距离火车货
因素 运站距离
基础设施完
善度
产业聚集影
响度
临路道路类
型
个别 宗地形状 100 100 100 100
因素
宗地面积 100 100 100 100
工程地质 100 100 100 100
在各因素条件指数表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实例各项因素修正,即将待估宗地的因
素条件指数与比较实例的因素条件指数进行比较,得到各种因素修正系数,编制比较
因素比较修正系数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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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因素 实例一 实例二 实例三
四川波润泽科技有限 四川成南泰富实业有 四川省皇佳蓝卡铝业有
宗地名称
公司 限公司 限公司
位置 四川彭山经开区 四川彭山经开区 四川彭山经开区
交易价格(元/㎡) 225.02 225.02 225.08
交易时间 100/83.38 100/84.2 100/83.38
交易情况 100/100 100/100 100/100
交易方式 100/100 100/100 100/100
土地用途 100/100 100/100 100/100
道路通达度 100/99.33 100/100 100/100
距高速路出入
口距离
区域因 距离火车货运
素 站距离
基础设施完善
度
产业聚集影响
度
临路道路类型 100/98.93 100/100 100/100
个别因 宗地形状 100/100 100/100 100/100
素 宗地面积 100/100 100/100 100/100
工程地质 100/100 100/100 100/100
比准价格(元/㎡) 274.63 267.24 269.94
经过比较分析,采用各因素修正系数连乘法,求算各比较案例经因素修正后达到
待估宗地条件时的比准价格。由于三个可比实例的比准价格比较接近,因此本次评估
取简单算术平均值作为市场比较法评估宗地单位地价的结果,即:
待估宗地单位地价=(274.63 +267.24 +269.94)÷3*0.9741
= 264.00(元/m2)
评估结果保留至个位。
(2)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根据《眉山市彭山区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彭山区基准地价分商
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三种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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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内涵为基准日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通水、
通电、通路、通讯、通排水、通燃气,宗地内场地平整的“六通一平”条件下,用途为
工业用地,设定容积率为 1,使用年期为法定最高出让年期 50 年的单位面积平均价
格。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首先分析基准地价对应评估基准日与本次土地评估
基准日期间地价变化情况,对基准地价进行期日修正;然后分析待估宗地因素条件与
所在区段因素条件平均状况的差异,进行区段综合因素修正;最后根据待估宗地地价
内涵与所在区域基准地价内涵的差异,对测算的地价个别因素修正和年期修正得到待
估宗地地价。即:
宗地地价=(适用的基准地价?K1?Kv?(1+∑K)±开发水平差异修正)?K2
式中:K1──期日修正系数
∑K──区域及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K2──土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
Kv──容积率修正系数
根据彭山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确定待估宗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所在土
地级别为一级,对应基准地价为 225 元/平方米。
本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与彭山区基准地价所对应的评估基
准日 2021 年 1 月 1 日存在差异,故需进行期日修正。
根据四川省 2020 年-2024 年地价水平值动态监测的季度数据,期日修正确认为
待估宗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目前工业用地容积率对地价的影响较小,另根据《国
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第八条“对现有工业用地,在
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
款;对新增工业用地,要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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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指标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因此,工业用地原则上不设容积率修正。故本次
评估地价容积率修正系数确认为 1。
根据《彭山区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工业用地地价影响因素修
正系数说明表和地价影响因素修正系数表,按照待估宗地的因素条件,可建立待估宗
地地价修正系数(∑K)表。
因素因子 优 较优 一般 较劣 劣
道路 临近主干 临近主干 临近主、次 临近次干道, 临近支路,
交通
通达 道,道路通 道,道路通 干道,道路 道路通达度较 道路通达度
区 条件
度 达度高 达度较高 通达度一般 差 差
域
基础 配套设施较 配套设施基
因 基本 配套设施完
设施 完善,保障 本完善,保 有少数配套设
素 设施 善,保障度 无配套设施
完善 度达 80%以 障度达 65% 施
状况 达 90%以上
度 上 以上
有一定起 有较大起伏, 起伏过大,
地形
地势平坦 有较小起伏 伏,对利用 对利用有一定 严重影响土
状况
无影响 影响 地利用
形状规则, 形状不规则, 形状不规
宗地 形状规则, 形状规则,
对利用无影 对利用有一定 则,严重影
形状 且长边临街 短边临街
响 影响 响土地利用
个别因素
偏大(小)对 偏大(小)
宗地 面积适中利 面积适中较 适中,对利
利用有一定影 严重影响土
面积 于布局 利于布局 用无影响
响 地利用
地址承载力 地址承载力 有不良地质现 有不良地质
工程 无不良地质
强,利于建 较强,利于 象,但无需特 现象,并需
地质 现象
设 建设 殊处理 特殊处理
彭山区工业用地宗地地价区域因素修正系数表如下:
修正因子 优 较优 一般 较劣 劣
道路通达度 4.18 4.18 0 -4.18 -4.18
基础设施完善度 1.29 1.29 0 -1.29 -1.29
临路道路类型 1.53 0.77 0 -0.77 -1.53
宗地形状 1.53 0.77 0 -0.77 -1.53
宗地面积 1.53 0.77 0 -0.77 -1.53
工程地质 1.53 0.77 0 -0.77 -1.53
待估宗地地价影响因素说明、优劣程度及修正系数表
级别和指标标准
指标 系数
修正因子
道路通达度 较优 0.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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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和指标标准
指标 系数
修正因子
基础设施完善度 优 0.0129
临路道路类型 较优 0.0077
宗地形状 优 0.0077
宗地面积 优 0.0077
工程地质 优 0.0153
综上,∑K=1.0931。
本次评估设定待估宗地的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通路、通电、通信、通水、
通排水、通燃气及宗地内土地平整),与基准地价设定开发程度一致,因此不需进行
开发程度的修正。
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 50 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当基准地价土地使用权设定年期与
待估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设定年期不一致时,需要进行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
确定年期修正系数 K2=0.9741
经以上分析过程,可得到待估宗地的土地价格:
待估宗地单位地价=适用的基准地价?K1?Kv?K2
=225×1.3302×1.0931×0.9741
=319.00(元/平方米)
评估结果保留至个位。
(3)地价的确定
根据以上评估过程,运用不同的评估方法进行测算,分别得到各待估宗地的评估
结果,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分别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待估宗地的价格水平,其中:
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时,选取的三宗土地使用权比较案例,成交日期、区位、用
途等方面与待估宗地相比均具有较强的可比性,影响地价的各项主要因素选择及修正
系数取值相对客观,能够准确的反应待估宗地的市场价值,其结果可靠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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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时,采用的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系 2021 年 1 月由彭山
区政府办公室公布实施的,距离评估基准日时间较短,地价修正体系完整,数据取值
合理,评估过程符合评估准则的要求,其结果可靠性高。
综上分析,鉴于待估宗地周边存在大量活跃的市场交易实例,数据易获取且真实
可靠,待估宗地与可比实例可比性强,本次评估取市场比较法作为最终评估结果,评
估结果不仅被市场高度认可,还能实时反映市场供求和价格走势的动态变化,相比基
准地价法,能更精准体现土地价值。
土地使用权评估总价=评估单价×土地面积×(1+契税税率)
=264.00×36,793.63×(1+3%)
=10,004,923.87(元)
经评估,精确到百位,确定该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值为 10,004,900.00 元。
(六)无形资产-其他
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其他无形资产包括商标和专利。因主要生产工作在眉山茵
地乐科技有限公司中进行,故四川茵地乐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其他无
形资产的价值在眉山茵地乐科技有限公司中合并计算。
(1)商标专用权
茵地乐及其子公司取得的商标专用权共 17 项。
(2)专利
茵地乐及其子公司取得的专利所有权共 80 项,其中茵地乐取得的专利所有权共
项。
(1)商标专用权
对于商标类无形资产的评估,一般采用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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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法主要是通过在商标市场或产权市场、资本市场上选择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
作为参照物,针对各种价值影响因素,如商标的功能进行类比,将被评估商标与参照
物商标进行价格差异的比较调整,分析各项调整结果、确定商标的价值。
使用市场法评估商标,其必要的前提是市场数据比较公开化;需要存在着具有可
比性的商标的参照物;并且参照物的价值影响因素明确,应能够量化。市场法使用较
多的是功能性类比法。由于我国商标市场交易目前尚处初级阶段,使得商标产品的公
平交易数据采集较为困难,因此市场法在本次评估应用中的不具备操作性。
收益法是通过估算委估商标资产未来寿命期内预期超额收益,并以适当的折现率
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使用收益法评估商标,其必
要的前提是商标能给商标使用企业带来超额收益。
由于企业的商标注册后未进行形象方面的广告等形式的维护投入,不属于驰名商
标,也未产生经济效益,故对商标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评估是依据注册商标无形资产形成过程中所需要投入的各种费用成本,并
以此为依据确认注册商标价值的一种方法。
此类商标成本包括三个方面。
A.商标图案设计费用;
B.初始注册费用;
C.维护使用成本;
此次评估计算如下:
P=C1+C2+C3
式中:P——评估值
C1——设计成本
C2——注册成本
C3——维护使用成本
专利所有权常用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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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考虑到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特性,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专利所有权与
被评估单位收益之间的对应关系相对清晰可量化,且该等无形资产的价值贡献能够保
持一定的延续性,故采用收益法对专利所有权进行评估。
采用收入分成法较能合理测算被评估单位专利所有权的价值,其基本公式为:
n
R
P ? K ? ?
?1
i
i
(1 ? r )i
式中:
P:待评估专利所有权的评估价值;
Ri: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专利所有权相关收益;
K:专利所有权综合分成率;
n:待评估专利所有权的未来收益期;
i:折现期;
r:折现率。
(1)商标专用权评估测算过程
商标专用权的评估过程说明:
据咨询了解商标设计公司以及代理公司,并经综合评价,确定设计、取名成本。
企业注册商标时全部委托代理公司进行,根据比对确定合理的代理费及注册费成
本。
经与企业管理层沟通,企业历史年度未对相关商标进行广告宣传等工作,本次评
估预测维护使用成本为零。
综合上述成本,通过评估计算,确定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商标专用权的评估值为
(2)专利所有权评估测算过程
本次对专利所有权采用收入分成法测算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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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预测年限取决于技术类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即能为投资者带来超额收
益的时间。
由于技术类无形资产的技术先进性受技术持续升级及替代技术研发等因素影响,
故技术类无形资产的经济收益年限一般低于其法定保护年限。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各
项技术类无形资产陆续于 2008 年-2022 年形成,相关产品已在市场销售多年。本次评
估综合考虑技术改进,根据研发人员对专利权的技术状况、技术特点的描述,结合同
行业技术发展和更新周期,企业自身的技术保护措施等因素,预计该等无形资产的整
体经济收益年限持续到 2029 年底。
被评估单位的主营业务为锂电池专用粘结剂。纳入本次评估范围且正在使用的专
利技术共同为企业生产及销售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未来年度的具体预测数据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营业收入 69,176.50 77,334.60 82,701.48 88,446.66 90,297.22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施许可数据统计分析组对“十三五”期间在国家知识产权
局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信息进行了数据提取,按照专利所涉及的国民经济行业,
分类统计了合同数量、许可费支付方式、许可费金额、提成费率等信息,并于 2021 年
委估专利及专有技术应用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收入分成率中位数
成率因素的调查判断,评估人员确认 5.00%的分成率 K 参数为合理水平。
综上,本次委估技术类无形资产组收入分成率(初始)确定为 5.00%。
更新替代率主要是体现技术贡献率随时间的推移不断有替代的新技术出现,原有
技术贡献率受到影响而不断下降的一个技术指标,更新替代率预测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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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年度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收入分成率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更新替代率 90.00% 70.00% 50.00% 30.00% 10.00%
综合分成率 4.5000% 3.5000% 2.5000% 1.5000% 0.5000%
本次评估在计算专利资产折现率时采用风险累加法,采用社会平均收益率模型来
估测评估中适用的折现率,计算公式如下: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I.无风险收益率
经查询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该网站公布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
提供的 5 年期国债收益率为 1.42%。
考虑到委估的技术型无形资产为有限年,本次评估采用 5 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
风险利率,即无风险收益率=1.42%。
II.风险报酬率
对于技术型无形资产投资而言,风险系数由技术风险系数、市场风险系数、资金
风险系数及管理风险系数之和确定。根据专利资产的特点及目前评估惯例,各个风险
系数的取值范围在 0%-8%之间。各风险系数计算公式为:
r=a+(b-a)×s
式中:r――折现率;
a――折现率取值的下限;
b――折现率取值的上限;
s――折现率的调整系数。
i.技术风险系数
风险因素 权重 标准分值 分值 打分说明
技术转化风险 0.30 10 5 工业化生产
技术替代风险 0.30 40 30 存在若干替代产品
技术权利风险 0.20 50 5 发明专利为主的无形资产组合
相关技术在细微环节需要进行一些调整以配合委估
技术整合风险 0.20 40 5
技术的实施
合计 1.00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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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风险系数=0%+(8%-0%)×45.00%=3.60%
ii.市场风险系数
风险因素 权重 标准分值 分值 打分说明
市场容量风险 0.40 20 8 市场总容量大且平稳
市场现有竞争风 市场中厂商数量较多,
险 实力无明显优势
市 市 规模经济
场 场 性
竞 潜 投资额 0.40 20 1.44 项目的投资额较高
争 在
风 竞
险 争 产品的销售在一定程度
销售网络 0.30 20 1.08
风 上依赖固有的销售网络
险
合计 1.00 20.00
市场风险系数=0%+(8%-0%)×20.00%=1.60%
iii.资金风险系数
风险因素 权重 标准分值 分值 打分说明
融资风险 0.50 80 40 项目投资额较高
流动资金风险 0.50 80 40 项目所需流动资金较多
合计 1.00 100.00
资金风险系数=0%+(8%-0%)×80.00%=6.40%
iv.管理风险系数
风险因素 权重 标准分值 分值 打分说明
必须开辟与现有网点数相当的新网点和增加一部分
销售服务风险 0.40 30 10
新人力投入
质保体系建立且较为完善,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
质量管理风险 0.30 20 10
大部分生产过程实施质量控制
技术开发风险 0.30 20 20 技术力量较强,投入较高
合计 1.00 39.00
管理风险系数=0%+(8%-0%)×40.00%=3.20%
风险报酬率=技术风险系数+市场风险系数+资金风险系数+管理风险系数
=3.60%+1.60%+6.40%+3.20%
=14.80%
III.折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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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1.42%+14.80%
=16.22%
根据公式计算,得到被评估单位专利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7,480.00 万元(百位取
整)。具体计算过程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营业收入 69,176.52 77,334.64 82,701.53 88,446.74 90,297.31
无形资产提成率(初始)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更新替代率 90.00% 70.00% 50.00% 30.00% 10.00%
无形资产提成率 4.5000% 3.5000% 2.5000% 1.5000% 0.5000%
无形资产组合贡献额 3,112.94 2,706.71 2,067.54 1,326.70 451.49
折现率 16.22% 16.22% 16.22% 16.22% 16.22%
折现时点(期中) 0.50 1.50 2.50 3.50 4.50
现值系数 0.9276 0.7981 0.6867 0.5909 0.5084
现值 2,887.56 2,160.23 1,419.78 783.95 229.54
无形资产评估值 7,480.00
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值为 7,483.52 万元,评估增值 7,483.52 万元。增值的主要原因
系专利所有权等无形资产在会计核算当中无账面价值,在评估过程中增值所致。
(七)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 4,871,699.81 元,核算内容是根据税法企业已经缴纳,
而根据企业会计制度核算需在以后期间转回记入所得税科目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
响金额。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 4,871,699.81 元。
(八)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 10,699,116.33 元,核算内容是工程款及设备采购款。在
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 10,699,116.3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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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负债
评估范围内的负债为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
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包括租赁负
债、预计负债、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次评估在经清查核实的账面值基础上
进行。
(1)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账面值 28,130,543.77 元,系已贴现票据。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
估值。
短期借款评估值 28,130,543.77 元,无增减值。
(2)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账面价值为 17,234,194.99 元,为应付供应商的银行承兑汇票。以清查核
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应付票据评估值为 17,234,194.99 元。
(3)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账面价值 100,294,770.55 元,主要为应付采购款、运费及工程设备款。
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应付账款评估值为 100,294,770.55 元。
(4)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为 75,752.21 元,主要为收到的货款。以清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
为评估值。
合同负债评估值为 75,752.21 元。
(5)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 27,166,407.69 元,核算内容为应付职工工资、工会经费、
奖金等。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 27,166,407.69 元。
(6)应交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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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账面价值 18,984,635.41 元,核算内容为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
等,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应交税费评估值为 18,984,635.41 元。
(7)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 17,981,709.23 元,核算内容主要为内部往来款、职工的离职
补偿金及往来款等。经核实账、表、单相符,未发现不需支付的证据,以清查核实后
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 17,981,709.23 元。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 2,878,204.98 元,核算内容主要为一年内到期
的租赁负债等。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评估值为 2,878,204.98 元。
(8)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价值 89,288,873.75 元,核算内容主要为未到期票据背书等。经
核实账、表、单相符,未发现不需支付的证据,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其他流动负债评估值为 89,288,873.75 元。
(1)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账面价值为 1,964,666.31 元,主要为租赁厂房及办公场所、员工宿舍形
成的租赁负债。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租赁负债评估值为 1,964,666.31 元,无增减值。
(2)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账面价值 482,045.33 元,核算内容为退货款项。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
确定评估值。
预计负债评估值为 482,045.33 元,无增减值。
(3)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账面价值 3,373,327.84 元,核算内容为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款。该款项
为政府补助资金摊销余额,无需偿还,未缴纳企业所得税,故按应缴纳所得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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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收益评估值为 505,999.18 元,评估增值- 2,867,328.66 元,增值率-85.00%。
(4)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价值 666,673.17 元,核算内容为使用权资产形成的款项。以
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递延所得税负债评估值为 666,673.17 元,无增减值。
(十)评估结论
眉山茵地乐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73,344.97 76,504.23 3,159.26 4.31
非流动资产 35,418.52 44,619.83 9,201.31 25.98
固定资产 23,469.51 24,251.93 782.42 3.33
在建工程 8,011.35 8,101.73 90.38 1.13
无形资产 1,936.13 10,264.64 8,328.51 430.16
其中:土地使用权 1,936.13 2,781.12 844.99 43.64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01.53 2,001.53 - -
资产总计 108,763.49 121,124.06 12,360.57 11.36
流动负债 30,194.51 30,194.51 - -
非流动负债 645.17 358.44 -286.73 -44.44
负债总计 30,839.68 30,552.95 -286.73 -0.93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77,923.81 90,571.11 12,647.30 16.23
三、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
的相关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详细核查了有关评估事项后,就评估机构独
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等事项发
表如下意见: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中联评估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中联评估及经办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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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与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
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
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
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
参考依据。中联评估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对茵地乐 100%股权价值
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
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
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茵地乐 100%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
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的交易双方参考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标的资产的评
估定价公允,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方式合理,交易价格公允。
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茵地乐的实
际情况,预测期各年度收益和现金流量的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中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
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其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
评估定价公允。”
(二)评估预测的合理性
中联评估采用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对标的公司 100%股权进行评估,并最终选取收
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本次评估中,评估机构收益法采用了国际通行的 WACC
及 CAPM 模型对折现率进行测算,测算过程中评估机构对 WACC 及 CAPM 模型相关
参数的选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准则及相关行为规范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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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地位、行业发展趋势、行业竞争及经营情况等内容详见本报告
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标的公司经营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
基本情况”之“七、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三、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及“四、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
评估中对预测期收入、成本、期间费用和净利润等相关参数的估算主要根据茵地
乐历史经营数据、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评估机构对其成长性的判断进行的测算,详细预
测结果参见本章“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四)收益法评估情况”。评估机构
引用的历史经营数据真实准确,使用的预测期收益参数具有相关计算依据,对茵地乐
的业绩成长预测较为稳健、合理,测算结果符合茵地乐未来经营预期。
(三)后续变化对评估的影响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在经营中所涉及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
业管理体系、技术、税收优惠等预计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茵地乐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利用自身
的资本平台优势以及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方面的优势严格管理标的公司,确保茵地
乐生产经营的合规性,加强标的公司的规范经营和业务发展,不断提升标的公司综合
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评估是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并基于现有市场情
况对未来的合理预测,未考虑今后市场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本次评
估已充分考虑未来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发展,未来宏观
环境及行业、技术的正常发展变化,不会影响本次标的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四)敏感性分析
根据上述的收益法计算数据,考虑营业收入与成本、费用、税金等的联动作用,
营业收入变动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变动的相关性分析如下表: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变动幅度 -10% -5% 0% 5%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价值 177,300.00 188.900.00 200,500.00 212,100.00 223,700.00
价值变动率 -11.57% -5.79% 0.00% 5.79%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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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的收益法计算数据,折现率变动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变动的相关性分析
如下表:
单位:万元
折现率变动幅度 -10% -5% 0% 5%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价
值
价值变动率 11.32% 5.34% 0.00% -4.04% -8.43%
根据上述的收益法计算数据,毛利率变动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变动的相关性分析
如下表:
单位:万元
毛利率变动幅度 -10% -5% 0% 5%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价值
价值变动率 -32.17% -16.11% 0.00% 16.06% 32.17%
(五)交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茵地乐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产业布局将延
伸至锂电池粘结剂领域,形成“服装+锂电池粘结剂”的双主业经营格局,有助于拓宽
盈利来源,提高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业务拓展和利润增长。上市公司将建立
有效的内控机制,强化上市公司在业务经营、财务运作、对外投资、关联交易、融资
担保、资产处置等方面对茵地乐的管理与控制,实现内部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优化配
置。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无协同效应,因此本次评估及交易定价未考虑标的
公司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
(六)定价公允性分析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可比上市公司的市净率、市盈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市盈率(P/E) 市净率(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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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市盈率(P/E) 市净率(P/B)
中位数 52.41 2.72
平均数 52.41 2.98
茵地乐 9.77 2.03
注 1:茵地乐的市值数据使用本次交易价格(100%股权比例),市盈率及市净率分别使用茵地乐
注 2:市盈率均值和中位数计算时剔除市盈率小于 0 或大于 100 的异常情况;
注 3:由于可比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因此市盈率 P/E=该公司的 2024 年 12 月 31 日收盘
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该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
注 4:由于可比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因此市净率 P/B=该公司的 2024 年 12 月 31 日收盘
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该公司 2023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剔除异常值,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范围为 31.55-73.27 倍,本次交易茵地乐估值市
盈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范围为 1.71-4.76 倍,茵地乐估值市净率
处于上述区间内,且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中位数及平均数。
经查询公开市场案例情况,近期 A 股市场案例与本次交易完全可比的情况较少,
故将可比交易案例范围扩大到锂电池负极材料产业链。选取的市场案例市盈率及市净
率情况如下:
序 上市公司 评估基准 市盈率 市净率
标的资产
号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日 (P/E) (P/B)
平均数 25.34 4.45
中位数 26.38 4.40
- 日播时尚 603169.SH 茵地乐 71%股权 2024/12/31 9.77 2.03
相较于可比交易标的公司,本次交易茵地乐估值的市盈率及市净率均较低,标的
公司估值较为谨慎,有助于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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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之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及交易作价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期间,未发生对本次评估及交易作价有影响的重要
变化事项。
(八)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本次交易中,茵地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 200,500.00 万元,经交易各
方协商,确定茵地乐 71%股权最终的交易价格为 142,000.00 万元。本次交易的定价与
估值结果不存在较大差异。
四、董事会对本次股份发行定价合理性的分析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之日,即 2024 年 11 月 1 日。
根据《重组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 20、60 和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具体如下:
单位:元/股
市场参考价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80%
前 20 个交易日 9.74 7.79
前 60 个交易日 8.40 6.73
前 120 个交易日 8.35 6.68
经交易各方协商,上市公司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7.18 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
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 2024 年财务数据,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市净率水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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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项目 静态市盈率 市净率
发行价对应指标 - 2.68
注:1、静态市盈率 P/E=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发行价/(上市公司 2024 年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因上市公司 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因此未计
算;2、市净率 P/B=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发行价/上市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根据上市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数量及 2024 年财务数据,上述发行
价格对应的市净率为 2.68,较标的公司估值对应的市净率水平更高。本次交易的股份
发行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茵地乐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产业布局将延伸
至锂电池粘结剂领域,公司的产品种类和业务规模都将提升,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参见本报告书之“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本次交易对
上市公司的影响”。
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或者估值机构的独立性、评估或者估值
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分别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中联评估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中联评估及经办评估
师与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
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
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
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
参考依据。中联评估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对茵地乐 100%股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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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
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
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茵地乐 100%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
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的交易双方参考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标的资产的评
估定价公允,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方式合理,交易价格公允。
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茵地乐的实
际情况,预测期各年度收益和现金流量的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
综上,本次交易中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其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本次交易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与交易对方协商确
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公允、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业绩承诺及可实现性
(一)业绩承诺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以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关评估说明中所载
明净利润数据为依据做出。标的公司未来业绩预测时已充分考虑标的公司所在行业现
状与发展前景、标的公司的业务情况和历史年度资产、财务分析和调整情况,详细预
测结果参见本章“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四)收益法评估情况”。
(二)业绩承诺补偿相关协议签署情况
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交易双方已就业绩承诺、减值测试、补偿安排等事项
做出约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的相关内容详见本报告
