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8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此前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时终止公司
此前作出的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他人
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悦康药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29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24.3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19,24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
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17,488.45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 201,751.55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 伙 ) 审 验 并 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 出 具 了 《 验 资 报 告 》( 容 诚 验 字
2020230Z0290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2020 年 12 月 23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
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编 预计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投入金额
FDA标准固体口服片剂生产车
间建设项目
固体制剂和小
颗粒剂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3,500.00 3,500.00
容量水针制剂
高端生产线建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一致性评价
设项目 研究及胶囊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小容量注射剂智能化生产线建
设项目
小计 27,500.00 26,500.00
合计 151,500.00 150,500.00
注:1、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01,751.55 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 51,251.55 万元。
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
编号:2025-005)
。
三、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
募资金人民币 3,842.78 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
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7.50%。
具 体 使 用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12 月 19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使用该剩余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最新的战略安排及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情况,经审慎决策后拟取
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时终止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本次取消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取消此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同时终止公司此前作出的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
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本次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
施。
公司本次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规则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不会对对公司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本次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对公司流
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消使用剩余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