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证券代码:601919 编号:2025-008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形式在
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299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
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及时送达各位监事审阅。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会议由杨世成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批准了以企业会计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分别编制
的中远海控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境内审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境外
审计师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对公司2024年度
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中远海控2024年度审计报告》,通过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同步披露。
(二)审议批准了中远海控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
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末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数(如有)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
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3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公
司已回购但尚未注销的A股及H股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5,961,686,166股,已回购但尚未注销的A
股股份92,307,742股、H股股份208,070,500股,以总股本扣除公司该
等已回购但尚未注销的股份数后的15,661,307,924股计算,合计拟派
发现金红利约人民币161.31亿元(含税)。
如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
分配权利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总股本为基准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详见《中远海控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三)审议批准了《中远海控2024年年度报告》(A股/H股)、
《中远海控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A股)及《中远海控2024年年度
业绩公告》(H股)。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
《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各项规定,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
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密规定的行为。
《中远海控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A股),通过信息披露指
定媒体同步披露;《中远海控2024年年度业绩公告(H股)》,通过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同步披露。
(四)审议批准了《中远海控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
《中远海控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的基本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
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
要求。
(五)审议批准了关于中远海控聘任 2025 年度境内外审计师的
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境内审计师,续聘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
司 2025 年度境外审计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中远海控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
(六)审议批准了《中远海控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监督事项无异议。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批准了《中远海控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