书“第七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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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及履约保障措施
本次交易方案中已经设置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措施,能够较好地保护上市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
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如用于认购该等上
市公司新增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 12 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
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用于认购
该等上市公司新增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以该部分
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其
中,一村隽澄、隽涵投资因本次交易通过重庆聚塘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期安排。
为确保交易对方履行向上市公司作出的业绩承诺义务,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获
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除须按上述约定进行锁定外,还应根据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
间内各年度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分三期进行解锁,解锁时点为业绩承诺期间内上市公
司在指定媒体披露当年度年度报告且交易对方已履行完毕当年度补偿义务(如有)之
后。
业绩承诺期间内各期各交易对方可解锁股份数量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可解锁股份数量=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
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累积已解锁股份数
若业绩承诺期间内标的公司任一年度期末之累积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当年度
期末对应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交易对方应对上市公司承担补偿义务(如有)后,当
期可解锁股份全部解锁。
如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按照上述分期解锁安排解除限
售时,相关可解除限售股份仍处于前述约定的股份锁定期内,则该等可解除限售股份
的实际解除限售时间应相应顺延至前述约定的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
业绩承诺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
等原因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期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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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承诺方分别承诺,其将保证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优先用
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未来质押其通过本次交
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本协议该等股份具有潜在业绩
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该等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
出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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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开泰、福创投资、丰翊投资、旭凡投资、重庆聚塘、一村隽澄、隽涵投资、嘉愿投资
及同赢创投(该协议中交易对方合称“乙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日播时尚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乙方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
(二)标的资产内容与作价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乙方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71%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
产”),具体包括:福创投资持有的标的公司 11.9904%股权,远宇投资持有的标的公
司 11.5%股权,旭凡投资持有的标的公司 11%股权,华盈开泰持有的标的公司 10.5%
股权,重庆聚塘持有的标的公司 10%股权,嘉愿投资持有的标的公司 4.8%股权,一村
隽澄持有的标的公司 3.5%股权,隽涵投资持有的标的公司 3.5%股权,同赢创投持有
的标的公司 3.2%股权,丰翊投资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96%股权。
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以下简称“交易对价”)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
机构对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各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三)交易对价的支付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由甲方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发
行股份与支付现金的具体比例将在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完成后由各方协商并签订补充
协议确定。
本次交易中,甲方向乙方发行股份的股份数量将根据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乙方支付
的交易对价和股份发行价格确定,计算方法为: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乙
方支付的交易对价/发行价格。依据前述公式计算得出的“发行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
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由乙方自愿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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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同意,由甲方按照以下定价方式确定的股票发行价格,向乙方发行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 元,种类为普通股(A 股)的股票(以下简称“向乙方发行股份”),以
此作为交易对价的一部分。
甲方向乙方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为:
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计算方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的
甲方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的甲方股票交易总量)的 80%,经各方
协商一致,甲方向乙方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18 元。在前述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日期间,若甲方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行
为,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则对前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中,甲方向乙方发行股份的股份数量将根据以发行股份形式
向乙方支付的交易对价和股份发行价格确定,计算方法为: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
份形式向乙方支付的交易对价/发行价格。依据前述公式计算得出的“发行股份数量”
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由乙方自愿放弃。
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将由各方在甲方就本次交易另行召开董事会并审议甲方重组报
告书(草案)前或当日签署补充协议正式确定,且需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甲方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变化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各方同意,在实施本次交易之同时,甲方将向甲方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主体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内容以甲方的公告为准。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与募集配套资金互为前提,其中任何一项因未获批准或其他
原因而无法付诸实施的,则另一项亦不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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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交易的交割
各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与甲方积极配合,完成
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和董事会的变更(如有)以及股东名册、公司章程的修订,并依法
向标的公司注册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完毕标的资产过户至甲方名下、董事会成
员 变 更 ( 如 有 ) 及 公司 章 程 修 订 的 变 更 登记 手 续 ( 以 下 简 称 “标 的 资 产 过 户 手
续”)。
各方同意,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完成后,甲方应及时向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甲方向乙
方发行股份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乙方应予以充分配合。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于文首载明之日起成立,并自下述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
生效:
(1)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2)乙方已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履行完毕必要的内部审批手续;
(3)标的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4)标的公司股东已就本次交易放弃优先购买权;
(5)本次交易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6)本次交易获得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必要的事前审批、核准或同
意(如需)。
(六)过渡期安排
日”)止期间(以下简称“过渡期”)所产生的收益由甲方享有,所产生的亏损由乙
方补足。
(1)协助甲方对标的公司完成业务、法律的尽职调查及财务审计、评估工作;
(2)完成并提供所有法律文件,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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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乙方不得允许标的公司进行下述行为:
(1)实施现金分红、减资等事项;
(2)对公司章程进行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影响的调整;
(3)达成任何非基于正常商业交易且对本次交易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安排或协
议;
(4)日常生产经营以外且对本次交易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出售或收购资产行为;
(5)日常生产经营以外且对本次交易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在其标的资产上设置权利
负担;
(6)签订可能会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协议;
(7)其他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作为或不作为。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即
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
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该违
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将导致守约方最终不能获得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应当获得的利
益,该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预期取得的一切利益。
如果因法律法规或政策限制,或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或因政府部
门及/或证券交易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未能批准、
核准或同意注册等本协议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本次交易不能交割的,不视
为任何一方违约。
(八)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
(1)于交割日以前,经各方协商一致终止;
(2)若本协议所依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发生变化,致使本协议的主要内容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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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或由于国家的政策、命令,而导致本协议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
主要义务,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存在实质性障碍;
(3)因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登记或交易主管部门、司法机构对本协议的条款、内
容和履行提出异议从而导致本协议终止、撤销、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导致本协议的重
要原则条款无法得以履行而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存在实质性障碍;
(4)本协议第 2.4 款所述之募集配套资金因未获批准或其他原因而无法付诸实
施;
(5)由于本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适用法律的规定,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存在
实质性障碍,或继续履行已无法实现协议目的,在此情形下,其他任何一方有权单方
以书面通知方式并经其他方确认终止本协议。
各方一致同意:
(1)如果本协议根据前款的约定终止,各方应本着恢复原状的原则,签署一切文
件及采取一切必需的行动或应其他方的要求(该要求不得被不合理地拒绝)签署一切
文件或采取一切行动,协助其他方恢复至本协议签署日的状态;
(2)如果本协议根据前款的约定终止,不影响终止之前已经产生的违约责任,违
约方仍应当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系指:地震、风暴、严重水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
争、暴 乱、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或公共机关禁止等任何一方
无法预见无法控制和避免的事件。
若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任何的契约性义务,该等义务应
在不可抗力事件存在时暂停,而义务的履行期应自动按暂停期顺延而不加以处罚。此
外,各方可根据公平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协商免除或减轻该等义务的责任,若该事项
需经有权政府部门或单位批准的,则需获得有权政府部门或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的三十天内向其他方提供发生不可
抗力和其持续期的适当证明,并应尽其最大努力终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减少其影响。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协议各方应立即磋商以寻求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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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所有合理努力以减轻不可抗力的影响。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泰、福创投资、丰翊投资、旭凡投资、重庆聚塘、一村隽澄、隽涵投资、嘉愿投资及
同赢创投(该协议中交易对方合称“乙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作价及对价支付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标的
公司 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200,500.00 万元。在此基础上,各方协商确定标的公司
各方同意,甲方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标的资产的全部交易对价。其
中,甲方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的金额合计为 25,900.00 万元,甲方向交易对方发行
股份的数量合计为 161,699,158 股,发行股份数量最终以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
的数量为准。若发行价格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价格调整的约
定作出调整,则甲方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将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按照中国证
监会和上交所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次交易中现金对价与股份对价的支付安排具体
如下:
单位:元
股份对价对
出售标的公
出售标的公 应的甲方发
交易对方 司出资额 总对价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司股权比例 行股份数
(万元)
(股)
福创投资 863.31 11.99% 239,808,333 47,961,667 191,846,667 26,719,591
远宇投资 558 7.75% 155,000,000 46,500,000 108,500,000 15,111,420
旭凡投资 792 11.00% 220,000,000 44,000,000 176,000,000 24,512,534
华盈开泰 486 6.75% 135,000,000 40,500,000 94,500,000 13,161,559
重庆聚塘 720 10.00% 200,000,000 44,000,000 156,000,000 21,727,019
嘉愿投资 345.6 4.80% 96,000,000 19,200,000 76,800,000 10,696,378
一村隽澄 252 3.50% 70,000,000 - 70,000,000 9,749,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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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对价对
出售标的公
出售标的公 应的甲方发
交易对方 司出资额 总对价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司股权比例 行股份数
(万元)
(股)
隽涵投资 792 11.00% 220,000,000 - 220,000,000 30,640,668
同赢创投 230.4 3.20% 64,000,000 12,800,000 51,200,000 7,130,919
丰翊投资 72.69 1.01% 20,191,667 4,038,333 16,153,333 2,249,767
合计 5,112.00 71.00% 1,420,000,000 259,000,000 1,161,000,000 161,699,158
各方同意,甲方应于交割日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向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于交割日后 3 个月内启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发
行工作,并于全额收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款项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分别支付至交易对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交易对方应予充分配合。
各方同意,如甲方未能于交割日后 4 个月内实施完毕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甲方
应使用其他自有或自筹资金于交割日后 4 个月内支付完毕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如甲
方未能于交割日后 4 个月内支付完毕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的,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
以应付未付现金对价的金额为基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日贷款利率(一年期
LPR/365)上浮 10%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交易对方。
(三)股份锁定期安排
购该等甲方新增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 12 个月,则以该部分股
权认购的甲方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用于认购
该等甲方新增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
认购的甲方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为免疑义,鉴于一村隽澄、隽涵投资于本次交易前入伙重庆聚塘,一村隽澄、隽
涵投资因本次交易通过重庆聚塘间接取得的甲方新增股份亦应遵守上述及下述股份锁
定期安排。
交易中获得的甲方新增股份除须按上述约定进行锁定外,还应根据标的公司于业绩承
诺期间内各年度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分三期进行解锁,解锁时点为业绩承诺期间内甲
方在指定媒体披露当年度年度报告且交易对方已履行完毕当年度补偿义务(如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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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业绩承诺期间内各期各交易对方可解锁股份数量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可解锁股份数量=本次交易中取得的甲方新增股份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
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累积已解锁股份数
若业绩承诺期间内标的公司任一年度期末之累积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当年度
期末对应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交易对方应对甲方承担补偿义务(如有)后,当期可
解锁股份全部解锁。
如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甲方新增股份按照上述分期解锁安排解除限售
时,相关可解除限售股份仍处于前款约定的股份锁定期内,则该等可解除限售股份的
实际解除限售时间应相应顺延至前款约定的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
加的,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期约定
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对上述新增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四)标的公司治理相关安排
结构的调整:
(1)标的公司完成董事会改组,改组后的董事会由 3 名董事成员组成,其中 2 名
董事将由甲方委派,标的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2)标的公司不设监事。
(3)标的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甲方委派人员担任。
且甲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促使核心团队成员的下述安排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维持不
变:
(1)每一核心团队成员应在交割日之前与标的公司或其分子公司签订内容令甲方
满意的不短于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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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一核心团队成员应在交割日之前与标的公司或其分子公司签订内容令甲方
满意的保密协议;
(3)每一核心团队成员应在交割日之前与标的公司或其分子公司签订内容令甲方
满意的竞业禁止协议,该等人员在标的公司或其分子公司服务期间及离开标的公司或
其分子公司后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与标的公司及其分子公司相同或竞争的业务或投
资;
(4)任一核心团队成员在与标的公司或其分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内,应在
标的公司或其分子公司全职工作,不得在甲方及其分子公司之外的企业或组织中担任
除董事、监事之外的任何职务。
焦主业并以不低于现有标准和业务范围的方式持续正常开展现有主营业务,在保障甲
方合规运营的前提下,标的公司经营利润将主要用于业务发展;非经交易对方事先书
面同意甲方不得促使标的公司改变主营业务,且甲方不得在标的公司以外通过其他主
体开展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相竞争的业务。
行适当的审批程序。
(五)过渡期安排
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交易对方不会要求标的公司及其分子公司采取如下行动:
(1)标的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宣布、支付任何利润分配或进行其他分配;
(2)标的公司及其分子公司进行增资、减资或注销;
(3)标的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为标的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
(4)标的公司及其分子公司进行根据标的公司现行有效章程规定应经董事会审议
的资产出售或购买行为;
(5)标的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实施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重大投资事项;
(6)标的公司修改其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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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同意,在决定是否同意上述事项时应遵循符合标的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及发展需要的原则。
易对方分别就其自身保证:
(1)交易对方不以标的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或设置其它权利负担;不得使标的公
司及其分子公司承担任何对外担保事项及产生任何大额非经营性负债;不做出任何同
意分配标的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利润的决议;不得以任何形式分配标的公司及其分子公
司的利润;及不得对标的公司及其分子公司章程进行任何修改;
(2)未经甲方同意,交易对方不得将其所拥有的标的资产转让给甲方以外的第三
方;
(3)未经甲方同意,交易对方不得以其所拥有的标的资产转与他人进行合资,亦
不得将其在标的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中所拥有的任何资产或者任何知识产权与他人进行
分享或者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移。
损的,则由交易对方向甲方以现金方式补足全部亏损。交易对方中的各方按照其于本
次交易中获得的交易对价的相对比例进行补足。
公司在过渡期的损益情况进行交割审计。损益归属期间相关损益数值以审计报告的净
利润值为准。交易对方应在前述审计报告出具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期间亏损数额
的补偿支付工作(如有)。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泰、福创投资、丰翊投资、旭凡投资、重庆聚塘、一村隽澄、隽涵投资、嘉愿投资及
同赢创投(该协议中交易对方合称“乙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之业绩补偿协议》,就本次交易涉及业绩补偿的具体安排等事宜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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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净利润数
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于 2025 年度、2026 年度及 2027 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
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21,600.00 万元,22,500.00 万元,23,300.00 万元(前述业绩
承诺方承诺的各年度净利润数,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
(三)盈利差异及补偿
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以下简称“净利润差额”),并应当由上市公司聘
请的经业绩承诺方按本次交易前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相对比例过半数同意认可的符合
《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净利润
差额以专项审计报告为准。
年度期末对应的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由业绩承诺方以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
股份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若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不足
以弥补应补偿金额, 业绩承诺方应另行以现金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业绩承诺期间内的补偿计算方式如下:
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
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
易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为免疑义,三年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如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间累积实际实现
的净利润数未达到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 90%(不含本数)的,业绩承诺方当期(即业
绩承诺期间内第三年)应补偿金额按上述公式进行计算;如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间
累积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达到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 90%(含本数)的,业绩承诺方当
期(即业绩承诺期间内第三年)应补偿金额应按如下公式进行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
润数-累积已补偿金额
依据,相应承担其股份补偿义务及现金补偿义务(如有)、互相之间不承担连带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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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即业绩承诺方中的各方的当期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金额×(该方于
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交易对价÷业绩承诺方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交易对价之和)。
业绩承诺方中的各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业绩承诺方中的各方的当期应补偿金额÷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业绩承诺方发行股份的价格
业绩承诺方中的各方另需补偿的现金金额=(业绩承诺方中的各方当期应补偿股
份数-业绩承诺方中的各方当期实际补偿股份数)×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业绩承诺方
发行股份的价格
上述业绩差异及补偿在任何情况下须符合下述原则:
(1)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
补偿的股份或现金不冲回;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计算结果
存在小数的,应当向上取整。
(2)业绩承诺方中的各方用于补偿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
公司新增股份(包括转增或送股的股份),补偿总金额以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交易对价
的税后净额为限。
(3)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业绩承诺方应补
偿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1+
转增或送股比例)。
(4)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实施现金分配的,现金分配的部分由业绩承诺方
向上市公司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
量。
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未达到当年度期末对应的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但累积实际实现的净
利润数达到了截至当年度期末对应的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 80%(含本数)以上的,则
当年度业绩承诺方的补偿义务可暂缓履行;后续如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间的最后一
个年度之期末累积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当年度期末对应的累积承诺净利润
数,则业绩承诺方应按照上述条款的约定计算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或现金并按本协议约
定履行补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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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减值测试及补偿
请的经业绩承诺方按本次交易前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相对比例过半数同意认可的符合
《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果
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中业绩
承诺方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总数,则业绩承诺方应另行补偿股份。
业绩承诺方另需补偿的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累积已补偿金额
业绩承诺方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业
绩承诺方发行股份的价格-已补偿股份总数
业绩承诺方中的各方应按照其于本次交易中各自获得的交易对价的相对比例为依
据计算各自应当补偿的股份数量、互相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
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标的资产本次交易作价减去标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间期末
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间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
影响。
诺方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时,公式中的发行股份价格将相应调整。如上市公司在业绩
承诺期间有现金分红的,补偿股份数在补偿实施时累积(累积期间自业绩承诺方于本
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至上市公司回购完毕业绩承诺方应补偿股份
之日)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之无偿赠予上市公司。
诺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不足以补偿时,不足部分由业绩承诺方进
行现金补偿。业绩承诺方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减值测试补偿金额的总额(仅限于本
金金额,不包括因业绩承诺方违约而需承担的违约金及/或其他赔偿责任)上限不超过
业绩承诺方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交易对价的税后净额,业绩承诺方用于业绩承诺补
偿、减值测试补偿的股份累计数量上限不超过业绩承诺方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
司新增股份(包括转增或送股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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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补偿的实施
方须向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的,上市公司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专
项审核意见后 45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关于回购业绩承诺方应补偿的股
份并注销的方案,并启动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
序。前述股份回购注销方案经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分别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回购并注销业绩承诺方当年应补偿的股份,并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后 5 个工作
日内将股份回购数量书面通知业绩承诺方。上市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注
销方案后尽快办理完毕有关股份回购及注销手续,业绩承诺方应予以配合。
自业绩承诺方应补偿股份数量确定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该等股份不拥有表
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的,上市公司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专项审核意见后 45 个工作日内书
面通知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方应在收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相
应的补偿现金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保障盈利补偿实现的具体安排
诺,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除须按本章第二节之“(三)
股份锁定期安排”第一款约定进行锁定外,还应根据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
度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分三期进行解锁,解锁时点为业绩承诺期间内上市公司在指定
媒体披露当年度年度报告且业绩承诺方已履行完毕当年度补偿义务(如有)之后:
业绩承诺期间内各期各业绩承诺方可解锁股份数量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可解锁股份数量=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
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累积已解锁股份数
若业绩承诺期间内标的公司任一年度期末之累积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当年度
期末对应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业绩承诺方应对上市公司承担补偿义务(如有)后,
当期可解锁股份全部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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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按照上述分期解锁安排解除
限售时,相关可解除限售股份仍处于本章第二节之“(三)股份锁定期安排”第一款
约定的股份锁定期内,则该等可解除限售股份的实际解除限售时间应相应顺延至上述
约定的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
业绩承诺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
等原因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期约定。
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未来质押其通过本次
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本协议该等股份具有潜在业
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该等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
作出明确约定。
(七)违约责任
保证与事实不符或有重大遗漏,即构成违约。
赔偿损失。
方的该等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履行其补偿义务,则每逾期一日,该业绩承诺方应以未
补偿部分金额为基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日贷款利率(一年期 LPR/365)上
浮 10%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上市公司,直至该业绩承诺方的补偿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为
止。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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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交易完成之前,经各方协商一致终止;
(2)若本协议所依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发生变化,致使本协议的主要内容成为
非法,或由于国家的政策、命令,而导致本协议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
主要义务,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存在实质性障碍;
(3)因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登记或交易主管部门、司法机构对本协议的条款、内
容和履行提出异议从而导致本协议终止、撤销、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导致本协议的重
要原则条款无法得以履行而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存在实质性障碍;
(4)由于本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适用法律的规定,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存在
实质性障碍,或继续履行已无法实现协议目的,在此情形下,其他任何一方有权单方
以书面方式通知并经其他方确认终止本协议;
(5)《资产购买协议》终止。
(九)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系指:地震、风暴、严重水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
争、暴 乱、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或公共机关禁止等任何一方
无法预见无法控制和避免的事件。
若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任何的契约性义务,该等义务应
在不可抗力事件存在时暂停,而义务的履行期应自动按暂停期顺延而不加以处罚。此
