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17 20:08:1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L1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17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3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
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7
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1A
单元。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家贤女士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4.7716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3,916,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52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 95 人,代表股份 256,840,7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4.2494 %。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为: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92 人,代表股份 29,114,6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8824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 92 人,代表股份 29,114,6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8824 %。
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议案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家贤女士、熊伟先生、张志斐先生、陈家慧
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① 表决情况:
  同意 257,958,0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65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6,315,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855 %。
 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① 表决情况:
 同意 257,882,8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977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6,240,2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275 %。
 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① 表决情况:
 同意 257,882,3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975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6,239,7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258 %。
 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① 表决情况:
 同意 257,888,0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997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6,245,4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454 %。
 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郭磊明先生、梁剑飞先生、陈杰先生为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
决情况如下:
 ① 表决情况:
 同意 257,952,0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42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6,309,4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652 %。
 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① 表决情况:
 同意 257,884,47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983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6,241,8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330 %。
 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① 表决情况:
 同意 257,881,5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972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6,238,9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230 %。
 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马稚新女士、申柯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
职工监事,任期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① 表决情况:
 同意 257,955,1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54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6,312,5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757 %。
 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① 表决情况:
 同意 257,933,1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7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6,290,5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002 %。
 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阳光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