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农
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3月20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3月20日为首次授予日,以8.74元/股的价格向符
合首次授予条件的137名激励对象授予121.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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