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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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议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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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正常进行,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
拒绝其他人士入场。股东进入会场后,请自觉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
人录音、拍照及录像。请勿在会场内大声喧哗,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
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结合线上会议方式召开。
三、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记方法及
时全面地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应
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相关规则。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在办
理会议登记手续时提出,股东要求临时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举手示
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的,大会主持人将
按照其持有股份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
五、每一股东发言原则上不得超过三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
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原则上控制在30分钟以内。
七、股东或股东代表提出的问题,如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
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不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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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
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秩序。
九、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
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
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
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登记
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
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十、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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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26日13:30时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遵义路100号虹桥南丰城B座36楼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俞伟景先生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
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二、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四、介绍到会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
律师及其他人员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下列议案
议案1:《关于增加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七、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八、现场投票表决
九、统计现场投票表决情况
十、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通过交易所系统统计网络投票的最终结果
十二、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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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四、签署会议文件
十五、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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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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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情况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同意统筹安
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2024 年度新增对外
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 132,000 万元,均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下属子公司
为公司担保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前述担保额度合并计算,其中为资产负债
率 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16,8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
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64,800 万元,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4)。
(二)本次拟新增担保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拟将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 2024 年度担保
额度由人民币 50,400 万元增加至 65,40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
业务发生的担保(包括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
商业汇票、商票保贴、外汇衍生品交易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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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以及下属子公司
之间担保)额度上限由人民币 132,000 万元增加至 147,000 万元。
上述新增担保额度事项授权有效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办理具体融资担保业务时,根据公
司与金融机构商谈情况,提请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授权范围内全
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法律文书、调整担保方式、确定担
保金额、办理相关手续等。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涉及的主要被担保人情况如下:
(一)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4-07-12
法定代表人 俞伟景
注册资本 42,322.0604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宿迁市幸福北路128号
经营范围 自来水生产、供给;供水器材生产、销售,自来水工程安装及维修服务,
水表检验及维修服务;生活、工业污水处理;中水回用(饮用水除外);
污水预处理工程的技术咨询、设计、施工;污水处理设备的销售;自来水、
污水水质检测服务。(国家禁止或限制外商经营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人力资源服
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智能水务系统开发;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
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
治理与修复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
务;咨询策划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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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35,143,272.14 3,680,608,635.83
负债总额 1,880,032,742.11 1,878,504,158.80
所有者权益总额 1,755,110,530.03 1,802,104,477.03
资产负债率 51.72% 51.04%
项目 2023年度(经审计)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27,808,755.27 791,009,979.09
净利润 164,455,558.23 133,384,339.1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计划新增的担保额度为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需经公司
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
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本次新增担保额度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主要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
规划,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整体
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4 年
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等相关文件。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