外,各方可根据公平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协商免除或减轻该等义务的责任,若该事项
需经有权政府部门或单位批准的,则需获得有权政府部门或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的三十天内向其他方提供发生不可
抗力和其持续期的适当证明,并应尽其最大努力终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减少其影响。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协议各方应立即磋商以寻求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采
用所有合理努力以减轻不可抗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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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中交易对方合称“乙方”)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梁丰及上海阔元同意认购甲方
本次发行的股票。
(二)股份认购
本次发行新股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梁丰及上海阔元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新股。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
新股的发行价格为 7.79 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
易均价的 80%(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甲方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按照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
相应调整。
梁丰及上海阔元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甲方总股本的 30%。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甲方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的,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也将作相
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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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后,由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
定。
乙方承诺,乙方按本协议认购的本次发行新股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18)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双方将根据
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和
交易税费等。
未获批准或其他原因而无法付诸实施的,则另一项亦不予实施。
(三)认购价款的缴付及股票的交付
乙方应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予以注册决定且收到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认购
价款书面缴款通知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将其应支付之认购价
款划入缴款通知指定的账户,验资完毕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
户。
甲方应在乙方按规定程序以及本协议约定足额缴付认购价款后,按照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结算部门规定的程序,将乙方实际认购的甲方股票通
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证券登记系统记入乙方名下,以实现
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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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自动放弃认购本次发行新股的权利。发生前述情形的,该乙方须按照本协议的约
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协议的生效
(1)本次发行获得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乙方已就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履行完毕必要的内部审批手续;
(3)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4)本次发行获得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必要的事前审批、核准或同
意(如需)。
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合同生效日。
(五)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因任何原因终止或不能实施,则本协议终止。
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于本协议终止后的
后续事宜处理,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届时乙方已缴付认购价款,则甲
方应将乙方已缴付的认购价款在合理时间内返还给乙方。
致使本次发行或乙方的认购未能有效完成的,则本协议自该原因事件发生之日起自动
解除,且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本协议终止后的后续事宜处理,双方将通过
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届时乙方已缴付认购款,则甲方应将乙方已缴付的认购价款
在合理时间内返还给乙方。
(六)不可抗力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任何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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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政治、经济及国家宏观调控领域的重大变化、银行资金交易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股票登记系统发生故障、地震、水灾、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情形,而这种客观
情况已经或可能会对本次发行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或导致本次发行不能有效完成的,
则双方均有权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七)违约责任
即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分履行或不
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其他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该违
约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应向甲方支付认购价款 1%的违约金。
门及/或证券交易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未能批准、核
准或同意注册等本协议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本次发行不能实施的,不视为任何
一方违约。
五、《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交易对方合称“乙方”)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梁丰及上海阔元同意
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
(二)认购金额及发行数量
金额及发行数量”调整为:
梁丰及上海阔元认购金额合计为 15,580 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
价格的 100%,其中梁丰认购金额为 9,348 万元,上海阔元认购金额为 6,232 万元。
甲方向梁丰及上海阔元发行股份数量合计为 20,000,000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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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资产完成后甲方总股本的 30%,其中梁丰认购 12,000,000 股,上海阔元认购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甲方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的,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也将作相
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后,由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
定。
资金用途”调整为: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中介
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等,不涉及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效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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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
法规的规定
标的公司主要业务为锂电池粘结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不
司所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
定。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因违
反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相关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存在因违反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行
政处罚的情况,四川茵地乐因历史客观原因存在占用土地情形但不构成重大违法行
为,不存在违反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土
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
《金融业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计算办法》和其他反垄断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
交易未触发需向主管部门申报经营者集中的标准,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反垄断审查,
符合反垄断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远宇投资等 10 名交易对方购
买茵地乐 71%股权,不涉及外商投资上市公司事项或上市公司对外投资事项,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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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有关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
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不再具备上
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其关联人”。
根据目前上市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
民币 4.00 亿元,公司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10%,不会导致上
市公司不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况。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并聘
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标的资产
的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根据中联评估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茵地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为 200,500.0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公司 71%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42,000.00
万元,对应标的公司 100%股权估值为 200,000.00 万元。上市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已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和评
估定价公允性发表意见。相关标的资产的定价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7.1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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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符合《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
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
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茵地乐 71%股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合法拥有
标的资产的所有权,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限制或禁止转让
的情形,标的资产亦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资产过户或者
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此外,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仍
将由其享有和承担。
综上,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
债权债务处理合法,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
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标的公司为专业从事锂电池粘结剂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科技企业,标的公司盈
利能力较强、所处行业市场前景广阔、发展潜力较大;通过本次交易的实施,上市公
司将在原有盈利能力较弱的精品服装业务基础上新增锂电池粘结剂业务,有利于加快
上市公司战略转型,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精品服装的创意设计、材料及工艺技术研发及
生产销售,专注于中高端时尚女装领域。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锂电池粘结剂的研发、
生产与销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丰富业务类型,形成“服装+锂电池粘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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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的双主业经营格局,有助于拓宽盈利来源,提高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业
务拓展和利润增长。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
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且独立运营的管
理体制,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保持独立,信息披露及时,运行规范。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
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
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
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上市公司上
述规范法人治理的措施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梁丰先生,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
控制权变更。2023 年 8 月,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卫东、曲江亭夫妇变更为梁丰;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但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不涉及向变更后的实际控制人梁丰购买资产。
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不适用
《重组办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经营能
力;相关安排及承诺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精品服装的设计创意、材料及工艺技术研发、生
产销售、客户服务。近年来,受有效需求不足、市场预期偏弱、全球经济增长放缓、
服装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和人工成本上升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公司原有主营业务增
长较为乏力,盈利水平波动较大,未来的业务成长性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将注入盈利能力较强、市场空间广阔、发展潜力较大,专业从事锂电池
粘结剂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科技企业。标的公司自创立之初就深耕锂电池粘结剂产
品,是行业首家主营 PAA 类锂电池水性粘结剂的企业。标的公司已获得近百项国际、
国内专利,并沉淀积累了多项专有技术成果,产品性能优势突出,可提升锂电池的综
合电性能、循环寿命和快充能力,在高性能锂电池粘结剂领域已实现国产替代。据
GGII 统计,2024 年国内 PAA 类粘结剂市场中,标的公司的市场占有率高达 49%。
通过本次交易的实施,上市公司将在原有精品服装业务基础上新增锂电池粘结剂
业务,有利于加快上市公司战略转型,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及众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
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率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率
资产总计 103,748.07 307,285.85 196.18% 116,095.84 292,166.87 151.66%
负债合计 40,026.58 82,113.93 105.15% 36,158.55 70,503.59 94.98%
所有者权益 63,721.49 225,171.92 253.37% 79,937.28 221,663.28 177.30%
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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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率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率
营业收入 86,591.60 150,346.33 73.63% 102,695.47 153,042.19 49.03%
利润总额 -14,818.60 8,033.23 154.21% 2,357.43 22,418.99 850.99%
净利润 -15,879.88 3,453.49 121.75% 1,707.67 18,789.16 1,000.28%
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 -15,862.08 -2,135.38 86.54% 1,707.67 13,835.53 710.20%
利润
基本每股收
-0.67 -0.05 92.38% 0.07 0.33 361.68%
益(元/股)
减少 11.86 减少 7.01 个
资产负债率 38.58% 26.72% 31.15% 24.13%
个百分点 百分点
如上表所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都将显著上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明显改善;此外,本次交
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母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均得到提升。虽然负债规模有所增
长,但资产负债率下降,上市公司的负债规模处于安全范围。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关联采购 - 100.03 - 130.56
营业成本 38,478.23 69,372.80 44,610.97 68,671.49
占营业成本比例 - 0.14% - 0.19%
关联销售 30.10 4,361.67 55.32 4,512.86
营业收入 86,591.60 150,346.33 102,695.47 153,042.19
占营业收入比例 0.03% 2.90% 0.05% 2.95%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及众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
后,上市公司关联采购占营业成本比例 0.19%、0.14%。本次交易前,2023 年、2024
年,上市公司关联销售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05%、0.0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
公司关联销售占营业收入比例 2.95%、2.90%。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采购、
关联销售的金额及占比略有上升,系标的公司与关联方璞泰来控制主体存在日常交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销售占比上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 按照《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
的原则,定价依据充分、合理,确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同时,为持续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梁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阔元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承
诺以下事项: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
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
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
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等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
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
露;不以任何形式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不要求上市公司违规向本人/本企
业提供任何形式担保,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
及时足额赔偿给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精品服装的设计创意、材料及工艺技术研发、
生产销售、客户服务,专注于中高端时尚女装领域; 2023 年 8 月,梁丰及其控制的上
海阔元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取得上市公司 29.75%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梁丰成为
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梁丰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均未从事与上
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通过本次交易的实施,上市公司将在原有精品服装业务基础上新增锂电池粘结剂
业务,有利于加快上市公司战略转型,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完成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后,上市公司与梁丰控制的关联企业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及海南璞晶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存在同样经营锂电池上游辅材业务的情形,但上述情形不构成同业竞争,
相关论述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二、同业竞争的情况及
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之“(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此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梁丰先生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
诺以下事项: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日播时尚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
其他企业,与日播时尚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业,与日播时尚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业,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从事与日播时尚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
业发现或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日播时尚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有竞争或潜
在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日播时尚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日
播时尚,并将该商业机会优先让予日播时尚及其控股子公司。
播时尚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梁丰先生一致行动人上海阔元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以下
事项: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日播时尚及其
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与日播时尚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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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机会与日播时尚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有竞争或潜在竞争,则本企业及本企业
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日播时尚,并将该商业机会优先让予日播时尚及其控股子
公司。
日播时尚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为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梁丰先生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严格遵
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
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
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
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梁丰先生一致行动人上海阔元已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承诺
以下事项: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
人期间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
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
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
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
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
性。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任,且在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
效。”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日播时尚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众
会字(2025)第 00619 号),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
(三)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
(四)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
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茵地乐 71%股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合法拥有
标的资产的所有权,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
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能够在约定期限内办理
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五)本次交易后的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以及业务转型升级可能面临的风
险和应对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茵地乐将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管理体
系,在上市公司整体战略框架内自主经营,茵地乐将保持其独立经营地位,并由其核
心管理团队继续经营管理。上市公司将在客观分析双方管理体系差异、尊重茵地乐原
有企业文化的基础上,完善各项管理流程,对茵地乐的业务、资产、财务、人员与机
构等各方面进行整合,以尽快实现上市公司整体战略的推进实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延伸至锂电池粘结剂的研发、生产与销
售,业务、人员规模显著增加,将面临包括组织架构、内部控制和人才引进等经营管
理方面的挑战。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所在地区、行业发展前景、主营业务经营模
式、客户资源、治理要求、核心人员选任与配备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形成“服装+锂电池粘结剂”的双主业经营格局,需
要与标的公司在企业文化、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进行融合。上市公司和标的公
司能否顺利实现有效整合具有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存在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对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人员分工、决策机
制的重大调整计划,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层和业务团队的相对稳
定。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已制定了确保茵地乐人员稳定的具体保障措施,核心团队成
员应在交割日之前与标的公司或其分子公司签订内容令上市公司满意的不短于五年期
限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 该等人员在标的公司或其分子公司服务期间
及离开标的公司或其分子公司后两年内不得从事与标的公司及其分子公司相同或竞争
的业务或投资;核心团队成员在与标的公司或其分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内, 不得
在上市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之外的企业或组织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之外的任何职务。
交易完成后,茵地乐的员工将纳入上市公司的整体考核,与上市公司员工一样享
有各项激励措施,从而使相关人员能够分享上市公司的发展成果,与上市公司利益保
持长期一致,提高上市公司以及茵地乐员工的积极性、创造力和稳定性,为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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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持续内在动力。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规定
《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
部分配套资金,其定价方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遵守
本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编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
告书,并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
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规定,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
交易价格 100%的,一并适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注册程序;超过 100%的,一
并适用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融资(以下简称再融资)的审核、注册程序。不属于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项目配套融资的再融资,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办理。”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规定,“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
格,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
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但上市公司董事会首次就重大资产重组作出决议前该等现金增
资部分已设定明确、合理资金用途的除外。” “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
可以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
并购整合费用和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也可以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
动资金、偿还债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
交易作价的 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5,58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
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套融资发行前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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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
用及相关税费等,不涉及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之日。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7.18 元/
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符合《重组办法》的相关
规定。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
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就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
中以标的资产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予以锁定。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交易情形。一村隽
澄、隽涵投资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
足十二个月,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交易对方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至少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七、本次交易符合《再融资注册办法》的有关规定
(一)本次交易不存在《再融资注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日播时尚不存在《再融资注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如下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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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
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不存在《再融资注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再融资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5,58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
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套融资发行前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及
相关税费等,不存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情形。募集配套资金使用符
合下列规定:
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涉及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
公司;
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
独立性。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再融资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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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符合《再融资注册办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拟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梁丰先生及其控制的上海阔元发行股份;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发行价格
为 7.7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本次募集
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及发行价格符合《再融资注册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董事会决
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再融资注册办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再融资注册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梁丰及其控制的上海阔元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
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内,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认
购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锁
定期。
如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将根
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再融资注册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再融资注册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再融资注册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八、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要求
上市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
四条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茵地乐 71%股权,标的公司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
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已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次交易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涉及的有关审批事项已在重组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并对本次交易无法获得批准或注册
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的情形;也不存在交易对方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将持有茵地乐 71%股权,茵地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标的公司资产完整,拥有与经营相关的各项资产。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在业务、资
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不会
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本次交
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丰富业务类型,形成“服装+锂电粘结剂”的双主业经营格
局。”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九、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的情形
根据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出具的说明承诺,相关主体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即
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
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
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的情形。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十、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等规定发表的明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已就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等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
见,详见本报告书“第十四章 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和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
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126.34 13.62% 8,746.52 7.53%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3,500.00 3.01%
应收账款 7,218.67 6.96% 8,729.42 7.52%
预付款项 831.19 0.80% 1,000.67 0.86%
其他应收款 2,957.41 2.85% 3,414.48 2.94%
存货 27,334.49 26.35% 28,724.77 24.74%
其他流动资产 2,943.32 2.84% 3,032.69 2.61%
