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四川茵地乐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7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
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
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
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关于拟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上
海日播至胜实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上海日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联董
事王晟羽回避表决,其他与会董事经审议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除上述交易外,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购买、出售资产的
行为。前述公司在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或出售的资产与本次重组之标的资
产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该等交易内容与本次重组相互独立,相互之间无直接
联系,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需累计计算。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盖章页)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