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5 年 3 月 18 日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 2025-029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5 年 3 月 7 日以邮件方
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
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 5 名,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 5 名。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刘建国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刘驹先生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出席股东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及
召开监事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与审议,监督股东会、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决议程序、董事会执行和落实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和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5 年 3 月 18 日
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作出决策;会议的召开程序、决
策程序、决议执行等方面合法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不断完善内
控体系建设,内控机制运行良好;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
务时合法合规、勤勉尽职,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
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并认
真审核了各期财务报告。
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能够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
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各期财务报告
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
容及格式符合监管单位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
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能
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行为发生,亦无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
用延续到本报告期内的情况。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5 年 3 月 18 日
认为:上述收购事项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等规定,收购资产价格合理,有利于促进公司资产和业务布局优化完
善,提升国有资源运营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丰富公
司女性健康用药、眼科制剂、口腔类药物产品组合,以及专科领域的
产品线,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报告期内,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
为。公司独立董事按规定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并发表同意
的意见。
(5)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监督、核查。
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且均经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的论证、谨慎决策,依据等价有偿、
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交易事项真实有效,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和发展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核实。
认为: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
(7)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
认为:公司根据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企业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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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配套指引、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
况,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和落实,
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各类风险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公司内部控制
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认为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的实际
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程》的规定;报告内容及格式符合监管单位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
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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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支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72 万元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3 万元。
同意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审计费用。
本议案涉及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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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报备文件: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