流动资产合计 55,411.42 53.41% 57,148.55 49.23%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1,228.05 1.1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1,600.00 1.3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520.87 2.43% 2,650.00 2.28%
投资性房地产 4,224.25 4.07% - -
固定资产 11,543.03 11.13% 16,853.71 14.52%
在建工程 4,594.70 4.43% 11,808.78 10.17%
使用权资产 5,606.07 5.40% 6,107.91 5.26%
无形资产 7,035.66 6.78% 7,386.65 6.36%
长期待摊费用 2,043.35 1.97% 1,661.32 1.43%
递延所得税资产 9,540.68 9.20% 10,878.92 9.37%
非流动资产合计 48,336.65 46.59% 58,947.29 50.77%
资产总计 103,748.07 100.00% 116,095.84 100.00%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16,095.84 万元、103,748.07 万元,总
体规模较为稳定。从资产结构来看,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为稳定。
(1)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14,126.34 25.49% 8,746.52 15.30%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3,500.00 6.12%
应收账款 7,218.67 13.03% 8,729.42 15.27%
预付款项 831.19 1.50% 1,000.67 1.75%
其他应收款 2,957.41 5.34% 3,414.48 5.97%
存货 27,334.49 49.33% 28,724.77 50.26%
其他流动资产 2,943.32 5.31% 3,032.69 5.31%
流动资产合计 55,411.42 100.00% 57,148.55 100.00%
上市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
述三项流动资产的总金额分别为 46,200.71、48,679.50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受宏观经济及国际局势影响,中高端服饰行业内销及出口整体需求疲软,上市公司库
存消化进度较慢,整体存货占比较高。
(2)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应收款 1,228.05 2.5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1,600.00 2.71%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520.87 5.22% 2,650.00 4.50%
投资性房地产 4,224.25 8.74% - -
固定资产 11,543.03 23.88% 16,853.71 28.59%
在建工程 4,594.70 9.51% 11,808.78 20.03%
使用权资产 5,606.07 11.60% 6,107.91 10.36%
无形资产 7,035.66 14.56% 7,386.65 12.53%
长期待摊费用 2,043.35 4.23% 1,661.32 2.82%
递延所得税资产 9,540.68 19.74% 10,878.92 18.46%
非流动资产合计 48,336.65 100.00% 58,947.29 100.00%
上市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及递
延所得税资产等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五项非流动资产的总金额分别为 53,035.97
万元、38,320.13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9.97%、79.28%,非流动资产金
额及占比保持稳定。
根据上市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和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
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965.93 29.89% 7,272.90 20.11%
应付账款 12,235.70 30.57% 11,358.70 31.41%
预收款项 58.38 0.15% 56.48 0.16%
合同负债 962.36 2.40% 698.89 1.93%
应付职工薪酬 623.40 1.56% 948.24 2.62%
应交税费 719.76 1.80% 1,819.51 5.03%
其他应付款 3,089.24 7.72% 3,411.56 9.4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606.60 6.51% 2,802.04 7.75%
其他流动负债 4,471.54 11.17% 4,347.48 12.02%
流动负债合计 36,732.89 91.77% 32,715.81 90.48%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3,293.69 8.23% 3,410.46 9.43%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32.28 0.09%
非流动负债合计 3,293.69 8.23% 3,442.74 9.52%
负债合计 40,026.58 100.00% 36,158.5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36,158.55 万元、40,026.58 万元,总体
规模较为稳定。从负债结构来看,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
(1)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11,965.93 32.58% 7,272.90 22.23%
应付账款 12,235.70 33.31% 11,358.70 34.72%
预收款项 58.38 0.16% 56.48 0.17%
合同负债 962.36 2.62% 698.89 2.14%
应付职工薪酬 623.40 1.70% 948.24 2.90%
应交税费 719.76 1.96% 1,819.51 5.56%
其他应付款 3,089.24 8.41% 3,411.56 10.4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606.60 7.10% 2,802.04 8.56%
其他流动负债 4,471.54 12.17% 4,347.48 13.29%
流动负债合计 36,732.89 100.00% 32,715.81 100.00%
上市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两项
流动负债的总金额分别为 18,631.60 万元、24,201.63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租赁负债 3,293.69 100.00% 3,410.46 99.06%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32.28 0.94%
非流动负债合计 3,293.69 100.00% 3,442.74 100.00%
上市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由租赁负债构成。报告期各期末,租赁负债金额分别
为 3,410.46 万元、3,293.69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9.06%、100.00%,非流
动负债金额及占比保持稳定,整体规模较小。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38.58% 31.15%
流动比率(倍) 1.51 1.75
速动比率(倍) 0.76 0.87
注 1: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合计/期末资产合计
注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注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75、1.51,比例整体较高;速动比率
为 0.87、0.76,由于上市公司存货占比较高,速动比率偏低;资产负债率为 31.15%、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0.82 15.86
存货周转率(次) 1.37 1.35
总资产周转率(次) 0.79 0.85
注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期末平均应收账面价值
注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期末平均存货账面价值
注 3: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期末总资产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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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5.86、10.82,应收账款周转率下
降主要系下游商场客户结算账龄延长;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35、1.37,基本维持稳
定;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85、0.79,总资产周转率下降主要系公司资产规模基本不
变的情况下收入规模有较大幅度下滑。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和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
经营成果如下:
单位:万元
一、营业收入 86,591.60 102,695.47
减: 营业成本 38,478.23 44,610.97
税金及附加 690.28 859.79
销售费用 33,770.94 33,862.61
管理费用 12,685.53 12,501.53
研发费用 2,780.26 2,904.66
财务费用 757.13 760.61
其中:利息费用 676.40 590.46
利息收入 83.27 47.57
加: 其他收益 801.54 1,265.12
投资收益 153.02 170.8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29.13 30.00
信用减值损失 87.24 -1,007.16
资产减值损失 -13,106.76 -5,220.85
资产处置收益 51.00 118.90
二、营业利润 -14,713.87 2,552.19
加:营业外收入 106.65 179.40
减:营业外支出 211.38 374.17
三、利润总额 -14,818.60 2,357.43
减:所得税费用 1,061.28 649.76
四、净利润 -15,879.88 1,707.67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862.08 1,7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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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少数股东损益 -17.80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73.96 -196.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73.96 -196.7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5,405.93 1,510.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5,388.12 1,510.9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7.80 -
报告期各期,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02,695.47 万元、86,591.60 万元,营业收
入同比下降 15.68%,主要受外部消费环境变化、关闭低效门店、线上销售产品结构调
整等因素影响。
报告期各期,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707.67 万元、-
薪酬、设计研发等固定费用较大影响,导致净利润下降;二是公司拟重启的商办用房
建设项目,因重新规划设计,在新设计方案下,已投入的在建工程成本部分不可利
用,经评估,上述变更将导致在建工程资产减值 7,225.87 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毛利率 55.56% 56.56%
净利率 -18.34% 1.6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22% 2.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20% 0.8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7 0.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0 0.03
报告期各期,上市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56.56%、55.56%,毛利率基本维持稳定;
收益均转为负数。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及成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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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类型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服装产品 85,033.47 36,673.11 101,137.46 43,114.53
道具宣传品 137.40 317.77 598.31 640.70
其他业务 1,420.73 1,487.35 959.70 855.73
合计 86,591.60 38,478.23 102,695.47 44,610.97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精品服装的设计创意、材料及工艺技术研发、生产销
售、客户服务,专注于中高端时尚女装领域,业务结构保持稳定。
二、本次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所属行业的特点
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锂电池粘结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粘结剂是锂电池关键
的生产辅助材料,对锂电池的安全性、一致性、电性能和能量密度等各项性能具有重
要影响。标的公司的下游主要为锂电池制造商,终端应用领域包括以新能源汽车为代
表的动力锂电池、以风光储能为代表的储能锂电池以及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 3C 数码
等消费类锂电池三大领域。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
司所属行业为“C 制造业”门类下的“C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根据《中国上市
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
锂电池粘结剂行业的主管部门、行业管理体制及主要政策详见本报告书之“第四
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七/(一)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
策”。
(1)锂电池行业
锂电池主要包括动力电池、储能锂电池及消费锂电池。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
和储能行业的快速发展,锂电池行业保持着高速增长的趋势。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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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能量存储与转换装置的基础单元,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零部件,其技术发展水平是
全球汽车产业电动化转型的关键支撑。锂电池凭借其功率高、比能量高、使用寿命长
等优势,已成为新能源汽车重要的动力来源。
受益于新能源优质车型投放、充换电基础设施数量增长、消费者对新能源车接受
度提高等因素,全球新能源车市场需求持续增长。据 EVTank 统计,2023 年至 2024 年
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由 1,465.3 万辆增长至 1,823.6 万辆,同比增长 24.5%,全球市场
渗透率由 14.8%增长至 18.7%,EVTank 预计 2030 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
市场,国家产业政策引导、电动汽车技术的持续进步、充电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等有
利因素持续推动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及渗透率的快速提升。据 EVTank 统计,2023
年至 2024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由 949.5 万辆增长至 1,288.8 万辆,同比增长
将达到 2,787.5 万辆,2024 年-2030 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13.7%。
全球及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
数据来源: EVTank
近年来,全球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已经形成共识,各主要经济体均制定了车用电
池发展规划,通过“禁售燃油车”和“规划新能源汽车比例”等措施推动电动汽车快
速发展,进而带动动力电池产业发展向好,动力电池正式迈入“TWh”时代。全球新
能源汽车行业的蓬勃发展带动了动力电池市场的增长。据 GGII 统计,2023 年至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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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由 707.2GWh 增长至 840.6GWh,同比增长 18.9%,在全球汽车
产业电动化的浪潮下,动力电池未来仍有广阔的增长空间。 GGII 预计 2030 年全球动
力电池装机量将达到 3,758. 0 GWh,2024 年-2030 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28.4%。
在国家新能源发展战略的指导下,中国锂电产业发展迅速,中国凭借新能源汽车
产业的先发优势成为全球最大的动力电池生产国之一。据 GGII 统计,2023 年至 2024
年中国动力电池装机量由 359.7GWh 增长至 531.0GWh,同比增长 47.6%, GGII 预计
国内动力电池行业增长。
全球及中国动力电池装机量情况(单位:GWh)
数据来源:GGII
当前节约能源、减少有害排放已成为全球共识,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纷纷制定
了促进清洁能源发展的相关政策,推动全球能源应用向清洁能源发展。储能产品作为
调节能源电力系统使用峰谷、提升能源电力利用效率的重要工具,在全球能源变革的
发展大潮中发挥着愈发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
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十
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等政策,致力于推动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全面市
场化发展,促进我国“双碳”目标实现,并有助于能源绿色转型、应对极端事件、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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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能源安全、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支撑应对气候变化等目标的有效推进。
据 GGII 统计,2024 年全球储能锂电池出货量达 300.0GWh,同比增长 62.2%,主
要驱动因素是发电侧大储和户储的高增长需求。据 GGII 统计,2024 年中国储能锂电
池出货量达 153.0GWh,同比增长 71.9%,增长因素包括国内电力市场改革、可再生能
源电力系统建设的快速拓展、政策驱动及海外需求驱动等。GGII 预计 2030 年全球及
中国储能锂电池出货量将分别达到 1,400.0GWh 及 660.0GWh,2024 年-2030 年复合增
长率分别为 29.3%及 27.6%,储能锂电池未来增长前景广阔,储能领域将成为锂电池
应用的重要增长引擎。
全球及中国储能锂电池出货量情况(单位:GWh)
数据来源: GGII
(2)锂电池粘结剂行业
锂电池粘结剂是高分子化合物,主要用于锂电池正负极片制备、隔膜涂层环节,
即将正负极活性物质与粘结剂、导电剂混合后涂覆在集流体上。粘结剂能够增强活性
材料、导电剂和集流体间的接触性并稳定极片结构,保证电池在使用过程中活性物质
颗粒间及活性颗粒与集流体间具有一定的粘结强度,且有利于 SEI 膜形成;同时,在
充放电过程中,锂离子脱嵌会导致活性材料体积膨胀/收缩,粘结剂也能起到缓冲作
用。因此,锂电池粘结剂对于锂电池容量、内阻、循环寿命、安全性等性能均有较大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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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按使用场景分类,锂电池粘结剂主要包括负极粘结剂、正极粘结剂以及隔膜粘结
剂等,锂电池粘结剂在不同应用场景的具体作用如下:
项目 作用
负极粘结剂 主要将负极材料牢固地粘结在电池金属基底上,同时确保负极材料之间的粘结
将正极粉末粘接,保持活性物质、增强活性材料与导电剂以及活性材料与集流
正极粘结剂
体之间的接触
隔膜粘结剂 粘结剂、分散剂和陶瓷粉体混合后制成浆料,作为隔膜涂覆的涂层材料
按介质不同分类,锂电池粘结剂分为油性粘结剂和水性粘结剂,油性粘结剂以
PVDF 的均聚物和共聚物应用最为广泛,采用有机溶剂作为分散剂;水性粘结剂则以
SBR 及 PAA 的使用较为广泛,采用水作为分散剂。下游不同场景对粘结剂的性能要求
不同。
①负极粘结剂
负极环境电压低,负极粘结剂需要在低电压下不被还原,一般使用 SBR+CMC 和
PAA 作为粘结剂。
负极粘结剂目前以 SBR+CMC 体系为主流路线。锂电池产品在 20 世纪 90 年代由
日本 Sony 公司发明生产,最初其选择 SBR 作为电池负极片的主粘合剂,SBR 具有较
好的粘结性和柔韧性,但不具有分散、悬浮等特性,需要使用具有分散和悬浮功能的
CMC 作为副粘合剂, CMC 可分散石墨及导电剂, SBR 则主要发挥粘结性能,
SBR+CMC 配合使用能够很好实现分散加粘结的功能,保证极片的高压实和高粘接,
避免极片掉粉的现象发生。SBR+CMC 技术路线在锂电池中使用较早,近年来 PAA 作
为一种新型水性粘接剂,因展现出环保性、高粘接性、低用量、高首效以及低反弹等
卓越性能受到锂电池厂商的青睐,PAA 粘结剂的具体性能表现如下:
项目 性能
水溶性与环
是一种水性粘结剂,使用水作为溶剂,具有环保性,减少了环境污染风险
保性
PAA 具有优异的粘结强度,能够在充放电循环中保持活性物质与集流体之间的紧密
机械与热稳
连接,有效抵抗电极内部的膨胀应力。此外,PAA 的体积热膨胀系数低,能够在高
定性
温条件下保持较为稳定的性能,降低因膨胀引起的电池结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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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性能
PAA 在硅基负极中有更好的循环性能; PAA 作为硅基负极粘结剂时,由于其高交联
循环性能 网络和机械韧性,能够承受硅基负极剧烈的体积膨胀,在 100 次循环后仍可保持
PAA 可以 Li 化,PAA 能够与金属离子形成稳定的化合物,通过预锂化操作,提高首
补锂功能
次充电效率,且能提升循环性能
适配硅基材 PAA 在锂电池负极中表现出高粘结强度,能够有效抑制硅基负极充放电时的膨胀,
料 维持电极的稳定性,从而提升循环寿命和容量保持率
在动力电池尚未起量之前,消费电池粘结剂在保障基本粘结性能的情况下,对电
池循环性能要求不高,因此主要使用 SBR+CMC 体系作为负极粘结剂。在动力电池的
逐步起量、市场对动力电池性能要求越来越高的背景下,电池厂商开始更多考虑 PAA
粘结剂,并与 SBR、CMC 进行搭配使用。据 GGII 统计,2024 年负极粘结剂市场中,
SBR+CMC 与 PAA 的使用比例约为 71:29。相比于现有的 SBR 体系,PAA 在电池性
能、适用硅基负极、一体化生产等方面具有优势,未来在负极粘结剂中的渗透率有望
提升。PAA 粘结剂与 SBR+CMC 体系的比较情况主要如下:
性能对比 PAA SBR+CMC
一体化:分散、悬浮和粘结,简化合
CMC 起分散和悬浮作用,SBR 起粘
材料特性 浆步骤,降低工序制造成本,降低粘
结作用,需配合使用
结剂用量并提升粘结力
材料性质较硬,加工性能稍差,对电 柔韧性能较好,拉伸性好,加工性能
生产加工过程
池制造工艺要求稍高 较好
首效高,倍率性能好,能量密度提升 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有优势,但在电池
潜力大,循环寿命长,可保持电极结 性能方面整体不如 PAA,电极膨胀时
电池性能
构稳定,在快充和储能锂电池中优势 会导致电子和离子导电受影响,循环
明显 寿命受限
适用硅基负极,有效控制硅膨胀,提
在石墨类负极规模化生产中应用广
升电池循环性能,在高硅体系中占主
适用负极体系 泛,在动力和储能锂电池中逐渐被
导,维持电极稳定性;在石墨体系中
PAA 替代
有望逐渐替代 SBR+CMC 体系
使用 PAA 后总量可降至 2.5%,其中
PAA 约 1.5%-2%,SBR 及 CMC 少 传统用量约 3%(SBR1.8%,
用量(石墨体系)
量;未来 PAA 材料提醒柔性化提升 CMC1.2%)
后,SBR 和 CMC 有望被逐渐替代
硅含量 5%-10%时,PAA 用量会提
用量(硅体系) 高,如总胶量 3%时,PAA 约 2%, 不适用
SBR 约 1%;高硅体系中 PAA 占主导
补锂功能 可补锂 难以进行官能化处理,无补锂功能
②正极粘结剂
正极粘结剂可细分为用于活性材料涂层端的粘结剂及边涂粘合剂。活性材料涂层
在电池正极中为高电压环境,正极活性材料涂层端的粘结剂需要在高电压下不被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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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因 PVDF 具有较宽的电化学稳定窗口,同时具有较好的抗氧化能力、化学反应惰
性及溶胀性能,不易变质,同时采用 PVDF 作为粘结剂的正极极片电解液润湿性较
好,因此据 GGII 统计,在正极活性材料涂层端,PVDF 粘结剂占据了 99%以上的市占
率。
现有锂离子电池的极片为连续涂布,中间为活性涂层,边缘为空箔区域。极片分
切时会出现毛刺和掉粉现象,边缘毛刺和脱落的极粉极易刺穿烯烃隔膜,引起电池内
部短路,造成安全隐患。另外,电池制备过程中容易产生振动,而锂电池所使用的隔
膜通常不能与正负极紧密粘结,尤其大尺寸电芯制备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因为振动出现
正负极片与隔膜之间错位的现象,轻则造成电池的接触不良,影响循环寿命,重则引
发短路,造成安全事故。
行业常规解决方案是在整个隔膜表面涂敷一层具有热敏性质的聚合物涂层如
PVDF 颗粒,聚合物涂层在热压工艺下将隔膜和极片良好粘结在一起,该种方式粘接
力强、适合各种电池和极片尺寸,但同时也会带来电池内阻增大较多,工艺繁琐、成
本高等问题。使用 PAA 作为正极边涂粘结剂能够改善上述问题,PAA 可通过调控分子
结构使其具有热压粘结的功能,将陶瓷与 PAA 粘结剂分散均匀后涂布在正负极边缘空
白处,不仅能够消除切边毛刺风险,防止金属毛刺刺穿隔膜使正负极金属箔直接接触
短路,从而提高电池安全性,更能干燥层膜,热粘结正极边涂层和隔膜,使得电芯层
间更加紧密结合,避免了电芯储运、使用过程中环境震动带来的极片错位导致的安全
隐患和电性能发挥失效,也解决了边涂和活性涂层互渗和湿粘力的应用痛点,PAA 在
正极边涂的使用可减少隔膜的整体涂覆面积,降低隔膜涂覆成本的同时全面的保障电
池的安全性、电化学性能和循环寿命。
③隔膜粘结剂:
PAA 和 PVDF 均可以作为隔膜粘结剂,但在隔膜端应用的 PVDF 本身为粉末形
态,主要起到粘结隔膜与极片的作用,粉末状的 PVDF 需要使用溶剂型粘结剂将其与
无机陶瓷颗粒一起涂覆在基膜上,防止基膜在热失控条件下发生收缩、熔融,而使用
PAA 作为溶剂形态的粘结剂不会导致隔膜的导离子性能受到影响,并且由于 PAA 的生
产成本及价格较 PVDF 更低,在隔膜涂覆中与 PVDF 协同使用不仅可以起到分散和粘
结的作用,还可以降低整体成本。因此在隔膜粘结剂领域,PAA 与 PVDF 可发挥不同
的作用从而产生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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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 GGII 统计,2021-2024 年,中国锂电池粘结剂出货量从 3.8 万吨增长至 12.2 万
吨,CAGR 为 47.5%,2024 年正极、负极及隔膜粘结剂产品的出货量分别达到 5.8 万
吨、5.4 万吨及 1.0 万吨,同比增长 45.0%、38.5%及 25.0%。GGII 预计,2030 年正
极、负极及隔膜粘结剂的出货量将分别达到 15.8、14.5、3.5 万吨,2024-2030 年复合
增长率分别为 18.2%、17.9%、23.2%。
中国锂电池粘结剂出货量(单位:吨)
数据来源:GGII,以上数据口径为固含量口径。
(1)竞争格局概况
目前负极粘结剂 SBR 技术路线目前仍以海外企业供应为主,国产化率较低,一方
面是由于锂电池用 SBR 技术壁垒较高,国内企业技术沉淀较少,产品性能与海外企业
存在一定差距,另一方面是由于部分一二线电池企业使用国外 SBR 产品稳定性较好,
不会轻易更改配方。CMC 技术路线的国产化率较高,主要是由于 CMC 技术壁垒相对
较低,同时国内有较多经营食品级 CMC 的企业转向生产电池级 CMC,具有一定的技
术基础。国产 CMC 性能与进口 CMC 处于相同水平,但价格相对更低。
PAA 技术路线的国产化率较高,主要是由于国内代表企业如茵地乐等深耕 PAA 技
术路线多年,技术积累深厚,目前产能已达万吨级。2024 年茵地乐在国内 PAA 类粘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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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中的市场占有率高达 49%,而国外掌握 SBR 技术路线的企业主要为大型化工综合企
业,其对 PAA 技术路线的布局较少,产能仅处于千吨级水平,主要原因是国外电池企
业大多延用最初的 SBR 和 CMC 技术路线,未做过其他技术路线的应用和验证,对
PAA 体系认知度不高,国外的粘结剂厂商没有大量的本土客户应用需求,而进入中国
市场又涉及到知识产权问题,因此布局较少,应用开发动力不足。
锂电池粘结剂企业与下游客户粘性较高。一方面,粘结剂在锂电池成本中占比较
低(据 GGII 统计,粘结剂在电芯成本中占比约 1%),锂电池厂商对其价格敏感度较
低,在产品质量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一般不会轻易因价格因素更换供应商;另一方面,
粘结剂在电芯量产前需要较长验证周期,锂电池企业更换粘结剂供应商的时间成本
高。
(2)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包括:
回天新材成立于 1998 年,2010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回天新材以胶粘剂等
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为主营业务,主要聚焦于汽车胶、电子胶、光伏胶与包装胶四大
赛道,锂电池负极胶包括水性丁苯乳液 SBR 和水性丙烯酸溶液 PAA 技术路线。截至
通过并购安庆华兰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在其原有基础上改建安装 SBR 产线,目前
SBR 产品已中标头部客户订单,正在积极推进验证及批量供货中。2023 年度,回天新
材实现营业收入 39.02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2.99 亿元。
晶瑞电材成立于 2001 年,2017 年在创业板上市,主要产品包括超净高纯试剂、
光刻胶、功能性材料以及锂电池粘结剂等,可应用于半导体、光伏太阳能电池、LED
等相关行业。晶瑞电材正极粘结剂产品主要为 PVDF 路线,同时也在研发新型水性粘
结剂如 PTFE、SA、PMMA、HNBR 等产品;石墨负极粘结剂产品为 SBR+CMC,硅
基负极粘结剂产品为 PAA。晶瑞电材在 PAA 产品研发方面取得了较大突破,解决了隔
膜涂布的高粘结,低水分,耐高温等问题,已经量产并取得了客户订单。2023 年度,
晶瑞电材实现营业收入 12.99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0.15 亿元。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研一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9 年,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研一新
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功能材料及固态电池核心材料及固态电池系统开
发,主要产品包括锂电池负极 PAA 水性粘结剂材料、PI 正极导电粘结剂材料、补锂添
加剂材料等,在新型水性粘结剂如 PTFE、SA、PMMA 及 HNBR 方面均有技术布局。
福建蓝海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主要产品包含锂电池正极水性
化专用 PAA 粘结剂、硅基负极与石墨负极专用水性 PAA 胶粘剂、高性能隔膜涂覆专
用水性粘结材料 PAA、水性碳纳米管 CNT 导电浆料、纸基新材料美纹纸胶带专用水
性离型材料及高铁新材料。
上海道赢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主要从事锂电
池化学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其产品广泛应用于动力、储能和数码等
领域。2022 年上海道赢实业有限公司锂电负极粘结剂业务实现销售额 4.5 亿元,固含
量口径出货 0.45 万吨。
日本 A&L 株式会社成立于 1999 年,总部位于日本大阪市,主要从事 ABS 树脂业
务和 SBR 乳胶业务。2022 年日本 A&L 株式会社锂电负极粘结剂业务实现销售额 5 亿
元,固含量口径出货 0.36 万吨。
日本瑞翁化工株式会社创建于 1950 年,是一家综合性化工企业,生产经营产品包
括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成乳胶、各种化学成品等。日本瑞翁化工株式会社是全球
较早从事水系负极用粘结剂研发、生产及销售的日本企业,产品以 SBR 技术路线为
主。
JSR 株式会社成立于 1957 年,从合成橡胶、合成树脂等石化产业起步,以石油化
学为基础拓展至显示器、电子与光电材料产业领域,是全球领先的光刻胶供应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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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产品包括半导体材料、显示材料、塑料产品等,锂电池粘结剂产品以 SBR 技术路线
为主。2022 年 JSR 株式会社锂电负极粘结剂业务销售额为 2.5 亿元,固含量口径出货
(1)有利因素
温室气体排放导致的气候问题给人类社会带来日益严重的不利影响,发展绿色低
碳循环经济已逐渐成为全球共识,世界主要经济体纷纷提出碳中和目标及相应措施。
在全球发达国家加快推进碳中和、新兴市场国家陆续加入碳中和的趋势下,各国推出
多项新能源政策,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
系,锂电池粘结剂作为锂电池生产必要的上游材料,在能源结构转型中处于不可或缺
的重要地位,发展前景较为广阔。
我国陆续出台多项产业政策,推动新能源汽车及锂电池产业健康发展,引导产业
转型升级、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明确力争使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此外,近年来国家先
后发布多项政策明确支持储能发展,助推储能逐步进入商业化应用。随着锂电池性价
比的不断提升,储能市场已进入商业化阶段,呈现出快速发展趋势,未来将成为拉动
锂电池消费的另一增长点。我国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新能源政策支持体系,有助于锂
电池以及上游锂电材料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在新能源汽车及储能的传统需求之外,低空经济有望成为锂电池下一个重要应用
场景。《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 年)》指出加快布局新能源通用
航空动力技术和装备,推动 400Wh/kg 级航空锂电池产品投入量产,实现 500Wh/kg 级
航空锂电池产品应用验证。此外,受益于全球航运业减排政策的积极推动,电动船舶
正迅速崛起为动力电池应用的重要增长点。当前纯电动船舶主要应用在内河场景,而
海上长途、重载等复杂营运场景用能的需求难以通过纯电路径满足,将锂电与天然
气、液氨甲醇、氢能等作为混合动力来源有可能成为更加实际的解决方案。锂电池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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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发展空间的拓宽有利于上游锂电池粘结剂产业的发展。
由于起步较晚、基础研发实力偏弱,叠加国内粘结剂原材料纯度不够和设备较差
等因素的影响,我国锂电池粘结剂技术进展相对缓慢,高端粘结剂市场基本被日本、
欧美等龙头化工企业垄断,国内拥有高端粘结剂研发实力和量产能力的厂家较少,国
产替代需求旺盛。国内代表企业茵地乐深耕 PAA 技术路线多年,技术积累深厚,目前
PAA 产能已达万吨级,具备高端粘结剂的量产能力,但由于高端粘结剂的整体国产化
率仍较低,因此高端粘结剂存在较大的国产替代空间。
(2)不利因素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行业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以及市场需求
的不断增长,大量资本涌入锂电池行业,产能急剧扩张,新进入者不断增加。2023 年
下半年以来,全球市场需求放缓以及贸易保护主义导致的绿色供应链受阻,导致国内
部分锂电企业产能利用率不足。虽然头部锂电池客户对锂电池粘结剂的质量要求较高
且建立合作后关系较为稳定,但资本的大量涌入导致新进入者不断增加,会影响锂电
池上游材料厂商对下游客户的议价能力,导致行业整体利润率下行。但是从长远来
看,全球锂电池市场仍具有广阔发展空间,锂电池粘结剂的高端产能仍然具备稀缺
性。
锂电池粘结剂的生产涉及复杂的化学结构设计和制备工艺,需要专业资深的研发
人员、高精度的设备和严格的生产控制。随着锂电池技术的不断进步,对粘结剂的性
能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如更高的导电性、耐热性和化学稳定性。
锂电池粘结剂的主要原材料为化工原料,受宏观经济、供求关系、行业发展周
期、石油化工企业生产情况等因素影响较大,上游原料价格的周期性及不稳定性对锂
电池粘结剂企业的成本控制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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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及研发壁垒
锂电池粘结剂行业涉及高分子化学、材料科学、电化学等多学科知识,是多学科
相互渗透、相互交叉形成的技术领域,同时,锂电池粘结剂对于锂电池的性能具有重
要影响。锂电池粘结剂从实验室基础研究到大规模产业化生产销售,需要经过较长的
技术研发周期和市场培育期,对企业的技术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此外,为应对灵活
多变的客户需求以及新兴行业发展而可能不断拓展的应用领域,企业还需要具备较强
的应用型研发能力。行业内头部企业经过多年积累已经形成了大量的专利技术和非专
利技术,行业新进入者很难在短期内全面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存在相关的技术壁垒。
(2)人才壁垒
随着下游锂电池产品不断研发改进,电池产品能量密度、安全性和稳定性持续提
升,其对粘结剂的性能要求也随之提升。优秀的锂电池粘结剂生产厂商需要在生产工
艺、质量控制方面具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并能够快速响应客户的不同产品需求。此
外,锂电池粘结剂企业与下游客户合作紧密,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销售人才、管理
人才对企业亦起着重要作用。先期进入行业的企业拥有经验丰富、实力雄厚的人才队
伍,且其在产业上的领先地位进一步为持续吸引人才带来了优势。新进入企业在研
发、生产、销售、管理人才储备方面追赶难度较大,很难形成人才吸引力与完善的人
才培养机制,差距扩大后将形成显著的人才壁垒。
(3)客户资源壁垒
粘结剂是锂电池关键的生产辅助材料,对锂电池的安全性、一致性、电性能和能
量密度等各项性能具有重要影响。锂电池厂商对于粘结剂供应商的选择较为严格,供
应商需要通过技术能力、质量管理等一系列严格的认证程序,并且认证周期较长。若
锂电池粘结剂企业通过客户相关认证并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则客户通常不会轻易
更换供应商。因此,锂电池粘结剂行业具有较高的客户资源壁垒,新进入者难以打破
现有的合作关系,获取客户订单难度较大。
(4)规模壁垒
锂电池材料生产具有规模经济的特点,小规模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容易受到原
材料涨价、劳动成本上升等经营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较大的产能能够提高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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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价能力,从而降低综合生产成本,保证企业合理利润空间。同时,由于下游锂电
池行业的市场集中度较高,头部厂商产能较大,对于上游供应商的产能及供应能力准
入门槛较高,只有产能充裕、交付能力较强的锂电池粘结剂生产企业才能满足其供货
需求。因此,行业新进入企业面临一定的规模壁垒。
(1)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电池极片制造包括浆料制备、浆料涂覆、极片辊压、极片分切、极片干燥五道工
艺。极片制造工艺直接影响电池性能,而电池浆料的制备是极片制造的基础,因此电
池浆料的优劣对电池的电化学性能具有重要影响。
负极粘结剂需要具备出色粘结力,从而保障负极活性材料与铜箔集流体在充放电
过程中紧密结合,防止活性材料脱落,维持电池性能和循环寿命,同时需要具备电化
学稳定性,能在负极低电位环境下不与锂离子、电解液、负极活性材料发生化学反
应,还需具备柔韧性以适应负极材料体积变化,避免电极结构受损,并且改善电解液
的润浸性,降低电池内阻,保障电子传导。
目前市场上主流负极材料为石墨材料,但现有石墨材料的比容量已经接近其理论
上限,而硅理论比容量相比石墨高出 10 倍以上。除此之外,硅基负极的嵌锂速率更
快、嵌锂点位适中,能为电池提供更好的快充性能和安全性,已经被业内认可为最有
前景的新一代负极材料,并已逐步投入产业应用。但是硅基负极在使用中最大的问题
是体积膨胀。硅在嵌锂时产生的体积膨胀达到 300%,会导致材料破碎粉化,严重影响
循环性能。同时膨胀在电池内部产生很大的应力,影响电池安全。其次,硅基负极首
次充电会产生较多的锂离子损失,导致低首效。在充放电过程中,体积变化会反复破
坏 SEI 膜,使硅暴露在电解液中,产生容量衰减,新型硅基负极材料应用场景下对负
极粘结剂的性能要求进一步提高。
SBR+CMC 侧重于颗粒之间点对点粘结,极片压实后反弹,注液后膨胀率变大;
PAA 属于线粘结,对颗粒的锚固程度更高,极片的内聚力更强,有利于结构稳定。水
性 PAA 含有较高比例的羧酸钠等强极性基团,对集流体具有更好的粘结效果。PAA 在
硅基负极中具有更好的循环性能,PAA 作为硅基负极粘结剂时,由于其高交联网络和
机械韧性,能够承受硅基负极剧烈的体积膨胀,在 100 次循环后仍可保持 75%的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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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电极表面依旧平整。PAA 具有更高的首次库伦效率,PAA 中较多的羧基能够通过氢
键与硅材料表面的一些官能团连接在一起,并能够促进负极稳定的 SEI 膜的形成,提
高硅基负极的首次库伦效率。PAA 具有更佳的阻抗性能,PAA 适度的亲和力有利于锂
离子在电极内的迁移,从而获得更高的锂离子传输速率。因此,PAA 被视为下一代负
极迭代材料硅基负极的理想选择。
(2)行业周期性、季节性及区域性
锂电池粘结剂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点,其周期性主要受下游新能源汽车及
储能行业等市场需求的影响。新能源汽车及储能行业与政策关系相对密切,周期性较
弱。因此,锂电池粘结剂行业的周期性特征不明显。
锂电池粘结剂行业的季节性主要来自下游需求的影响。受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政
策制定周期的影响,新能源汽车行业具有较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产销旺季集中在下
半年。因此,锂电池粘结剂行业具有一定的季节性,收入主要集中于下半年。
从全球范围来看,锂电池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中国、日本和韩国。目前,我国成
为世界最大的锂电池生产国家,锂电材料生产企业亦集中在中国,因此锂电行业具有
明显的区域性。从锂电池粘结剂行业来看,据 GGII 数据统计,2024 年国内锂电正极
粘结剂、负极粘结剂、隔膜粘结剂的国产化率分别为 89%、75%、43%。与隔膜粘结
剂相比,正极及负极粘结剂的区域性特征更为明显。
锂电池粘结剂上游主要原材料为溶剂、丙烯酸及衍生物类、锂盐等化工原材料,
与石油化工行业存在一定的相关性。下游主要为锂电池厂商、新能源汽车及储能行业
等。锂电池粘结剂是锂电池关键的生产辅助材料,对锂电池的安全性、一致性、电性
能和能量密度等各项性能具有重要影响,锂电池粘结剂在锂电产业链中具有重要地
位。
锂电池粘结剂上游主要原材料与石油化工行业存在一定的相关性。受宏观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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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求关系、行业发展周期、石油化工企业生产情况等因素影响,主要原材料价格可能
会发生一定的波动,将影响标的公司的生产成本。锂电池粘结剂的原材料价格是影响
锂电池粘结剂成本变动的重要因素,溶剂、丙烯酸及衍生物类、锂盐等化工原材料价
格上涨,将直接导致使用相关材料的锂电池粘结剂产品成本上升,短期会压缩锂电池
粘结剂产品的利润空间,给锂电池粘结剂行业带来不利影响。相反,上游原材料价格
下降,短期内也会提升锂电池粘结剂产品的利润空间,给锂电池粘结剂行业带来有利
影响。
锂电池行业下游新能源汽车及储能行业的发展直接影响到锂电池粘结剂产品的需
求。一方面,下游行业的发展将直接增加锂电池产品的采购需求,从而增加锂电池粘
结剂的市场空间;另一方面,随着锂电行业竞争的加剧和新能源汽车及储能用户等对
锂电池性能要求的提高,锂电池厂商需要持续提升锂电池性能、降低生产成本,从而
对锂电池粘结剂的性能要求和成本控制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本次交易标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1)标的公司技术积淀深厚、研发实力强
标的公司由江苏远宇电子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联合设立,自创立之初即深耕锂电池粘结剂领域,是行业首家主营 PAA 类锂电池水性
粘结剂的企业,其主要子公司荣获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及四川省专精特新企业。
多年来,标的公司坚持与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有限公司、南京大学等知名大
学和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和联合实验室科技合作,拥有多名锂电池粘结剂材料领域的
资深教授专家组成的强大技术研发团队,承担了多项国家 863 计划科技项目和省市级
成果转化项目。标的公司已获得近百项国际、国内专利,同时获得多项权威资质认
证,为标的公司持续致力于锂电池新材料的创新开发和工业化应用提供了强大的竞争
力和优势保障。
(2)标的公司技术路线布局完善,PAA 技术路线优势突出
PAA 作为电池负极粘结剂,具有耐氧化还原、高粘接和低电解液溶胀的特性,用
其制备的锂电池具有高首效、电化学性能优异等多项优势,可以提升锂电池的综合电
性能、循环寿命和快充能力。此外,由于 PAA 的机械强度更佳,能够有效控制硅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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胀、减少材料脱落、降低阻抗及提升电池循环性能,是下一代负极迭代材料硅基负极
的理想选择,锂电池行业的发展将持续带动 PAA 类粘结剂产品的需求上升。此外,
PAA 粘结剂亦适用于钠电池负极和涂炭铝箔,随着钠电池需求不断增加,PAA 粘结剂
的应用场景将更为广阔。
