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
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
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础信息
(以下简称“中兴财”)共有合伙人18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824人,其中359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务收入96,155.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1,152.94万元。中兴财2023年共承担92家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10,854.79万元,主要审计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中兴财对本公司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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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
聘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年12月2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中兴财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中兴财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
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中兴
财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财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财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
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评估、风险及舞弊风险的
评估及相关应对措施、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11月13日,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年
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财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
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
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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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结合
通讯的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中兴财年审会计师对公司 2024 年年度初步审计
计划和关键审计事项的汇报,审计委员会在听取公司经营层及年审会计师的汇报后,
围绕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安排及已识别的关键审计事项,与年审会计师及参会
的治理层成员进行了沟通,并提出工作要求。
(三)2025 年 2 月 2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现场结合
通讯的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中兴财年审会计师关关于 2024 年度审计的最新
进展及重点审计事项后续进展的汇报,审计委员会充分肯定本年度审计工作成效并对
后续工作进展提出了指导意见。
(四)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等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 业能力等
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
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
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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