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1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上午 9:30 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美酒店会议室以现
场会议的形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微信等方式送达
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杜永红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和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长所作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 2024 年度董事会的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
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
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总裁所作的《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 2024 年度公司经营状况,公司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
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开展各项工作,为公司的高质量转型发展做出了突出贡
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
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4 年,公司积极应对时代发展要求,以促进社会和
谐发展为己任,注重环境保护,积极奉献爱心,积极承担对社会、客户、员工等
各相关方的责任,努力为社会公益事业做贡献,创造了社会和经济价值,树立了
良好的社会形象。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体系,为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
整,提高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推动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保证。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前审议通过,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
并批准对外披露。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前审议通过,《2024 年度报告》及《2024
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前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
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计提减
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前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计提减值准
备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度业绩亏损,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经
营计划及战略发展规划,为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稳定性及增长的可持续性,基于
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前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
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
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
预计额度,公司 2024 年关联交易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
场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等原因所致,具有其合理性。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审议通过,《关于确
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到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下属单位的关联交易,在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任职的公司董事杜永红先生、王安乐先生、王少峰先生、刘汝
涛先生回避表决了本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50.90 亿元,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
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
述有关申请授信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签署相关文件,有效期自股
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下属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同意为中原金
太阳、易成瀚博、福兴科技、青海天蓝、易成阳光、河南旭业银行授信、流动资
金贷款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 20,000 万元。
《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下属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下属公司易成瀚博、
福兴科技、青海天蓝拟与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同意公
司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 35,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租赁业
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到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单位的关联交易,在中
国平煤神马集团任职的公司董事杜永红先生、王安乐先生、王少峰先生、刘汝涛
先生回避表决了本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新
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保障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将持续为公司及
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按照年
化 1 %的担保费率支付担保费用,预计 2025 年度需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支付担保
费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向控股股东
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到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关联交易,在中国平煤神
马集团任职的公司董事杜永红先生、王安乐先生、王少峰先生、刘汝涛先生回避
表决了本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
展资产池业务,共享不超过人民币玖亿伍千万元整(9.5 亿元)的资产池额度,
即用于该业务的质押资产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玖亿伍千万元整(9.5 亿元),
业务开展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前审议通过,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
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
务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
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地控制各类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行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经营,经营业绩
良好且稳步发展,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
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公司与财务公
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审议通过,《关于中
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单位,在中国平煤神马集
团任职的公司董事杜永红先生、王安乐先生、王少峰先生、刘汝涛先生回避表决
了本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4 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募
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
情况。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前审议通过,《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
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守正创新”)系本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
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鉴于其在 2024 年度
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专业能力和执业水平,同意公司续聘守正创新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律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鉴于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聘期已满,为保证
工作的连续性,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同意 2025 年度继续聘任北京浩天(上海)
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负责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提供证券
监管部门所要求的法律意见书及相关资本运作法律事务咨询等服务,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监事津贴的议
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同行业的董
事薪酬及独立董事、监事津贴水平,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监事
的津贴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
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公司董事长的薪酬定为人民币 40 万元/年(税前),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6 万元/年(税前),按月支付,不额外领取薪
酬;
(4)公司董事因执行董事职务、参加规定培训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
据实报销。
(1)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公司监事领取与其管理岗位相应的薪酬,
不另外领取监事薪酬或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监事因执行监事职务、参加规定培训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
据实报销。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审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
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高级管理
人员工作能力、履职情况和 2024 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等几方面,对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进行核定。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从事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
构成为基本薪酬、基础绩效年薪、利润联动共享、任期激励金、单列工资等组成。
基本薪酬结合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按月领取。绩效薪酬结合上市公司
相关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基本薪酬标准范
围如下:
序号 职务 薪酬范围
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重复计算薪酬。
司据实报销。
具体实施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5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
考核管理办法,有利于提升公司绩效考核水平,激励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更好地勤勉尽责履行义务,落实目标责任管理,促进公司实现各项经营目标。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规定。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前审议通过,《2025 年度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及绩效考核,基于审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
避表决,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同意
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推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何红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前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
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综合采购及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为充分发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集中批量采购优势,
保障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同意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招标采购中心签订
《综合采购及服务框架协议》,在采购价格公允的前提下,由集团招标采购中心
负责实施公司(含下属公司)对外采购的各类物资、工程和服务项目。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审议通过,《关于签署〈综合采购及服务
框架协议〉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
告。
本议案涉及到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关联交易,在中国平煤神
马集团任职的公司董事杜永红先生、王安乐先生、王少峰先生、刘汝涛先生回避
表决了本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定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 20 号海联大厦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