除 PAA 技术路线外,标的公司在 PAN 类和苯丙类的粘结剂技术路线均有完整布
局,在新型电池如固态电池粘结剂领域亦有技术储备和新产品布局。
(3)标的公司在 PAA 类高性能锂电粘结剂领域已实现国产替代
我国锂电池粘结剂技术由于起步较晚、基础研发实力偏弱,整体技术进展相对缓
慢,与国外先进水平存在一定差距。锂电池粘结剂产品最早由日本、欧美企业研发生
产,拥有锂电级粘结剂量产能力的国内企业较少,高端粘结剂市场基本被国外垄断,
国产替代需求旺盛。在上述背景下,标的公司率先结合一体化、无皂乳液聚合等行业
领先技术推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PAA 高性能锂电池粘结剂产品,产品性能和产品价
格与进口产品相比均具有竞争力。据 GGII 统计,2024 年国内 PAA 类粘结剂市场中,
标的公司的市场占有率高达 49%。
(4)标的公司与下游锂电厂商合作稳定,同时加快海外市场布局
依托深厚的工艺技术优势、研发储备保障、突出的定制化开发能力,标的公司锂
电池粘结剂广泛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锂电池和消费电池等领域,与行业内知名头部
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并积极推进新产品开发、认证等相关工作。此
外,标的公司同步推进全球化战略并加快开拓海外市场,提升国际市场销售和服务能
力,目前已布局美国、日本、韩国、印度及欧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众多优质海
外客户的合格供应商。
(5)锂电池粘结剂行业竞争壁垒高,标的公司优势地位稳固
锂电池粘结剂的生产涉及复杂的化学结构设计和制备工艺,需要专业资深的研发
人员、高精度的设备和严格的生产控制。随着锂电池技术的不断进步,对粘结剂的性
能要求亦在不断提高,需要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性能。新进入者需要克
服原料选择、配方优化、生产工艺改进等技术难题,才能获得市场认可。此外,锂电
池粘结剂作为锂电池的关键材料之一,其性能直接影响锂电池的整体性能和使用寿
命,下游锂电厂商在选择粘结剂供应商时会进行严格的产品性能测试。同时由于锂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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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装机后需要在能量密度、循环寿命及安全性等性能指标方面保持十年以上的稳定
性,下游厂商不会轻易选择更换粘结剂厂商或迭代粘结剂品种。
标的公司自创立之初就深耕锂电池粘结剂产品,是行业首家主营 PAA 类锂电池水
性粘结剂的企业,其主要子公司为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及四川省专精特新企业。标的
公司已获得近百项国际、国内专利,并沉淀积累了多项专有技术成果,拥有多名锂电
池粘结剂材料领域的资深教授专家以及硕博士组成的强大技术研发团队。
标的公司主营 PAA 类负极及隔膜粘结剂、正极边涂粘结剂及助剂,产品具有高粘
接、低用量、低反弹、高首效等性能特征,可提升锂电池的综合电性能、循环寿命和
快充能力,在高性能锂电池粘结剂领域已实现国产替代。茵地乐锂电池粘结剂业务被
广泛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锂电池和消费电子产品领域,与行业内知名头部企业建立
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并积极推进产品开发、认证等相关工作。标的公司产品定制
化开发能力强,受到下游龙头客户青睐。据 GGII 统计,2024 年国内锂电池 PAA 类粘
结剂市场中,标的公司的市场占有率高达 49%。
三、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 ZD10002 号审计报告,报告期内标的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如下:
(一)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31,523.14 24.44% 18,509.55 18.46%
应收票据 20,697.10 16.05% 12,762.99 12.73%
应收账款 28,591.44 22.17% 17,610.36 17.56%
应收款项融资 5,905.68 4.58% 10,271.87 10.24%
预付款项 425.86 0.33% 1,683.09 1.68%
其他应收款 156.90 0.12% 117.34 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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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存货 4,594.39 3.56% 4,252.63 4.24%
其他流动资产 93.09 0.07% 67.14 0.07%
流动资产合计 91,987.58 71.33% 65,274.97 65.10%
投资性房地产 254.14 0.20% - 0.00%
固定资产 24,537.74 19.03% 26,983.55 26.91%
在建工程 8,011.35 6.21% 1,566.30 1.56%
使用权资产 444.45 0.34% 885.51 0.88%
无形资产 2,170.10 1.68% 2,217.26 2.21%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6.14 0.37% 366.12 0.3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73.96 0.83% 2,974.73 2.97%
非流动资产合计 36,967.88 28.67% 34,993.47 34.90%
资产总计 128,955.47 100.00% 100,268.4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00,268.44 万元、128,955.47 万元,资
产结构基本稳定。2024 年末流动资产占比上升,非流动资产占比下降,主要是由于货
币资金、应收账款规模增加,以及固定资产、预付设备款等其他非流动资产规模下
降。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构
成,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2024 年末银行存款增加至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库存现金 - - - -
银行存款 30,687.97 97.35% 16,920.42 91.41%
其他货币资金 773.11 2.45% 1,554.21 8.40%
未到期应收利息 62.05 0.20% 34.93 0.19%
合计 31,523.14 100.00% 18,509.55 100.00%
标的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024 年末,标的公司银行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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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汇票保证金为 773.11 万元,较 2023 年末同比减少 50.26%。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票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银行承兑汇票 6,693.86 2,957.02
商业承兑汇票 15,173.42 10,487.15
减:信用损失准备 1,170.18 681.18
合计 20,697.10 12,762.99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 12,762.99 万元、20,697.10 万
元。其中商业承兑汇票主要为比亚迪开具的“迪链”票据,以及蜂巢、中创新航等客
户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比亚迪及相关客户的经营情况及信用资质均较好,发生坏账
的风险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银行承兑汇票 6,693.86 340.03 6,353.83
商业承兑汇票 15,173.42 830.15 14,343.27
合计 21,867.29 1,170.18 20,697.10
银行承兑汇票 2,957.02 156.82 2,800.20
商业承兑汇票 10,487.15 524.36 9,962.79
合计 13,444.17 681.18 12,762.99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应收款项融资主要为应收票据。报告期各期末,标的
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分别为 10,271.87 万元、5,905.68 万元,2024 年末应收款项
融资较 2023 年末同比下降 42.51%,主要是由于 2024 年部分应收票据到期终止确认。
(1)应收账款余额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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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30,106.57 19,239.15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515.13 1,628.79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28,591.44 17,610.36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7,610.36 万元、28,591.44 万
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7.56%、22.17%。2024 年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
值同比上升 62.36%,主要是由于 2024 年业务规模有所增长。
(2)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合计 30,106.57 100.00% 19,239.1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 1 年以内,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账
面余额占比分别为 95.86%、99.4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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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合计 30,106.57 100.00 1,515.13 5.03 28,591.44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696.35 3.62 696.35 100.00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合计 19,239.15 100.00 1,628.79 105.03 17,610.36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其账面余额占比分别为 96.38%、100%。鉴于个别下游客户出现经营异常且
涉及多项诉讼纠纷或处罚,标的公司预计无法收回相应应收款项,于 2023 年末按
报告期各期末,茵地乐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 932.44 万
元、1,515.1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 占比
合计 30,106.57 1,515.13 100.00%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 占比
合计 18,542.80 932.44 100.00%
报告期内,茵地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情况如
下:
账龄情况
上市公司
晶瑞电材 1% 5% 10% 20% 50% 100% 100%
回天新材 5% 5% 10% 20% 30% 50% 100%
天奈科技 5% 5% 30% 50% 100% 100% 100%
壹石通 5% 5% 10% 40% 100% 100% 100%
平均值 4.00% 5.00% 15.00% 32.50% 70.00% 87.50% 100.00%
标的公司 5% 5% 10% 30% 50% 80% 100%
标的公司对于 1 年以内、1-2 年、2-3 年、4-5 年和 5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
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较为一致;标的公司账龄在 3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
额为零,3-4 年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显著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对标的
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3)各期末前五名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按同一控制口径统计的前五名客户应收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总额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
的比例
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625.26 15.36% 231.26
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532.79 15.06% 226.64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356.72 11.15% 167.84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3,066.77 10.19% 153.34
厦门海辰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614.38 8.68% 130.72
合计 18,195.93 60.44% 909.80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占应收账款总额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
的比例
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2,877.92 14.96% 143.90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541.11 13.21% 127.06
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55.99 11.21% 107.80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50.74 9.10% 87.54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558.13 8.10% 77.91
合计 10,883.89 56.57% 544.2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合计 425.86 100.00 1,683.09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预付款项账龄集中在 1 年以内,1 年以内的预付款项占比分
别为 99.94%、100.00%。
(1)其他应收款概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其他应收款项 156.90 117.34
(2)按账龄分类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合计 215.16 100.00 173.5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小。标的公司报告期末账龄在 4-5
年、5 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相关政府部门的保证金款项。
(3)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押金及保证金 188.96 87.82 173.52 100.00
代扣代缴款项 26.20 12.18 - -
合计 215.16 100.00 173.52 100.00
截至 2024 年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及保证金,报告期各期末占比分
别为 100.00%、87.82%。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中的押金及保证金主要为眉山二期土地
保证金 98 万元和新津工业园农民工保证金 50 万元。
(4)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截至 2024 年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合计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
用损失(未发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
用损失
用减值) 用减值)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合计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
用损失(未发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
用损失
用减值) 用减值)
应收款账面余额在本 - - - -
期
——转入第二阶段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本期计提 31.48 - - 31.48
本期转回 29.40 - - 29.40
本期转销 - - - -
本期核销 - - - -
其他变动 - - - -
额
截至 2023 年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合计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
用损失(未发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
用损失
用减值) 用减值)
应收款账面余额在本 - - - -
期
——转入第二阶段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本期计提 0.65 - - 0.65
本期转回 3.42 - - 3.42
本期转销 - - - -
本期核销 - - - -
其他变动 - - - -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合计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
用损失(未发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
用损失
用减值) 用减值)
额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 56.18 万元、58.26 万
元;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 0.65 万元、31.48 万
元。
(5)各期末前五名其他应收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前五大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期 坏账准备期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末余额比例(%) 末余额
眉山市彭山区国库集
土地保证金 98.00 4-5 年 45.55 4.90
中支付中心
新津工业园管委会 农民工保证金 50.00 5 年以上 23.24 50.00
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 押金 12.17 5.66 0.61
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
押金 10.00 2-3 年 4.65 0.50
化学有限公司
常州南京大学高新技
押金 9.84 2-3 年 4.57 0.49
术研究院
合计 180.00 83.67 56.50
眉山市彭山区国库集
土地保证金 98.00 3-4 年 56.48 4.90
中支付中心
新津工业园管委会 农民工保证金 50.00 5 年以上 28.82 50.00
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
押金 10.00 1-2 年 5.76 0.50
化学有限公司
常州南京大学高新技
押金 9.84 1-2 年 5.67 0.49
术研究院
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 押金 1.85 1-2 年 1.07 0.09
合计 169.68 97.80 55.98
(1)存货概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构成如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476.97 - 1,476.97
周转材料 320.63 - 320.63
委托加工物资 - - -
半成品 801.68 - 801.68
库存商品 1,132.30 - 1,132.30
发出商品 862.81 - 862.81
合计 4,594.39 - 4,594.39
原材料 468.33 - 468.33
周转材料 173.75 - 173.75
委托加工物资 29.58 - 29.58
半成品 963.97 - 963.97
库存商品 2,030.21 - 2,030.21
发出商品 586.80 - 586.80
合计 4,252.63 - 4,252.63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 4,252.63 万元、4,594.39 万元。标
的公司存货主要由库存商品、半成品、原材料构成,三者合计占存货余额比分别为
比增加 1,008.65 万元,半成品及库存商品合计同比减少 1,060.21 万元,主要是由于
率提升,期末留存库存商品规模下降。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一、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10,490.07 11,108.47
机器设备 24,236.90 23,073.55
运输设备 594.07 539.62
办公设备及其他 699.56 725.47
合计 36,020.59 35,447.10
二、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1,757.99 1,395.18
机器设备 6,972.60 5,416.67
运输设备 410.28 358.92
办公设备及其他 374.25 329.74
合计 9,515.12 7,500.51
三、减值准备
房屋及建筑物 546.30 215.73
机器设备 1,400.56 741.26
运输设备 4.75 -
办公设备及其他 16.13 6.05
合计 1,967.73 963.04
四、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8,185.78 9,497.56
机器设备 15,863.74 16,915.62
运输设备 179.04 180.70
办公设备及其他 309.18 389.67
合计 24,537.74 26,983.55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6,983.55 万元、24,537.74 万
元。其中,固定资产主要为机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二者账面价值合计占比分别为
主体新津工厂暂处于停工停产状态,出现资产减值迹象,对房屋建筑及设备计提减
值。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1,566.30 万元、8,011.35 万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元,占同期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1.56%、6.21%。标的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减值准 减值准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备 备
眉山茵地乐二期工程 7,828.33 - 7,828.33 136.24 - 136.24
眉山茵地乐一期工程新增设备
- - - 1,425.90 - 1,425.90
与安装
其他 183.02 - 183.02 4.16 - 4.16
合计 8,011.35 - 8,011.35 1,566.30 - 1,566.30
截至 2024 年末,标的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眉山茵地乐二期工程,账面余额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一、账面原值
土地使用权 2,357.80 2,357.80
合计 2,357.80 2,357.80
二、累计摊销
土地使用权 187.70 140.55
合计 187.70 140.55
三、减值准备
土地使用权 - -
合计 - -
四、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2,170.10 2,217.26
合计 2,170.10 2,217.26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217.26 万元、2,170.10 万
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 2.21%、1.68%,均为土地使用权。
(二)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813.05 9.26% - -
应付票据 1,723.42 5.67% 2,984.15 13.35%
应付账款 10,631.26 34.99% 7,394.51 33.07%
合同负债 25.84 0.09% 1.73 0.01%
应付职工薪酬 2,943.94 9.69% 1,961.42 8.77%
应交税费 1,960.58 6.45% 2,780.07 12.43%
其他应付款 206.13 0.68% 541.23 2.4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87.82 0.95% 510.17 2.28%
其他流动负债 9,121.67 30.02% 5,518.32 24.68%
流动负债合计 29,713.72 97.80% 21,691.61 97.01%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196.47 0.65% 294.04 1.32%
预计负债 67.84 0.22% 59.56 0.27%
递延收益 337.33 1.11% 193.48 0.87%
递延所得税负债 66.67 0.22% 121.67 0.54%
非流动负债合计 668.31 2.20% 668.76 2.99%
负债合计 30,382.03 100.00% 22,360.3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其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及其他流动负债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已贴现未到期票据 2,813.05 -
合计 2,813.05 -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短期借款账面金额分别为 0、2,813.05 万元,其中,2024
年标的公司通过票据贴现获取资金用于日常经营周转,相关票据尚未到期。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银行承兑汇票 1,723.42 2,984.15
合计 1,723.42 2,984.15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票据的账面金额分别为 2,984.15 万元、1,723.42 万
元。其中,标的公司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合计 10,631.26 7,394.51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的账面金额分别为 7,394.51 万元、10,631.26 万
元。其中,标的公司应付账款账龄主要为 1 年以内,其占应付账款的比重分别为
要是由于标的公司业务经营规模扩大和应付设备款等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短期薪酬 2,943.94 1,961.42
合计 2,943.94 1,961.42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账面金额分别为 1,961.42 万元、2,943.94
万元,均为短期薪酬。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待转销项税额 3.36 0.22
租赁应付款 - 368.28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9,118.31 5,149.82
合计 9,121.67 5,518.32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负债账面金额分别为 5,518.32 万元、9,121.67
万元。其中,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占其他流动负债的
比重分别为 93.32%、99.96%。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偿债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2024 年末/2024 年度 2023 年末/2023 年度
流动比率(倍) 3.10 3.01
速动比率(倍) 2.94 2.81
资产负债率 23.56% 22.3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7,583.51 24,504.69
利息保障倍数(倍) 172.73 726.59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注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注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注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
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注 5: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茵地乐流动比率分别 3.01 倍、3.10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2.81 倍、
率分别为 22.30%、23.56%,整体经营较为稳健,资产负债率较低。
报告期各期,茵地乐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24,504.69 万元、 27,583.51 万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元,整体保持较高水平。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726.59 倍、172.73
倍,标的公司利息支出较少,保障倍数较高,体现了标的公司较好的盈利能力与偿债
能力。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资产负债率(%) 流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
晶瑞电材 28.33 5.33 4.74
回天新材 54.27 1.52 1.15
天奈科技 43.14 2.67 2.36
壹石通 28.99 2.80 2.36
平均值 38.68 3.08 2.65
茵地乐 23.56 3.10 2.94
晶瑞电材 32.46 3.36 2.98
回天新材 53.43 1.57 1.21
天奈科技 43.77 2.43 2.20
壹石通 24.75 2.78 2.44
平均值 38.60 2.54 2.21
茵地乐 22.30 3.01 2.81
注:因同行业可比公司尚未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上表 2024 年末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为其
报告期各期末,茵地乐速动比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资产负债率低于同
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2024 年末,茵地乐流动比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整体
而言,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标的公司具有较强的偿
债能力。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56 0.5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76 3.21
存货周转率(次/年) 6.96 5.27
注 1: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注 2: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注 3: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21 次/年、2.76 次/年,略有下降,
主要原因是随着标的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应收账款规模增长较多;存货周转率从
率,虽然销售规模增长较快但存货余额增长较少;总资产周转率相对平稳,标的公司
经营能力整体保持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主要周转能力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总资产周转率
晶瑞电材 3.37 7.42 0.27
回天新材 4.08 6.91 0.63
天奈科技 2.97 4.25 0.28
壹石通 2.68 2.88 0.16
平均值 3.27 5.36 0.34
茵地乐 2.76 6.96 0.56
晶瑞电材 3.55 7.81 0.31
回天新材 4.33 5.75 0.64
天奈科技 3.45 4.55 0.31
壹石通 2.37 2.64 0.16
平均值 3.43 5.19 0.36
茵地乐 3.21 5.27 0.58
报告期各期末,茵地乐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
平;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由于晶瑞电材、回天新材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的业务布局较广,产品覆盖范围大,锂电池粘结剂只是其一部分业务,客户结构与标
的公司存在一定差异,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较快;天奈科技、壹石通与标的公司同属
于锂电辅材类,客户结构整体相近,应收账款周转率与标的公司接近。整体而言,标
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标的公司具有较强的资产周转能
力。
且标的公司业务结构相对集中,客户结构相比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应收账款回收
效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整体而言,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
显著差异,标的公司具有较强的资产周转能力。
四、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
(一)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利润表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金额 占收入比重 金额 占收入比重
一、营业总收入 63,754.73 100.00% 50,346.72 100.00%
其中:营业收入 63,754.73 100.00% 50,346.72 100.00%
二、营业总成本 36,836.32 57.78% 28,078.73 55.77%
其中:营业成本 30,787.00 48.29% 23,952.95 47.58%
税金及附加 766.05 1.20% 653.99 1.30%
销售费用 475.64 0.75% 413.21 0.82%
管理费用 2,520.27 3.95% 1,617.28 3.21%
研发费用 2,727.44 4.28% 1,725.97 3.43%
财务费用 -440.09 -0.69% -284.67 -0.57%
其中:利息费用 159.70 0.25% 33.73 0.07%
利息收入 607.31 0.95% 323.24 0.64%
加:其他收益 94.28 0.15% 125.29 0.2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63 0.0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162.74 -1.82% -657.53 -1.3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293.66 -2.03% -438.25 -0.87%
资产处置收益(亏损以“-”号填列) -190.84 -0.30%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4,376.08 38.23% 21,297.50 42.30%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加:营业外收入 0.47 0.00% 2.06 0.00%
减:营业外支出 304.44 0.48% 17.72 0.0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减:所得税费用 3,704.56 5.81% 3,166.18 6.2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0,367.55 31.95% 18,115.67 35.9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营业收入分类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63,725.46 99.95% 50,325.28 99.96%
其他业务收入 29.27 0.05% 21.45 0.04%
合计 63,754.73 100.00% 50,346.72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锂电池粘结剂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主要为电池检测服务收入、废品销售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在 99.95%以上。2024
年,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 26.63%,主要是由于标的公司在锂电池粘结剂领域市
场地位领先,核心产品负极及隔膜粘结剂竞争优势突出,且下游核心客户为锂电池行
业龙头,业务合作关系稳定。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分产品类别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负极及隔膜粘结剂 48,487.81 76.09% 38,277.81 76.06%
正极边涂粘结剂及助剂 13,739.86 21.56% 10,715.91 21.29%
其他产品 1,497.79 2.35% 1,331.56 2.65%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合计 63,725.46 100.00% 50,325.28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分产品类别的主营业务收入结构总体稳定。标的公司主营业
务收入主要由负极及隔膜粘结剂、正极边涂粘结剂及助剂构成,二者合计占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7.35%、97.65%。标的公司的负极及隔膜粘结剂是其传统核心产
品,在细分市场竞争力较强,市场占有率较高。
(3)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域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分地域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东 33,598.95 52.72% 27,673.33 54.99%
华南 13,004.76 20.41% 14,213.99 28.24%
华中 6,816.00 10.70% 2,891.12 5.74%
西南 6,862.29 10.77% 2,695.86 5.36%
华北 2,452.73 3.85% 2,686.85 5.34%
西北 929.59 1.46% 146.84 0.29%
东北 48.43 0.08% 12.48 0.02%
境外 12.71 0.02% 4.79 0.01%
合计 63,725.46 100.00% 50,325.28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在华东及华南区域收入占比较高,主要是由于标的公司下游
的锂电池客户及其下属生产基地在华东、华南区域较为集中。
(4)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9,489.40 14.89% 9,067.20 18.02%
第二季度 14,465.24 22.70% 13,283.92 26.40%
第三季度 18,193.19 28.55% 14,318.31 28.45%
第四季度 21,577.63 33.86% 13,655.84 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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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3,725.46 100.00% 50,325.28 100.00%
标的公司下半年收入整体高于上半年,主要是由于第一季度受春节假期以及下游
新能源汽车销量淡季影响导致收入相对较低,其余三个季度的收入不存在显著的季节
性波动。
(1)营业成本分类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30,765.18 99.93% 23,937.55 99.94%
其他业务成本 21.82 0.07% 15.40 0.06%
合计 30,787.00 100.00% 23,952.95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成本结构相对稳定且与营业收入构成保持一致,主营业
务成本占比均为 99.93%以上。
(2)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分产品类别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负极及隔膜粘结剂 22,861.12 74.31% 18,082.15 75.54%
正极边涂粘结剂及助剂 7,288.19 23.69% 5,200.66 21.73%
其他产品 615.87 2.00% 654.74 2.74%
合计 30,765.18 100.00% 23,937.55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分产品类别的主营业务成本结构总体稳定,营业成本主要由
负极及隔膜粘结剂、正极边涂粘结剂及助剂构成,二者合计占营业成本比重分别为
(3)分性质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包括直接材料、制造费用、直接人工和物流成本,直接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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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和制造费用是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
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16,488.55 53.59% 14,499.29 60.57%
直接人工 1,885.92 6.13% 1,675.53 7.00%
制造费用 9,468.82 30.78% 5,973.93 24.96%
物流成本 2,921.89 9.50% 1,788.81 7.47%
合计 30,765.18 100.00% 23,937.55 100.00%
(1)毛利按业务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综合毛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 32,960.29 99.98% 26,387.73 99.98%
其他业务毛利 7.44 0.02% 6.04 0.02%
合计 32,967.73 100.00% 26,393.77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综合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分产
品类别的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负极及隔膜粘结剂 25,626.69 77.75% 20,195.66 76.53%
正极边涂粘结剂及助剂 6,451.67 19.57% 5,515.25 20.90%
其他产品 881.93 2.68% 676.82 2.56%
主营业务合计 32,960.29 100.00% 26,387.73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分产品的毛利及其构成相对稳定。2023 年,标的公司负极及
隔膜粘结剂、正极边涂粘结剂及助剂及其他产品的毛利分别为 20,195.6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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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负极及隔膜粘结剂、正极边涂粘结剂及助剂及其他产品的毛利分别为 25,626.69 万
元、6,451.67 万元及 881.93 万元,占比分别为 77.75%、19.57%及 2.68%。
(2)综合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52.42%及 51.71%,较为稳定,标的公司
的主营业务突出,综合毛利率水平主要由主营业务毛利率决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分产品类别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负极及隔膜粘结剂 52.85% 52.76%
正极边涂粘结剂及助剂 46.96% 51.47%
其他产品 58.88% 50.83%
主营业务毛利率 51.72% 52.43%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2.43%、51.72%,2024 年主营业务
毛利率相较 2023 年下降 0.71 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正极边涂粘结剂及助剂业务毛利
率有所下降,正极边涂粘结剂及助剂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受该类产品售价下调的影
响,一方面,正极边涂粘结剂产品主要原材料 NMP 采购单价降幅较大,标的公司根
据成本情况相应调整销售定价,另一方面,该类产品自 2022 年开始大批量对外销售,
为抢占下游市场相应有所下调售价,但正极边涂粘结剂及助剂业务毛利率下降对标的
公司整体毛利率影响较小,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为稳定。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分析如下:
单位: %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晶瑞电材 19.82 23.61
回天新材 18.29 22.82
天奈科技 35.74 33.60
壹石通 24.40 26.18
平均值 24.56 26.55
标的公司 51.71 52.42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 26.55%、24.56%,标的公司整体
毛利率水平相对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较高,主要是由于标的公司业务结构与同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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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公司业务结构存在一定的差异。晶瑞电材、回天新材的业务布局较广,产品覆盖
范围大,锂电池粘结剂只是其一部分业务,其综合毛利率相对较低;天奈科技、壹石
通与标的公司同属于锂电辅材类但具体产品不同,天奈科技主要产品为碳纳米管导电
浆料,壹石通主要产品为陶瓷涂覆粉体材料,天奈科技、壹石通产品因受到充分竞争
的市场环境的影响,毛利率与标的公司相比存在一定的差异。
(二)报告期利润的主要来源、可能影响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营业收入 63,754.73 50,346.72
