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6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对
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凡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天生物”)拟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孙公
司凡凌生物科技(杭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凡凌生物”)增资 1,000 万
美元,并通过凡凌生物与杭州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招商协议书,
负责土地招拍挂及厂房建设,投资建设年产 2 亿人份诊断试剂及电子仪器项目,
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3 亿元人民币。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 相关风险提示:
商协议书为框架性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因政府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变更、取消
的风险。
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实施完成后可能面临市场、技术等层面的风险,相关
项目经营业绩、投资回报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专注于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为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充分
整合利用各方优势资源,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巩固并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
技术优势地位及核心竞争力,公司拟通过凡天生物以自有资金向凡凌生物增资
协议书,负责土地招拍挂及厂房建设,投资建设年产 2 亿人份诊断试剂及电子仪
器项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3 亿元人民币。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对外投
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杭州奥泰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 凡凌生物科技(杭州)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新颜路 22 号 7 幢 109C
注册资本:1,000 万美元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凡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0%持股
法定代表人:高飞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药品进
出口;动物诊疗;实验动物生产;实验动物经营;饲料生产;化妆品生产;卫生
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
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饲料原料销售;
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生物基材料制
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生物化工产品
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投资实施主体为凡凌生物科技(杭州)有限责任公司。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机构类型:政府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110MB0X01679D
法定代表人:卞吉坤
地址: 杭州市临平区超峰东路 2 号
关联关系:协议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月,经国务院批准,余杭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余杭经
济技术开发区”。2023 年 9 月,商务部复函同意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更名为“杭
州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
杭州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杭州城东智造大走廊和 G60 科创大走廊的交汇
点,也是杭州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的“桥头堡”,已形成以高端装备制造和生
物医药两大特色产业为主导、家纺布艺产业提升发展的“2+1”特色产业体系。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3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1.8 亿元。项目意向地块范
围为东至沿河绿化、南至临平大道及其沿路绿化、西至东湖北路及其沿路绿化、
北至规划道路,用地面积约 32 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出让意向起始价格不
低于 60 万元/亩(最终以招拍挂公告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四)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
凡凌生物与杭州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招商协议书,主要约定
项目相关投资建设及土地规划等事项。招商协议书的签订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凡凌生物需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土地,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不动产权
证及相关用地建设手续,及时完成项目备案、安全、环保等必要审批手续。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杭州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凡凌生物科技(杭州)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概况
电子仪器项目
代码:C3581)。
化、西至东湖北路及其沿路绿化、北至规划道路,用地面积约 32 亩,土地性质
为工业用地,出让意向起始价格不低于 60 万元/亩(最终以招拍挂公告和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让部分土地根据规划指标执行。
作。
册资本 1,000 万美元,共计可到外资 2,000 万美元,已于 2025 年 1 月 26 日到账
发展可增资至 3,000 万美元。
施主体,公司的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等科技活动发生在甲方辖区内。
中生产设备投资不低于 100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 560 万元/亩。
实缴税收不低于 1,600 万元(50 万元/亩),R&D 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不
低于 2.9%。
士(首次来杭、在临参保)不少于 3 名或海外高层次人才不少于 1 名。
体以规划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生产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COD 等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费由企业自
行承担。
让合同》前,与甲方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具体事项按照我区
现行国有土地出让管理办法执行。
实际进场施工打地基之日为准);自实际开工之日起 36 个月内竣工(以乙方依法
取得建设项目(最后一期)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之日为准)。若乙方项目公
司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开工建设,甲方有权按照土地摘牌价格(不支付利息)收回
出让土地,已经产生的相关规费由企业自行承担。
划核实确认书》后 12 个月内,向甲方提出项目总投资额、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
指标核验申请;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后 24 个月内,提出上年度
土地产出、环保要求等指标核验申请。
结构中涉及持股平台的,持股平台应当同时注册在甲方所在地或者迁入甲方所在
地。另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内,乙方注册的项目公司或者进行股权结构调整,
需要成立持股平台的,所成立的持股平台注册地应当为甲方所在地。
(四)其他事项
能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则甲方有权提请区政府收回土地。
目投资强度、产业类型等专项验收。今后若涉及土地和厂房转让,甲方将作为第
一收购人以成本价加财务费用回购项目用地及已建厂房。
一大股东变化的,需报经甲方同意。
未经双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履行本协议所述义务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有利于丰富公司的产品线,推动公
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情况。由于项目建设与达产需一定时间周期,本次投资
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与业绩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实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等风险,但不
会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险。项目实施可能因出现国家或地区产业政策或安全环保监管要求变化、市场风
险、技术风险等不可抗力因素带来的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控制风险,保障公司本次投
资的安全和收益,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