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5 证券简称:朗坤环境 公告编号:2025-008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
份触及1%的整数倍的公告
股东深圳华迪光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广东千灯华迪股权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广州盛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六脉资江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贵州沛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资江凯源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贵州享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华迪光大股权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华迪光大”)、广东千灯华迪股权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
(以下简称“千灯华迪”)、广州盛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
称“广州盛隆”)、广州六脉资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六
脉资江”)、贵州沛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贵州沛硕”)、
广州资江凯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资江凯源”)和贵州享
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贵州享硕”)具有一致行动关系,
为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6)
(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
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江和资江
凯源计划自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3
月 10 日至 2025 年 6 月 9 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本比例不超过 1.75%。
大、千灯华迪、广州盛隆、六脉资江、贵州沛硕、资江凯源和贵州享硕出具的《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华迪光大、千
灯华迪、六脉资江和资江凯源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 473,000 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942%(占剔除回购股
份后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968%)。
一、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整数倍的具体情况
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17 日,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
资江和资江凯源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深圳华迪光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双明大道 315 号易方大厦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广东千灯华迪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 28 号四层 408 房 100 室(仅限办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
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广州六脉资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明月山溪大道及第大街 12 号 209 房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
之 173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广州资江凯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 广州市南沙区美麓一街 3 号 1513 房(仅限办公用途)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 广州盛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 233 号 A10 栋自编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 贵州沛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长征大道 CBD11 号楼 19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 贵州享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长征大道 CBD11 号楼 19 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3 月 10 日至 2025 年 3 月 17 日
股票
朗坤环境 股票代码 301305
简称
变动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类型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473,000 0.1942
合 计 473,000 0.194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7,521,970 7.1938 17,048,970 6.999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521,970 7.1938 17,048,970 6.9996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是? 否□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发布《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上述股东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
行已作出的承诺、
意向、计划 份的数量不超过 4,201,7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减持数量在本次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
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 是□ 否?
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
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资江凯源和贵州享硕出具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
告知函》;
注:1、“减持比例”系按本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相减
计算得出。
公司总股本 243,570,700 股计算而来;占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 240,287,204 股的比
例分别为 7.2921%、7.0952%。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江和资江凯源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
(二)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江和资江凯源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
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及相关承
诺保持一致。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江和资江凯源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沛硕、资江凯源和贵州享硕出具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 1%
整数倍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