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关于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地科技”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
规范运作》
关规定,对顾地科技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
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顾地科技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将与控股股东万洋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洋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 2,500 万元(含)人民币,额度有效期十二个月。公司独立
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
苏孝忠、宋素琴、林开足、叶苏灵、吴祖通和廖鸿展以及关联监事张称意回避表
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合同签订 截至披露
关联交易 上年发生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易定价 金额或预 日已发生
类别 金额
原则 计金额 金额
万洋集 按照市
向关联方
团及其 销售产品、商 场价格
销售产 9,299.86 7,799.25
关联企 品 公允定
品、商品
业 价
万洋集 按照市
向关联方 购买材料、商
团及其 场价格
采购产 品、接受关联 1,443.66 1,366.91
关联企 公允定
品、商品 方的服务
业 价
注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注 2: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系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9 日起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与控股
股东万洋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未超过 2024 年已审议
的关联交易总额度。
注 3: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计算日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注 4:公司 2024 年度已审议的关联交易总额度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到期。
注 5:上表中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2024 年发生额
预计金额
泰顺风高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357.91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温州航泰贸易有限公司 7,438.83
商品 泰顺新缘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1.54
金华新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0.96
顺水饮料有限公司 4.26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浙江嘉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2.80
接受关联方的服务 佛山顺水泉贸易有限公司 0.23
万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39.62
合计 9,166.15
注 1: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
成。
注 2:上表中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万洋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06628606912
成立时间:2007 年 5 月 28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黎明西路 20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苏孝忠
注册资本:9,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劳务分包;施
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业
工程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对外承
包工程;金属门窗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特
种设备出租;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
与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万洋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其与其关联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万洋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均为依法存续经营,具有相关支付履约能
力,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于日常业务合作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向关
联方销售产品、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等,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
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并按照
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日常业务合作范围,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
价格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会持续,交易不会
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方形
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的议案》并了解了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审议通过
《关于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并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于公司 2025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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