营业利润 24,376.08 21,297.50
营业外收入 0.47 2.06
营业外支出 304.44 17.72
利润总额 24,072.11 21,281.85
减:所得税费用 3,704.56 3,166.18
净利润 20,367.55 18,115.6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367.55 18,115.67
营业利润/利润总额 101.26% 100.07%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 100.07%、101.26%,营业外
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对利润总额的影响较小。总体来看,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利润总额
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
(1)稳定的客户关系
茵地乐始终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开展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通过提高产
品质量、响应服务速度,逐渐在行业内拥有了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并积累了包括比亚
迪、宁德时代、中创新航等在内的多家知名锂电池厂商客户。过往合作过程中,头部
锂电池厂商一般拥有较强的产品议价能力,标的公司能否与现有客户维持长期稳定的
合作关系,并在此基础上争取其他优质客户是影响标的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及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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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重要因素。
(2)成本控制能力
茵地乐的主要原材料为溶剂、丙烯酸及衍生物类、锂盐等化工原材料,与石油化
工行业存在一定的相关性。受宏观经济、供求关系、行业发展周期、石油化工企业生
产情况等因素影响,主要原材料价格可能会发生一定的波动,将影响标的公司的生产
成本。标的公司在锂电池粘结剂行业经营多年,与各类化工材料企业保持良好的合作
关系,内部流程管控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因此在成本控制方面具有较强的管控能
力。后续标的公司能否与上游供应商维持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效控制成本和采购规
模,是影响标的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及稳定性的重要因素。
(3)技术研发能力
锂电池粘结剂的生产涉及复杂的化学结构设计和制备工艺,需要专业资深的研发
人员、高精度的设备和严格的生产控制。随着锂电池技术的不断进步,对粘结剂的性
能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如更高的导电性、耐热性和化学稳定性。自成立以来,标的公
司高度重视研发能力建设和技术创新。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技术积累,标的公司研发团
队已经拥有完备的技术研发体系和创新机制。标的公司设立技术中心,主要负责标的
公司核心技术的规划和研发实施,为标的公司技术战略规划提供保障,并且进行核心
技术的预研以及原型搭建,技术中心下设专家委员会及技术创新委员会。技术中心与
标的公司各部门定期进行密切交流,搜集标的公司各部门对新项目或对现有产品提高
质量和性能、降低制造成本、满足市场需要、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建议,技术中心
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关开发。标的公司能否持续保持较好的技术及研发能力,是在行业
中保持竞争水平从而维持盈利能力连续性及稳定性的重要因素。
(三)盈利能力的驱动要素及其可持续性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0.07%、101.26%,营业
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对利润总额影响较小。总体来看,茵地乐的盈利能力主要来源于
营业利润,具有可持续性,主要驱动因素如下:
(1)外部驱动因素
标的公司下游为锂电池制造商。锂电池主要可分为动力电池、储能锂电池及消费
锂电池。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行业的快速发展,锂电池行业保持着持续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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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增长的趋势,驱动标的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其中动力电池方面,全球对新能源汽车
的发展已经形成共识,各主要经济体均制定了车用电池发展规划,通过“禁售燃油
车”和“规划新能源汽车比例”等措施推动电动汽车快速发展,进而带动动力电池产
业发展向好,动力电池正式迈入“TWh”时代。储能电池方面,全球各国纷纷制定促
进清洁能源发展的相关政策,我国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
见》《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致力于
推动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全面市场化发展,促进我国“双碳”目标实现。受此政
策驱动影响,全球锂离子储能电池出货量高速增长,储能锂电池应用需求前景广阔。
(2)内部驱动因素
茵地乐主要向客户提供锂电池粘结剂等产品,标的公司依靠良好的品牌美誉度、
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得到现有客户的高度认可,与锂电池行业内包括宁德时代、比亚
迪等知名厂商达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后续标的公司将进一步在技术研发、生产工艺
及市场开拓方面投入资源,发挥现有技术及生产方面优势,提高市场占有率及知名
度。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茵地乐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收入比重 金额 占收入比重
销售费用 475.64 0.75% 413.21 0.82%
管理费用 2,520.27 3.95% 1,617.28 3.21%
研发费用 2,727.44 4.28% 1,725.97 3.43%
财务费用 -440.09 -0.69% -284.67 -0.57%
合计 5,283.26 8.29% 3,471.79 6.9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期间费用合计为 3,471.79 万元、5,283.26 万元,占营业收入
比重分别为 6.90%、8.29%,总体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费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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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职工薪酬 231.90 178.24
业务招待费 89.02 47.67
宣传推广费 77.40 103.49
差旅费 43.75 46.35
办公费 24.72 27.72
折旧摊销费 7.78 9.34
其他费用 1.07 0.39
合计 475.64 413.21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413.21 万元、475.64 万元。标的公司销售费
用主要为职工薪酬,其占销售费用的比重分别为 43.14%、48.75%。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晶瑞电材 2.38 2.18
回天新材 3.79 4.76
天奈科技 0.91 1.10
壹石通 2.51 3.46
平均值 2.40 2.88
标的公司 0.75 0.82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 2.88%、2.40%,标的公司销
售费用率分别为 0.82%、0.75%,标的公司销售费用率总体较为稳定,且低于同行业可
比公司平均值。标的公司销售费用率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较低,主要是因为:
(1)标的公司客户较为稳定且合作时间较长,锂电池粘结剂行业客户粘性度较高,所
需市场开拓费用较少;(2)标的公司注重销售团队高效管理,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相
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较低。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情况如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职工薪酬 1,663.35 1,086.00
中介机构服务费 376.26 140.99
办公费及差旅费 229.69 160.68
折旧摊销费 141.47 129.98
业务招待费 44.29 39.50
其他 65.22 60.12
合计 2,520.27 1,617.28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1,617.28 万元、2,520.27 万元。标的公司管
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其占管理费用的比重分别为 67.51%、66.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晶瑞电材 8.27 7.37
回天新材 4.58 5.14
天奈科技 5.92 5.00
壹石通 12.03 12.71
平均值 7.70 7.55
标的公司 3.95 3.21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 7.55%、7.70%,标的公司管
理费用率分别为 3.21%、3.95%,标的公司管理费用率总体较为稳定,且低于同行业可
比公司平均值。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整体业务规模相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较小,员工人数
较少,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职工薪酬 1,404.26 1,009.59
材料费 354.09 225.52
折旧摊销费 337.71 129.37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咨询服务费 313.20 203.25
其他 318.18 158.25
合计 2,727.44 1,725.97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1,725.97 万元、2,727.44 万元。标的公司研
发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其占研发费用的比重分别为 58.49%、51.49%。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晶瑞电材 7.57 5.47
回天新材 4.01 4.61
天奈科技 7.69 6.75
壹石通 8.89 12.13
平均值 7.04 7.24
标的公司 4.28 3.43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 7.24%、7.04%,标的公司研
发费用率分别为 3.43%、4.28%,标的公司研发费用率总体较为稳定,与回天新材水平
相近,低于同行业其他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是由于标的公司为未上市公司,且其产
品相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更加聚焦,研发投入集中于锂电池粘结剂产品开发。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利息费用 159.70 33.73
减:利息收入 607.31 323.24
汇兑损益 -0.31 -0.14
手续费 7.83 4.99
合计 -440.09 -284.67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284.67 万元、-440.09 万元。2024 年标的公
司财务费用减少主要是由于利息收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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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293.66 438.25
合计 1,293.66 438.25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438.25 万元、1,293.66 万元,主要是由
于标的公司四川子公司原生产主体新津工厂暂处于停工停产状态,存在资产减值迹
象,产生资产减值损失。
(六)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10.63 -
合计 10.63 -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0、10.63 万元,2024 年投资收益为交易性金
融资产在持有期间产生,金额为 10.63 万元。
(七)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489.01 454.45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671.65 205.84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08 -2.76
合计 1,162.74 657.53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 657.53 万元、1,162.74 万元,2023 年
度、2024 年度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八)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构成如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84.05 -2.8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 86.88 118.62
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
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10.63 -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8.5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26 -12.84
减:所得税影响额 -32.36 9.70
合计 -364.94 93.25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93.25 万元、-364.94 万元,主要来自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助。
五、标的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报 告 期 内 , 标 的 公 司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变 动 金 额 分 别 为 5,009.74 万 元 、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91.16 6,914.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64.04 -2,590.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40.43 685.79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767.56 5,009.74
(一)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6,090.30 25,080.14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9.7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18.00 506.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008.30 25,646.11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996.24 3,562.9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784.65 5,073.21
支付的各项税费 9,997.01 9,131.9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39.23 963.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617.14 18,731.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91.16 6,914.66
报 告 期 内 , 标 的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6,941.66 万 元 、
(二)报告期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6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00.65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846.0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957.3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421.40 1,000.5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0.00 1,590.1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21.40 2,590.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64.04 -2,590.71
报告期 内, 标的 公司 投资活 动产 生的 现金 流量净 额分 别为 -2,590.71 万元、 -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 1,590.17 万元、5,000.00 万元,主要为购买银行理财及
支付票据池保证金;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 0、5,846.08 万元,主要为
赎回理财产品及收回票据池保证金。
(三)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情况如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05.8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13.0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13.05 905.8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72.62 220.0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72.62 220.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40.43 685.79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85.79 万元、1,840.43
万元。
六、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茵地乐将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管理体
系,在上市公司整体战略框架内自主经营,茵地乐将保持其独立经营地位,并由其核
心管理团队继续经营管理。上市公司将在客观分析双方管理体系差异、尊重茵地乐原
有企业文化的基础上,完善各项管理流程,对茵地乐的业务、资产、财务、人员与机
构等各方面进行整合,充分发挥双方产品、销售渠道和研发技术的协同效应,以尽快
实现上市公司整体战略的推进实施。具体整合管控安排如下:
(一)业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茵地乐作为盈利能力较强、市场空间广阔、发展潜力较大的专
业从事锂电池粘结剂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科技企业资产注入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
易的实施,日播时尚将在原有精品服装业务基础上新增锂电池粘结剂业务,有利于加
快上市公司战略转型。
(二)资产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仍为独立的法人企
业,上市公司原则上将保持标的公司的相对独立性,确保标的公司拥有与其业务经营
有关的主要资产。同时,茵地乐将按上市公司的管理标准,制定科学的资金使用计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划,在上市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其正常生产经营相关的购买或出售权利,并遵
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日播时尚的管理制度等履行相应程
序。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可通过完善的管理机制和风控体系促进标的公司资产
的优化配置,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三)财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把上市公司财务管理体系引入标的公司财务工作
中,并根据标的公司的业务模式特点和现有的财务体系特点,在确保标的公司独立运
营基础上,构建符合上市公司标准的财务管理体系。同时,上市公司将统筹茵地乐的
资金和融资,提高上市公司整体的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内部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优化配
置。
(四)人员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完成董事会改组, 改组后的董事会由 3 名董事成员组
成, 其中 2 名董事将由上市公司委派, 标的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举产生。标的公司将不设监事。标的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将由上市公司委派人员担任。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对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人员分工、决策机
制的重大调整计划,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层和业务团队的相对稳
定。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已制定了确保茵地乐人员稳定的具体保障措施,核心团队成
员应在交割日之前与标的公司或其分子公司签订内容令上市公司满意的不短于五年期
限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 该等人员在标的公司或其分子公司服务期间
及离开标的公司或其分子公司后两年内不得从事与标的公司及其分子公司相同或竞争
的业务或投资;核心团队成员在与标的公司或其分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内, 不得
在上市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之外的企业或组织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之外的任何职务。
交易完成后,茵地乐的员工将纳入上市公司的整体考核,与上市公司员工一样享
有各项激励措施,从而使相关人员能够分享上市公司的发展成果,与上市公司利益保
持长期一致,提高上市公司以及茵地乐员工的积极性、创造力和稳定性,为上市公司
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持续内在动力。
(五)机构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基于对子公司的管控需要,完善管理部门职责设置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和人员配置,优化管控制度,实现对重组后子公司管理的有效衔接。茵地乐将根据上
市公司的管理要求对组织机构的职能、运作流程等进行相应修改、完善和补充,二者
形成有机整体。同时,上市公司会将茵地乐的财务管理纳入统一的财务管理体系,通
过派驻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和加强沟通汇报等形式,防范并减少茵地乐的内控及财务
风险,实现内部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优化配置。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精品服装的设计创意、材料及工艺技术研发、生
产销售、客户服务。近年来,受有效需求不足、市场预期偏弱、全球经济增长放缓、
服装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和人工成本上升等众多因素的影响,上市公司原有主营业
务增长较为乏力。
本次交易将注入盈利能力较强、市场空间广阔、发展潜力较大,专业从事锂电池
粘结剂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科技企业。通过本次交易的实施,上市公司将在原有精
品服装业务基础上新增锂电池粘结剂业务,有利于加快上市公司战略转型。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率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率
资产总计 103,748.07 307,285.85 196.18% 116,095.84 292,166.87 151.66%
负债合计 40,026.58 82,113.93 105.15% 36,158.55 70,503.59 94.98%
所有者权
益
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 63,598.47 193,809.93 204.74% 63,598.47 196,144.40 208.41%
权益
营业收入 86,591.60 150,346.33 73.63% 102,695.47 153,042.19 49.03%
利润总额 -14,818.60 8,033.23 154.21% 2,357.43 22,418.99 850.99%
净利润 -15,879.88 3,453.49 121.75% 1,707.67 18,789.16 1,000.28%
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 -15,862.08 -2,135.38 86.54% 1,707.67 13,835.53 710.20%
的净利润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率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率
基本每股
收益(元/ -0.67 -0.05 92.38% 0.07 0.33 361.68%
股)
资产负债 减少 11.86 减少 7.01 个
率 个百分点 百分点
如上表所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都将显著上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明显改善;此外,本次交
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母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均得到提升。虽然负债规模有所增
长,但资产负债率下降,上市公司的负债规模处于安全范围。
(1)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优势
本次交易的实施,上市公司将在原有精品服装业务基础上新增锂电池粘结剂业
务,有利于加快上市公司战略转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上市公司发展需求,切实提
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标的公司
竞争优势参见本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本次交易标的行业特点
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二)本次交易标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2)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劣势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作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然而,从经营管理和资源
整合的角度来看,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仍需在企业文化建设、公司治理结构、员工管
理与激励、财务内控管理、客户开发与维护、资源整合与协同、制度管理以及业务拓
展等方面进行深度融合,从而达到理想的整合效果。如果整合管控计划制定、实施不
当,整合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定的管理冲突和业务冲突,从而对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
的正常业务发展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与偿债能力分析如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流动资产 55,411.42 150,724.66 57,148.55 125,749.18
非流动资产 48,336.65 156,561.19 58,947.29 166,417.69
资产总计 103,748.07 307,285.85 116,095.84 292,166.87
流动负债 36,732.89 76,766.61 32,715.81 64,727.42
非流动负债 3,293.69 5,347.32 3,442.74 5,776.17
负债合计 40,026.58 82,113.93 36,158.55 70,503.59
流动比率(倍) 1.51 1.96 1.75 1.94
速动比率(倍) 0.76 1.50 0.87 1.38
资产负债率 38.58% 26.72% 31.15% 24.13%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23 年末的流动比率从 1.75 上升至 1.94,速动比率
从 0.87 上升至 1.38;2024 年末的流动比率从 1.51 上升至 1.96,速动比率由 0.76 上升
至 1.50,短期偿债能力有所提高;上市公司 2023 年末资产负债率由 31.15%降低至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偿债能力及抗风险能力有所提升,有利于提升财务安全性。
经营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以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审计报告》为基础,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
制。本次交易有关的企业合并的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持续
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1)备考财务报表中商誉的确认依据,对标的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及公允价值
的确认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第十条的规定: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
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
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根据第十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条的规定: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
本次交易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商誉增加至 64,049.86
万元。因此,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商誉的会计处理准确,相关评估可靠合
理,商誉的确认依据真实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5 号》(财会〔2012〕19 号)的规定,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在对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
应当对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进行充分辨认和合理判
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无形资产:1)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
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交换。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的商标、专利等无
形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了充分辨认和合理判断。
因此,上市公司依据上述《资产评估报告》数据已充分识别标的公司拥有的无形
资产并确认其公允价值,不存在其他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
无形资产。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商誉的金额及相当与净利润、净资产额、资产总
额的比例,以及后续商誉减值的具体应对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商誉为 64,049.86 万元,占 2024 年末上市公司备考总
资产、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0.84%、33.05%,占 2024 年上市公司备考
净利润比重为 1,854.64%。因此预计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确认较大金额的商誉,
需在未来每年年终进行减值测试。若该等商誉发生减值,将会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经
营业绩,减少上市公司的当期利润。
未来,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整合优质资源,充分发挥与标的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
提高整体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持续加强内控管理,对标
的公司的日常运营进行有效监督,全面掌握标的公司经营业务情况,并按期进行商誉
减值测试,防范商誉减值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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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的整合管控计划:
(1)内部控制。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强化上市公司在业务经营、财务运作、对
外投资、关联交易、融资担保、资产处置等方面对标的公司的管理与控制,保证上市
公司对标的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控制权,降低标的公司内部控制风险,提高标的公
司整体决策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
(2)运营管理。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经营能力,在所处行业
和业务领域具有一定的市场规模和竞争优势。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保持标的公司
经营管理、业务拓展和运营团队的稳定,并参照对下属公司的管理制度、在合规范围
内就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事项对标的公司管理层进行授权,确保标的公司经营和业务连
续性和灵活性。同时,上市公司将结合自身发展战略,从整体出发强化标的公司的战
略定位与发展重心,同时强化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的业务协同,进而使上市公司
与标的公司有机融合,强化对标的公司的管控能力,确保上市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3)组织机构。在对上市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做出明确规划、全面梳理标的公司现
有组织结构的基础上,健全和完善公司组织机构,建立良好有效的管理沟通机制,同
时向标的公司导入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管理理念,使标
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形成有机整体。组织体系的建设将以市场化为导向,通过市场化的
机制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一是坚持德才兼备、人岗匹配的用人原则。根据市
场需要,搭建团队、充实团队、提升团队;二是坚持尊重知识、尊重规律、尊重人性
来构建机制。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在经营决策、人才激励的体制优势,搭建合理薪酬体
系和奖惩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如果整合管控计划未能如期有效实施,将导致上市公司经营决策效率降低、人才
流失等情况,从而影响标的公司业务与上市公司业务的有效融合,进而影响上市公司
交易当年及未来几年发展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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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与备考审阅报表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股
项目
实际数 备考数 实际数 备考数
基本每股收益 -0.67 -0.05 0.07 0.33
根据上表可知,假设本次交易于 2023 年 1 月 1 日完成,2023 年度上市公司基本每
股收益由 0.07 元/股上升为 0.33 元/股,2024 年度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由-0.67 元/股
上升为-0.05 元/股,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明显提升。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继续支持
标的公司扩大业务规模。同时,标的公司未来的资本性支出计划将纳入上市公司未来
的年度计划、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上市公司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继续
利用资本平台的融资功能,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所需资金,满足未来
资本性支出的需要。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以独立的法人主体的形式存在,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其资产、业务及人员保持相对独立和稳定,职工劳动关系不会发生变化,故
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交易税费等支出由相关交易各方分别承担,中介机构费用按
照市场收费水平确定,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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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
一、交易标的财务会计资料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D10002 号),标的公司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资产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31,523.14 18,509.55
应收票据 20,697.10 12,762.99
应收账款 28,591.44 17,610.36
应收款项融资 5,905.68 10,271.87
预付款项 425.86 1,683.09
其他应收款 156.90 117.34
存货 4,594.39 4,252.63
其他流动资产 93.09 67.14
流动资产合计 91,987.58 65,274.97
投资性房地产 254.14 -
固定资产 24,537.74 26,983.55
在建工程 8,011.35 1,566.30
使用权资产 444.45 885.51
无形资产 2,170.10 2,217.26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6.14 366.1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73.96 2,974.73
非流动资产合计 36,967.88 34,993.47
资产总计 128,955.47 100,268.44
短期借款 2,813.05 -
应付票据 1,723.42 2,984.15
应付账款 10,631.26 7,394.51
合同负债 25.84 1.73
应付职工薪酬 2,943.94 1,961.42
应交税费 1,960.58 2,780.07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资产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付款 206.13 541.2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87.82 510.17
其他流动负债 9,121.67 5,518.32
流动负债合计 29,713.72 21,691.61
租赁负债 196.47 294.04
预计负债 67.84 59.56
递延收益 337.33 193.48
递延所得税负债 66.67 121.67
非流动负债合计 668.31 668.76
负债合计 30,382.03 22,360.37
实收资本(或股本) 7,200.00 7,200.00
资本公积 18,595.42 18,595.42
减:库存股 - -
其它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1,309.37 1,011.56
盈余公积 7,080.30 4,683.06
未分配利润 64,388.35 46,418.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8,573.44 77,908.08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98,573.44 77,908.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8,955.47 100,268.44
(二)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一、营业收入 63,754.73 50,346.72
减:营业成本 30,787.00 23,952.95
税金及附加 766.05 653.99
销售费用 475.64 413.21
管理费用 2,520.27 1,617.28
研发费用 2,727.44 1,725.97
财务费用 -440.09 -284.67
其中:利息费用 159.70 33.73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利息收入 607.31 323.24
加:其他收益 94.28 125.2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6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162.74 -657.5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293.66 -438.2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90.84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4,376.08 21,297.50
加:营业外收入 0.47 2.06
减:营业外支出 304.44 17.7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4,072.11 21,281.85
减:所得税费用 3,704.56 3,166.1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0,367.55 18,115.67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0,367.55 18,115.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0,367.55 18,115.6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0,367.55 18,115.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0,367.55 18,115.6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6,090.30 25,080.14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9.7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18.00 506.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008.30 25,646.11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996.24 3,562.9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784.65 5,073.21
支付的各项税费 9,997.01 9,131.9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39.23 963.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617.14 18,731.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91.16 6,914.6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6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00.65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846.0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957.3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421.40 1,000.54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0.00 1,590.1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21.40 2,590.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64.04 -2,590.7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05.8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13.0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13.05 905.8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72.62 220.0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72.62 220.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40.43 685.7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767.56 5,009.7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919.38 11,909.6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686.93 16,9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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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模拟实施后上市公司备考财务会计资料
