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履行公司
《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秉持客观、独立、
公正的立场,依法合规、勤勉尽责地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议事
中充分参与决策,发挥监督与指导、专业咨询等作用,在公司治理、
透明度等方面积极履职,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
权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矿业等领域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毛景文,男,1956 年 12 月生,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
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期致力于矿床模型和成矿规律研究及找矿勘
查,对我国隐伏矿找矿突破具有重大贡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
等奖 2 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2 项和三等奖 1 项,省部级科
学技术奖一等奖 7 项和二等奖 4 项。现任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
源研究所研究员、自然资源部成矿作用与资源评价重点实验室主
任、中国矿物岩石地球化学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地质学会矿床专业
委员会主任和中国稀土学会矿产勘查专业委员会主任,曾任中国
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业务副所长、国际矿床成因协会主席、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起任公司
独立董事。此外,本人还在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
委员会、执行与投资委员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
会。本人在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担任委员。
报告期,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
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
保持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相关独立性要求。
二、2024 年独立董事履职基本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公司 2024 年召开 1 次股东会、20 次董事会、1 次战
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1 次独立董
事与安永审计师闭门会。本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
员会各类议题及其他事项提出反对或弃权,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会和董事会。本人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 出席情况 会议 出席情况
股东会 1/1 独立董事与董事长闭门会 -
董事会 20/20 独立董事与总裁闭门会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 1/1 独立董事专门会 1/1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 - 独立董事与安永审计师闭门会 1/1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
注:1.上表数据格式为: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2.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
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究决策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
面对百年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深刻变
化,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于报告期内召开高层战略研
讨会,研究部署公司构建全球竞争力的重大战略方向和重要举措,
形成公司《2024 年高层战略研讨会决议》,全力推动“绿色高技术
超一流国际矿业集团”宏伟目标实现。
(三)现场考察调研情况
本人长期致力于矿床模型和成矿规律研究及找矿勘查,报告
期,本人先后对澳大利亚诺顿金田、黑龙江多宝山铜山铜矿等重点
项目进行了现场调研及地质勘探等业务指导。本人全年参与现场
考察调研共计 21 天。
(四)掌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
报告期,本人秉持高度责任感,通过多渠道深入了解企业生产
经营情况。报告期,常态化研读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以及中介
机构研究成果等各类材料;充分利用电话、邮件、微信、视频会议
等通讯工具,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畅通交流,随时提出问题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就针对
关注的问题进行专题汇报或作出说明;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
门委员会的重要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年度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
活动。同时,密切关注全球矿业行业动态,全面掌握公司生产经营、
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客观公正地对公司投资决策和运营管理进
行监督。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主动配合本人工作,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
情权。指定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调本人工作,为本人
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人员支持和信息支持,确保本人能够有效履
行职责。报告期,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的要求,公司管理层主动在董
事会上就董事关注的问题或提示的风险等进行跟踪、汇报。
上述系列举措,不仅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经营管理透明度,强化
了公司管理层与董事会之间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且有利于本人
更好地决策判断和履职尽责。
三、重点关注事项工作情况
(一)关联交易方面
报告期,本人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事先调查,
认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关联方按照
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的情形,未发现通过此类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
(二)董事高管薪酬方面
报告期,研究审议《关于执行董事、监事会主席 2023 年度薪
酬计发方案的议案》《关于核定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且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现状及公司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方面
报告期,对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
对旗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皆符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认为公
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未发现公司有违规对外担
保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方面
报告期,本人认为公司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
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相关信息,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有效;公司不
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
(五)公司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方面
报告期,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实施公告》,本人认为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实施
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
情形。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方面
报告期,公司发布《2023 年度业绩预增公告》《2024 年半年
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司预增公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所涉及
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披露实际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方面
报告期,根据制度要求,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定期沟通,切实履
行有关责任和义务;报告期,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方面
报告期,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人认
为利润分配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报
告期,公司根据 2023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未来三年(2023-
案,本人认为该分配方案增强了投资者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
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方面
报告期,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方面
报告期,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境内
外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地获得信息,帮助股东及时了解公司情况,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
益。
(十一)内部控制方面
报告期,本人持续加强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建设跟踪,认真审阅
了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内部控制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为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交
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
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
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十二)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方面
报告期,在日常工作范畴内,本人多渠道与投资者保持沟通,
深度洞悉并积极应答中小股东、投资者关注的各类事项,广泛征集
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四、总体评价和工作展望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并
及时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生产经营、投资事项,认真审阅各项议案、
财务报告等其他文件,客观判断、审慎表决,据实提出独立专业意
见和建议,进一步推动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积极参与专业技能培
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提供经验技术指导,科学决策,维
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本人工作给
予高度重视和支持,充分尊重本人的专业判断。
董事会中积极参与决策、监督和提供专业咨询,加强与监管机构及管
理层的沟通联系,促进公司治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度,提高公司抗风险
能力。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为公司构建具有紫金特色的国际化运营管
理体系,推动“绿色高技术超一流国际矿业集团”宏伟目标实现。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毛景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