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
永中和”
)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对信永中和在 2024 年度审
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成立于 1986 年,于 2012 年度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信永中和拥有财政
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10 年成为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
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
可证,2020 年在财政部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
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之外,
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
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
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以上事项不影响信永中和继续承接或
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审计机构履职情况
(一)审计项目质量管理机制
信永中和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
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
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信永中和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永中和质量风险管理部资本市场专业技术组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
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信永中和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或专业技术组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
分歧时,需要履行内核会程序。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
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
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及事务所层面的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即在项目组范围内,由项目负责合伙人承担项目
组内三级复核责任,负责经理及负有复核职责的其他项目组成员对审
计项目执行项目组内一级和二级复核安排;事务所统一安排复核合伙
人在事务所层面执行项目质量复核。
信永中和设立审计执行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
运行承担责任。信永中和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对质量管理
体系的设计、实施和运行进行评价;对年度内已完成项目进行质量风
险检查;监控内外部检查项目的整改情况;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
事务所及个人进行独立性申报检查;其他监控活动。最近一次年度检
查过程中,信永中和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信永中和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在八个组成要素方面均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
和政策构成信永中和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在近一年的审计过
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勤勉尽责,质量管理
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二)项目审计工作方案
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成本、货
币资金、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信永中和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
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
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信永中和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
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信永中和项目
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菁女士,200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家。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树新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质,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超过 10 家。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秋霞女士,201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
师资质,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
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1 家。
信永中和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
伙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的中台支持团队包括估值、精算、信息系统审计、数据
审计、内控、税务、法务合规等多领域专家,且后台技术专家全程参
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四)信息安全管理
信永中和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
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
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
能够有效执行。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