(一)备考报表编制假设及编制基础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 214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证监会公告〔2023〕57 号)的相关规定编制,仅供上
市公司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使用。
上市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
重大事项。因此,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除下述事项外,上市公司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相关规定,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备考合并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的备考合并经
营成果。
(1)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本备考合并
财务报表最早期初(2023 年 1 月 1 日)实施完成,即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的
架构在 2023 年 1 月 1 日已经存在。
(2)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
计的标的公司 2023 度、2024 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按以下方法编制:
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和相关税费。同时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评估增值
视同为 2023 年 1 月 1 日已经增值,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对增值部分计提折旧及摊
销。商誉是假设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值为计算基数,与收购成本的差
额作为 2023 年 1 月 1 日的商誉。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
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日评估值,确认茵地乐的可辨认资产及负债以及其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应的递延
所得税影响,并假定该增值事项是 2023 年 1 月 1 日即存在。评估值调整金额以及对应
的递延税务影响,可于收购事项实际完成日期当日最终确定购买价分配时有所变动。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基础法评估值,收购事项产生的商誉为人民
币 64,320.82 万元,假设收购事项在 2023 年 1 月 1 日就已经完成。商誉金额可于收购
事项实际完成日期当日最终确定标的公司的资产及负债的公允值时有所变动。对于以
股份支付部分的金额增加本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对于现金购买部分所对应金额列示于
其他流动负债项下,对于配套募集所得资金用于支付现金对价部分冲减其他流动负
债。
“少数股东权益”列报,不再细分“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
配利润”等明细项目。
(二)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5,649.48 27,256.07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500.00
应收票据 20,697.10 12,762.99
应收账款 35,810.11 26,339.77
应收款项融资 5,905.68 10,271.87
预付款项 1,257.05 2,683.76
其他应收款 3,114.31 3,53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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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 35,254.54 36,303.06
其他流动资产 3,036.40 3,099.83
流动资产合计 150,724.66 125,749.18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1,228.0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6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520.87 2,650.00
投资性房地产 4,493.33 -
固定资产 36,724.15 44,622.37
在建工程 12,696.43 13,465.46
使用权资产 6,050.52 6,993.42
无形资产 15,663.86 17,155.48
商誉 64,049.86 64,049.86
长期待摊费用 2,043.35 1,661.3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16.82 11,245.0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73.96 2,974.7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6,561.19 166,417.69
资产总计 307,285.85 292,166.8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4,778.98 7,272.90
应付票据 1,723.42 2,984.15
应付账款 22,866.96 18,753.21
预收款项 58.38 56.48
合同负债 988.20 700.62
应付职工薪酬 3,567.34 2,909.66
应交税费 2,680.34 4,599.58
其他应付款 3,295.36 3,952.7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894.42 3,312.22
其他流动负债 23,913.20 20,185.81
流动负债合计 76,766.61 64,727.42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3,490.16 3,704.50
预计负债 67.84 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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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收益 50.6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738.72 2,012.11
非流动负债合计 5,347.32 5,776.17
负债总计 82,113.93 70,503.59
股东权益:
股本 41,868.74 42,037.98
其他权益工具 13,580.00 13,580.00
资本公积 109,671.12 110,297.09
减:库存股 - 1,309.54
其他综合收益 33.52 -440.44
盈余公积 6,779.95 6,779.95
未分配利润 21,876.60 25,199.3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93,809.93 196,144.40
少数股东权益 31,361.99 25,518.88
股东权益合计 225,171.92 221,663.28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307,285.85 292,166.87
(三)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50,346.33 153,042.19
减:营业成本 69,372.80 68,671.49
税金及附加 1,456.33 1,513.78
销售费用 34,246.58 34,275.82
管理费用 16,318.51 15,231.52
研发费用 5,507.71 4,630.63
财务费用 317.04 475.95
其中:利息费用 836.10 624.18
利息收入 690.57 370.81
加:其他收益 895.82 1,390.4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3.64 170.8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29.13 3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075.50 -1,66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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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4,400.42 -5,659.1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39.84 118.9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441.93 22,629.42
加:营业外收入 107.12 181.46
减:营业外支出 515.81 391.8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033.23 22,418.99
减:所得税费用 4,579.74 3,629.8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453.49 18,789.1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五、其他综合收益 473.96 -196.70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87.50 -202.50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3.54 5.80
六、综合收益总额 3,927.45 18,59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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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情况
(一)标的公司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截至
报告期末,标的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报告期内,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标的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梁丰 间接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
潘中来 间接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
谢玉芳 间接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刘勇标 董事长
周学军 董事
潘丽君 董事
张晓正 总经理
李仁贵 副总经理
张俊儒 副总经理
王宁 财务负责人
许泽 监事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上述关联自然人的配偶、年满 18 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
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上述人员
亦属于标的公司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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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璞泰来 持股 5%以上股东
庐峰新能 持股 5%以上股东璞泰来的一致行动人
远宇投资 持股 5%以上股东
华盈开泰 持股 5%以上股东、远宇投资的一致行动人
福创投资 持股 5%以上股东
丰翊投资 持股 5%以上股东福创投资的一致行动人
旭凡投资 持股 5%以上股东
重庆聚塘 持股 5%以上股东
一村隽澄、隽涵投
一村隽澄、隽涵投资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 5%以上
资
其他主要负责人
报告期内,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标的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或其他主要负责人。
控制的,或者由前述关联自然人(独立董事除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除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上述 1-6 项所列关联法人或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
控制的其他组织均为标的公司的关联方。由于上述 1-6 项所列关联法人或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众多,且标的公司或其子公司与大部分该等企业不存在商业交
易往来情况,故根据重要性原则,本报告书仅对报告期内与标的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
交易往来或报告期末存在应收应付款项的关联企业进行披露。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标的公司的关系
溧阳极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璞泰来控制的主体
溧阳紫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璞泰来控制的主体
江苏高远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璞泰来控制的主体
四川卓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璞泰来控制的主体
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璞泰来控制的主体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标的公司的关系
江苏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璞泰来控制的主体
广东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璞泰来控制的主体
东莞市卓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璞泰来控制的主体
海南璞泰来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关联方璞泰来控制的主体
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璞泰来控制的主体
四川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关联方璞泰来控制的主体
四川锦源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璞泰来之实际控制人梁丰控制的主体
间接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潘中来之子潘政民、潘政民之
瑞声新材料发展(成都)有限公司
配偶吴春媛控制的主体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者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标的公司有特
殊关系,可能导致利益对其倾斜的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交易发生之日前
其他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亦为标的公司的关联方。报告期内,不存在与标的公
司发生交易的其他主要关联方。
(二)标的公司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 130.56 万元、100.03 万元,占当期营业
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0.54%、0.33%,标的公司关联采购金额及占比均较小。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溧阳极盾新材料科技有 材料及委外
限公司 加工费
四川嘉拓智能设备有限
材料费 16.73 0.05% - -
公司
溧阳紫宸新材料科技有
材料费 2.39 0.01% 1.19 0.00%
限公司
江苏高远膜材料科技有
材料费 0.54 0.00% - -
限公司
四川卓勤新材料科技有
材料费 1.44 0.00% - -
限公司
合计 100.03 0.33% 130.56 0.54%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与溧阳极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溧阳极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采购主要包括委托加
工及零星材料采购。溧阳极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常州市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标的公司委托溧阳极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其部分产品的烘干工序,
同时基于研发、试验等需求从溧阳极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零星材料。
在定价方面,标的公司对溧阳极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加工按照成本加成
定价,零星材料采购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具有公允性。
(2)与四川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溧阳紫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高远
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卓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四川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溧阳紫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江苏高远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卓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采购金
额较小,主要是基于研发、试验等需求而发生的零星材料采购。
在定价方面,标的公司对四川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溧阳紫宸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江苏高远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卓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零星材料采购
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具有公允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4,457.51 万元、4,331.57 万元,占当期
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85%、6.79%,标的公司关联销售占比较小且呈现下降趋势。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
销售商品 1,502.59 2.36% 1,936.35 3.85%
限公司
江苏卓高新材料科技有
销售商品 1,277.42 2.00% 1,589.44 3.16%
限公司
四川卓勤新材料科技有
销售商品 1,012.99 1.59% 462.29 0.92%
限公司
海南璞泰来新能源技术
销售商品 518.10 0.81% 436.39 0.87%
有限公司
四川锦源晟新能源材料
销售商品 - - 20.23 0.04%
有限公司
广东卓高新材料科技有
销售商品 19.36 0.03% 6.36 0.01%
限公司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东莞市卓高电子科技有
销售商品 - - 5.48 0.01%
限公司
溧阳紫宸新材料科技有
销售商品 0.99 0.00% 0.97 0.00%
限公司
溧阳极盾新材料科技有
销售商品 0.10 0.00% - -
限公司
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3 0.00% - -
合计 4,331.57 6.79% 4,457.51 8.85%
(1)与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关联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关联销售主要为向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销
售隔膜涂覆粘结剂。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主要从事隔膜的生产与销
售,标的公司向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销售隔膜涂覆粘结剂,主要是由
于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基膜需要使用涂覆粘结剂形成隔膜产品
后对外销售。
标的公司对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关联销售价格系按照标的公司
同类产品同类客户同等定价水平确定价格,具有公允性。
(2)与四川锦源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四川锦源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销售主要为提供电
池检测服务,相关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具有公允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向瑞声新材料发展(成都)有限公司租赁房产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前述关联租赁已终止。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租赁厂房的租赁费
瑞声新材料发展(成
和租赁负债利息支 75.68 145.15
都)有限公司
出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总额 935.25 662.37
(1)应收关联方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25.58 31.28 631.25 31.56
应收账款 江苏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10.88 25.54 502.50 25.13
应收账款 广东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8.62 0.43 4.63 0.23
应收账款 海南璞泰来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 493.13 24.66
应收账款 四川卓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767.85 38.39 119.20 5.96
应收账款 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 - - 0.04 0.00
应收账款 溧阳紫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0.11 0.01 0.37 0.02
合计 1,913.04 95.65 1,751.11 87.56
应收票据 东莞市卓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1.25 0.06
应收票据 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723.94 36.20 279.47 13.97
应收票据 四川卓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20.87 6.04 - -
合计 844.81 42.24 280.72 14.04
应收款项融资 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12.95 - 831.78 -
应收款项融资 江苏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43.90 - 512.74 -
应收款项融资 广东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89 - 2.56 -
应收款项融资 海南璞泰来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60.86 - - -
合计 728.60 - 1,347.08 -
预付款项 溧阳紫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70 - - -
合计 2.70 - - -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对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的应收款项主
要系销售隔膜涂覆粘结剂所形成。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对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等关联方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751.11 万元、1,913.04 万元,占标的公司应
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9.10%、6.35%。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对东莞市卓高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的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280.72 万元、844.81 万元,占标的公司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应收票据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2.09%、3.86%。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对宁德卓高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的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分别为 1,347.08 万元、728.60 万元,占
标的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13.11%、12.3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均按相
关约定有序回款,不存在信用逾期情形。
(2)应付关联方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4/12/31 2023/12/31
应付账款 溧阳极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46 28.57
合计 5.46 28.57
应付票据 溧阳极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9.70
合计 - 29.70
其他应付款 瑞声新材料发展(成都)有限公司 129.58 451.34
合计 129.58 451.34
其他流动负债 瑞声新材料发展(成都)有限公司 - 368.28
合计 - 368.28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对瑞声新材料发展(成都)有限公司的应付款项系租赁
及瑞声新材料发展(成都)有限公司代收代付燃气、水电等费用形成,对溧阳极盾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应付款项主要系委托加工及销售材料所形成。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梁丰先生通过璞泰来、庐峰新能合计控制茵地乐 29%的股权,本次
交易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本次交易完成后,远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盈开泰、
隽涵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一村隽澄、福创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丰翊投资、旭凡投资、
重庆聚塘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预计将超过 5%,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
金认购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梁丰先生及其控制的上海阔元,为公司关联方。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无偿使用第一大股东璞泰来服务器的情况,主要是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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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作为非上市公司,信息系统建设能力有限、人员有限,而璞泰来的信息系统
和网络安全系统较为完善,为了保证标的公司的数据安全和业财系统稳定运行,向标
的公司提供了短期的支持。但标的公司与璞泰来在系统权限上进行了严格分离,账套
数据库信息互相独立,标的公司财务具有独立性。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已
开始部署独立的服务器及业财系统,以进一步加强服务器及业财系统的独立性。
(五)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关联采购 - 100.03 - 130.56
营业成本 38,478.23 69,372.80 44,610.97 68,671.49
占营业成本比例 - 0.14% - 0.19%
关联销售 30.10 4,361.67 55.32 4,512.86
营业收入 86,591.60 150,346.33 102,695.47 153,042.19
占营业收入比例 0.03% 2.90% 0.05% 2.95%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及众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
后,上市公司关联采购占营业成本比例 0.19%、0.14%。本次交易前,2023 年、2024
年,上市公司关联销售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05%、0.0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
公司关联销售占营业收入比例 2.95%、2.90%。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采购、
关联销售的金额及占比略有上升,系标的公司与关联方璞泰来控制主体存在日常交
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销售占比上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
原则,定价依据充分、合理,确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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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规范和减少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上
市公司长远稳定发展,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阔元
已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
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
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
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2、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等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
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
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不以任何形式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不
要求上市公司违规向本人/本企业提供任何形式担保,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
润,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人/本
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及时足额赔偿给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造成的
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二、同业竞争的情况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精品服装的设计创意、材料及工艺技术研发、
生产销售、客户服务,专注于中高端时尚女装领域,其营业范围涉及服装服饰设计、
研发、制造、批发及零售等各项服务。
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梁丰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梁丰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均未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
的业务。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梁丰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上市公司外,其控制的关联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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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的业务领域包括:
业务领域 业务内容 主要企业
阔元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
海庐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
私募基金投资、产业投资、企业管理、商 市庐峰新能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
投资平台
业服务等 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胜越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阔
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营业务涵盖负极材料、涂覆隔膜、
PVDF 及粘结剂、复合集流体、铝塑包装
锂电材料及锂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膜、纳米氧化铝及勃姆石等材料,同时为
电装备 及其下属控制企业
新能源电池及电池材料产业提供自动化工
艺装备及智能制造体系的装备服务
锂电材料及上 矿产资源开发冶炼、锂电正极材料制造销 上海锦源晟新能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游矿产资源 售 及其下属控制企业
生物技术 人体干细胞技术开发和应用 海南省大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同行业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精品服装的设计创意、材料及工艺技术研发、
生产销售、客户服务,专注于中高端时尚女装领域。通过本次交易的实施,上市公司
将在原有精品服装业务基础上新增锂电池粘结剂业务,有利于加快上市公司战略转
型,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梁丰控制的关联企业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及
海南璞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同样经营锂电池上游辅材业务的情形,具体分析如
下:
序 2023 年营业收 2023 年净利
公司名称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类型
号 入(万元) 润(万元)
乳 源 东 阳 梁丰控制的上海璞泰来新 主 要 研 发 和 生
有限公司 有该企业 55%股权 PVDF 产品
海南璞晶
梁丰控制的上海璞泰来新 主 要 研 发 及 贸
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
有该企业 100%股权 品
司
注:以上两家公司 2023 年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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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
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主要研发和生产正极粘结剂氟树脂 PVDF 产品,标的
公司主要生产 PAA 类负极粘结剂。在负极粘结剂领域,由于 PAA 和 PVDF 产品在物
理化学性质、生产原料、生产工艺及功能特性层面存在明显差异,因此 PAA 在锂电池
负极作为粘结剂具有显著的优势,并且其市场份额在逐渐增长。具体分析如下:
项目 PAA 类粘结剂 PVDF 类粘结剂 总结
性质 水性粘结剂 油性粘结剂 有显著区别
生 产 R152a(1,1-二氟乙烷)、R142B
丙烯酸、丙烯酸酯 有显著区别
原料 (二氟一氯乙烷),含氟
生 产
水溶液聚合法 乳液聚合或悬浮聚合 有显著区别
工艺
性官能团,可溶于水,更容易
能够在高压条件下不被氧化,适
与负极材料形成氢键相互作 PAA 和 PVDF 各自
合用于正极的高电位环境;
用,从而提高粘结强度; 具有独特的物理化
性,能够在有机电解液环境下保
构可以通过物理或化学手段进 点,PAA 在锂电池
持良好的粘结性能;
功能 行改性,以适应不同负极材料 负极作为粘结剂具
的需求; 有显著的优势,同
性好,有利于将活性物质均匀地
粘结在集流体上;
其在硅基负极等体积膨胀较大 基负极粘结剂的最
的材料中,PAA 能够有效地抑 优选择
化学稳定窗口,更适合用于高压
制硅颗粒的膨胀,提高电极的
正极材料
可恢复能力
PAA 还可作为隔膜粘结剂,在隔膜粘结剂领域,因 PAA 生产成本及价格较 PVDF
更低,在隔膜涂覆中可配合 PVDF 协同使用,起到分散和粘结无机陶瓷颗粒的作用,
同时降低整体成本,有效防止隔膜在热失控条件下发生收缩、熔融。
在正极粘结剂领域,由于 PVDF 具有高压环境下的稳定性、抗氧化性、电化学窗
口宽等性能,在当前正极粘结剂市场的占有率绝对领先。从标的公司产品在正极边涂
的应用来看,是针对具有特殊功能或性能提升要求的客户锂电池产品的正极边涂需求
而专门开发,主要系对非氟 PE 类树脂材料的性能优化,因此标的公司的正极边涂粘
结剂与东阳光氟树脂的氟树脂 PVDF 类产品不存在竞争或替代关系。
锂电池粘结剂作为关键原料,其用途选择和配方设计对锂电池的性能有着至关重
要的影响。从 PAA 和 PVDF 的材料性质及应用领域来看,尽管 PAA 和 PVDF 均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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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锂电池粘结剂,但其物理化学性质、生产原料、生产工艺、相容性及应用场景存在
明显差异,经过下游锂电厂商长期验证,PAA 更加适用于锂电池负极粘结剂而 PVDF
更加适用于锂电池正极粘结剂,二者可隔膜涂覆领域起到协同作用,前述产品在短期
内直接竞争的可能性较小,长期来看亦较难形成竞争或替代趋势。
此外,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由璞泰来于 2021 年 6 月从东阳光(600673)处
增资收购而来后成为璞泰来的控股子公司,而标的公司由璞泰来于同年投资入股,两
家公司历史沿革相互独立、人员及财务管理均相互独立,此外,两家公司采购渠道及
销售渠道相互独立,不存在共用情形。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与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情
形。
(2)海南璞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璞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 SBR 粘结剂的研发及销售贸易业务,未开
展生产制造业务。2023 年仅实现营业收入 27.30 万元,销量 7.68 吨,2024 年实现营业
收入 71.01 万元,销量 32.10 吨,目前海南璞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贸易的 SBR
粘结剂未用于外销,基本用作同一控制下其他企业的生产原料,报告期内下游客户基
本为处于同一控制下的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及广东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与海南璞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
务不构成同业竞争情形。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梁丰先生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以下
事项: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日播时尚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
其他企业,与日播时尚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业,与日播时尚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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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从事与日播时尚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
业发现或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日播时尚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有竞争或潜
在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日播时尚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日
播时尚,并将该商业机会优先让予日播时尚及其控股子公司。
播时尚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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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风险因素分析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具体详见
“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重组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取得相关批准、审核
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能否最终成功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本次交易无法获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文件或不能
及时取得上述文件,则本次交易可能由于无法进行而取消,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
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
重组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但是仍
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重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行为的可能性。公司仍存
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易造成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重组的
风险。
本次交易涉及向上交所、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审核、注册工作,上述
工作能否如期顺利完成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若本次交易过程中
出现重大影响事项,则本次交易可能将无法按期进行。
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或因市场政策环
境发生变化等原因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
致,则本次交易存在取消的可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标的公司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以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最终采取了收
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茵地乐股东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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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权 益 价 值 评 估 值 为 200,500.00 万 元 , 相 较 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净 资 产 增 值
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并执行了评估的相关规定,但鉴于资产评
估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相关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本次评估中包含的相关假
设、限定条件及特别事项等因素的不可预期变动,可能将对本次评估结果的准确性造
成一定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估值风险。
(四)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无法实现及业绩补偿无法执行的风险
全部交易对方均作为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 2025 年度、2026 年
度、2027 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1,600.00 万元,22,500.00 万元,23,300.00 万
元。
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交易中约定了业绩承诺及补偿措
