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于 2025 年 3 月 23 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
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公司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公司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
名王庆凯先生、李志强先生、许月莉女士、高波女士、倪霆先生为公司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核查,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也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公司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公司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公司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
名金福海先生、张志红女士、李伟金先生为公司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核查,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
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也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且均具有担任独立董
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
公司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查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查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和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签字:
王吉法 程永峰 李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