施。由于标的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受宏观形势、行业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
标的公司存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同时,因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新增
股份根据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分三期进行解锁,如
果未来发生业绩承诺补偿,业绩补偿义务人以其持有的股份或自有资金不足以履行相
关补偿时,则存在业绩补偿不足、补偿不及时的违约情形。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
险。
(五)收购整合的风险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精品服装的设计创意、材料及工艺技术研发、
生产销售、客户服务,专注于中高端时尚女装领域。本次交易完成后,茵地乐将成为
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延伸至锂电池粘结剂的研发、生产与销
售,业务、人员规模显著增加,将面临包括组织架构、内部控制和人才引进等经营管
理方面的挑战。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形成“服装+锂电池粘结剂”的双主业经
营格局,能否有效整合标的公司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存在收购整合风险。
(六)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新增 64,049.86 万元商誉,新增商誉金额占 2024 年
末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总资产的比例为 20.84%,占 2024 年末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
表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 33.0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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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若标的公司未来不能实现预期
收益,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当期净利润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对标的公司进行整合,保持并提高标的公司的竞争力,尽可能地
降低潜在的商誉减值风险。
(七)本次交易可能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总资产、净资
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预计将有所增加,每股收益预计将有所增厚。若未来标的公司
经营效益不及预期,本次交易完成后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可能较交易前下降,上市公
司即期回报面临被摊薄的风险。
(八)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梁丰先生及其控制的上海阔元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 15,58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及相
关税费等。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互为前提,共同构成本
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因未获批准或其他原因而无法付诸实施
的,则另一项亦不予实施。因此,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证
监会予以注册或未能实施,则本次交易终止。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标的公司有关风险
(一)宏观经济和行业政策波动的风险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锂电池粘结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下游用户主要为国内主
流锂离子电池厂商。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及储能领域,宏观经济及行业
政策对新能源汽车及储能行业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因此,若未来宏观经济疲软或国
家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动,可能导致对锂离子电池的需求下滑,从而对标的
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重要客户及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由于我国新能源电池厂商较为集中,导致标的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
高,2023 年及 2024 年,标的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标的公司收入比例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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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及持续研发新品的推广,标的公司的客户及产品结构日趋多元化,但若未来主要客
户出现较大经营变动导致其减少向标的公司的采购,或未来标的公司不能持续进入主
要客户的供应商体系,将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2023 年及 2024 年,
标的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占标的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比例分别为 61.52%及
主要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或者主要供应商的经营、财务状况出现不利变
化,且标的公司无法及时通过其他渠道替代采购,或因切换供应商而导致产品质量控
制成本提升和交期延后等问题,将对标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为溶剂、丙烯酸及衍生物类、锂盐等化工原材料,与石油化
工行业存在一定的相关性。受宏观经济、供求关系、行业发展周期、石油化工企业生
产情况等因素影响,主要原材料价格可能会发生一定的波动,将影响标的公司的生产
成本。如果标的公司无法在原材料价格上涨时,通过销售价格调整、规模化采购、产
品升级迭代等方式消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或者不能通过有效的存货管理以抵消
原材料价格下降所产生的存货跌价损失压力,或应下游客户要求在原材料价格下降时
大幅下调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将可能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产生不利
影响。
(四)市场竞争风险
标的公司持续专注于“茵地乐”品牌和技术的打造,拥有丰富的锂电池行业优质
客户资源,经过多年发展,标的公司已成为国内锂电池粘结剂赛道的领跑企业。但若
新能源汽车和储能等下游市场需求出现持续不利变化导致锂电池粘结剂行业产能过
剩,或竞争对手加入并加剧细分领域竞争,标的公司毛利率水平存在下滑的风险。
(五)技术替代风险
标的公司专注于锂电池粘结剂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应用 PAA 技术
路线,但锂电池粘结剂市场中多条技术路线并存,除 PAA 外,在负极粘结剂产品中
SBR 更早被使用,作为一种成熟的技术,当前 SBR 粘结剂市占率仍相对较高。标的公
司作为 PAA 路线的主导企业,如果未来未能准确对行业技术发展趋势进行研判,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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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进行技术更新或推出更有竞争力的产品,标的公司将面临技术、产品被替换的风
险,从而对标的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人才流失风险
标的公司专注于锂电池粘结剂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已形成稳定而富有
开拓精神的管理团队和经营团队。茵地乐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并采取相关激励措施稳
定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通过内部培养机制锻炼培育人才,保证茵地乐人才队伍
的稳定,避免人才流失,为自身持续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企业
之间对人才的争夺将更加激烈,未来茵地乐若不能持续保持对上述人才的吸引力,则
依然将面临人才流失的风险,对茵地乐的经营和业务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企业经营业绩和发展
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
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一种风险较大的投资活
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股票的价格波动是股票市场的正常现象。为此,上市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具有风
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同时,上市公司一方面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
公司最终目标,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盈利水平;另一方面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及时、充分、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以利于投资者做
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前瞻性陈述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报告书所载的内容中包括部分前瞻性陈述,一般采用诸如“将”“将会”“预
期”“估计”“预测”“计划”“可能”“应”“应该”等带有前瞻性色彩的用词。
尽管该等陈述是公司基于行业理性所作出的,但鉴于前瞻性陈述往往具有不确定性或
依赖特定条件(包括本节中所披露的已识别的多种风险因素),因此本报告书中所载
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均不应被视作公司对未来计划、目标、结果等能够实现的承诺。任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何潜在投资者均应在阅读完整报告书的基础上独立做出投资决策,而不应仅仅依赖于
该等前瞻性陈述。
(三)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政策、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
的可能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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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一)标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标的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
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不存在
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
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23 年、2024 年年度报告及以及众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
(众会字(2025)第 01039 号)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与偿债能
力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资产总计 103,748.07 307,285.85 116,095.84 292,166.87
流动负债 36,732.89 76,766.61 32,715.81 64,727.42
非流动负债 3,293.69 5,347.32 3,442.74 5,776.17
负债合计 40,026.58 82,113.93 36,158.55 70,503.59
资产负债率 38.58% 26.72% 31.15% 24.13%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的负债总额较实际负债总额增加了
导致上市公司负债及或有负债显著增加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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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市公司最近 12 个月重大资产交易情况
根据《重组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
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
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
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购买、出售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机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
做到了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人员独立。同时,上市公司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
制度。上述制度的制定与实行,保障了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建设与实施,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
况的说明
(一)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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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现金股利,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不在公司
担任职务的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以下原则制定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和计划安排:
(一)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
展;
(三)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四)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要求;
(五)充分考虑货币政策环境。
公司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
董事会应当制定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
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决策程序等事宜,独立董事
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
议。
(二)监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公司利润分
配预案进行审议,并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三)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董事会及监事会通过利
润分配预案后,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
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
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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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有条件的
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弥补亏损(如有)、提取法定公积
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如需)后,除特殊情况外,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采取的利润分配方式中必须含有现金
分配方式。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前款“特殊情况”是指下列情况之一: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且超过 5,000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的。
(三)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本章程中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以上(包括 30%)的事项。根据本章程规定,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应经董事会
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四)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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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改变,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
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议案中如减少每年现金分红比例的,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具体规划和计划,以及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意见。调整
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利
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出具书面审
核报告,与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政策一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调整方案应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公司应安排通过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利,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
投票权。”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
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政策导向和市场意愿,不断提高公司运营绩
效,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一)公司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
组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
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上市公司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具体如下:
施,参与项目商议的人员仅限于本企业少数核心管理层,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
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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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义务。
制度》等相关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及
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在本
企业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本企业遵守了保密义务。
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0 月 18 日开市起停牌。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上市公司根据《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本次交易进行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及自查工作,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重组事项或就本次重组申请股
票停牌(孰早)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即 2024 年 4 月 18 日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
(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自查范围包括:
(或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知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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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上市公司将于本报告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
交上述核查对象买卖股票记录的查询申请,并在查询完毕后补充披露查询情况。
七、重大事项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因筹划本次重组,经向上交所申请,上市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0 月 18 日起停牌。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24 年 9 月 10 日)收盘价格为 8.58 元/
股,停牌前一交易日(2024 年 10 月 17 日)收盘价格为 11.58 元/股,股票收盘价累计
上涨 34.97%。
本 次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事 项 停 牌 前 20 个 交 易 日 内 , 上 市 公 司 股 票 、 上 证 综 指
(000001.SH)及申万纺织服装指数(801130.S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停牌前 21 个交易日 停牌前 1 个交易日
项目 涨跌幅
(2024 年 9 月 10 日) (2024 年 10 月 17 日)
日播时尚(603196.SH)股票收盘
价(元/股)
上证指数(000001.SH) 2,744.19 3,169.38 15.49%
申万纺织服装指数(801130.SI) 1,184.41 1,341.38 13.25%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19.47%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21.71%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期间,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累计上涨
(801130.SI)累计上涨 13.25%。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期间内的累计涨幅为 19.47%,未超过 20%,剔除同行业
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期间内的
累计涨幅为 21.71%,超过 20%。
在筹划本次交易事项过程中,上市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
规定,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
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同时,上市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完
成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有关材料的填报和提交。
公司已在本报告书之“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之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中进行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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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
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
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
持计划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十、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包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
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
经办人员)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
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
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
形。
十一、其他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
息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全面、完整的对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
行了披露,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能够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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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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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业务结构,有利于增强公司可持
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公司就本次交易编制的《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该报告书已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需要履行的法定程序,并充分披露了本次交易
的相关风险。
(三)公司与各交易对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
(四)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且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
规定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且相关主体不
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六)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D10002 号)以及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备考审阅报告》(众会字(2025)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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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5第 518 号)。经审阅,我们认可上述中介机
构出具的相关报告。
(七)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外,
与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利益关系或
冲突,其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具有独立性。本次评估的假
设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并遵循了市场通用惯例与准则,符合评估对象
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本次评估采取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采用
了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值。鉴于本次评估目的系在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行为下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为公司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
据,本次评估机构所选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
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本次交易最终的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由
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具有公平合理性,定价依据符合《重组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体
现了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评估目的与评估方法具备相关性,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八)本次交易事项现阶段已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交易相关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九)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
丰及其一致行动人阔元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参与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表明
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及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发展战略的支持。梁丰及
阔元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原则,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之配套募集资金
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等,符合《重组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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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次交易如得以实施并完成,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
构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
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有
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
(十一)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
规定,公司制订的《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
东回报规划》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
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公司对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具有合理性,并制定了切实可行
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切实
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的议案,我们认为相关授权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
同意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
审议该等议案时,相应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
要求,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的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后,发表独立
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再融资注册办法》《重
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
相应的程序,进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
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定价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资、扬州同赢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相关交易对方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力不及预期的可能。上市公司拟采取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可行,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实控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符合《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相关安排及承诺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将继续
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公司治理机制仍旧符合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权债务处理合法;
情况下,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后不能及时获得相应对价的情形,相关的违约责
任切实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的风险,上市公司已经在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中作了提示,有助于全体股东和投资
者对本次交易的客观评判;
(特殊普通合伙)、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
司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
控的意见》的要求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具备合法合规性;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依
法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备考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聘请行为
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
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三、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发表意见如下:
日播时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交易各
方均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本次交易方案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实质条件;本次交易在取得本法律意见书所述必要的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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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授权后,其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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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中介机构及有关经办人员
一、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江禹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地址
电话 010-56839300
传真 010-56839300
项目经办人员 高振宇、黄梦丹、罗浩、张权生
二、法律顾问
机构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 韩炯
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电话 862131358666
传真 862131358600
经办律师 张征轶、黄新淏
三、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 朱建弟、杨志国
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电话 021-63391166
传真 021-63392558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宇、程斌、王忆
四、审阅机构
机构名称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 陆士敏
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89 号北外滩来福士广场东塔楼 18 楼
电话 021-63525500
传真 021-63525566
签字注册会计师 何亮亮、张晓琳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五、资产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 胡智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4 层 F4
电话 010-88000066
传真 88000006
签字资产评估师 蒋霄骑、李亮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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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
议》《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等交易协议;
告》;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于下列地点查阅本报告书和有关
备查文件:
存放公司: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茸阳路 98 号 1 幢 2 层
联系人:吴垠
电话:021-80104103
传真:021-8010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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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声明与承诺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
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
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
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
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节, 本人或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全体董事:
梁 丰 王晟羽 胡爱斌
张其秀 庞 珏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
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
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
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
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节, 本人或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全体监事:
孟 益 吕伟民 张丽艳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相关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
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
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
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
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节,本人或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王晟羽 张云菊 赵月波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审阅,确认《日播时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财务顾问协办人:
罗 浩 张权生
财务顾问主办人:
高振宇 黄梦丹
法定代表人: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五、法律顾问声明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日播时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
要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相关文件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经办律师审
阅,确认《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
韩 炯
经办律师:
张征轶 黄新淏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六、审计机构声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
师同意《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
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审阅,确认《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 宇 程 斌 王 忆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七、审阅机构声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
师同意《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相关审阅报告,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
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审阅,确认《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陆士敏
签字注册会计师:
何亮亮 张晓琳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八、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己阅读《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并确认《日播时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
要中援引本公司出具的《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四川茵地乐材
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5
第 518 号)的专业结论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日播时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
中完整准确地援引本公司出具的《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四川
茵地乐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
字2025第 518 号)的专业结论无异议。确认《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援引本机构
出具的资产评估专业结论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师:
蒋霄骑 李亮节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胡 智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页无正文,为《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之签章页)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